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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节

      何止够,还剩好多呢,温明曦心道。
    韩羡骁顿了一下,又说:“以后你嫁过来了,你管家,这些也都归你管,放我这里会越放越少。”
    看着手中厚厚一叠钱票子,温明曦唇角挽起,管钱这种事,她还是很喜欢的。
    韩羡骁看着她嘴角的浅笑,心里也跟着欢喜,今天话好像有点多,“我妈也给我留了一些钱票纸票给我娶媳妇儿,但我没拿过来……回头你要想用,再拿去用。”
    娶媳妇这种事,韩羡骁还是觉得用自己的工资用得更得劲,所以这些天办事,都没有拿许爱卿的钱,到时候给聘礼彩礼,他的意思也是全用自己的工资,花光了就再攒,够用。
    温明曦摇摇头,“不用了,你找机会给她寄回去算了,咱们用咱们的,不能用他们的,那是他们的工资。”她俩都是有工作的人,养得起自己。
    闻言,韩羡骁对她简直不能更满意。
    两人就这样坐在车子里数钱票子,零零碎碎的各种布票日用品票饭票面票很多,让温明曦忽然觉得自己从小小富婆变成小富婆了。
    韩羡骁比较敏感,当即纠正她,“什么富婆,好好说话注意影响。”
    温明曦朝他吐了吐舌头,然后说,“行。”
    买了新被褥、牙刷、袜垫、搪瓷缸子、搪瓷面盆、水桶、镜子、筷子、碗盆、饭盒……等等,都是成双成对地买。
    不知为何,看着这一双一双的物件,温明曦心里莫名有些温暖,好像每一对东西,都标着他俩的名字似的,以前总觉得情侣款很多余,现在却觉得,怪喜欢的。
    不知是因为他们买的多,还是看他俩都穿着军大衣,供销社的售货员态度格外的好,还找了个大大的袋子替他们把所有东西都装上。
    不过即使这样,要买齐所有东西,还是把县城的每家供销社逛了个遍。
    “要是有百货楼就好了。”温明曦感慨。
    韩羡骁笑着说,“等到了金城,带你去百货楼看看,是要方便很多。”
    离开供销社的时候,韩羡骁单肩就扛起所有东西,细碎的小物件便由温明曦拎着,她走在后面,能听到柜台后售货员的交头接耳的称赞。
    “看见那位军人同志没有,可真俊。”
    “这姑娘真有福气,能找到这样的对象,你看他这力气……”
    “也不一定,你看那姑娘长得也多俊俏哪,我看很配。”
    温明曦没有再听,迈着小碎步飞快追上韩羡骁。
    韩羡骁将东西齐齐整整放到后车座,转身从她手上接过东西放到车上,“以后粗活就我来干。”
    温明曦心里好像被抓住了一下,嗔了他一眼说,“我拿得动,我也没那么弱的”,然后径直坐回副驾驶座去了。
    韩羡骁不是这个意思,只是看见她站在自己跟前,看见她这张脸,就容易什么事都想替她干。
    帮自己媳妇干活,不丢人吧,不然要他有什么用。
    两人一路驱车回了农场,这年头四个轮子的车子是稀罕物件,在迎春镇这种地方就更罕见了,路上有不少人都睁着眼睛盯着车子和车里的人看。
    韩羡骁似乎很习惯这种注视,温明曦有些不好意思,微微颔首低头,看得韩羡骁想笑。
    前两天,两人已经将两间屋子打扫干净,该修补的墙边地面也都修理过,之前灶房留下的油烟味,也因为韩羡骁撸着袖子翻新了一遍,几乎跟全新的一样。
    走进去,不知道的还以为这房子是刚刚盖好的,可惜外面还堆着雪,不然照韩羡骁那个干劲,只怕连院子都要翻新。
    韩羡骁这回是真没让温明曦干活,停好车,自己把车上的东西全都搬进去,来来回回几趟,又先去还了车,等再回到家里时,温明曦果然已经先把东西归置好了,在炕上摆得整整齐齐。
    听见脚步声,温明曦回头便看见他走进来,连忙说,“我只收拾了些小件的,大件等你来。”
    韩羡骁有些惊讶,没想到她还会跟自己解释,两人之间,好像因为要结婚的关系,把很多情愫都牵扯在一起,这种感觉有点陌生,但总归不赖。
    午饭是雷子送来的,一进门看见地上堆积成山的木柴,不由纳闷,“你俩干嘛呢,弄这么多木头?这屋子该当木头仓库了?”
