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岛大佬家的甜软小美人[年代] 第174节
不怒自威但对闺女格外宠爱的父亲、明事理的奶奶、懂事阳光的弟弟,以及温柔美好的母亲。
“崔妙妙生长在这样的家庭中, 条件实在是太优越了, 所以才会觉得任何人都矮她一截吧。”
“其实我最喜欢的是她妈妈,沈阿姨一看就是有文化有学识的阿姨,知书达理的。知道我在崔叔叔面前有点局促,她就催着他回房去, 太善解人意了。”
“而且,阿姨做的饭还这么好吃, 那道糖醋排骨, 我都还没吃够呢!”
“好羡慕崔妙妙和她弟弟,有一个这么好的妈妈……”
宁荞有一搭没一搭地接着周难妹的话, 回想与沈华琳相处时的一幕幕。
与崔父以及老太太极力遮掩的傲慢不同,即便是初次相见,在全然不知自己的身份时,沈华琳同样真诚。她看过沈华琳在江珩儿时写的日记,日记本中的每一行字,都承载着沈华琳对孩子的爱与期盼。
沈华琳曾与江父一起带着江珩去公园玩,给江珩做手工风车和拨浪鼓, 甚至还将路边掉落的小花捡起来,夹在日记本的其中一页,备注这是一岁多的江珩第一次开口, 发出“花”这个音。
对于江珩而言, 她曾是个好母亲。
可也正是因为年幼时对母亲过于依赖, 才使得他无法接受她的不辞而别, 从此再不表露出对她的惦念。
宁荞已经可以确定, 崔妙妙的母亲就是沈华琳,准确来说,应该是继母。
可崔沛又是怎么回事?
公交车到站,宁荞坐在窗边,望着窗外变幻的景色。
天都黑了,周难妹借着车厢里微弱的光,阅读好不容易才借来的外国名著,揉了揉眼角,有点发酸。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她问道:“你认得回去的路吗?”
“认得。”周难妹奇怪道,“怎么了?”
“你先回去吧。”宁荞说,“我想去看看爷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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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老爷子已经听说,江珩升上正团级,并且很有可能调到京市北城军区。
清安军区离他们这里远,消息传不过来,但京市部队里的事,住在干休所的老干部们多少能收到些风声,只是尚未确定。
江老爷子听得满心欢喜,晚上连饭都多吃了一碗。
老孙酸溜溜道:“有一句老话说得好,孩子大了,最怕的就是娶了媳妇忘了娘。你看看这些孩子,连亲娘都能忘记,更别说是爷爷了。你都一个人住在咱们京市的干休所这么多年了,也没见你大孙子提申请要调到京市来,他媳妇才刚来京大念书,他就立马递了申请。”
江老爷子斜他一眼:“挑拨离间?”
“你怎么说话的!”老孙脖子一梗,没好气道。
江老爷子上了年纪,却耳聪目明,没这么容易被挑拨。
当年要住到干休所去,是他自己的意思。江珩做事干脆果断,同样的话不会重复说,可却给他打了好几个电话,希望他和几个孩子一起搬到海岛。老爷子不愿意去,是认为孩子们已经成了江珩的负担,如果再加上他一个老家伙,大孙子是真娶不着媳妇了。
后来几年,江珩和宁荞有时间就会来干休所看他,他也常去海岛过年过节,再加上书信往来是从未断过,除了当年的显赫战绩之外,最让老爷子自豪的,就是家里的孙辈们一个比一个孝顺。
要想挑拨老爷子和孙子孙女孙媳妇的关系,那简直是妄想。
“日子是我大孙子和大孙媳妇自己过,他俩扯了证,要过一辈子的。我孙子不为媳妇调军区,难道为了我,调到咱们干休所,陪我过一辈子?”江老爷子一脸莫名道,“我劝你一句,要是你平时都这想法,把手伸这么长,你儿子儿媳得离,闺女女婿得离,孙女孙女婿得离,孙子孙媳妇也得离。”
“还有外孙女和外孙女婿,外孙和外孙媳妇!”老爷子严谨地强调。
老孙被老江气得差点从凳子上蹦起来。
但干休所里其他老同志来说公道话,你一言我一语的,让他几乎没法回嘴。
江老爷子往边上一退,看好戏去。
正乐呵着,抬眼看见一道娇小的身影走近,他定睛一看,更乐了。
“还说人家家里的孩子不孝顺,你看看是谁来了?”
