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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3节

      至少教会高层是这么想的。
    汇报完毕后,夏阎真回到住处休息。
    另一边,霍伦等一群枢机主教,进入到了教会地下的监狱中。
    地下深处的房间、走道并不狭窄、阴暗、潮湿。
    乍看之下,和地面上的走道差不多,只不过少了玻璃而已。
    一群人穿过走道,来到一个宽阔的房间内。
    房间中心,有着三个十字架。
    十字架上,分别束缚着三个人。
    中间一个脸色苍白,一身干净的白衣,红色长发和红色的唇和苍白的脸色形成鲜明对比。
    她的双手钉在是十字架上,向两边张开。
    没有动弹。
    身前有一根黑色的管子刺入身躯,连接着到十字架面前的椅子上。
    柔软宽大的椅子中,苍老的教宗缩着,黑色的管子通过一根中空的小小金属管,刺入到教宗的手臂里。
    从隐约渗透出来的血色可以看到,教宗正在被输血。
    另外两个十字架上,钉着的是琼斯、威廉姐弟。
    和中间的母亲不同,他们似乎更有活力也更会反抗,因此手脚都被钉在十字架上。
    相同的是,三个人伤口处都没有鲜血流出,并且身上都有一根黑管。
    形成三叉戟的形状,血液通过管子,最终汇入到教宗体内。
    “怎么了?”
    见霍伦等人一块过来,教宗睁开眼睛问道。
    霍伦将夏阎真等人的发现说了一遍。
    教宗拔掉手臂上的针管站起来,任由鲜血通过针管慢慢滴落到椅子上。
    他走到三座十字架面前,高举双手开始吟唱。
    一道光自虚空中浮现,卷向十字架上昏迷不醒的三个人。
    玛丽、琼斯、威廉三人在昏迷中感受到痛苦,身子都开始不自觉地颤抖。
    但他们都没有醒来。
    任由那道光在身上穿梭。
    这个样子,像是夏阎真看到过,神圣净化之书吞噬死灵之书的场景。
    片刻之后,穿梭的光遁于虚空。
    教宗才收回手,重新回到椅子上,将针管刺入手臂中,让三人的鲜血继续流淌进他的身躯。
    第二百五十三章 黑潮!
    “教宗冕下,这样就可以了吗?”霍伦问道。
    教宗罗德里戈露出些许疲惫的表情:“就算是魔女暗中操控着死体、老鼠,但接下来至少有三十天,她不可能再动了。连思考都做不到。”
    “会不会是这两个人?”霍伦看着琼斯威廉姐弟,依然担忧着。
    “呵呵……”教宗罗德里戈笑了起来,“他们还要更弱,半年内都不会醒来。而我,只需要十天时间,就可以彻底掌控这份力量!”
    教宗的声音逐渐高亢。
    “死体、鼠群、黑死病!这所有的一切都将成为教会的武器!十字的旗帜,将会席卷大陆,跨越迷雾海,前往传说中的黄金之地,永恒教会,将成为真正的永恒!”
    随着教宗罗德里戈的话,金色的光从他眼睛、口鼻中迸发。
    散发着恐怖的威压。
    金光中,有着一抹瑰丽的红。
    霍伦等人纷纷低首行礼。
    很快,教宗就恢复了正常,他摆摆手:“去吧,十天内不要再打搅我,有事情你们商量着办。”
    “圣化神父那边……他对永恒血铠很有兴趣。”霍伦说道。
    “给他吧,未来我们会有无尽的不死军团。”教宗罗德里戈说道。
    在他眼里,其它的一切都已经不重要了。
    只要十天,十天之后,永恒的光辉就会扩散,直到笼罩全世界。
    他也将成为永恒教宗。
    霍伦等人离开,房间十字架的背后,走出了一个男子。
    这男子年纪不小,赶得上枢机主教的平均年龄,穿着一身轻便的衣服,腰间佩着一把剑。
    他说道:“你可是大手一挥,把我的铠甲送出去了啊。”
    如果伊芙等人在这里,看到这个男子肯定会惊讶。
    此人不是别人,正是血甲骑士中的最强者,教会最强骑士——兰斯洛特。
    被人认为不在教会圣城的他,居然在这里。
    不过仔细想想,似乎也挺合理的。
    最强骑士保护着教宗,算是基本操作了。
    “你还需要铠甲吗?”罗德里戈反问。
    兰斯洛特笑着摇了摇头,以他的实力、境界,的确已经不需要永恒血铠了。
    “那就送给那个小家伙吧,将来我们需要他去冲锋陷阵,清除眼前的障碍。”教宗罗德里戈重新闭上了眼睛。
    兰斯洛特耸了耸肩膀,回到十字架后面,拔出佩着的剑。
    这是一把造型普通的中世纪十字剑,外表普通,唯有在光线照射下,反射出一抹锐利寒光显现出它的不凡来。
    兰斯洛特用一块磨刀石,慢慢磨着这把剑。
    动作稳定,形成独特的韵律。
    几天的时间一晃而过。
    距离夏阎真任务完成还剩下三天。
    这些日子对大部分圣城以及周边地区的人来说,就是平静的日常。
    对夏阎真来说,则是收获的日子。
    那些血甲骑士们陆续回到圣城,然后被夏阎真一一上门拜访。
    现在,夏阎真的房间里,一共放着十一个铠甲架子,上面都是血甲骑士的永恒血铠。
    一共十一套。
    除了伊芙穿的,其余的血铠尽数在此。
    那位最强骑士兰斯洛特没有回圣城,但知道消息后,非常干脆地派人把自己的铠甲送过来了。
    用他的话来说,已经基本上用不到了,不如送给安德森神父。
    夏阎真问过伊芙,兰斯洛特年纪大了,的确很少继续穿铠甲。
    永恒血铠对他来说,更多的是纪念意义价值,送给年轻人,代表着传承,也没有什么不可以的。
    夏阎真当然不会客气,直接收下。
    十一套铠甲放在这里,大同小异。
    其中两套要稍微大一些,适合那种身高两米多的猛男穿。
    其余的,一米七到一米九之间,应该都能穿上,顶多就是不太合身。
    永恒血铠的普适性还是比较强的。
    不像神圣净化之书和黑暗之囚,不是碰就死,就是沉重如山。
    哪怕抛开它们的正统用法,也可以直接当武器用来对敌——前提是不会死并且拿得动。
    夏阎真如果把黑暗之囚外套脱下来,来个“束衣成棍”,一下子抽出去。
    他的力量,加上黑暗之囚的沉重,威力肯定会非常恐怖。
    不过只对人、生物有效。
    不能用来拆房子。
    拆房子还是要上泣血枪。
    一枪挥出,哪怕不用剑斩发力,也不用枪刃,光是枪杆的部分,也能将大多数房子的承重柱砸断。
    伸手按在血铠上,夏阎真把铠甲一一收到个人空间中。
    总共28立方米的容量,里面的东西又不多,收起这些铠甲还是绰绰有余的。
    时间就剩下三天,血甲骑士们也窝在圣城中,夏阎真不会再借出铠甲了。
    伊芙那套就留给她吧,不会带走。
    给教会留点,雁过拔毛,连根都挖断,不是夏阎真的性格。
    更重要的是,伊芙是个听话的人。
    收起血铠后,夏阎真正打算下楼,突然间,房子摇晃了两下。
    “地震?”
    夏阎真打开窗子,跳到了外面的院落中。
    虽说就算房子骤然倒塌,也无法真正埋葬他,但谁又愿意自己被埋起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