    韩羡骁从他手里接过饭盒,先递给温明曦选,但雷子饭是打了两份,菜却都是装一起的,所以两人得一起吃。
    韩羡骁把饭菜摆着炕上的小桌子上,背影对着他,说,“做点家具。”
    雷子奇怪了,“做什么家具,你们缺什么?你俩到时指不定要搬去部队住了,还弄这些?”
    韩羡骁面色如常道,“你没眼看哪,这屋里缺桌子椅子衣橱。搬去部队,这里难道不住人?”
    雷子一听这话,忍不住多看了温明曦一眼,心想这嫂子也是能耐了。
    换做以前,韩羡骁别说做衣橱了,让他弄张凳子都嫌麻烦。
    屋子嘛,能住就行,凳子嘛,屁股有地方搁就行,来去无影无踪,一年有九成时间待在部队里,放假也不爱回来,回来也不爱往家里钻。
    总而言之就是不把家里当家。
    不曾想,结个婚,这哥们尿性都换了?
    就结个婚,没想到变化能这么大,早知如此,许所长也不用愁那么多年了,雷子无语地想,早把他抓去结婚不就得了,许所长也能和韩首长早团聚几年。
    真是一物降一物啊。
    雷子像进了动物园一样,在屋里左看看右瞧瞧,时不时还翻看两人的东西,给点过来人的意见。
    这存在感,让韩羡骁觉得碍眼,吃了饭马上撵他走,等他走到门边,又喊住,问:“你家里有锯子吧,借一个。”
    雷子:……
    午饭温明曦吃得有点撑,因为刚刚雷子在,她没话说,就一个劲埋头吃饭,结果把自己吃撑了。
    她在屋里散步,韩羡骁就蹲在地上做家具。
    温明曦倒是没想到他还懂这些技能,上一世,长大后看爸爸修水管换灯泡,接电线,就已经觉得他很牛了,毕竟这些技能,是很多同龄人压根都不会的。
    导致她从小都觉得,爸爸们都好厉害,又能当电工又能当水工的。
    后来工作烦心,时常焦虑得睡不着,她就去交学费学习做木工,静静心,她给自己做了个小书架,虽然质朴得有点丑,她却比花大几千买的书柜还要心水。
    这个年代习以为常的生存技能,在她那个年代,却是要去各种手工工作室交钱才能做的消遣。
    她前世就很喜欢那种专注做事的男人,觉得这样的人特别有魅力,此时看着韩羡骁的背影,像是多年的心愿成型,觉得他沉默中带着一股男人味。
    韩羡骁把屋子清理得太干净,完全清空,所以不止要买生活用品,连桌子凳子都要重新做。
    外面很冷,屋里烧着炕,韩羡骁许是觉得太热了,脱了军大衣,里面只穿着一件灰色毛线衫,贴合着精瘦的身材,温明曦还发现,即使没有了厚实的军大衣,他的肩膀也是很宽阔的,让人很有安全感。
    温明曦闲着也是闲着,坐在炕上收拾刚刚买的东西,其实要她来说,离结婚还有两个月,现在买东西真有点早,况且东西放久了,指不定就没那么崭新了。
    但韩羡骁说:“我结婚前放假的日子不定,买了可以先放着,不够还能补,要是等到临时再买,怕手忙脚乱买差了。”
    想起他刚刚买东西那样,沉稳淡定,有条有理的,会手忙脚乱吗?真不知道那样的韩羡骁是什么样子的。
    不过温明曦也没说什么,手触及袋子底部,拿起放在最下面的粉色衬衣,在身上比了比。
    这是刚刚经过供销社的服装部时,韩羡骁执意要买的,他一眼就看上了玻璃柜里这件,说是让她结婚那天可以穿。
    其实能穿着军大衣出嫁,在这个年代已经够有面子了,温明曦也不知道韩羡骁怎么一个大男人,还管她里面穿什么,不过粉色穿着军绿大衣里,倒是挺搭,带着一股喜气,很有活力。
    韩羡骁干活快而不乱,温明曦挑挑看看把买回来的东西又端详一遍的功夫,几张凳子很快做好了。
    屋里都是敲钉子锯木头的声音,又做了一张摆在炕上的小桌子,开始拿着尺子,量长度做桌子。
    手法很娴熟,应该没少做动手的工作。
    “之前待的连队条件不好,刚去的时候住草棚,连土坯房都是我们去了才建起来的,连泥砖都要我们自己垒,一块砖几十斤重。更别说家具了,那里靠近林场,没事就整活干,学会了这些。”
