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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节

      沈旭跃说:“嗯,别着急,来日方长。”
    沈旭跃将赵明月送回去,东西也没带走,就拿了些换洗衣裳过去,说是明天早上顺道过来拿。
    赵明月送走沈旭跃,看着满屋子琳琅的衣服裙子,原本满满的成就感也降低了些,坐在灯下捧着腮发愣。
    毛剑兰看着她:“怎么了,小赵?刚走了你就想念了啊。”
    赵明月轻轻地摇头:“不是这事。我今天碰到他父母了。”
    毛剑兰吓了一跳:“吓?不是说他父母在改造么,回来啦?”
    赵明月点头:“真倒霉,谁都不知道,一点心理准备都没有,就这么撞上了。”
    毛剑兰一看她的表情,就知道凶多吉少:“他父母很难相处?”
    “我估计是很重门第观念的。今天吴婕也在场,说我在这里开店给人做衣服,他妈似乎不大高兴。”
    毛剑兰一脸同情:“那你还真是够倒霉的,雪上加霜的事都给你碰上了。他妈当场跟你表态了没有?”
    “这倒没有,说得很冠冕堂皇。不过她那意思,是非常不看好我和沈旭跃。”赵明月说。
    毛剑兰说:“那还好,只要沈旭跃本人态度坚决,他父母也不能怎么样。”
    “话倒是这么说。但是咱们中国人都是重视家庭的,不被父母看好,所以也就不算是十全十美了。”
    毛剑兰说:“嗨,这世上哪有十全十美的事,不用在乎那么多人的想法,只要你们自己乐意就好。去洗洗睡吧,也挺晚了,别想多了。”
    “嗯。”
    第二天一早,沈旭跃就从宋家过来了,还顺道带了早餐过来,一起吃了早饭,休息了一阵子,沈旭跃就拿着行李准备走了。
    赵明月想起来什么:“旭跃,你等等,我有个东西要给你。”
    沈旭跃停下来:“怎么了?”
    赵明月进屋,拿了一叠信出来:“这个给你的。回去慢慢看。”
    沈旭跃接过来,看着每封信都注明了日期的信,都是自己寄信回来那些日子写的,笑了起来:“好,你回去忙吧,别太辛苦了啊。等我忙完,就过来看你。”
    “嗯。路上小心。”赵明月挥挥手。
    毛剑兰对赵明月说:“至少在我看来,沈旭跃对你还是真心的,他妈的态度应该改变不了什么。你不用担心这点,想想办法,怎么攻克老人的心吧。”
    赵明月点头:“我知道了。”这事反正也急不来,先晾一晾再说吧,要是太心急了,反而显得自己太浮躁。不管沈旭跃他妈怎么样,她只要搞定沈旭跃就行。
    没过几天,沈旭跃还没过来,沈旭跃的大姐先过来了,是吴婕陪着过来的。沈旭跃他都没好好跟赵明月说过这个大姐的事,她只知道这个大姐叫做沈馥郁,是从北大荒回来的,别的就一概不知了。
    她们来的时候,赵明月正在给一个客人量身,这个客人是个三十几岁的男顾客,他要定做一套西装。赵明月这里还从没做过西装,这是第一个来订做的,是一个老客户陪过来的。做西装的要求比较高,细节问题和平时的衬衫又不太相同,这事毛剑兰帮不上忙,就只能赵明月自己动手了。
    赵明月正给客人量腰身,一扭头就看见沈大姐了,顿时略有些尴尬:“大姐,你来了,快请坐。你是过来看看,还是想做衣服?”
    沈大姐64年就去了北大荒,结果一去就是十几年,去的时候是一名烂漫少女,回来的时候已经是过而立之年的少妇了,在北方的苦寒之地吃过不少苦头。沈旭跃跟赵明月提大姐提得少,但对大姐还是很心疼的,说她在北方吃了很多苦。赵明月对她也是同情的。
    沈大姐看了一眼赵明月,脸上没什么表情,不过赵明月也猜得出来,估计她对自己的印象不会太好。沈大姐没说什么话,只是朝屋子里扫视了一圈,嘴上说:“你忙吧,我随便看看。”
    毛剑兰看见是吴婕那个死女人陪来的,赵明月又恭敬地叫大姐,便立即明白过来,赶紧倒了水给赵明月,赵明月接过来:“大姐你喝水。”
    沈大姐看了一眼,接了过来,并不喝,放在了桌子边上,在屋子里转悠着看衣服。发现屋里挂着的衣服确实都挺漂亮,在外面很难见到,心里暗暗诧异,赵明月还是有一点本事的。
    毛剑兰热情地给她做导游,给她讲解每一件衣服的特点。沈大姐瞟了一眼毛剑兰:“你是她雇的帮手?”
