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1节
我身边的夕羽惠,这时忍不住开口问道秃顶堂主,“请问你怎么就如此确定,昨天来‘易货’的人就是他呢?”
李星龙这个时候也走了过来,解释说,昨天下午我们才打的电话,夏夏和夕羽惠都在我身边,均能证明我昨天在家。所以我根本不可能大老远跑到新疆。况且我们今天早上,又是一起从潍坊出发,驱车到青岛之后坐飞机来了新疆,李星龙觉得,我除非是长了翅膀,不然不可能昨天在新疆“易货”,然后就能马上飞回潍坊。李星龙让堂主别大惊小怪了,赶紧给我们先看看装备的事情准备的如何了。
堂主一脸的疑惑之情,对李星龙说道,“这位小伙计,和昨天来的那个‘易货’的人,在长相上实在是太像了,说句不中听的话,我怎么觉得他们两个人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呢?我刚才翻这伙计的领子,看到他脖子后面也有一处胎记,而且在胎记之上,还有一个算是明显的黑痣。因为昨天那个人,穿着一件没领子的衣服,所以我很清楚的看到了脖子后面的胎记和黑痣,他们两个人的几乎是一模一样。没半点差……”
这个堂主还要说些什么,可是金手佛爷却给他使了一个眼色,并说道,“齐堂主,别说废话了,先带我们看看家伙准备的全不全。”
“你说的那个人,昨天来‘易货’的东西是什么?”金手佛爷的话刚落,夕羽惠就立刻接话问道那个堂主。
这位齐堂主,听到夕羽惠的问题后,并没有马上回答,而是先看了一眼金手佛爷,好像是担心自己说错话一样,金手佛爷被他这么一看,马上对他说:“我操,老齐头你可别瞥拉眼睛珠子看我,不知道还以为有什么事,我不让你说。你该怎么说就怎么说。但是你先给我找个伙计,带我去看看装备准备的怎么样了。”
齐堂主随即在前面领路,一边走一边招呼之前领我们下来的那个中年男人,让他把昨天“易物”的东西给拿到“贰号”。中年男人应了一声,就匆匆的向连廊的深处快步走去。
而我们在齐堂主的领路下,从大厅所在的位置,向左边一拐,就来到了齐堂主所说的“贰号”房间。这些房间的布局,和之前在莱州见过的基本类似。
一进门,我就看到屋内放了十个黑色的登山大背包,背包看样子已经被装满了,一个个都是鼓鼓囊囊的,齐堂主提起其中一个背包,将背包拉开后,对我们介绍说,根据李星龙的要求,这些装备,都是能买到当中的最好的装备了。除了一些野外的必备物品之外,还包括了绳索、工兵铲、狼眼手电,压缩饼干,烧酒等等。其中还装了瞟儿贼必备的,捆仙绳,无影手,金刚伞等等“专业”工具。大凯从来都没见过那些瞟儿贼专业工具,所以非常的好奇,就像过去拿出来看看新鲜,但是却被夏夏拉住了,夏夏狠狠地瞪了大凯一点,小声的对大凯说道,“在人家的地盘,老实点。”
齐堂主介绍完之后,提子马上在一旁挨个将背包检查了一遍,确认每一个背包里面的东西无误后,才冲金手佛爷点了点头。
金手佛爷朝提子招了招手,二人便走出了门外。齐堂主刚想跟出去,却被李星龙一把拉住了。
李星龙让这个齐堂主,把那天用玉如意交换镇河棺的事情,详细再和我们说一下。特别是描述一下,那两个来易物的人的相貌。
齐堂主稍微想了想,对我们描述说,因为这两个人实在是太特殊了,所以直到现在,虽然过去了一个多月,但是他对这两个人,依旧是印象深刻。据他描述,那两个人一老一少,老的大约在六七十岁的样子,身高在一米八左右,皮肤有些黑,短寸的白色头发,大耳朵耳垂很大,看人的眼神有些浑浊,额头有明显的鱼尾纹,白色的络腮胡子,人很瘦,脸上能看出有肌肉。
年纪比较小的那个人,在二三十岁的样子,从进来到离开就没说过一句话,身材很瘦,因为这个人一直低着头,没怎么抬头,加上齐堂主的注意力,都在那个和他讨价还价的老人身上了,随意对这个年轻人的特点,记得并不是很清楚。再加上,这个年轻人确实没有什么突出的特点,吸引齐堂主的注意。
经这个齐堂主一说,我越发感觉,这两个人应该就是爷爷和风干鸡,虽然对风干鸡的描述很少,但是通过对老人的描述,他十有八九就是爷爷本人。而风干鸡本身就沉默寡言,这倒是与我们一直以来对他的印象符合。
齐堂主随即就把当时“易货”的事情又讲了一遍,他说的和李星龙昨天在电话里,告诉我们的事情基本一致,并没有什么补充的新内容。
夏夏随后问道齐堂主,那两个来易货的人,和李老鬼都说过什么?他们的谈话内容都有什么特别之处?还有李老鬼带来的镇河棺,究竟有没有人见过锦绸布下面是什么?那两个人有没有透露他们易货之后,要去什么地方?
