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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女侦探 第10节

      已经说开了,佩玉坦白说道:“我还有件事情没告诉你,我不是一直嫉妒你、想抢走你的客人么?那个王占魁是个好客人,家里开钱庄的,有钱,出手阔绰,床上不瞎折腾人,我很满意,就想把他抢到手。”
    刘秀说道:“我都说过了,我不介意。他们都喜新厌旧,玩腻了就走,没有你,也会有其他姑娘。”
    佩玉说道:“但是,我怕他对你旧情复燃。去年是他梳笼了你,你的初夜是他的,出了五百两银子,摆了三天喜宴,还送你新首饰、云想楼金线绣的嫁衣,拜过堂,他肯定很喜欢你。”
    “加上他在我身上只有半盏茶时间就交代了,我觉得他对我不怎么有兴趣,或许还想着你,所以,为了彻底断了他对你的念想,我就编了一个谎言。为了抢客,我真的什么恶毒手段都使上了。”
    “说我有花柳病吧。”刘秀对此并不在乎,还大方的给予指点,说道:“他不是对你不满意,他一直都很短,半盏茶很寻常。他最喜欢的其实不是床笫之间的事情,他喜欢我用崇拜的眼神看他、听他滔滔不绝、夸赞他、看他写诗、听他的教导学写诗,但是绝对不能写出比他好的诗词。要聪明,但不能表现的比他聪明。反正,你一直仰望他,让他觉得你依赖他,可以被他操纵,以他的喜为喜,以他的悲为悲、把自己的灵魂摘出来,一切都围着他转就行了。”
    佩玉听了,大为叹服,刘秀晓得动脑子,她一辈子都比不上。难怪刘秀无论遇到什么难得的好客人,她都能抓得住,王占魁当了几个月的新姑爷,在她身上至少花了五千两银子,接着,又攀上了李阁老的独子,客人一个比一个好,财源滚滚……
    佩玉说道:“我是恶毒,但不至于那么恶毒的说你有花柳病,那样你就弄不到其他客人了,喝西北风去?我对王占魁说,‘你一回山西老家奔丧,鸣鸾就发现自己怀孕了,为了方便接新客,她喝了红花,堕了胎,把你的孩子杀在母体里了’。如此一来,他定恨你,不会再找你。”
    “……事情就是这样。”刘秀告诉了陆善柔佩玉在假山里交代的一切,还不忘给佩玉求情,“陆宜人千万不要罚她,她刚小产,身子严重亏损,受不住刑的。其实她有她的好处,有一回我病了,烧了三天,是她跪了半天,求老鸨龟奴们请个好点的大夫来瞧病开方子,我才活下来。她本性不坏,是这不公的世道逼得她走歧途。”
    刘秀思虑周全,她和陆善柔单独说话,是因都是女人之间的私房话,魏崔城是个男的,刘秀把陶朱当未成年的孩子,所以避开了两人。
    凉棚里还有差役值守,更不能让他们知道佩玉曾经私自跑出来过。
    有了新线索,陆善柔脑子转的飞快,这么说,王占魁以为刘秀堕了胎。
    刘秀……胎儿……粪坑……有新线索了!
    陆善柔猛地意识到了什么,她飞快跑到外头凉棚,戴上羊肠缝制的手套,在一桌子从黄金汤里滤出的物件,拿起一枚并蒂莲白玉簪。
    “禾稼如云岁事登,乃是资贤宅里人”。陆善柔念着刻在簪子上的诗句,”我明白为什么会把陆游的《白发》与徐铉的《月真歌》里两个完全不相关的诗句硬凑在一起了。”
    “诗句的头一个字,‘禾’与‘乃’,上下连在一起就是‘秀’字,刘秀的名字。”
    作者有话说:
    第一个案子会在一天之内告破,不要急。?
    第13章 风月场虚情对假意,女侦探再推凶杀案
    ◎刘秀不敢相信:“……我……为什么是我?我从未见过这支玉簪。”发现新线索,陆善柔兴奋得拿着玉簪巍◎
    刘秀不敢相信:“……我……为什么是我?我从未见过这支玉簪。”
    发现新线索,陆善柔兴奋得拿着玉簪围着桌子打转,就像一只猫追着自己的尾巴,边走边道:
    “你没见过,但这支玉簪是有人预备送给你的,最终扔进了茅坑,这意味着什么呢?因为有人觉得你不配!恨屋及乌,这东西就该扔在最污秽的地方,和你‘堕掉’的死胎在一起发烂!发臭!”