    毛剑兰笑眯眯的:“不是,我是她的同学,暑假留在北京找假期工,小赵这里生意太好,忙不过来,叫我来帮忙的。大姐您看中什么款式,喜欢的话,叫小赵给您做一身。我们这里的款式都是小赵自己设计的,别处是没有的,独一无二。大姐这么漂亮,身材也好,穿裙子一定好看。”
    任谁都爱听好话,沈大姐也不例外,毛剑兰平时话不多,但是她是个极聪明的人,说话常常能说到点子上去,两句话把沈大姐夸得笑了起来:“你这嘴可真能说会道。”
    毛剑兰笑笑:“我就是实话实说而已。”
    沈大姐点头:“衣服是还不错。”
    吴婕听见这话,悄悄翻了个白眼。她是从别人那里辗转打听到赵明月在这里做衣服,也见过别人穿的衣服,款式确实挺别致,她也是个女人,当然分辨得出美丑,但是想到这衣服是从赵明月手里做出来的,别提有多嫉妒了,忿忿骂道:有什么了不起的,不就是个绣花枕头嘛。
    现在看到这么多漂亮的衣服,那是又嫉妒又怨恨,嫉妒的是,这么多衣服居然都是赵明月做的,怨恨的是,这些衣服自己永远都不能穿!因为她不可能会穿赵明月做的衣服。
    赵明月给客人量好尺寸,定好来拿货的时间,客人走了,赵明月赶紧过来陪沈大姐:“大姐,有喜欢的款式吗?我可以给你做一件。”
    沈大姐转过身,看着赵明月,上下打量了一番:“不用了,我这个年纪了,还穿什么裙子。我就是路过这儿,顺道来看看罢了。来这儿做衣服的男的不少啊。”
    赵明月镇定地说:“不多,我这儿主要是做裙子。男客人比较少,今天这是第一个来我这里做西装的男顾客。”
    沈大姐说:“你想法还挺多,居然会想着在北京开店。”
    赵明月笑了一下:“本来是帮同学做了几件衣服,喜欢的人很多,大家就怂恿开个店。我想着可以赚点钱补贴一下家里,便趁暑假开了。等开学了,店子就关了。”
    沈大姐不置可否:“我要走了,谢谢你的招待,打扰你们干活了。小婕,我们走吧。”
    沈大姐出现得突然,走得也突然,赵明月不知道她到底是来干嘛的。赵明月看着她的背影:“大姐慢走!”
    毛剑兰看着对方的背影:“什么意思她?”
    赵明月摇头:“不知道。”叹了口气,垮下肩,转身去车衣服去了。
    毛剑兰安慰她:“别担心,不是过完暑假就不做了吗。”
    赵明月心说,我还打算明年继续做,赚钱以后做大买卖的呢。这一家子老古板,看样子不喜欢女人抛头露面,这都什么年代了,居然还这么多死规矩。
    第五十七章 家人
    沈旭跃人没有到,信倒是到了,大部分是针对于赵明月信里的那些内容回复的。赵明月接到信,马上就写了回信去了。很显然,他们更喜欢用这种方式来交流,用书信交流比面对面直接说的条理更清晰一些,意思表达得更到位一些。而且,当面说不出来的一些难为情的话,还能通过文字表达出来。
    沈旭跃忙了一个礼拜,到赵明月这边的时候,已经是八月下旬了。学校也快开学了,赵明月正在做最后的收尾工作,她不能把这些衣服还拿到学校去做,也不能无限期给客人拖延下去,必须要赶在假期结束前完工。夏天接近尾声,来做裙子的少了不少,倒也省了不少事。
    “明月,你想不想回家去看看?”
    沈旭跃问她话的时候,赵明月正在缝纫机前忙碌,她抬起头来,叹了口气:“我原本打算是安排一个星期回家去看看的,但是现在手头的活估计都要忙到开学时去了。等寒假的时候再回吧。”
    “那到时候我陪你一起回去。”沈旭跃说。
    赵明月诧异地看着他:“你不留在北京过年?”
    沈旭跃说:“看看再说,没准到过年那两天我再回来,家人很多年没团聚了,第一次,缺席可能不太好。其实我更想你也能参加我们的聚会。”
    赵明月笑笑:“以后再说吧。”
    沈旭跃也不坚持,知道目前说这些都言之过早,他说:“开学之前,去我家看看吧。”
    赵明月看着他:“你父母都同意我去?”
    沈旭跃说:“我还没回去过呢,明天我回去跟他们说一声。”
    赵明月也不矫情:“他们要是同意,我就去。”
    沈旭跃看着赵明月,却不知道说什么好,就这个问题,他还完全没有跟父母单独沟通过,他都不知道他们是什么态度,但是跟赵明月家里对自己的态度比起来,差别明显非常大。他觉得有点对不住她。
    赵明月当然也知道沈旭跃的压力,但是这个问题,必须他自己去处理,而且必须要明确态度,否则他们俩就处不下去。别人的态度她可以不在乎,但若是沈旭跃自己都游移不定的话,那就没有相处下去的必要了。虽然沈旭跃是她的梦想,但并非所有梦想都会成真的不是吗?