齐堂主摇摇头,无奈的告诉我们,李老鬼和这两个人交谈的时候,并不让其余的人进去,所以没人知道谈了什么。李老鬼向来对伙计们很严苛,他带来的东西,不要说是用锦绸布盖着了,就算是用塑料袋盖着,他老人家说不让看,那么也没人敢去瞥一眼。至于那两个人的下落,他们堂口的人更不可能知道了。
就在这个时候,门外突然传来了一阵敲门声,齐堂主应了一声,之前那个中年人,便手拿一个精致的小盒子走了进来。齐堂主指了指夕羽惠,示意那个中年人把小盒子递给夕羽惠。夕羽惠接过盒子后,中年人对夕羽惠说道,“这就是昨天‘易物’的人,带来的东西。”
夕羽惠慢慢地将盒子打开,一个熟悉的东西映入我的眼帘,盒子里面居然是一颗——“仙山魔眼”!
第三十六章 老相识
我盯着盒子里面的这颗“魔眼”,和之前见过的“魔眼”类似,它的大小如拇指指甲,但是颜色却是常见的青绿色,看起来翠绿欲滴,形状为多边形,每一个边角都被打磨的非常光滑。
我抬头看着夕羽惠,她这时也抬起了头,可能连夕羽惠也不能确定这颗玉石,是否就是另一颗“魔眼”,所以她微微扭头,看向了身边的张琳,张琳面色有些阴沉的冲夕羽惠点了点头,肯定了夕羽惠的想法。
这可奇怪了,怎么会在这里突然出现这么一颗仙山“魔眼”呢?而且据这位齐堂主说,拿这颗仙山魔眼来“易物”的人,和我长得还非常的相像。事情不会如此巧合吧?况且之前也听张琳说过,仙山“魔眼”这种东西属于可与而,但是我却已经见到过四颗“魔眼”了。
“那个人用这颗玉石,换走了什么东西吗?”夏夏随即问道齐堂主。
齐堂主听完夏夏这一问,脸上面露难色,支支吾吾说不出话来。我看到李星龙在一旁也不说话,只是瞪了这位齐堂主一眼,齐堂主拖着嗓音回答夏夏说,“不是我不想说,说出来我都怕嫩几个人不信,特别瞟儿把子还在这……”
“别婆婆妈妈的,快点说。”夏夏有些不悦的督促道。
齐堂主这次告诉我们,昨天拿这颗“魔眼”来“易物”的人,并没有换走什么东西,而是直接要了两万块钱,把这颗魔眼“卖”给了齐堂主。因为易物必须是以物易物,不能坏了这个规矩,所以齐堂主刚才才不愿开口提到这件事。齐堂主是古玩行家,一眼就看出这颗玉石远远不止两万块钱这个价,于是当时只顾着收宝了,也没管那么多规矩。齐堂主觉得,昨天来易物的那个人,可能是从别的地方偷来的那块玉石,所以着急出手,又看不出这玉石的真正价值,便匆匆要钱把玉石处理掉了。
李星龙告诉齐堂主,这块玉石他直接带走了,并告诫齐堂主,下次别再做坏规矩的事儿了。说完就朝齐堂主摆了摆手,示意他先出去吧。
屋内就剩下了我们几个人,李星龙信步走了过来,问道我们,对于这块玉石我们是不是有所了解?还是说昨天来易物的那个人有问题?既然那个人昨天才来易物,那么可能他并没有离开乌鲁木齐,况且长相与我相似,在这条街上,汉人的长相会格外的引人注意,所以如果这个人有“问题”,李星龙可以找人把“他”找到问个清楚。
夕羽惠将盒子一扣,将盒子交给了李星龙,顺便朝李星龙微笑着摇摇头,说道,“我只是觉得这颗玉石价值不菲,如果瞟儿把子有办法,那就在我们出发之前,把这个人找到,我倒是很想看看,这个在齐堂主嘴中,和小爷长得一模一样的人是怎样一个人?还有这样一个不按套路出牌的人,如果这块玉石是他偷窃的,那么一个小偷,是怎么找到这个堂口的?一个从来都没有来堂口易物的‘小偷’,能一下就找到这个堂口所在的位置,并且成功的易物。瞟儿把子,你不觉得这件事很奇怪吗?”
