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宦官之后 第109节

      ***
    连家。
    周吴鹊起正在和絮果聊天,看上去好像身体确实有些不适,略显困倦。絮果已经决定不去宫宴了,他说:“我有太多话想和你聊,一刻也等不了。”
    “那真话呢?”周吴鹊起目光平静的看着絮果,说了一个只有他们小时候能懂的暗号。
    在絮果微微错愕的眼神中,两人一起回忆起了本该早就被遗忘的儿时记忆。
    很多很多年前,好像也是在这样一个炎热的夏季,絮果撑着一伞荷叶,发现了躲在树洞里偷偷哭泣的周吴鹊起,大颗大颗的眼泪就像是珍珠,不要钱地从眼角汹涌而下。
    絮果问他:“你为什么哭呀?是有人欺负你了吗?”
    他却说:“没有人欺负我,我只是太热了。”
    絮果不反驳,也不相信,只是在等了一会儿后,才轻轻的问:“那真话呢?”
    那边也等了好一会儿,才用很小很小的声音回:“……因为没有人愿意和我当朋友。”
    “我也没有朋友啊!”絮果当时实在是太小了,之前基本一直只在家里面自己玩。他一边说,一边就把自己手上大大的荷叶递了过去,他说,“如果你保证会一直和我讲真话,当然,我也会对你保证讲真话,那我们就当好朋友吧。”
    从那之后,“那真话呢”就成了两人之间特有的暗号。
    这是他们成为好朋友的契约。
    谁也不会违背。
    絮果只能老老实实说:“好吧,是因为我担心你,但也是真的想和你聊天。”
    周吴鹊起一下子就笑了,心想着絮果还真是一点没变啊。可他必须得说:“我们接下来会有很多时间聊天,不着急这一时半刻,你先去赴宴,我也能趁机好好休息一下,养足精神。”
    然后,就轮到絮果问:“那真话呢?”
    周吴鹊起愣了一下,才认命道:“好吧,我在装病,我其实没那么累。就是不想你为了我留下,才想假装生病睡着的。”
    他以为这样絮果就有了时间去赴宴。
    廉深此时也跟来了连家,正在和连亭表示:“你这招真不错,但要是个姑娘就更好了。”
    连亭押了一口茶,挑剔的想着,果然还京中的新茶更好。
    “男的也行吧,反正周吴鹊起对咱儿子也没想法。可他的身份又足够让北疆王产生危机。”廉深自认为最会看人心,充满危机感的醋意很容易就会让人失了分寸,做出一些不理智的事,到时候絮果也就会认清,他和闻兰因之间根本不适合。
    没有周吴鹊起,也会有郑王鹊起。北疆王性格霸道、唯我独尊,絮果又不是什么会轻易退让的人,热恋时自然怎么样都好,当激情退却,矛盾和问题才会翻涌而出。
    他们什么都不需要做,就能等着他们翻旧账分手了。
    连亭没说话,只是等了一会儿,等到了探子来报,北疆王来了。
    廉深:“快去看,快去看!”
    连亭:“……”
    闻小王爷还是老一套,理由树枝熟练的翻墙而来,只不过他没有着急进屋。而是在听到屋内有絮果的声音后,蹲在了支开的轩窗下,拿出了买好的皮影。
    絮果和周吴鹊起就这么一起看到了一个五彩斑斓的双面人冒头而出,一面为男,一面为女,来换变化,会宛如两人在对话。
    一个说:“小二哥,听说那泾河夜市是整个雍畿最热闹繁华的地方。”
    另外一个说:“对啊对啊,妮妮妹,泾河夜市是带第一次来京师游玩的朋友最好的去处呢。”
    你说巧不巧。周吴鹊起不希望絮果为难,闻兰因也不希望啊。虽然他对周吴鹊起真的很戒备,嫉妒的都要抓心挠肺了,但……他觉得作为一个优秀的男朋友,在周吴鹊起没有对絮果表现出超越友谊的行为前,他至少不应该让絮果夹在他和朋友之间为难。
    絮果不能赴宫宴,但他可以出来一起陪絮果尽地主之谊啊。
    皮影小人还在说着。
    “可如果我的朋友身体不适,无法亲自前往呢。”
    “那我们可以一起把它表演给你的朋友看啊。”
    北疆王准备的不是一个皮影,而是一整套,包括角色与布景,都与泾河夜市有关,繁复又华丽。本来就是闻兰因准备给絮果的礼物,正好拿来今天用了。
    从絮果和周吴鹊起的角度来说,他们看到的就是这样精美的台前。闻兰因的皮影出现的真的很恰到好处,惊喜又用心,皮影小人也非常可爱。
    但……
    从两位“lian”大人的视角来看,他们却只能看到幕后,北疆王非常没有形象的蹲在窗下,放下了全部的身段与脾气,来回努力的翻找表演,大汗淋漓,手忙脚乱,却还在不知道笑着什么。
    傻到不可思议。
    但谈恋爱不就是两个人一起做傻事吗?
