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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

      《七零之娇娇嫁纨绔[穿书]》
    作者: 花蒙蒙
    简介:
    温明曦上辈子,一家人去坐热气球,不料天气骤变,热气球从高空坠下……竟然意外穿进一本年代文里。
    根据剧情,她会和知青男主结婚,一家子伺候他,但转眼丈夫就毫不犹豫地抛妻弃子回城。
    十年后,因为在城里生不出儿子,才回到乡下把她和儿子接回去,顺便母凭子贵,奖赏她的名字写进族谱。
    彼时男主飞黄腾达,在外是百花丛中过,女主则在家受尽小媳妇的气。
    最后在五十岁那年郁结而死。
    更让人想把书扔进火盆烧成灰烬的是,女主死后,儿子直言母亲就是寄生虫,对家庭没贡献,小地方来的上不了台面,是自己想不开才早死了。
    温明曦觉得……生块叉烧都好过生这种好大儿!嫁块石头都好过嫁给这种老公!
    *
    韩羡骁就是那块石头。
    此人生性顽劣,虽然出身大院,却是妥妥的纨绔子弟。
    温明曦再遇男知青纠缠时,韩羡骁也正叼着狗尾巴草在发愁:听说老父亲要把他介绍给一个老兵的女儿,娇里娇气的,什么玩意儿……
    韩羡骁找到温明曦,沉默片刻。
    韩羡骁:“就你,也不是不行,但你要记住,我不是因为你想结的婚。”
    温明曦:“我也不是喜欢你才答应的。”
    韩羡骁:“很好!”
    两人各取所需,一拍即合,开始进入状态,在人前扮演互诉衷情的小情侣。
    婚期将至,韩羡骁开口说:“要不先把婚结了?这才多久,这么快分了,二老要气升天。等到时候调回,再把这事儿了了。”
    温明曦正有此意,遂点头答应。
    再后来……
    韩羡骁把温明曦抱坐在大腿上,轻抚着她日渐鼓起来的肚子,终于开口,“总不能让咱们的娃娃没亲爹,而且为人父母,得给立个好榜样是吧。”
    +
    文案写于20221209+
    先婚后爱,家长里短,细水长流。
    架空,非大女主,非女强。
    甜文,日常文。
    排雷:没有金手指。
    内容标签: 甜文 穿书 年代文
    搜索关键字:主角:现言《想你》求收藏! ┃ 配角:现言《想你》正在日更!求收藏! ┃ 其它:预收《穿成假千金大佬未婚夫的娃娃亲[八零]》求收藏!!
    一句话简介:娇娇嫁纨绔
    立意:好好过日子
    第一章
    北大荒的冬天,太阳来得晚、走得早,正如迎春镇牡丹村的居民作息。
    但村口的老温家,清晨的薄雾还没散去,烟囱里已冒出一股热腾腾的炊烟。
    陆英子拿火钳拨了拨灶里的柴火,伸直腰瞅了眼锅里的水,站起来擦擦手,朝门边走去,打开用麻布封边的木门,往外看去。
    嘴里嘀咕着,“快来了吧。”
    温名生踏进村口,望见老伴的身影,赶忙哈着气,三步做两步跑回家。
    手里拎着刚从集市买的鲜五花肉,七毛八一斤,一路走来,表面已经结了层冰渣。
    递给陆英子,顺带在一旁打下手。
    一个是当年的炊事班班长,一个是炊事员,手艺自然没得说。
    陆英子手脚麻利,白肉、口蘑、黄花菜、黑木耳、鲜鸡蛋、猴头菇各自处理后放到卤水里煮,最后热点花椒油,浇在卤上。
    滋啦滋啦——
    一盆卤色红润,鲜香诱人的老北京打卤面就成了。
    *
    “好香好香!”
    堂屋里,六妹温明娇鼻子最灵醒,从门缝里瞧见二老端着早餐过来,赶紧给开了门。
    陆英子先匀了三碗的分量递给儿子温明阳,“快给春梅拿去,她刚生娃娃,得多吃点,你别贪嘴,让着她些。”
    温明阳拿一条小被褥里三层外三层裹紧搪瓷饭盆,开门跑去隔壁屋。
    温家在牡丹村条件算不错,住的小院有三间正房一间灶屋。
    中间最大一间,给温明阳娶媳妇,最左边一间有堂屋和里屋,是两口子在住,兼做客厅杂物房。
    最右边一间只有一个屋子,是女儿的闺房。
    但这几天四妹病着,一家人都睡在左屋。
    两姐妹睡里屋,两口子就睡在堂屋炕上,方便照顾。
    温名生退伍后,在公社当仓库保管员,陆英子在镇上当理发员。
    两人生了六个娃娃,前头三个——大妹、二弟、三妹都成了家。
    家里现在就剩四妹和六妹两个,至于五弟,命苦,毛没长齐就没了。
    虽然温家条件不算差,但人口多,像这样开荤腥的日子,也是少见。
    六妹温明娇捧着碗就要滋遛滋遛来一口,被陆英子“啪”地拍了一筷子,“小耗子似的,喊你四姐了吗?”