夕羽惠说完之后,李星龙一副恍然大悟的表情,随即脸色一下子就沉了下来,骂了一句齐堂主没脑子,只顾着收宝,别的事情一点都没考虑。之后李星龙收起那个盒子,快步朝门外走了出去。
李星龙出去之后,大凯有点不解的凑了上来,问道:“是不是我们这次还没出发,就又遇到茬子事儿了?”
夕羽惠脸上的表情依旧轻松,脸上挂着微笑,让大凯不必担心,这几年奇事、怪事遇到了不少,像现在这种事情,没有什么可大惊小怪的。用中国的一句古话,“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有人喜欢跟着我们,我们也没办法。随后夕羽惠意味深长的说了一句,“看来这一次,我们的‘旅行’注定不会孤单了。”
夕羽惠说完,就拉着夏夏和张琳也走了出去,临出门给我撂下一句话,说是她们三个人上街逛逛。还让我和大凯,把东西整理好之后,也出去转转,起码看看这里的风土人情,夕羽惠觉得今天应该是最轻松的一天,如果一切顺利,装备等物品从明天开始,就会陆续到来了,到时候我们就没有闲暇时光了。
我可没夕羽惠那种闲情逸致,还出去溜达溜达。我和大凯收拾好我们的行李之后,我就把这次穷羿国之行的一些事情,陆陆续续的告诉了大凯,顺便把夕羽惠和夏夏准备好的路线图,分给了大凯一张,然后和大凯一起研究那张路线图。其实我也看得出来,夕羽惠明里说是出去逛逛,其实肯定是有别的事情去做,但是她拉上夏夏一起去,我还可以理解,可是为什么偏偏又要拉上张琳呢?
晚上直到她们三个人回来,我们才准备吃饭。她们三个人大包小包的提了不少东西,都是一些当地特色的东西,夕羽惠告诉我,以前每次出远门,总顾着忙,都不知道给家里带点东西,这次又来新疆,起码给家里买点特色东西,不然出来这么久,我们回去的时候也不好交代。看着夕羽惠这副“反常”的样子,我真不知道她葫芦里到底是卖的什么药?平时夕羽惠做事最严谨,会把自己的任务放在首位,怎么这次突然像变了一个人一样。这种买特产逛街的事情,一般都是夏夏才能干得出来。
吃饭的时候没有看到金手佛爷,听提子说,佛爷晚上一般不吃饭。李星龙来的时候还是一副愁眉不展的样子。我问李星龙打听到那个人的下落了吗?李星龙也不说话,只是摇了摇头。看得出来,夕羽惠下午给李星龙分析的那一番话,确实引起了李星龙的注意。昨天那位来易物的人,着实太奇怪了。这种堂口绝不是一般人就能轻松找到,这个人明显不是什么小偷,肯定也是一个“道上”的行家里手,不然不可能知道堂口所在的位置,而且只要了两万快钱,就算是把“魔眼”换给了齐堂主。这点更加奇怪了,如果这个人是一个精通古玩的人,那么不可能看不出这块玉石的价值,为什么只问堂口要了区区两万块钱?明显他的目的,并不是在“易物”……我所想到的这些事情,估计李星龙也都想到了,所以找不到那个人的下落,李星龙才会这种抑郁的表情。
齐堂主准备的都是一些当地特色的美食,除了李星龙之外,大家的胃口都很好,酒足饭饱之后,大家又在一起聊了一会儿天,才各自去房间睡下。回到房间,我本想再问问夕羽惠,关于穷羿国的一些事情,可是夕羽惠却什么都没有说,反而让我赶紧休息,关于穷羿国的事情,等到明天再说。看到她一脸疲惫的样子,我也没有再提出异议。
第二天我醒来之后差不对就有十点左右了,就听到走廊外面有很大的说笑声音,声音包括了夕羽惠、夏夏和大凯等人。我还在奇怪,他们在说什么事情,说的这么热闹?
