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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3节

      “还有那些火药,如果能找到你说得硝石矿,岂不也可以制造很多。”
    “是啊,你有办法吗?”
    云息想了想,摇了摇头:“没有。”
    “那就没办法了。”江朝戈也想把自己脑袋里的东西倒腾出来一些,让这些土鳖见见世面,可是想来想去,好像没什么实用的,比如他差不多能弄出自行车和滑翔机来,可这里天上飞的地上走的,全靠异兽,比机械好用多了,还是做点武器防身靠谱,于是他和云息真的研究起土枪来。
    炙玄见俩人相谈甚欢,蹲在旁边吃醋,实在烦了,就上去把云息推倒在地,然后跳到江朝戈身上,像只蛤蟆一样趴在他背上。
    云息被推得莫名其妙,爬起来继续和江朝戈讨论土枪,兴致高涨。
    那天带他们进村子的少年叫阿萨,是族长的小孙子,只有十五岁,他现在完全被阮千宿的美貌、酒量和功夫所折服,成天有事没事红着脸跟在阮千宿身后,姐姐长姐姐短,好玩儿得紧。虞人殊和龙芗闲着没事儿就切磋切磋,长兵器对上短兵器,打起来颇有看头,天戎和醉幽就常躺在雪地里晒太阳。
    这样悠然自得的生活,简直如梦似幻,让众人都产生了一些不真实的感觉,他们内心深处开始期待去轩辕丘的日子,能拖后一天,再拖后一天,只为了多享受享受这难得的平静美好。
    这天,江朝戈正在屋里修炼,屋外突然传来一阵骚动,他起身从窗外看出去,只见树屋下,村民正抬头往天上看着什么,他顺着那些人的目光瞧去,正巧看到一颗大树的树冠猛烈晃动,干枯的树枝间,一个人影敏捷地从一根树枝荡到另一根树枝,动作飞快、如履平地,江朝戈一开始本能地以为是猴子或者是猿型异兽,可仔细一看,那“猴子”不仅穿着衣服,背后还背着一把弓和一个背包,这让他想起靠鹰极爪在树中间穿梭的沈言随,不过,这只“猴子”比沈言随灵敏了数倍,还不需要借助工具。
    那“猴子”一个翻身,竟直接从八九米高空跳了下来,在空中连翻两圈,四平八稳地落在了地上。
    阿萨惊喜地叫道:“大哥!”
    那“猴子”从地上站了起来,竟是个十八九岁的英俊少年,少年挺鼻阔额,目若灿星,四肢修长,健硕有力,这么冷的天,只穿了个兽皮薄袄,常年少见阳光,让他和其他耳侻族人一样,皮肤白皙如瓷,少年身体里仿佛有一股勃发的青春之气在呼呼往外钻,光是看着就叫人耳目一新。
    炙玄趴到窗户上:“这就是那老头说的向导了?叫……”
    “寺斯。”江朝戈道,他心里感叹,这天棱大陆真是英雄出少年,在他们的世界还是屁都不懂的学生的年纪,在这里多半已经能独当一面,虞人殊也说过,他第一次带军平异兽之乱的时候,只有十三岁。
    寺斯一把抱住扑上来的阿萨,大笑着说着他们的语言,两兄弟就差在院子里手舞足蹈。
    寺斯接下破破烂烂的大背包,倒出一大堆东西,有的就直接扔给村子里的小孩子玩儿了。
    这听族长一声大吼:“寺斯,你又未经允许去了山外!”
    寺斯缩了缩脖子,笑嘻嘻地说:“父亲,我带了好多东西回……咦?”他发现了龙芗和阮千宿,惊道,“他们是什么人?”
    阿萨道:“他们是客人,大巫大人等你回来带他们去轩辕丘。”
    寺斯皱起眉,有些警戒地上下打量着他们。
    江朝戈等人也走下了树屋,寺斯看到这么多人,刷地抽出了短刀,厉声道:“我说过山外人要全部赶走,为什么带他们回来!”
    阿萨挠了挠头,不敢说话了。
    族长正要说什么,大巫从树屋里走了出来,敲了敲手杖,村子里立刻安静了下来,寺斯犹豫了一下,也把短刀收了回去。他背着手走到几人身边,绕着圈打量着每个人,还凑过去拿鼻子嗅几下,眼神充满了不信任。
    这一嗅把炙玄惹着了,他朝寺斯龇起牙,露出凶恶的表情。
    寺斯愣了愣,也龇起牙,故意发出粗重地声音,俩人就跟蓄势待发要打架的小狗似的,吹胡子瞪眼睛,你来我往。
    江朝戈把炙玄的脑袋掰过来冲着自己,这对峙的场面实在有点丢人。
    寺斯哼了一声,三步并作两步地跑到树屋下,手脚并用如猴子般灵活地直接从树干爬到了树屋上,站在了大巫面前,大巫把他领进了屋里。
    云息啧啧称奇:“阿萨,你哥哥怎么跟猴子似的。”
    “他小时候就喜欢和举父在一起玩儿,总是这样跳来跳去的,村子里的青壮年都可以在树上活动,但他是最灵活的。”阿萨的口气很是自豪。
    阮千宿道:“他为什么对我们那么有敌意?”