    连大人对廉大人道:“虽然我没有你懂爱情,但我觉得他俩看上去挺好的,并没有要吵架的迹象。”
    廉深:“……”我之前头头是道的都分析了点什么东西啊啊啊。
    作者有话说:
    瞎扯淡小剧场:
    连亭:咱俩各自在擅长的领域丢一次脸,挺好挺公平,我爽了,你随意。
    廉深:……
    *折尽桃花,难寄相思:原句是折尽梅花,难寄相思,出自宋代的一首词。
    *谈恋爱就是两个人一起做傻事:忘记从哪里看到的说法了,个人觉得很有道理。
    第131章 认错爹的第一百三十一天:
    随后的几天,絮果又把周吴鹊起介绍给了他其他的好朋友,并和闻兰因一起陪着周吴鹊起,逛遍了雍畿值得一游的景点,千步廊、开元寺、泾河夜市等,是一个都没有落下。
    闻兰因本来都做好舍命陪君子的准备了,觉得这不会成为一趟多么开心的旅程。但等真的开始了,他才发现他之前可真傻啊,这是多好的一个机会。一个展示自我的机会,俗称装逼。
    不管他们走到哪里,就没有闻兰因说不出来的典故,念不出来的题诗,甚至他们还遇到了对对子得奖品的经典踢馆场景。
    主打的就是一个梦想成真。
    闻兰因不仅在众人的艳羡中,为絮果赢下了最漂亮的那一盏宫灯,还顿悟了他之前为什么和絮果在一起总是装逼失败,因为缺乏捧场的观众与衬托啊!
    集市的摊位前要多热闹有多热闹,对比一来,气氛一起,这不就轮到北疆王闪耀了吗?
    只是周吴鹊起发现,闻兰因其实根本不在乎别人会不会崇拜的看着他,他的眼神永远只会随着絮果而动,认真而又执着,等着不知道絮果哪一次不经意的回眸,与他制造一场“不期而遇”的怦然惊喜。看似漫不经心,实则每个动作都经过精心设计,只设计给絮果一个人看。
    那好像都快变成刻进闻兰因骨子里的一种本能了。
    周吴鹊起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错觉,但他总感觉这位殿下有点不对劲。
    然后……
    他就眼睁睁的看着他的好友,自以为在别人都没注意到的时候,于人群中借着广袖宽袍的遮挡,去大胆的牵住了闻兰因的手。闻兰因也没有拒绝。
    “!!!”絮、絮姨救命啊,他们好像是两情相悦。
    原来陛下说的喜欢是这么个喜欢吗?
    你们雍畿人是怎么回事?!
    周吴鹊起受到了强烈的京师文化冲击,但他其实只是想找机会把他来雍畿的目的说给絮果听啊。这几天,周吴鹊起真的很努力想开启话题,可絮果每一次都好像在默契的岔过去。两人就这么一直拖到了今天。
    好比此时此刻,当周吴鹊起再次准备开口,絮果却突发奇想的表示:“啊,我们去吃梅子冰吧。”
    然后,他们就稀里糊涂地去吃了二梅这年夏天强烈推荐的四物梅子冰,还遇到了絮果的好朋友司徒淼,他刚刚陪秦姑娘买完金饰,把她安全的送回了家。他们的队伍开始莫名扩大,呼朋引伴,最后直接变成了在絮果家胡同口前的香河肉饼摊前集合,他们要一起尝试着做絮果小时候最喜欢的肉馅炊圆。
    他想让所有人都尝尝他家乡的味道!