于是我简单的收拾了一下变走出了房间,一开门,我就看到走廊的尽头处站着四个人,除了夕羽惠、大凯和夏夏之外,还有一个身材略显高大的背影。夕羽惠第一个见到我出来,微笑的朝我招招手,对我说道,“你快过来,看看谁来了。”
我眯着眼睛向那个背影看去,此时背影听到夕羽惠的话后,慢慢地转过了身子,同样面带微笑的朝我笑着,对我说道,“好久不见。”
我这才看明白,这个背影的主人竟然是——眼镜!
第三十七章 许久不见的老朋友
这应该是我近一年以来,第一次见到眼镜,上次见到眼镜,还是和夕羽惠刚刚结婚不久,眼镜从日本来看望夕羽惠。现在的眼镜身材看上去壮实了不少,他的上身穿了一件银灰色的休闲西服,里面套了一件粉色的衬衣,还打了一条黑色的领带,下身穿了一条修身的牛仔裤,头发比以前短了许多,看起来非常帅气,不过表情还是一副憨憨的样子,和以前没什么两样。
我快步走了上去,伸手一边和眼镜握手,一边有些吃惊的问道,“你怎么突然来了新疆了?难道……”
我后面的话还没说完,眼镜就微笑朝我点了点头,回答我说,因为夕羽惠的身体不便,所以夕羽惠特意将他叫到了新疆,目的当然就是和我们一同进入穷羿国,然后保证我们这次可以平安从穷羿国出来。
不知道为什么,听到眼镜这么一说,心里莫名的有一种踏实的感觉,毕竟这次没有了风干鸡,夕羽惠又身体不便,我们整个“队伍”好像是缺少了主心骨一样,可是眼镜现在的到来,无疑对我们这趟穷羿国之行起到了事半功倍的作用。眼镜要身手有身手,要学识有学识,要胆识更有胆识,我直到现在,还一直记得,当年在虵国的万龙殿时,眼镜以一己之力,为我挡住袭来的“金龙”,救得我一条性命。只是眼镜以前一直以来,甘愿以夕羽惠“副手”的状态出现,才不那么惹人注意而已。
看得出来,眼镜的到来让大家都很开心,夏夏和大凯同样是脸上挂着笑容,不停的和眼镜开着玩笑。眼镜也和从前一样,话一直不多,只顾着憨笑。
我们简单的寒暄了几句,夕羽惠就把我们几个人统统叫到了房间内。然后拿出了一张路线图,开始又给我们讲解起来,我知道这次讲解的目的,主要是说给眼镜听。眼镜听的非常专心,眼睛一直盯着路线图,夕羽惠说到路线图上的什么位置,眼镜总会自己先指指,以确定自己寻找的地点无误。眼镜的中文这几年估计还是没什么提高,夕羽惠的话说的很快,偶尔眼镜跟不上进度了,就会时不时会从嘴里蹦出几句日语,叽里呱啦的也不知道和夕羽惠在说什么。
夕羽惠讲了足足有一个半小时,中午齐堂主的伙计过来叫吃饭,夕羽惠才刚刚讲完。我们并没有马上过去吃饭,而是带着我们来到了眼镜的房间,我看到眼镜的房间内,有两个很大的黑色旅行袋。眼镜很识相的快走几步,将两个旅行袋提到了床上,随后便将旅行袋拉开。
两个袋子里面分别装的是枪械、弹夹,还有道具。我对这些东西不是很明白,但是夏夏和大凯对兵器算得上是行家了。特别是大凯,看到黑色旅行袋里的东西之后,直接就扑到了床上,拿出一把手枪用一种喜爱的眼神仔细的看着,那种眼神就像是在观赏艺术品一样。
夏夏看到大凯拿出来的枪,愣了一下,略带吃惊的问道眼镜,“这枪该不会是格洛克g23吧?这可是准军事用枪了!特工的装备也不过如此了。你一个外国人,怎么能把这么多把g23带进国内?”