    “我大哥常去山外,他说山外好多坏人,叫我们看到就要赶走。”阿萨笑道,“但是最喜欢出山外的也是他,他总说山外很好玩儿,比这里好玩儿,等我十六岁了,就跟他一起去。”
    虞人殊摸了摸下巴:“他会给我们当向导吗?”
    “大哥听大巫大人的,没有人比大哥更熟悉昆仑山了。”
    过了一会儿,寺斯从树屋上跳了下来,那惊人的弹跳力基本已经超脱人类的范畴了,就连虞人殊这样能在半空中漂移的,都没有从十二三米高空跳下来还毫发无伤的自信,而寺斯的潜力还不知道在哪里。
    寺斯踱了过来,指着江朝戈等人道:“你们想让我当向导,就要听我的话。”
    炙玄张嘴作势就要咬他,寺斯撸起袖子,“我告诉你不是只有你会咬人……”
    阿萨把他大哥推到一边:“大哥,大巫大人说要善待客人。”
    “我不是善待了吗。”寺斯轻咳两声:“总之你们要听我的。”
    江朝戈笑道:“没问题,听你的。”
    寺斯轻哼一声,搂着阿萨的脖子,笑嘻嘻地说:“走,大哥给你带好东西了,带你去看。”俩兄弟欢快地跑远了。
    虞人殊轻叹一声:“完全是个小孩儿啊。”
    龙芗点点头:“确实。”
    虞人殊斜睨着他:“你附和什么,他起码比你大。”
    龙芗理直气壮地说:“我比他成熟。”
    虞人殊挑了挑眉,不置可否。
    龙芗哼了一声,拿起醉幽戟:“再来一盘。”
    “来就来。”
    炙玄生气地咬着江朝戈的领子:“我讨厌那个人类小崽子,我要咬死他。”
    江朝戈笑着抚摸着他的后背:“别这样,他是我们的向导,你就算要咬死他,也要等他把我们带到轩辕丘啊。”
    “我现在就想咬死他。”
    “忍一忍。”
    炙玄更加用力地撕扯起江朝戈的衣领。
    江朝戈看着昆仑山上高远的天空,长叹一声,他们马上就要出发了,明知道他们有走不完的路,可真要再次前进了,还是感到阵阵失落,希望这一趟,能顺利找到——饮川。
    两天后,他们整装出发了。
    寺斯的坐骑也是只鸱鸟,看来鸱鸟在昆仑山上很常见,只不过他现在坐在醉幽身上。当他们问起那个带着一队鸱鸟说要给他们收尸的人是不是他们的族人时,寺斯不屑地说:“那应该是瓦克族的,离我们还远着呢,但经常跑到我们的地盘打猎,被我看到一定要一只一只射下来。”
    “从这里到轩辕丘有多远。”
    “远倒是不远,只有三百多里。”
    “那岂不是很快就可以到。”
    寺斯摇摇头:“这时节暖和,不少异兽刚从冬眠醒来,饿了一冬天,正到处觅食,哎呀,你们运气真差,这时候来,说不定就要变成它们的粮食了。”
    龙芗斜了他一眼:“说的好像你没跟我们同行一样。”
    寺斯咬着野草,痞痞地一笑:“没有异兽抓得住我。”他一个翻身躺倒在醉幽身上,“不过,这狐狸身上真舒服,说不定跑起来也很快,你们还是有希望活到轩辕丘的。”
    醉幽回头朝他抛了个媚眼:“我跑的本来就很快,你想看看吗。”
    寺斯兴奋地说:“好啊。”
    醉幽嬉笑道:“你亲我一下的话,我就跑给你看。”
    寺斯愣了愣,脸刷地一下红了,那分明是一只硕大的狐眼,居然也让人觉得媚眼如丝、勾魂摄魄。
    龙芗恼怒道:“醉幽!”
    醉幽笑道:“怎么,又吃醋了?”
    “你别乱……乱勾搭人。”
    醉幽无辜地说:“人家寂寞嘛。”
    寺斯吐掉嘴里的野草,扑上去抱住了醉幽的脖子,跃跃欲试:“你变成人的样子真好看,你现在变,我就亲你。”
    龙芗把他拽了回来:“别胡闹。”
    “干嘛呀,他说的……”
    龙芗厉声道:“他是我的魂兽,我说了算!”
