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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节

      沈薇搓搓眼睛,外面的宫灯已经在漫天飘雪中变得越来越模糊。她想,她老哥沈之书,一定不会辱没皇命的。不过,眼下这场宫变,倒真是应景。心中暗暗感叹,什么叫亡国又逢连天雪,逃亡偏遇硬头驴,眼下大抵就是了。
    “孟扶苏为何会帮我?母后也太过自信了。”他好不遮掩自己的鄙夷,冷悠悠的望着戚太后。
    “哀家说会,他就会。如果非要理由,你不是暗中帮南朝平了尸骨密林的民乱?如果这都不算理由的话,哀家给你个必然会帮你的理由!”戚太后缓缓从袖中的暗兜里掏出块明黄色布帛,上绣半只扶苏木,在边角处绣着六个红色小字:小儿扶苏生辰。
    “孟扶苏的母亲是宸妃。我诞下你的第二年仲春,宸妃生下的孟扶苏。说起来,也不怕你们知道哀家的旧事,当年我进宫,是被父亲逼迫的,用我挚爱之人的性命。为了救他我被迫入宫,本以为这样,父亲就会放他条生路,可惜我太傻,不曾想,父亲为了篡位,将我挚爱之人送进宫,用他的命要挟我偷取传国玉玺。我被逼无奈之下,又发现自己有了身孕,苏西水为了保我和我腹中的龙子,先一步赴了黄泉。我失意中,将一切都告诉了你的父皇。你父皇他非但没有将我处死,还立你为太子,为我废黜六宫。孟扶苏就是宸妃被遣回家中所生,当日就被勒令送入孟氏族中抚养,作为孟家世子存在。”
    沈薇窝在旁边,突然顿悟似的,“是苏西水吗?”
    她发誓,她只是情之所至,完全没有要故意说太后那段风流往事的意思。
    戚太后沉默片刻,半笑着看她,“是苏西水。但是那都是过去的旧事了。这么多年,我为了保住瑾洵,保住这孟氏的江山,付出的太多。我怨恨先帝将我独自抛下,可是,想到先帝对我的好处,觉得也是值得的。今日,我还能在这里等着父亲逼宫,却不能让先帝的基业就这么毁去。皇后,皇帝或许不能理解哀家的心,毕竟,哀家杀了孟氏一族,又确实还得他癔症缠身。”她淡淡的扫过瑾洵,缓缓攒个笑来,“哀家就把皇帝交给你,哀家相信你能让他好起来,也能帮着他卷土重来。”
    马佳含翠已然是泣不成声,戚太后话音才落,她就抱着斗篷上来给沈薇裹上,边哭着道:“皇后娘娘,太后娘娘说了,这里有她顶着,我知道外面那人是大梁的皇帝和随从,你们快些走吧,千万别再耽搁了。沁园的假山有条密道,那个密道一直通往宫外的菩萨庵,那里已经准备好了马匹。”
    沈薇任她给自己系好衿带,瞅瞅戚太后,又看看瑾洵。
    马佳含翠给她裹好斗篷,又把黑色的斗篷给瑾洵系上,抹着眼泪道:“朱无庸已经死了,怕是等不到苍狼军来,戚国仗就要来拿人了。皇上,您就听太后娘娘的,走吧。”
    她说的字字恳切,叫人难不动容。瑾洵却是清清冷冷的,丝毫没有要离开的意思。他抽出书架上的竹卷,从容的走回榻上坐下,轻描淡写道:“朕不怕他。朕也不走。”
    沈薇暗搓搓的着急,却又不知道该如何才好,梆子声声,她抬头望望更漏,已经是四更天了。
    窗外雪似是泼洒的盐,簌簌得下个不停。
    戚太后给沈薇使个眼色,沈薇心中登时明了,赶紧上前几步挽起瑾洵的胳膊,道:“我还担心我哥呢,我现在要去接应他,我不管,你要是放心我自己去,就不用跟来了。”
    “朕相信国舅明日一早必然会来。”瑾洵眼皮未抬的盯着竹卷,并没有丝毫意志动摇的模样。
    沈薇装作饶有兴致的凑上来,想揶揄两句瑾洵,却不想……她盯竹卷眯眯眼,浅声道:“夫君,……倒了……”
    孟瑾洵:……
    总算是好说歹说,这才将皇上夫君哄出宫来。赫连郢和辕马跟在后面断后。等真的从密道钻出来,密道的机关立时就封死了。望着砸下来的巨大青石,赫连郢拍拍身上的雪,跳上去抄着手往往远处,扭头对孟瑾洵道:“雪太大了,看不到什么菩萨庵。”又看了看沈薇扶着孟瑾洵的手,咦了声,继而道,“好歹你也是拔刀比我要快三倍的奇才,怎的总是表现的病怏怏的,像个寒酸秀才?”