    在魏崔城和陶朱看来,陆善柔围着桌子转、喃喃自语,简直疯魔了。
    好在陆善柔最终停下来了,拿起茶壶,豪迈的嘴对着茶壶嘴咕噜咕噜的痛饮,直到全部喝干,把茶壶重重一放,“这就对上了,动机……最初的目的不是杀人……到拿着西瓜刀激情杀人,此人和金荣都有很大的嫌疑。”
    众人皆云里雾里,陶朱嘴最快,”陆宜人,你能说我们能够听得懂的话吗?”
    陆善柔拿着尚未余味的玉簪解释道:“昨日一早离开芳草院的有两人,金荣和王占魁。金荣和李公子积怨太深,因此他的嫌疑最大。王占魁是寒门学子——至少在权贵云集的国子监里,他算是毫无根基的寒门,家族第一个秀才,人缘好,说话谨慎,不得罪人,对待行院里的乐伎也是温柔体贴,从不折腾人。因此,他看起来一点不像是会激情杀人的人,加上他没有动机,所以我们都忽略了。”
    “但是现在,他杀人的动机有了。”陆善柔捏着玉簪,三言两语把王占魁和刘秀大摆宴席,当了几个月新姑爷的往事,还有佩玉“横刀夺爱”,瞎编刘秀为了接待新客,堕了胎儿的谎言都述说了一遍。
    “……过去我跟着父亲破获的凶案,杀人的动机无非是两种,一种为权势利益,一种为情。如果是金荣杀了李公子,是为了权势利益,而王占魁,是为了情。”
    “为了情?”刘秀第一次对陆善柔的判断产生怀疑,“陆宜人,我们烟花之地和您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世界。我们这里的感情全是虚情假意,逢场作戏。王占魁与我的确办过像民间那样的婚礼,五百两的彩礼给了老鸨,给我置办金镶玉头面首饰、买了云想楼的金线嫁衣,摆了三天流水席,还拜过堂,当了半年的夫妻。”
    “但其实是他花了大概五千两银子,包了我半年。这半年来,我出卖身体和智慧,给他圆了一个完美女人的梦,在厅堂是能够与他诗文相合,但永远稍逊他一筹、需要他指点的贵妇;在床上是什么花样都会玩的□□;是能够下厨房,亲手作羹汤,擀筱面、炖兔头、炒过油肉,给他做家乡美食的厨娘。为了满足他,我什么都肯做,我就是干这个的,可是,我对他绝对没有情,他对我,也就是一时的新鲜,找个崇拜他的床伴,谈何感情?”
    “他不可能为了我,和李公子争风吃醋,杀人就更不可能了。他一个山西来的小秀才,家里开钱庄的,最怕当官的,怎么敢杀了举人出身、父亲还是阁老的李公子?那个包含我名字的玉簪或许只是巧合。”
    刘秀是个冷静聪明的人,她说的句句在理,陶朱倾向于刘秀的说法。
    陶朱说道:“我还是觉得金荣嫌疑最大,陆宜人不再考虑一下我写的供词么?只需耍点手段,就能办成铁案。”
    魏崔城一时有些动摇,但最终还是选择相信陆善柔的判断,“你们听陆宜人把话说完,我觉得还是有因情杀人的可能,王占魁或许妒火中烧,嫉妒李公子。他在口供里说过,李公子举办文会宴会,他从来没有收过请帖。他一个山西来的小秀才,没有根基,在国子监默默无闻,只能到秦楼楚馆寻找慰藉,刘秀做低伏小,满足了他的虚荣心。”
    “所以当刘秀堕了胎儿,投入李公子的怀抱,王占魁就失去了理智,顺手拿西瓜刀激情杀人,毕竟那个时候没有目击证人,他觉得无人知晓,就冒险杀人。”
    陆善柔赞赏的看了魏崔城一眼,“你们把情理解的太狭隘了,爱是一种情,恨也是一种情。恨比爱更加持久,炽热。正如刘秀所言,王占魁不敢恨李公子,李公子是他望尘莫及的人,但是他敢恨刘秀啊。”
    陶朱哇哇乱叫,“关刘秀什么事啊!又不是她能决定跟谁……玩。”
    刘秀低着头,她本以为自己不怕这些难堪了,但是当有人努力维护她的面子时,她会觉得羞耻。
    刘秀心道:身为下贱的我,或许不配得到这些好人的帮忙。为何越把我当个人看,我就越难过呢?