说着夏夏又翻看另外一个装有冷兵器的袋子,很快夏夏便从另外一个包里拿出了一把,类似于龙刺的东西。
只不过这件兵器,通体都是黑色,而且顶端也有类似于“棱”的角口,更为特别的是,它比起龙刺来,有一个显著的不同点,就是这把兵器的刺身是前后全部开刃的!龙刺只能“刺”不能“砍”,而这件兵器看起来,既能“刺”又能“砍”。
“这是什么?该不会也是龙刺的一种吧?”我不禁问道。
夏夏不屑的轻哼了一声,告诉我,这东西叫做“昦斧”(haofu),是古代一种非常高端的冷兵器。但是因为制作过程十分复杂,所以自战国以来就已经失传了很久。在《毛诗·豳风·昦斧》中记载:“既破我斧,又缺我锜。周公东征,四国是吪”。昦斧是当时周公的大杀器。
现在所用的军刺,就是仿制的昦斧。而我和夕羽惠所用的龙刺,就是在昦斧的基础上进行的改造。龙刺的刺身没有刀刃,而且刺身更长,这使得龙刺比起昦斧来说,“刺向”的杀伤力更大,空气阻力更低,而且采用的材质比起昦斧,龙刺也更加的轻便,质量比昦斧轻了不少,用起来变的更灵活。
夏夏一面将昦斧抽出来,一面介绍说,这种昦斧刺身呈棱型,五面血槽。刀身经过去光处理,刀身呈黑灰色,且不反光。昦斧属于“刀”的一种,但是又有别于普通的刀。首先昦斧刃口在足够锋利的同时,还具有足够的硬度,而刀身也有合适的强度和韧性。夏夏距离说剃刀很锋利,但由于硬度不足,切割稍硬一些的东西就会变钝。有短刀虽然平时还算锋利,也比较耐磨,但受到撞击和扭曲的时候很容易断、裂,也就是说比较脆。
昦斧经过热处理,硬度极高,可穿透普通的防刺服。由于硬度高的材质会比较“脆”,而韧性好的材质又不够硬,这种工艺就是将硬且偏脆的刃口和较软但柔韧的刀身结合起来,而其中的难点之一,就是在不同钢料的结合过程中,常常会由于表面氧化、夹灰等因素造成失败,导致废品率极高。所以对制刀匠来说,用同一块材料做出一把好刀是很不容易的。这也是为什么昦斧工艺失传的一个原因,因为做工要求太高。
昦斧的五面血槽除了放血外,更重要的是有利于进行下一动作。昦斧在刺进入人体后,血液随血槽排出,肌肉收缩时无法贴紧刺刀面而不会“吸”住刺刀,这样刺可以从容的从人体拔出进行下一步的动作。而且昦斧刺扎出的伤口,大体上是方形的窟窿,伤口各侧无法相互挤压达到一定止血和愈合作用,这种伤口无法包扎止合。昦斧刺入人体以后,通过血槽迅速将空气引入。空气在体内形成大量泡沫,阻塞住血管。而在消除负压的体腔内将刺拔出,毫不费力。据说再就是昦斧制作时采用磷化处理。冶炼时出于性质的需要,加入了一定量的砷元素,在战场上表面的磷涂层,磨损后暴露出含有砷的内层,即使只擦伤敌人的皮肤,也会在元素的作用下很难愈合。
经过夏夏这一番介绍,想不到这种昦斧,居然有这么大的杀伤力。夏夏说完不忘追问眼镜,这些东西他都是怎么弄来的?
