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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七零新婚夜:甜夫十项全能 第2节

      这就让周琛九更加气愤,同时认定她和那个知青有染,之后动手打原主就成了家常便饭了,并且让原主一个人干了家里所有活,给他爸妈还有哥嫂洗衣服,做饭,劈材,在她怀孕后还踢她肚子差点流产。
    而且周琛九在外面好像还有女人,但是因为原主讨厌周琛九,所以也没关注那个人是谁,因为她每天都过得行尸走肉般。
    周琛九有两个哥哥,婚后他们很快分了家,爸妈都跟大哥大嫂住,他们对霍飞宁谈不上好也谈不上坏,不住在一起也管不到他们,有时候会送点番薯芋头什么的来给他们。
    后来生产队没了,周琛九怕原主会跑,就在家里狠狠折磨了原主两个月,把原主折磨疯了。
    而周琛九还离开了大柏村,据说是去做生意了,原主每天疯疯癫癫的,其他的记忆霍飞宁就不知道了。
    现在想到这些,霍飞宁还是感觉到愤怒,可惜眼前这个男的不是原来那个周琛九了,不然她真想趁他睡着了把他噶了。
    吃完后周琛九还顺手把碗给洗了,非常自然,看来他之前在家肯定是个勤快的孩子。
    霍飞宁忍不住给周琛九竖了个大拇指:“男德典范。”
    “我妈生我时离开了,我跟我爸一起长大的,我高考完,我爸也离开了,所以洗衣做饭什么的,对我来说没什么难度。”周琛九轻描淡写的说着自己的身世,霍飞宁顿了一下,忽然朝周琛九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你现在有爸有妈还有老婆,人生赢家啊!”
    “哈哈,你说得对。”周琛九被霍飞宁耀眼的笑容晃了一下,忍不住也露出了笑容。
    霍飞宁忐忑的跟周琛九去了生产队,还没有见到大队长呢,忽然有一个女声从他们身后传来。
    “林娇娇!你离沈明哥远一点!”
    霍飞宁脑子里的弦忽然就响了一下。
    林娇娇?沈明?
    这两个名字放在一起,怎么和她之前看过的一个年代文那么像?这不是男女主的名字吗?女主是穿越的,还有灵泉空间!
    我去,他们还真的是穿到一本书上了?那就是炮灰呗!
    可是这本书她没怎么看,都是跳着看到结局的,也不知道她和男女主有没有什么交集,原主后来疯了的记忆就混乱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看小说要有始有终,不然你要是穿到和男女主有深仇大恨的角色上,就倒大霉了!
    周琛九在听到林娇娇这个名字时,眉头忽然皱了起来,下一秒,那个叫林娇娇的就走了过来。
    “阿九,你怎么来生产队了?太阳从西边出来了吗?”
    扎着两个麻花辫的少女开心的蹦到周琛九面前,完全无视了霍飞宁。
    周琛九只是冷淡的嗯了一声,然后忽然拉起霍飞宁的手,对林娇娇道:“我和我媳妇还有事,先走了。”
    猝不及防,霍飞宁被周琛九拽走了,霍飞宁一头雾水,“喂!不是找大队长问问有什么文职适合我干吗?”
    “改天吧,今天没心情了。”
    霍飞宁才不想改天呢,她搞事业等不了明天!
    周琛九却不由分说的硬拉着霍飞宁走了,弄得霍飞宁和林娇娇都莫名其妙。
    走着走着霍飞宁忽然甩开了周琛九的手,然后苦大仇深的看着他:“破案了,我们果然穿到了一本书里!林娇娇和沈明是主角,我想起了了,年代,名字,村,都对上了!”
    周琛九在脑袋里打了个问号:“林娇娇是女主?就那个毒妇还能成为女主?那我岂不是大反派?”
    霍飞宁:“?你跟她有什么深仇大恨?”
    第3章 :她若安好,那还得了?
    “我这副身体的记忆告诉我,她勾搭我,然后让我去找我大伯,把队里推荐去上大学的那个位置给了沈明,她还骗我钱,她拿着钱陪沈明去外地读大学了,后来又写信给我,骗我去做生意,结果把我卖到邻国干苦力,最后死在了那边。”
    霍飞宁啊了一声,随即:“原来你在外面的女人就是林娇娇啊,那可是女主啊,怕不是你是人家的舔狗吧!你肯定是反派角色,用来给女主打脸用的。”
    作为有多年看小说经验的书虫,霍飞宁深知,每一本小说,都有降智配角供男女主打脸,用来体现男女主又酷又飒。
    周琛九眉头一皱,“我什么时候在外面有女人了?”