    陆善柔说道:“陶朱,或许你生而不凡,所以言语行为都能超脱这个凡世的规则,潇洒不羁。你不了解王占魁这种被圈子轻视、孤立的痛苦,他被人压在头上、抢了他喜欢的女人。他没有勇气去恨欺压他、抢他的人,为了发泄怒火,他会把刀对向比他更弱的人,所以弱者往往会把刀挥向更弱者。王占魁恨的是刘秀。”
    魏崔城是在沙场征战过的人,现在在锦衣卫训象所,军营和锦衣卫里一些蝇营狗苟他是知道的,频频点头,“是这样的,能反抗的是极少数,王占魁肯定不是,一个只能在官妓的吹捧中得到安慰的人,他没有那么硬的骨头。”
    连刘秀也转向认同陆善柔 ,“陆宜人说的有理,芳草园的姐妹们,如笼中困兽,为了争抢客人,困兽互相撕咬,没有几个敢恨笼子外头把我们当玩物的人。”
    这个不公平的世道,身在底层,看不到出路,互相撕咬,不敢反抗压榨他们的人。刘秀是其中的“异类”,她不咬别人,也从不恨咬她的佩玉,她只觉得佩玉可怜又可悲。
    国子监里的王占魁,是士人阶层的底层小人物,另一种形式的“佩玉”,他崇拜李公子,如果李公子愿意给他一张文会的请帖,估摸他会去舔李公子的脚底板,根本不会记恨李公子曾经的忽视。
    陶朱还是不服气,“说了再多道理也没用,死的人是李公子,又不是刘秀 。”
    “‘雄兔脚扑朔 ,雌兔眼迷离,双兔傍地走,安能辨我是雄雌?’” 陆善柔看着天色,不知不觉到了黄昏,夕阳西下,“你们跟我来 。”
    陶朱一听到《木兰辞》,脸色就不太对了,这是讲述花木兰女扮男装、替父从军的故事,“去那里?干什么?”
    “来验证一下我的推演。”陆善柔说完,带着众人来到刘秀的卧室,也就是案发现场。
    向来最积极的陶朱顿了顿,等众人都进去了,一咬牙,一跺脚,跟着去了。
    黄花梨架子床,以前染血的床褥、蚊帐都当成证物拆走了,陆善柔取了新的卧具,一一挂上、铺好。
    “门窗关好,遮光的帐子拉好,布置得和黎明一样黑暗。”陆善柔说道。
    众人照做,陆善柔走到刘秀面前,拔下她发髻里的簪子,拔散了她的头发,青丝倾斜而下,刚刚齐腰。
    “啊……这……”刘秀短暂的错愕之后,马上明白了陆善柔的意思,立刻脱了鞋子,爬到床上,照着李公子的死相摆出面朝墙壁的侧卧蜷缩姿势。
    真是个冰雪聪明的姑娘,一点就通,陆善柔给她盖好薄被,脖子以下遮的严严实实,然后放下了蚊帐纱帘。
    往后退了两步,与看呆了的魏崔城和陶朱站在一排,“和我们看到的案发现场一样吧,李公子身形瘦弱,这样侧卧,光线又黯,看不出男女。”
    陆善柔看着手里的白玉簪,“我是王占魁,一个有钱无势的小秀才,在国子监,谁都可以踩我一脚。但在芳草院,我就是这个姑娘的天,是她的神,我陶醉在她的崇拜里。所有在国子监失去的自尊,我都可以在她身上找回来。”
    陆善柔一旦在脑子里投入推演犯罪过程,在旁观者看来就像鬼上身,霎时,她的神态和步态都变了,学着王占魁招供时的样子,谦卑的微微驮着脊背。
    “我回到京城,特意挑了象征爱情的并蒂莲玉簪,在上面刻了藏着她名字的诗。我拿着礼物来找她,她却早已堕了胎儿,成了李公子的女人!我成了别人的谈资笑柄。”
    “我早起赶去国子监上课,看到她房间外没有值夜的仆人,看来贵客李公子走了,只有贱人在。”
    “我拿着玉簪,骂她婊子无情,枉我对她一片深情。她却动也不动,不屑理我。于是——”
    陆善柔拿起桌上的西瓜刀,变得面目狰狞,”我好恨!别人瞧不起我也就算了了,凭什么一个官妓也要抛弃我,不给我生孩子!”