    孟瑾洵端端的立在巨石下面,仍是一脸病容。说起来却也奇怪,明明这个角度,本该是赫连郢俯视着他,却不知为何,赫连郢的气势竟然输他一大截。赫连郢也觉察出些不对,又从巨石上跳了下来,站在不远处与他平视。
    拙眼人一看,却还是看得出,纵然是两位皇帝站在一起,也总有一个身上的气势碾压另一个。这约莫就是天生的王者霸气,很显然,赫连郢天生的欠缺点儿,完全被孟瑾洵给碾压过去了。他打量阵儿孟瑾洵,索性蹲了下去,小身板在寒风烈雪中隐约有种飘零凄楚的错觉。
    辕马倚着石头打量许久,最终认为,这是穿衣打扮上的差别。将见解说给赫连郢听,赫连郢瞬间有了信心,充满盼望的站起来继续与孟某人对视着,毫不客气的道:“回头换身霸气的衣服再来比将。”
    孟瑾洵淡淡的扫过他们二人,抖抖斗篷上沾的雪,沿着眼前崎岖的山道若无旁骛的拉着沈薇往前走去。
    半山寂静,漫天的雪把山道覆盖住,连雀鸟都不见一只。
    赫连郢和辕马跟在他们身后,心中却已经开始暗自骂爷爷。尤其是赫连郢,怎么说也是和孟瑾洵平起平坐的人物,本来是为了观瞻苍狼军是何等士气,却沦为孟瑾洵的跟班兼保镖,这实在是让人很窝火的事情。
    要是可以,他真想在这荒山野岭,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把孟瑾洵一刀咔嚓掉,从此除掉了人生劲敌,便可以笑傲江湖……
    沈薇却没有心思顾忌别人心中所想,平时,她特别乐观,遇到什么事情都没心没肺,可是今天,她第一次有了有家不能回的失落感。甚至越发觉得,瑾洵告诉她,她的父亲母亲去接应沈之书是在骗她。沈府百十号人,再落魄也不会落魄的人去楼空,就算是爹娘带着人去投奔沈之书,也不能连个信儿都不给自己。
    她仰头望望灰蒙蒙的天,忽然有只灰色的鸟儿仓惶飞过,凄厉的叫了两声。她低下头来,顿住脚步,还是开口,“你给我说实话,我爹和我娘,到底怎么了?”
    ☆、第31章
    瑾洵拂手弹掉她发上的雪,平静的为她整理下斗篷,淡淡道:“朕说过的话,不想重复两次,走吧,从这里往城外去,还有好长的路要走。”
    语毕,并不给沈薇说话的空档,拾起沈薇冰凉的手疾步走去。
    雪又大,山路湿滑。
    四个人的身影渐行渐远。
    *****
    风雪漫天中,沈之书重重的喘口气,将传说中重八十斤的重剑插在雪地上,压着身下的男子,那男子左脸,直从眉毛到下颚延伸着蜈蚣般丑陋的疤痕,单看右脸却也是个俊秀的男人。
    “我败了,要杀要刮,悉听尊便。”
    男子忿忿的将头扭向一边,看容色很是不服气。
    沈之书冷冷的哼了两声,道:“老子说过,以貌取人注定吃亏,你以为老子处处忍你让你是怕你不成?惹毛了老子,老子想杀你不过眨眼的事儿!朔风将军,咱们明人不做暗事也不说暗话,既然事已至此,老子不要你的命,跟老子走,去昊城!”
    朔风佑仰头望着灰蒙蒙的天幕,扯起唇角笑了笑,因为左脸的缘故,这个笑看上去实在是邪魅的很。垂在额前的几缕头发被雪打湿,让他看上去倒是比较平静。
    “去昊城?我发誓,有生之年绝不会再踏足昊城半步,怎么会只凭你只言片语,就违背自己所起的誓言?你想回去救人,只管带着你的军队回去。作为你打倒我的奖赏,我不会再阻止你。”
    沈之书看着他,缓缓攒出个笑来,“好,一言既出,”
    “驷马难追!”朔风佑定定的看着他,慢慢伸出右手来。
    两支有力的双手紧握在一起的时候,沈之书居高临下的将朔风佑从地上拉起,兀然道:“为何不愿同我回去护驾?”