    两人边做边聊,韩羡骁说得坦然,温明曦却听得动容,能轻飘飘说出这些,可经历这些过往时,也不知他是什么心境,但总归造就了他强大的内心。
    见温明曦没说话,韩羡骁以为她被吓到了,想了想又说,“刚来时大家都一样,不苦。到时要是搬去部队,屋子虽然没有这里大,但条件也比以前在连队好很多,该有的都有,条件跟家里差不多,就是小一点,你不用担心。”
    他的声音很沉,温明曦有一种两人真的要同住一个屋檐下了的别扭感,没头没尾囔囔道:“没事的。”
    也不知道是什么没事。
    *
    衣橱比较大,需要的木板木头比较多,且都是厚实沉重的实木块,费时费力,接着两天,韩羡骁一整天的时间都在做这个衣橱。
    他每天蹲在屋里锯木钉板子,剩下的木料就丢进炕底烧成热气,一整个屋里都是木头的清香。
    做完衣橱,又拿着尺子在窗口量上量下,温明曦不知道他要干嘛,明明窗户都好好的,没必要连窗户都换吧。
    一问才知道,原来他是想做个窗纱,“天气转暖和的时候,这里小昆虫多得很,我担心你细皮嫩肉的受不了。”
    他倒是不要紧,但她那身皮肉,韩羡骁还真舍不得看她手上脸上一坨坨的红,痒得难受。
    温明曦心中一暖,夜里回去牡丹村,和温明娇说了这事儿,连小妹都忍不住赞道,“四姐夫看着一个糙老爷们的样子,居然还会想到这些,真想不到啊。”
    温明曦思来想去,也觉得他做得够多了,完全都是超出他应该做的范围,结个婚结得她反倒有些受之有愧的感觉了。
    这几天,曾彩红没事抱着儿子去串门,都忍不住说他有了媳妇,整个人都变样了,快不认识这个骁子了。
    雷子和韩羡骁一起去隔壁屋量尺寸时,曾彩红又跟她抱怨说,当初嫁到雷家,她可就带着一个木箱进来,住的也是雷家不要的旧屋,别说翻新了,家具都没买几件。
    说好听是这房子大点,主屋外面就是茅房,还带着个西屋,雷家二老让了出来,自己搬去了小一点的新屋子,那套只有一间。
    可现在一看,要她来说,还不如去新屋呢,至少啥都是新的。
    温明曦笑着安慰她,说这屋子以前也是许所长住的,曾彩红又说,那也不一样,她嫁进去的时候,屋里的东西都是老物件,一看就能看出用过的历史,都是之前雷家人用过的。
    忍不住就对温明曦说,“还是得会说,我当初没说要这些,他就没整,真得像你这样,说出来,就什么都有了,连地板墙都修补得跟新的一样,这才叫新房。”
    人闲得慌时,就爱对比,一对比,就要比出个差别让自己不快活。
    温明曦摸摸鼻子,想说韩羡骁做这些,不是因为她开口,她什么都没提过来着,可这话得罪人,不利于别人的家庭和谐,她不会做这些不和谐的事情。
    温明曦只笑着没答话,曾彩红见她这副模样,便只当她是默认了,心里觉得就是她说的那样,是因为她开口了,爱哭的孩子有糖吃,这么一想,心里顿时好受不少。
    曾彩红就是爱抱怨,想开了,说着说着又说起雷子对她的好来,最后还是艳羡地环顾了屋里韩羡骁准备的新东西,一件件挑着看,温明曦笑笑轻声附和。
    这么一对比,韩羡骁确实很进入角色。
    想着该报答他什么,临睡前,想来想去,温明曦决定明天去镇上供销社买几包烟给他,买几包好一点的,就大前门!
    但第二天却没见着韩羡骁,醒来时,打开房门,温明曦就发现脚下的门槛边掉着一封信,应该是谁昨晚从门缝里塞进来的。
    她心生疑虑,捡起来看,牛皮纸上写着“明曦亲启”,打开信封,写着“急事,速归队,归期未定,望安。”
    落款是笔走龙蛇的三个字——韩羡骁。
    他的字意外的好看。
    明天就是除夕了,走得这么急,也不知道是什么事,但一看就很紧急,温明曦捏着牛皮信封壳,半天没挪脚,也不知这次,什么时候才能回来。
    这大概是温明曦这辈子过得最索然无味的一个春节。
    *
    日子一晃眼,就到了二月十三两人结婚这日。
    作者有话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