    “反正没有人,我杀了她无人知晓,杀了她,我的夺妻之耻就消失了,没有人笑话我。”
    陆善柔拿着刀冲向黄花梨架子床,拨开蚊帐,侧卧在床的刘秀吓得瑟瑟发抖,太真实了,她觉得脖子一凉,似乎有刀砍过来。
    魏崔城和陶朱一左一右架着陆善柔的胳膊,“陆宜人快放下刀,够了够了,我们信你。”
    “这样推演比金荣杀人顺畅多了,金荣激情杀人需要一连串的巧合,不如王占魁水到渠成。”陆善柔恢复了娴雅从容的表情,“不过,这只是推演,我们需要重审王占魁,逼他露出破绽。”
    魏崔城忧心忡忡,“他比金荣难审,他是秀才,有功名在身,见官不跪,在剥夺功名前,我不能对他用刑,怎么撬开他的嘴?”
    陆善柔说道:“我有法子,但是需要魏千户帮忙搭台唱戏。”
    魏崔城心痒难耐,“任凭陆宜人差遣。”很难想象在十二个时辰以前,他还是“不关我事”冷漠态度。现在已经陆善柔身边排名第一的“狗腿”了。
    “如果我的推演是正确的,那么王占魁应该不知道刘秀还活着,死的人是李公子。”魏崔城如此配合,陆善柔难得露出笑容,“魏千户可记得《陆公案》第七回 ‘陆青天巧设假灵堂,回魂夜揪出真凶手’?”
    心有灵犀一点通,魏崔城恍然大悟:“记得!我明白该怎么布置了!”
    作者有话说:
    案中案,书中书,写的是古代故事,但时代在变,人性不变。?
    第14章 菱花镜窥得雄与雌,鬼新娘揪出狠心郎
    ◎魏崔城风风火火的去安排了,陶朱和刘秀面面相觑,不得其意。陶朱啧啧道:“没看过《陆公案》,丁◎
    魏崔城风风火火的去安排了,陶朱和刘秀面面相觑,不得其意。
    陶朱啧啧道:“没看过《陆公案》,都不知道你们说的是什么意思,你们两个是因这本书结缘的吧。”
    刘秀说道:“我和小姐妹之间传看过《陆公案》,但只是当成消遣,没仔细品读,都不太记得了。”
    那像魏崔城这种喜爱公案话本小说的看官,看到喷白醋重现血迹,就脱口而出,说《续陆公案》里第五回 “苦命女命丧黑客栈,痴情郎千里娶枯骨”里有用过这个方法。
    陆善柔一说《陆公案》第七回 “陆青天巧设假灵堂,回魂夜揪出真凶手”,魏崔城立马就照着做,连问都不问一句,陆善柔也没有追上去交代,两人就是这么默契。
    陆善柔只得把计划详细说了一遍,“……暂且试他一试,成与不成,我们都能进退。”
    陶朱又像个兔子似的蹦蹦跳跳拍手道:“我要加入!我要玩!算我一个!”
    陆善柔一瞥陶朱的平胸,说道:“你的身材和刘秀相差太大,把这件云想楼金线绣的马面裙脱下来,给刘秀穿。”
    王占魁梳笼刘秀时,送了一套云想楼的嫁衣,上身是大红妆花锦通袖袍,一寸妆花一寸金。下身是裙门绣着金凤凰的大红马面裙。金线绣的凤凰展翅欲飞,这一身嫁衣价值不菲。
    刘秀不在意钱财,见陶朱的裙子破了,就打开衣箱,要陶朱随便挑,陶朱毫不客气挑了这件最漂亮的。
    现在要“搭台唱戏”,陶朱得把这件裙子还给刘秀。
    陶朱又挑了一件仙女般的月华裙,正在解开腰带换裙子,“你们看着我作甚?”
    “赶紧换裙子。”陆善柔催促道:“大家都是女人,看看怎么了,横竖里头穿着裤子呢。哦,对了,刘秀的手指还肿着,不方便穿脱,你帮忙给她换上。”
    “我我我。”陶朱支支吾吾道:“我自己还忙不过来呢,陆宜人给她换吧。我害羞,换衣服时不习惯有人看,我到屏风后面去。”
    你还害羞?陆善柔心道:我就没见脸皮比你还厚的人,真是太奇怪了,一定有蹊跷。
    陆善柔假装摆弄博古架上的盆景,手里却捏着菱花小镜,从镜子里观察屏风后的陶朱换衣服。
    陶朱脱了裙子,里头穿着轻薄的纱裤,此时窗户已经打开了,夕阳无限好,余晖穿过窗户,笼罩在纱裤上,把裤子照射得近乎半透明。
    陆善柔看到□□里有一样东西。
    准确的说是两样东西。
    不应该属于女人的东西。
    陆善柔有过两任前夫,对这东西她熟得很,不可能看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