    朔风佑的眉目沉了沉,讪笑道:“我有一定要留在漠北的理由,别问了,事不宜迟,你快上路吧。”
    三万苍狼军蓄势南下,路过莽莽冰川,路过汤汤大河,路过荒芜原野,终于在二十天后到达岭南。
    岭南介于漠北和帝朝的分水岭,是个极偏僻的小镇子,但偏僻也有偏僻的好处,没有几个人家,不会妨碍大军行进。出来漠北地界,气温跟着回暖,士兵们脱掉厚重的御寒铠甲轻装上路,行路也就更加快速。
    苍狼又比一般的猛兽要大,骑着苍狼而过之处,犹如经受一场蝗虫重灾,被践踏的寸草不生。考虑到三万苍狼军在路上会引起骚动的规模,沈之书和右参将商议过后,决定进入帝朝地界就尽量拣荒山僻径而行。也可以避免不必要的恐慌。
    *****
    孟瑾洵他们都是一等一的高手,从山上下来之后,就一路直奔城外而来,就算是附带了个不会功夫的沈薇,偷渡出城也特别简单容易。
    沈薇心情沉闷,路上就沉默寡言许多,忧心忡忡的想着沈夫人和沈荣,虽然孟瑾洵路上没少保证没少安慰,她却还是心中惴惴。
    好不容易大家回到隐樵的会合点,老远就看见在马车前不停打转的宝蝶。宝蝶也听到了脚步声,急忙往这边看,立时是欢悦起来,跑过来给沈薇和瑾洵二人请安,又看到赫连郢和辕马,面上的笑容僵了好半晌。
    沈薇同她解释完,走过去窝在马车里撑着腮帮子想事情。
    不过多会儿,去往昊城打探消息的几个护卫也都陆续返回,汇报了些城内的情报,最后一个回来的时候,说是城中某处聚集着几千人马,还有更多的人马陆续赶来。
    瑾洵听完,看着赫连郢,声音低沉的发问:“你伺机派探子来探我帝朝,是居心叵测还是想暗度陈仓?”
    “诶诶,我说你这个人就是这样,总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真的好吗?”赫连郢云淡风轻的笑了笑,漫不经心的继续道:“三年前我身中蛇毒,只身来帝朝求你救命,你也是现在这个样子,真是的。算了,不跟你计较。”
    “哼。”瑾洵抬头只是淡淡的瞄了他一眼,将外面的狂风暴雪阻隔在车帘外,慵懒的躺在马车的榻上。
    沈薇跳开,给他让出些空子,盯着车顶发呆。
    瑾洵想来是困极了,头刚挨着榻就睡熟了。半晌,沈薇叫他两声,不见答应,这才猫着身子过去,解下自己的斗篷给他盖上。
    她细细的端详瑾洵的脸,觉得这些日子瑾洵似乎清瘦许多,熟睡中眉头也微微揪起,好像有许多许多烦心的事儿放不下般。沈薇莫名的有些心疼,小心地把斗篷给瑾洵掖好,叹口气站起身来,挑开车帘下来。
    抬眼望望,天色已经从黑灰慢慢的转变成白灰色,眼见着,这天是要亮了。
    卯时,天色大亮,雪也慢慢住下来。守在四围的护卫忽然都警觉起来,冰冷的空气里夹杂着丝危险的气息。沈薇蓦地睁大双眼,厚重的,让人喘不开气的,簌簌的声音由远及近。
    赫连郢对辕马使个眼色。
    辕马明了的点头。
    常年的征战让他的耳朵和观察力远远易于常人,他四处望望,走到比较平的雪地上俯身,耳朵贴着雪面仔细的听着。
    车帘在这个时候被挑开,瑾洵凝神看着远处,沈薇抬头,对上他的目光,只觉得有种命悬一线的错觉。
    瑾洵淡淡的笑了笑,尽力压着心中的担忧,浅浅道:“走,上马车。我们一路南下!”
    沈薇茫然地望着瑾洵,“现在,就走吗?”
    “对,现在就走!”
    不等沈薇再说什么,瑾洵上前两步将她直接塞到马车了,回头看了看赫连郢,道:“追兵就拜托你了,就此别过,后会有期!”