眼镜故作神秘的微微一笑,反问夏夏为什么她认为,这些东西都是从国外带进来的呢?其实这些东西都是眼镜在国内准备好的。至于是用什么办法在这么短时间内,就能弄到如此多的精良武器,眼镜也没有细说,只是说是托国内的一个朋友做到的。
夏夏听到眼镜这种回答之后,也不再多打听,只是随口说了一句,等我们从新疆回去之后,要眼镜给夏夏引荐一下他的这位朋友,说完夏夏就先从两个旅行袋里分别挑选了一把枪,和一把昦斧。
门外这时突然传来了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很快一个人推门进来,急匆匆的对我们说道,“诸位,瞟儿把子有请,听说有老爷的信儿了。”
第三十八章 李老鬼的留言
进来的这个小伙计,说了一口带有京腔的普通话,看到我们正在把玩昦斧和枪,直接愣在了一边,估计他也在纳闷,我们是怎么弄到这些东西的,他看起来想说什么,但是却又忍住了没说,夏夏随即对小伙计说道,“淡定点,别紧张,这些都是给你们家瞟儿把子的。还担心我们打劫你们啊?你刚才说什么事情?说的明白一点。有老爷的消息,老爷是李老鬼吗?”夏夏说完,便把那两个黑色的旅行袋拉起了。
我看到这个小伙计脑门上都有汗珠了,听完夏夏的话之后,呆呆的点了点头,吞吞吐吐的说道,“就是有了鬼爷的消息了,瞟儿把子要列为赶紧走一趟,好像是有什么要事和诸位商量。”
夕羽惠率先走出了门口,问小伙计,李星龙现在在哪?小伙计伸手指了指,走廊不远处的另外一间房间。夕羽惠快步朝房间走了过去。我们几个也鱼贯走出,夏夏出门的时候,还不忘告诫这个小伙计,别让其他人进这间房间,不然如果少了什么东西……夏夏后面的话还没说完,小伙计就连忙点点头。
李星龙现在所在的屋子,就是“叁号”,门应该是没有锁,我看到夕羽惠直接推门进去。一进门我就看到李星龙在来来回回的踱着步子,而金手佛爷坐在靠墙的交椅上抽着烟,脸上一脸的焦虑神情。而先前进来的夕羽惠,此时手中正拿着一张纸,放在手里仔细的端详着。
李星龙见到我们统统进来之后,示意最后进来的眼镜,把门先关上。然后直接开门见山的对我们说,我们恐怕要改变先前的计划,要提前出发了。而且留给我们的时间不多了。
说着李星龙就轻轻指了指夕羽惠,让我们看看夕羽惠现在手中所拿的那张纸。我们几个人一下子就围到了夕羽惠的身边,夕羽惠将手中的纸交给了我,然后自己从人群之中退了出来。
这是一张类似于宣纸一样的纸张,纸质非常的软,而且有质感。纸张明显是从一张纸上撕下来了一部分,这部分大约有半个手掌大小,而且纸张非常的皱,像是被揉团过。
纸上的中间部分,用楷体简单的写了六个字,“马上前往穷羿”!而在纸张的撕裂边缘,还著有署名“李老鬼”。这五个字应该是用钢笔所写,能看得出有明显的钢笔顿笔痕迹,在六个字的周围有一些黑灰色的灰,使得字迹看起来有些凌乱的迹象。
夏夏不禁问道李星龙,能否就能确定这笔记就是李老鬼?还有一个关键问题,这张纸是怎么来的?
李星龙还没回答,坐在交椅上的金手佛爷就开口了,他回答说,这笔迹的确就是李老鬼本人。他看李老鬼的笔迹看了这几十年了,不会认错的。而且这张纸条,不是别人给的,而就是金手佛爷自己找到的。随后金手佛爷进一步解释说,他刚刚在整理装备的时候,极为无意的情况下,在自己的衣兜里,发现了这张揉成团的纸条!他便把这张纸条交给了李星龙。
估计金手佛爷想到了,我们接下来就会问他关于这张纸条的事情,所以金手佛爷不等我们发问,就先开口告诉我们,他的这件外套,小半个月都没换过了,他这个人平时对于穿的东西,也是粗枝大叶,他也不知道这张纸条大概是什么时候装进他的口袋的。他最后一次见到李老鬼,也是在李老鬼离开莱州的前一晚,后面他们两个人交流的时候,都是通过李老鬼给他打电话了。金手佛爷觉得,可能就是在李老鬼离开莱州的前一晚,他与李老鬼单独见面之时,李老鬼将这个纸条偷偷放进了他的衣兜。