    周琛九说着,忽然开始打量霍飞宁,眸子微眯:“倒是你,婚后第二天,林娇娇就告诉原主,你和知青点那个陆晓北有不可告人的关系,你俩经常眉来眼去的,在知青点的时候就常常乱搞。”
    霍飞宁:“???谁?”
    霍飞宁回忆了一下,陆晓北?这不是原著里面的痴情男配吗?也就是舔狗,原主和他哪有什么交集?
    “狗东西!我本来还想人不犯我我不犯人,这狗东西在背后白坏我名声?这个周琛九也是,废物,窝囊废,没本事的男人才会疑神疑鬼怀疑自己老婆,别人一个挑拨就信,我这就要挖他的坟出来将他鞭尸!”
    霍飞宁激动的撸袖子,周琛九憋着笑,拉住了霍飞宁:“别激动,他已经死了,现在在你面前的,是英俊帅气潇洒和你站在同一战线的你的老公周琛九。”
    霍飞宁脸疼地红了,她一脚踩在周琛九鞋子上,“放手!什么老公不老公的,别占我便宜!”
    周琛九轻咳几声,“战友,我们是战友,最重要的是,我们现在有共同的敌人,林娇娇!”
    “看不出来,你还挺记仇嘛,周琛九。”
    “虽然原主不是什么好东西,但是那个林娇娇更不是东西,害的原主命丧异乡,我占了人家的身体,那就必须给他报仇。
    林娇娇此人心术不正,原主跟她无冤无仇,她都能那样害原主,她若安好,那还得了?”
    霍飞宁摸了摸鼻子,开始思考林娇娇作为一个女主,为何要去害一个和她没有关系的两个人。
    “你刚刚说那个陆晓北,我知道是林娇娇的舔狗,原本的林娇娇喜欢陆晓北,后来被陆晓北抛弃了,后来的这个林娇娇是穿越过来的,她知道陆晓北抛妻弃子,也知道沈明日后会功成名就,沈明是京市来的知青,日后返回京市,平步青云,所以林娇娇就甩开了陆晓北,转而喜欢沈明。
    啊!我知道了,因为陆晓北还在我们大队的时候,还想靠林娇娇家里救济他,所以一直缠着林娇娇,等到后来可以回城了,就把她抛弃了!
    为了提前摆脱陆晓北,林娇娇就诬陷陆晓北和原主有染,既可以败坏他俩名声,又甩掉陆晓北!你的记忆里,有没有揍陆晓北这个桥段?”
    周琛九点点头,“有,原主得知了妻子和陆晓北的事情后,有一次在路上蹲陆晓北,将陆晓北拖进了玉米地里,狠狠打了一顿,之后又让他大伯寻了个借口把人调到其他公社了。”
    霍飞宁恍然大悟,“难怪啊,这个计谋是高,为了自己甩掉渣男,投向男主怀抱,就让另外两个无辜的人受伤害,真是贱!
    有本事就靠自己拿下男神,甩掉渣男,利用别人算什么本事?”
    于是,霍飞宁和周琛九达成了一致,林娇娇就是个大碧池,不能让她如愿,以德报怨不是他俩性格。
    “我跟你讲,那个林娇娇,她有灵泉空间,我跳着看的,她后来和男主去了京市,然后利用空间里的灵泉,还有花草,做出了很多美容膏还有好吃的点心,发了大财!
    总是她不好惹,咱们要小心行事。”
    周琛九内心有点感动,“你怎么把这么重要的事情告诉我?”
    霍飞宁看了他一眼,“你傻啊?以后我们是要并肩作战的战友,我们也算是他乡遇故知,三生有幸了。”
    周琛九没有去细究霍飞宁用词对不对,只是心里感到一阵温暖和好笑。
    这个霍飞宁,还挺有意思的嘛,看来这一趟异世之旅,不会太糟糕。
    霍飞宁和周琛九达成一致后,两人又蹦蹦跳跳的往回跑了,因为霍飞宁执意要搞定工作的事情,不然她不安心。
    这个年头,生产队的会计,那可是记满工分的!