    赫连郢抓抓头,讪笑两声,“我这趟,还真是没白来,你还真不客气的拿我当替死鬼了。”
    瑾洵却没再理他,牵过旁边的马匹重新和马车绑在一起,对站在雪地里的宝蝶道:“进去陪着夫人,我门上路了。”
    宝蝶忙点着头,急急忙忙的跑进马车里。
    好不容易住下的雪又开始扬扬洒洒,瑾洵驾着马车一路飞奔,离开昊城几百里,收住马缰回头望望,终是叹了口气。
    帝朝的江山,飘摇二十载,堙没在这样一个大雪纷飞的冬日,有白的雪,红的梅……
    五日后,瑾洵带着沈薇来到南陲的一个小镇上。
    途中,瑾洵给了宝蝶些钱财,让宝蝶自行离开了。如今他和沈薇不是什么皇帝也不是什么皇后,一路上要尽量的掩人耳目。不过,看来追兵没有赶来,戚国仗也还没有即位,只是沿途听闻,皇榜已经贴了出来,说皇宫夜闯两名刺客,刺客的画像张贴在各大街头巷口。沈薇为了去抓些药路上备用,有幸在街头看到过所谓的刺客画像,画的正是她和孟瑾洵。
    好在沈薇的易容之术还算凑合,俩人稍稍装扮下,竟然躲过了追查的两波官兵。
    在这点上,沈薇很是自豪。
    普通的客栈里,高高的廊台上搭着说书人的桌子,其后的黒木八仙椅子里端坐着个瘦弱的老头儿,这老头长得不高,面容枯槁,尖耳猴腮的模样,说话声音倒是洪亮,想必是经常说书了的缘故。
    此时,他正讲到兴起处,登的从黒木椅子里站起来,拿起醒堂木‘啪’的一声落在书桌上,做出执剑的模样,厉声道:“眼见着那刺客就要将他胸膛刺破之际,小皇帝拔剑一声断喝:‘小贼,朕这就将你送去找你爷爷!’”
    醒堂木又是一“啪”,底下的听众们兴致高昂起来,纷纷是站起来鼓掌叫好,强烈要求这说书先生继续说下去。
    沈薇拾起茶杯淡淡的看了眼瑾洵,小声道:“没想到这刺客的英勇事迹都传到这种边陲小镇上来了,小皇帝智拿狗刺客,还挺有故事性的,不错。”
    瑾洵面对沈薇的挖苦,自嘲的笑了笑,牵动脸上的疤痕拧的皱巴巴的,“朕还真想在这里多逗留两日,看看戚国仗打算如何收场。是昭告天下,朕遇刺身亡还是怎么?”
    沈薇系系头上的藏青色碎花头巾,笑了笑:“别放心上了,就是不知道太后如何了,万一戚国仗抓不到你,为难她……”
    “你不用替她担心,说起来,你不是更该担心沈御医和沈夫人吗?朕和沈之书约定丑时三刻见面,直等到卯时,朕就知道苍狼军一定出了问题。”说到这,他恨恨的砸了下桌子,震得茶碗叮当作响。正逢上小二过来上菜,吓得小二疾跑两步,惊措道:“哎哟我说客官,您小心着点儿,这个可是花银子买的。”
    沈薇瘪瘪唇,将块碎银子扔给他,道:“小二,今儿随这位壮士高兴,他砸坏的,钱算我头上。”
    小二接过银子咬了咬,忙赔笑道:“这位姑娘,您大方。吃好了您呐。”
    沈薇笑道:“少拍马屁。本姑娘我问你啊,这里离南朝地界还多远啊?走哪条道儿不会遇见官兵啥的,我和他,”她指指孟瑾洵,继续道:“是私奔出来的,不瞒你说,我爹是个官,要是把我们抓回去,我和黑子哥就不能在一起了。”
    小二一琢磨,脸上顿时露出我懂得的表情,堆着笑回道:“这里离南朝地界还有五十里地,官道上肯定是有官兵把手的,没官兵把手的地方要远些,路不好走,是个凸出的悬崖峭壁,天黑后毒蛇猛兽多。”说罢,看了看瑾洵,止了笑继续道:“看这位公子病怏怏的,也不像是多好的人啊,长得是好看了些,不过翻山越岭的可不是那么容易的。姑娘,我劝你还是死了心,为这么个病秧子小白脸丢了命,也不值当。”他看沈薇着实是个相貌美好的姑娘,很容易戳了他的恻隐之心,正打算再劝两句,不经意对上了瑾洵的目光吓了一跳,牙齿咬到舌头痛的捂住嘴,下面的话再也不敢说出来了。
    ☆、第32章
    瑾洵摸着左脸横贯鼻子的长疤,声音阴沉道:“菜上完了,你该走了。”随手还做了个请的姿势。
    小二悻悻然的离开,心道:这个病秧子果然不是什么好人!
    等小二离开,瑾洵这才收回手,端起米饭来吃。沈薇不得不承认,瑾洵的气势真不是一般的阴冷,方才看着小二的眼神,简直能从人身上凌剐下肉片来。
    她提起筷子,小心地夹了块醋溜肉片放进瑾洵的碗里,道:“多吃点,等会咱们要连夜爬山呢,你得有力气啊。”
    瑾洵看了看碗中的醋溜肉片,皱皱眉道:“朕……不喜欢吃这个。”又挑眼看了看沈薇面前的清蒸鲤鱼,淡漠道:“朕喜欢那个。”
    沈薇扶额,原本以为瑾洵钓鱼是为了打发无趣的时间,看来,远不是她想的那样,人是真的爱吃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