    第二天,沈旭跃去了父亲的单位,也知道了自己的新家在哪儿。父母都已经恢复工作,政府分配了一套四合院给他们,院子已经收拾了出来,正式入住了。院子在西四南大街的一个胡同里,地理位置倒是很不错,沈父将沈旭跃送回家,自己就返回单位去了,母亲也在上班,家里只有大姐沈馥郁在。
    沈旭跃回到家,当然找不到半点家的感觉,这地方太过陌生,他就是这里的客人。沈馥郁看着弟弟:“都回来了,还站在院子里干什么,进屋来啊。东厢两间房,给你和启学的,你自己挑一间。”沈启学是沈旭跃的大哥。
    沈旭跃也不去看房间,跟着沈馥郁进了屋:“我随便哪间都行。大姐,你什么时候回来的?回北京来上班了吗?”
    沈馥郁说:“八月十几号到的北京,比你回来早两天。宋伯伯给我弄了个接收单位,等过两天就去上班了。”
    “还是教书吗?”沈旭跃知道大姐后来在他们农场的子弟学校做了一个民办教师。
    沈馥郁无奈地笑笑:“对啊,不然还能干什么。”
    沈旭跃问:“大姐,你怎么没参加高考?”
    “考了,没考上。以后再想办法进修吧。”
    沈旭跃说:“你怎么不把我外甥带回来?我姐夫呢,他也没回来?”沈馥郁嫁了个当地的农民,她去了北大荒之后,那边的生活非常艰苦,冬天的时候,尤其缺少绿色蔬菜,沈馥郁患上了夜盲症,天一黑,没有光线就看不见任何东西,有一个当地的年轻小伙子从自己家里拿来秋天储备的胡萝卜给她吃,然后就慢慢将夜盲症治好了。后来沈馥郁就嫁给了他,估计当时也是没料到以后还会有回来的机会。
    沈馥郁吸了一下鼻子:“我也想啊,但是他爸不让。你姐夫他又不是北京人,回不了城。可是那地方太苦了,我不想在那待一辈子。”她痛苦地以手掩面。
    沈旭跃看着他大姐:“那你跟我姐夫——”
    “也没离,就这么着,先看着吧,到时候再说。”沈馥郁说着抹了一把眼泪。
    沈旭跃叹了口气:“京京也该上学了吧?”京京就是他的外甥,沈馥郁的儿子。
    沈馥郁说:“快了,今年都五岁了。”
    “别担心,以后我们想办法把他们都接过来。”沈旭跃安慰他姐。
    沈馥郁低下头,不说话。
    沈旭跃说:“大姐,你在那边受苦了。”
    沈馥郁苦笑了一下:“谁知道一去就会是那么多年,我以为一辈子就会窝在那边,永远没机会回来了,结果刚安下心,又有机会可以回城了,这不是折腾人吗?我这十几年,失了青春,扎根在了农村,没想到最后还得骨肉分离。这些天我想起你姐夫和儿子就堵得慌,你说这都成什么事了,人这样活着有什么意思呢?”
    沈旭跃安慰他姐:“姐你别这么想,以后会好起来。你先回来,再慢慢想办法,京京也会回来的,姐夫也会过来的。”沈旭跃并不觉得她大姐自私,比起那些为了回城抛妻弃子的人来说,他姐这样并不算太过分。
    沈馥郁看着弟弟:“小旭,还是你好,没有在农村结婚,就没这么多烦恼事。”
    说到这个,沈旭跃问沈馥郁:“大姐,咱爸妈对我对象是什么看法?”
    沈馥郁看了一眼弟弟:“妈一向都那样,你说能喜欢得起来吗?尤其是我嫁了你姐夫之后,她巴不得咱们家跟农村人再也没有任何关系。”
    “农村人怎么了?农村人淳朴善良啊,而且明月现在也不是农村人了,她现在已经是城里人了。”沈旭跃说。
    沈馥郁叹息说:“是啊,你对象至少还跳出农门了,多少还有点底气。不过要让妈接受,还得费点劲。你那个对象是个挺厉害的姑娘。”
    沈旭跃问:“大姐,你从哪里看出来她很厉害的?”
    沈馥郁说:“一个农村出来的姑娘,居然敢在北京开店做生意,城里的姑娘也没几个这么大胆的。”
    “大姐,你是不了解明月,她可厉害了,很有想法,而且特别能干。”沈旭跃说起赵明月,就忍不住眉开眼笑。
    沈馥郁白了一眼弟弟:“你不怕太能干了,以后你管不住啊。”
    “怎么叫管啊?老婆是用来尊重和疼爱的,我不用管着她,大家都是平等的,互相尊重和平共处就好了。”沈旭跃说起赵明月,那神情就变得柔情似水了。
    沈馥郁说:“你们俩的年纪相差得有点大啊,你怎么会看上她,是不是因为她长得漂亮?”
    沈旭跃赶紧说:“不是,我是那么肤浅的人吗?我喜欢她,是因为她聪明上进,有主见,有见识,还很善良能干。”
    沈馥郁对弟弟那么夸赵明月有点不大相信,一个农村姑娘而已,能有多少见识,胆子大倒是真的,她斜睨弟弟:“就完全没有因为她长得漂亮?”
    沈旭跃笑起来:“那个当然能为她加分。大姐,你是没有和明月接触过,要是和她接触了,你肯定会喜欢她的。”
    沈馥郁说:“女人有时候太能干了未必是好事,就说她开的那个成衣店,还要给男人去量身,你完全不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