“老江的孙媳妇又来了!”
“开学才半个月,这孩子都已经来好几趟了,不仅陪老江吃饭,吃了饭还陪着在大院里溜达消食。”
“老孙,你成天说别人家的孩子不孝顺,自家的孩子多好多好,怎么不见你家孩子经常来看你?”
“也没见他们给你写信啊!”
老头老太太们简直是把江老爷子心底想的全都说出来。
他这会儿是真的心满意足,快走几步,精气神儿十足:“爷爷在这儿呢!”
宁荞小跑上前,扶着老爷子回屋。
江老爷子腾出胳膊:“别扶,我这老胳膊老腿,比你的还利索。”
江老爷子知道孩子们都喜欢吃供销社和糕点店卖的零嘴,习惯性在家里备上一些。
他喜气洋洋地从五斗柜拿出饼干盒,打开递到宁荞跟前。
老爷子想着,估计宁荞是想来说江珩要调到京市的事儿。
但等了半晌,没见她开口。
江老爷子很精明,猜到自家大孙子还瞒着大孙媳妇呢,便也不主动提。
再聊下去,察觉大孙媳妇欲言又止,还提起古楼老家里江母留下的日记本,他忽地神色一顿。
“你碰见沈华琳了?”江老爷子平静地问。
宁荞怔了一下:“爷爷,您知道她在京市?”
江老爷子沉默许久。
其实在老人家心中,他们都还只是孩子。
宁荞理解他不愿对自己说起过去,便温声道:“没关系,您觉得难受,就不提了。”
“京市很大,这么多年过去,我还以为你们永远都碰不上沈华琳了。”江老爷子叹气,“沈华琳刚走的时候,孩子们都还小。他们成天问我,妈妈去了哪里,我能怎么说?说她不辞而别,没几天就又嫁人了?”
在十四年前,沈华琳离开之后,江老爷子查过她的去向。
虽大致猜到她是吃不了精神上的苦,才抛下孩子们,可以他对这儿媳的了解,始终不认为她是这么狠心的人,担心她出了意外。
然而查到的事实是,沈华琳压根没走远,她就在京市,选择二婚,跑去给别人当后妈。
“那男的姓崔,家里有一个一岁的儿子,还有个大几岁的闺女,估计跟江源、江奇差不多年纪。”
“当年我就是生怕孩子们在街上碰见他们母亲和她的继子继女,才带他们离开京市,去别的城市生活。”
“后来,六七年那会儿,听说姓崔的升为革委会主任。这十多年,也算是混得风生水起了。”
宁荞心情酸涩。
再婚是沈华琳的选择,但那时江珩他们的父亲尸骨未寒,她直接抛下一大家子人,甚至还有仍在襁褓中的江果果,成了别人的后妈,难怪江老爷子对她如此怨恨。
可以理解江老爷子当年为什么要带着孩子们搬离京市,年幼的他们,如果真在路上碰见沈华琳,肯定想不明白,为什么她宁愿要去当别人的后妈,都不肯留在家里,当他们的妈妈……
“荞荞,你刚才说,沈华琳是你室友的母亲?”江老爷子问。
“我刚从他们家出来。”宁荞解释,“崔妙妙的父亲,确实是革委会领导,她还有个弟弟,今年十五岁。”
江老爷子语气嘲弄:“姓崔的早就看上沈华琳,但沈华琳没看上他,选了江珩他爸。十几年过去,那个姓崔的,妻子早逝,急着找一个二婚对象照顾他的两个孩子。沈华琳倒是好心,放着自己刚出生的闺女不管,去给那个一岁的娃当后妈。”
“其实改嫁很正常,我能理解,但当年的事,她真做得不厚道,太狠的心了。”
“她走的时候,果果还不到一个月大。她是连夜走的,留下果果一个人,她二哥三哥睡隔壁屋,我住在医院,她大哥陪护。第二天她大哥回来,听见果果的哭声,我们才知道沈华琳走了。”
“幸亏那时候果果还不会翻身,如果她会翻身,摔到地上,磕到脑袋,让江源和江奇怎么办?他俩当年也只有四五岁!”