    霍飞宁可是看过很多小说,且之前也特意查过的,会计和生产队长,年年都出满勤,三千六百五十个工分,这是多么令人羡慕的是事情啊!
    要知道,在那个时候,女劳力出勤大部分都是记八分的,还得表现特别好,依她这没干过什么农活的去下地,怕是两个工分都挣不到。
    但是当会计或者记分员就不一样了,她绝对可以干好!
    到了年底,她的三百多个工分,折算成现金,一工分一毛钱的话,她就有三百多块钱!
    啊啊啊发财啦!菩萨保佑,让她当个会计去,她一定会好好干的,会计在农忙时期也要下地帮忙干活,她也一定会努力干好的!
    回过神来后,霍飞宁才发觉自己居然和周琛九手拉手了,她立马甩掉了周琛九的手。
    看着霍飞宁那一脸兴奋的模样,周琛九突然感到压力山大,这万一白跑一趟,没有合适的工作给她怎么办?
    算了,先去看看吧,车到山前必有路。
    霍飞宁和周琛九去而复返,他们居然来生产队了,属实是稀客,主要是周琛九,大稀客。
    此时人们都下地干活去了,生产队没几个人,那个林娇娇,现在在生产队当记分员,看到霍飞宁和周琛九一起来,她一下就站了起来,状似不经意问道:“阿九,你们怎么又回来了?刚才怎么了?突然就跑。”
    林娇娇才不在乎霍飞宁呢,她和周琛九一起长大,情如姐弟,哪里是霍飞宁这个外地来的知青可以比的?
    而且别人也不会觉得她和周琛九有什么,她大大方方坦坦荡荡,且问的也是寻常问题,能有什么?
    周琛九淡淡看了她一眼,“有点事情。”
    这下林娇娇彻底确定了,周琛九对她的态度转变,果然有问题!
    莫非是霍飞宁说了她的坏话?
    第4章 :下地挣工分行不行
    徐娇娇不动声色,挤出一个尴尬又不失礼貌的微笑,而周琛九和霍飞宁已经进去找他大伯了。
    周琛九的大伯周学兵见他二人一起来,惊讶地走了出来。
    “小九?你怎么来了?”
    其实周学兵是想说,今天太阳是打西边出来了吗?老幺居然会来生产队?
    “叫大伯。”周琛九推了推霍飞宁。
    霍飞宁站直了身子,中气十足的喊了一声:“大伯!”
    周学兵立刻笑豁了牙,高兴道,“哎!”
    霍飞宁这知青他有印象,刚来那会下地还老是割到自己的腿啊手啊什么的,当时他老嫌弃她了,但是这知青也不叫苦也不叫累,就是咬牙继续干,也不爱说话,虽然干得不好,但是当时哪个知青不是这样?
    两个月后,这姑娘就顺了很多,手脚也快了,总之,周学兵对她印象还是很不错的,除了不爱说话有点孤僻外,不过正好和小九互补。
    小九这娃子就是被宠坏了,吊儿郎当油嘴滑舌的,这不,新婚第一天,霍飞宁就开朗了。
    “大伯,是这样的,飞宁她……”
    周琛九自来熟的拽着他大伯往办公室里进,压低了声音在大伯耳边说着,周学兵听了后讶异极了。
    周琛九委婉的表达了自己和媳妇热切地希望为大队做贡献的心情,并将她媳妇的能力夸上了天,说她之前在学校就一直是班干部,成绩也是拔尖的。
    霍飞宁也是高中毕业,他自己也是,但人家霍飞宁这个高中生的含金量可比他高多了,总之就是可了劲的夸霍飞宁。
    他们这会都是小学五年,初中两年,高中两年的,和霍飞宁周琛九他们所处的年代不一样。
    “所以你小子的意思是?”
    “我意思是,咱队里还缺会计不?我媳妇是真能干,你让她细皮嫩肉的——最主要是这么有才华的一个人跑去干农活,多浪费啊,安排她去教书啊,当会计啊什么的,都行嘛,如果缺人的话。
    当然了,我的话,就随便嘛,你看看仓库有没有需要用人的,什么都行。”
    “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