可是金手佛爷的这个假设,马上就被夕羽惠否定了,根据之前金手佛爷所说,李老鬼昨天才打电话通知金手佛爷有关穷羿国的事情,那么李老鬼必然不可能早早的就把这团纸条,放入金手佛爷的手中。如果时间紧急,那么李老鬼一定就会在电话中直接把事情说明。更何况,李老鬼对他的这个义子肯定是很了解,金手佛爷对于穿着并不在意,那么偷偷放在金手佛爷的口袋里,这件事太不可取了,说不定等金手佛爷发现的时候,什么事情都已经完了,根本指望不上金手佛爷前去帮忙了。
说到这里,夕羽惠让一直在踱着步子的李星龙冷静一下,这件事有些蹊跷。李老鬼此时一定是处于安全的环境之中。
夕羽惠进一步解释说,既然能肯定纸条上的笔迹就是李老鬼,那么也就说明纸条即使不是李老鬼“给”金手佛爷,那也一定是李老鬼授意某个人,悄悄的放在了金手佛爷的衣兜之中。
“从自己上能看出什么信息吗?”夕羽惠突然问道,正在一旁拿着纸条仔细观察的眼镜。
眼镜马上开口回答说,纸上的笔迹略有凌乱,但是笔画的停留处,有明显的顿笔和提笔的样子,说明写者有还算舒适的环境,以及较为充裕的时间。六个字的下笔力度相似,笔画衔接有致,写者为右手执笔,年龄约在古稀,而且腕力较大,下笔有力,字迹在纸张上有明显的“凸出”痕迹。而且这个人写字的时候有一个习惯,喜欢“拉笔”,就是对于连笔处,会无意识的将下一个笔画拉长,以突出笔画的衔接,可能这个人擅长书法。
李星龙和他小叔金手佛爷,都被眼镜这一番推论震惊了,李星龙更加确定,写这张纸条的人十有八九就是他爷爷李老鬼,因为李老鬼就是右手执笔,而且擅长书画,腕力较大,在书写的时候,会有明显的“拉笔”动作。这些可能都是李老鬼所独有的一些“特点”。
夕羽惠根据眼镜给出的推论,继续说到,金手佛爷口袋里的这张纸条,应该是在我们来到乌鲁木齐之后,才“出现”的。说明在这段时间之内,有人将这个纸条,偷偷的塞进了金手佛爷的衣兜,然后知道金手佛爷今天要检查装备,所以一定会将带来的东西,整理到装有装备的背包之中,这个时候,人免不了掏掏自己的口袋,把有用的东西装进背包,这样就可以确保金手佛爷一定会看到这张纸条!保证纸条在恰当的时间出现。
金手佛爷来到乌鲁木齐之后,接触的人有限,所以夕羽惠认为,我们应该能很快的找到,这个投放纸条的人。夕羽惠随即便问金手佛爷,在来到乌鲁木齐之后,他都去了什么地方?接触了什么人?接触的人里面,谁会和李老鬼关系最为密切?
金手佛爷微微一想,然后扭头看向了李星龙,李星龙被金手佛爷这眼神一看,先是愣了一下,随后马上脸上的表情就变的有些复杂,结结巴巴的对金手佛爷说道,“不不不不不,会吧?”
然后李星龙和金手佛爷二人异口同声的说出了一个名字——齐堂主!
第三十九章 另有其人
金手佛爷对我们解释说,这个齐堂主和李老鬼算的上关系密切了,齐堂主原名叫齐大圣,年少的时候家庭条件不好,加上齐堂主这个人心高气傲,从来都不服谁,又没有家长的管教,所以他以前犯过很多事儿,进局子的次数都要有两位数了。齐堂主虽然是在济南长大,但是老家就是莱州后趴埠村,只是那时候跟着他爹去了济南。齐堂主他爹死得时候,知道自己这个儿子一般人管教不了,而且找个正儿八经的工作也不太现实了,还怕齐堂主这个人今后再惹什么乱子,所以就把齐堂主这个人,托给了同村的故交李老鬼。
之后的事情不必多说,齐堂主唯一服的一个人,就是李老鬼了。而李老鬼也很信任齐堂主,所以有什么大事儿,都会安排齐堂主去办。以前李星龙还没上位的时候,“观灯”的事宜,都是交给齐堂主。因为新疆这片区域,近几年珍宝交易频繁,所以才让齐堂主来了新疆。更何况,瞟儿贼很讲究以血缘作为联系的纽带,这样是瞟儿贼的一个重要联系,一个同村的老乡,相当于自己的一个亲戚,所以李老鬼对齐堂主也更加的器重。
如果说金手佛爷见过的这些人当中,和李老鬼关系最为密切的人,应该就是这个齐堂主了!李星龙还不忘告诉我们,这个齐堂主以前有一个绰号,叫做“三只手”。当年他在山东,就是靠偷东西谋生,就因为这个,他的两只手上都能看到明显的伤痕,这都是以前偷东西的时候,被抓住毒打造成。不知不觉之中,放一个纸条在金手佛爷的口袋里,对他来说并不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