    这一切发生的太快,就像是龙卷风,周吴鹊起被裹挟着,也不知道怎么搞的,就已经在连家后厨系上了深色襻膊,和起了糯米皮。
    絮果在一边积极给他的小伙伴们介绍,炊圆是江左、镇南一带逢年过节、婚丧嫁娶必上桌的特色小吃。软糯的外皮包裹着肉香四溢的咸馅,佐以春笋冬菇一类时令蔬菜,浇上酱油,一口下去好像能把舌头鲜掉。
    就是絮果几人做的好像不太成功,炊圆像烧麦一样是不封口直接上锅蒸的,他们又没什么包炊圆的专业技术,最后的结果就是在笼屉揭开、云开雾散的刹那,得到了一滩炊圆。
    所有的馅料都流了出来,把各个糯米皮紧密联系在了一起,宛如切糕,不分你我。
    几人面面相觑,最后还是吃什么都不挑的司徒淼扛起重任,在没有浪费一点粮食的情况下,解决了这整整一笼屉的“美食”,他吃完后就一抹嘴表示:“其实咸馅儿的味不错的。”
    那确实不错,毕竟馅是连家高薪聘请的厨娘调的。
    他们几乎只是负责最后一步的“组装”,都组了个七零八落。
    自己做的家乡味道没尝成,几人倒也没气馁,不知道是在谁的建议下,决定集体转站望仙楼,去品尝了真正的大厨手艺,不得不说,这才是人类该吃到的味道。已经多年不回江左的周吴鹊起都被勾的怀念万分。
    推杯换盏,酒足饭饱,除了因为未婚妻秦姑娘而坚决不碰一滴酒的司徒淼,其他人都喝的有点微醺。
    絮果也不例外。
    几人酒品都不错,没什么酒后恶习,就是叶之初这位翩翩君子大概会有一点点的“扰民”。他每每喝醉都会诗兴大发,不是李太白那种自己作诗的诗性,而是诗朗诵的诗性。如果没人拦着,他能从最近新学到的“君不见,外州客,长安道,一回来,一回老*”,一路“文艺复兴”的背到“鹅鹅鹅,曲项向天歌”。
    很有规律的由近及远,非要向全世界大声展示他这些年学贯古今的诗词造诣。偏偏叶之初酒量还浅,几杯下肚准发“疯”,他酒醉吟诗的毛病甚至一度成了国子监一景。
    因为他不仅喜欢背诵,还喜欢站在高处,飘飘欲仙的用尽可能大的声音与所有人分享。
    然后,再在头疼欲裂的第二天早上,捂脸懊悔,觉得他这辈子都不要出门见人了。
    司徒淼一看叶之初的眼神开始飘忽,就很懂的第一时间上去捂嘴,在对方的挣扎中哄着说:“祖宗,快二更了,外面也快宵禁了,泾河夜市也不是法外之地。”
    喝醉的叶之初可不管这个,甚至劲儿比以往大了不少。他一边试图挣脱管控,一边想据理力争的和朋友讲道理,宵禁怎么了?宵禁就不让人欣赏诗词的美妙了?他这些年背的这些词、这些诗,都是白背的?
    “你该回去给你的小青梅写诗了。”
    叶之初立刻停了下来。对哦,他今天的情诗还没写呢。哈,他要自己写!写一首惊天地泣鬼神,让漫天佛祖都为之动容、不让他们在一起都要羞愧的诗!
    司徒淼:行吧。
    詹家兄弟是海量,基本在酒桌上难逢敌手,哪怕真醉了,也是演技极佳,基本不会让人看到他们的失态,尤其是注定要在官场上混出一番不凡的詹大。在司徒淼扛着叶之初走了之后,詹大还很贴心的问絮果:“要不要我和二宝送你?”
    絮果一看就是喝醉了,他每次喝酒都会很明显,倒不是会上脸发红的那种明显,而是……会给人一种醉玉颓山的冲击之美。
    哪怕再熟悉的人,看一次也能被震撼一次。
    只是絮果一般都是美则美矣,却只会安静的坐在那里,一句话也不说,宛如一幅准备传承千年的古画。但今天的絮果哪怕喝醉了也“牢记使命”,在詹大问他的时候,他就赶紧摇头表示:“我不要离开,要守着周吴鹊起!”
    絮果叫别人的名字都是小名,只有叫周吴鹊起才会是字正腔圆的四个字。这是小时候的习惯,当时他还没有读过书,不知道叫人名字是不礼貌的,叫人一定会认真的一字不落。
    周吴鹊起本来在一边抬手扶额的醒酒,听到絮果叫自己的名字才抬头望来,任由乌黑的长发如瀑布散过,好一副灯下美人:“嗯,絮哥儿你叫我?”
    詹家兄弟对视一眼,好像发现了絮果不为人知的交友“喜好”,他就喜欢好看的。
    絮果点点头,有问必答:“我怕你跑了。”
    闻兰因:“!!!”他可没喝醉,就是有点上头,也就是比平时更加冲动了那么一点点,好吧,是亿点点。他本就因为周吴鹊起的出现而心中不安,听到絮果这话,直接就一把抓住了男朋友纤细的手腕,用实际行动告诉了絮果什么才叫怕你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