    寺斯哼了一声,一脸无趣地松开了醉幽的脖子。
    醉幽低笑起来,笑得龙芗满脸通红,气恼不已。
    寺斯的方向感极强,且果然对昆仑仙境了若指掌,有他带路,省却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烦,不过,昆仑仙境危险重重去,却是如何也避免不了的。
    晚上休息时,借着火光,寺斯指着一个简陋的古地图:“我们现在已经离开了人类部族的栖息地,半只脚踏入异兽的领地了,我有三条路线让你们选,第一条,路途最近,但可能碰到的猛兽越多,肥遗、数斯、猛豹,应有尽有,第二条,路途最远,相对安全一些,这条路常年冻土,不适合鸟类生存,可以避开昆仑山上最凶残的肥遗,但也有很多其他的异兽,而且要花多一倍的时间,第三条,路途不远不近,是我唯一没走过的一条路。”
    江朝戈想到沈言随的肥遗,不仅轻轻打了个寒颤,那肥遗确实厉害,能飞能咬能抓,还他妈有毒,一只已经是不好对付,若是碰上一群,简直无法想象。他好奇道:“你为什么没走过?”  “大巫不让。”寺斯耸耸肩:“他让我发誓,绝不独自踏入这片领域,因为里面可能‘什么都有’。”
    江朝戈反问道:“你想走哪条?”
    寺斯咧嘴一笑:“当然是我没走过的,否则还有什么意思,我倒想看看,那里面到底有什么。”
    江朝戈笑道:“我也很好奇,可惜,我们要选择对我们这趟旅途最有利的一条路,大巫说这番话,必然有他的道理,且路途你不熟悉,我不建议走第三条,你们说呢?”他看向其他人,主要是虞人殊,这队伍里,主要是他和虞人殊拿主意,而他和虞人殊之间,多数又是他说了算。
    “喂喂,出来前不是和你们说好了,要听我的吗。”寺斯不满地叫唤道。
    江朝戈挑眉道:“你若是要我们听你的,一开始就不会给我们三条路选择,你不就是想走第三条,又怕大巫责骂,所以想让我们来决定吗。”
    寺斯的小阴谋被识破,不满地撇了撇嘴。
    虞人殊道:“我也不同意走第三条,一是你没走过,肯定要耽误额外的时间,还有迷路的危险,二是万一路上有未知的风险,我们无法预料,我建议走第一条路。”
    江朝戈附和道:“对,我也认为第一条最好,路途近,而且,就算没有肥遗,我们也要碰到其他异兽,怎么都是躲不过危险,不如选最近的一条路了。”
    寺斯往地上一趟,大叫道:“我要走第三条路,你们听我的!”
    江朝戈抱起炙玄:“不听,大伙休息吧,明天赶路。”
    寺斯就差满地打滚了,闹了一会儿,没人理他,声音才渐弱下去。
    回到帐篷里,炙玄道:“你们没选第三条路是对的。”
    “怎么?”
    “大巫所说的‘什么都有’,很可能有一些真正厉害的千年异兽,越往昆仑仙境深处走,越是有很多外面见不到的异兽,那些异兽在这里生活了成百上千年,很可能根本不知道昆仑仙境外还有世界,一旦发现新鲜的事物,是不会放过你们的。”
    江朝戈打趣道:“你当年看到新鲜东西是不是也这么想啊。”
    炙玄撇撇嘴:“活了太久是很没意思的。”
    “所以要自己找点事情做嘛,你看饮川的兴趣多好,读书。”
    “更没意思,我看着书就想睡觉。”炙玄打了个哈欠,“说起来,还是焚念比较有趣,他总是做好吃的招待我,我就拿酒换他的吃的。”
    “你说过的饕餮吗?可他好像跟啸血是一伙的。”
    炙玄目光有些失神:“在没有天地之元之前,没有谁和谁是一伙的,我们偶尔争斗,打发漫长的光阴,但谁也无法把谁杀死,也不想杀死,都死光了,就再没有能较量的对手了。直到天地之元出现,一切都变了,其实我根本不想要那东西,可我也不能看着它落入别的异兽手里。饮川和壬王曾是最谈得来的朋友,也为了天地之元反目……我讨厌那个东西,壬王说得对,这一次若是天地之元重现人间,我要将它销毁,它是一切的祸首。”
    江朝戈听得不胜唏嘘,他看着炙玄失落的样子,便道:“你老是让我给你说我那个世界的事,你却很少说你的世界的事,不如今天你就说说吧,你记得多少,就说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