    温明娇笑了笑,往后指去,“在屋里呢。”
    正好见温明曦掀开帘子朝他们露了个笑脸,心里叹气,都是一个妈生的,怎么她就瘦黄瘦黄的,她家四姐就这么好看呢。
    即使刚生了场病,即使大家穿的都是一样蓝幽幽的大棉袄,也跟年画上的人儿似的,笑起来顿时让人没了脾气。
    又敲着碗抱怨:“四姐,快来吃饭,你不来我都不能吃了。”
    温明曦挽唇浅笑,脚下顿住片刻,看着屋里糊了满墙的旧报纸,炕上摆着的搪瓷保温壶,墙上挂着的红红火火的日历,老式挂钟不辞辛苦地日夜“滴答滴答”的摆动。
    再次确认,她,穿书了。
    还是穿到一个和她同名同姓,长得一模一样的人身上。
    三天前,她跟父母在大草原上坐热气球,因为天气骤变,热气球损坏,一篮子的人从高空坠下。
    她以为自己小命不保,谁知醒过来,发现自己竟然穿到了物资匮乏的七十年代。
    死过一回,物资再匮乏,她醒来时,也是开心的。
    就像以前,从没觉得平平无奇的打卤面有这么好吃。
    “我们家今天,可顶上谁过大寿了。”六妹温明娇像是饿死鬼投胎,三两口就把面滋溜完。
    看她四姐吃得那么美滋滋,觉得这打卤面好像确实比以前的好吃,忍不住又夹了一碗。
    温名生是个慈眉善目,五官端正的中年人:“那可不比生日好?你嫂子平安无事生了个小子,你四姐病了一场总算醒来,说明咱们家是有福气的。你四姐今天要去上工,得吃点荤腥的才有力气。”
    老北京打卤面有“人生三面”的说法,老温家祖上从北京来,到现在还有生日吃打卤面的习惯。
    陆英子听到这里,说,“要不别去了,再休息休息躺一天。”
    温明曦笑着摇头,语气自带一股暖糯的撒娇气,“我真的好了,躺了三天了,再不去人都要躺废了。”生活总是要重新开始的。
    陆英子想想也有理,见女儿面色红润,瞧着没大碍,就由她去。
    温明娇想起三天前,心有余悸地道:“四姐平时没怎么生病,这一病真吓人,醒来的时候哭得哗啦啦的,可把我给心疼的。”
    温明曦嗔了她一眼,“我不想死嘛,那是开心的。”
    她说的是真话。
    原以为一切都结束了,醒来发现还有知觉,身体没有半点受损,鬼门关走一趟,更知道活着多好。
    虽然是穿书,但温明曦真的是……喜极而泣来着。
    不过哭到最后,就变成真伤心了。
    也不知道爸妈……
    哎,她不愿意再想,只愿当她们跟自己一样,到了某个平行世界依旧过得好好的。
    事实证明人是很坚韧的动物,才三天,她已经接受了新身份。
    三天前醒来,脑子里有原主的记忆,但怕一时不适应露出破绽,这才装病又躺了两天消化。
    现如今,基本把老温家的亲戚都认全了。
    大冬天的,大家都很闲,遛弯看狗狗似的,都要遛过来家里看她一遍。
    额……温明曦忽地发现,这样形容自己好像不太好。
    “多吃点多吃点,有力气才能活蹦乱跳。”陆英子作为老母亲,想起前几天面色青白的女儿,自然是心疼,又替温明曦夹了一碗。
    “吃碗打卤面,不是生日胜生日。”陆英子指着碗里的菜开始说道:“这黄花菜,是今年夏天,我踏着八九点的太阳在山上摘的。你们别不爱听,摘黄花菜可有学问,要在开花一小时内采花骨朵最鲜美,过了花叶变薄,就没这么美味,打卤面没了它,味道就不对。还有这猴头菇啊,是你爸秋天上山采的,洗得干干净净,煮熟装瓶,家里还有好多,使劲吃使劲吃……”
    寒冷的冬日清晨,吃上这么一碗,确实是……真鲜!
    身上也热乎乎的,温明曦戴上雷锋帽,裹得严严实实的准备往农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