“爷爷,您别生气。”宁荞安慰道,“都过去了。”
“我犯不着为这种人生气。”江老爷子说,“倒是你,别被她的外表迷惑,她特别会收买人心这一套。估计是想要拉拢你,再让你帮她修复和孩子们的关系。”
宁荞笑道:“爷爷,我机灵着呢。”
江老爷子本来还很气愤,沉着脸,此时抬眼望见孙媳妇孩子气的表情,却不由笑了起来。
“不过这事,你还是得告诉江珩。”他说,“至于那几个小的,就别提了,能瞒就尽量瞒着。”
“好,我一会儿回去给江珩写信。”宁荞说到这里,嘀咕道,“他都好久没给我写信了,到现在开学半个多月,一封都没收到!”
江老爷子知道宁荞是有意转移自己的注意力。
他一把年纪了,什么风浪都见过,也不至于为沈华琳的事坏了好心情,脸上恢复了慈祥的神色。
果然,江珩到现在都还没把调军区的事告诉他媳妇。
“一封信都没给你写?这小子。”
“可能是还在出任务,没回来?”
“接新兵不用这么多天,当谁没接过似的,他就是懒,懒得写。”
“爷爷,您刚才还说孙爷爷挑拨离间呢,现在怎么轮到您来挑拨离间了……”
江老爷子朗声大笑:“等这小子下次过来,我好好帮你敲打敲打他。”
宁荞吃着饼干,喝了一口水,无奈道:“下次还要等好久。他月初送我来京市上学,已经用了今年的假,估计今年是来不了了,等我放暑假,您和我一起回西城还快点儿。”
“这可说不准。”江老爷子乐呵呵道,“你就等着吧。”
宁荞抬头:“等什么?”
江老爷子起身,又往五斗柜走去:“我还给你买了桃酥,差点给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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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束开学典礼之后,宁荞成了京大的红人。
她的表现让不少学生印象深刻,也有男同学像甄高义那样,试图给她写情信。只不过,这个年代的人,做事还是稍稍保守一些,递情信之前,到处打听她的情况。
倒不是打听她是否已经结婚,看起来青春靓丽的女同学,满身的朝气,大部分人还以为她顶多二十岁不到,没往那方面考虑。男同学们到处打听,是想要了解她的行事风格,别像她们宿舍另一个女同学梅舒似的,能直接把情信给撕了退回去,太不给面子了。
但一打听,大家伙儿就听说了宁荞结婚的消息。这个消息,让不少人怅然若失,漂亮优秀的年轻女同学,怎么就已经领证了?
这些爱意刚冒头,就被掐灭。
宁荞基本上不知道这些事儿,只是偶尔听说过,还是从崔妙妙口中得知的。
而崔妙妙的这些消息,则是她对象告诉她的。
崔妙妙的对象,是数学系的学生,这是个风云人物,一表人才,很受欢迎。崔妙妙自己对这对象非常满意,但她对象,心思却不少。他认为崔妙妙的家世足够配得上自己,却又嫌弃她的长相平平无奇,不够好看。
“咚咚咚——”
周难妹去开了门,见崔妙妙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