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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7章

      张初越见温霁一路走来也没怎么说话,更不像以前坐牛车去镇上时那样高兴地看这看那,问这问那。
    显然是对他的学校兴致缺缺,不想看。
    “我带你去个地方。”
    温霁忍不住没耐心地“啊”了声,“还有多远?”
    张初越长睫扫下淡影:“很近,就快到了。”
    温霁忍着后脚跟的不适,咬牙点了点头。
    一片翠绿的草坪前,张初越特意挑了个没有太阳照晒的角落,说:“你等一下。”
    四周阴凉,连片太阳都没有,温霁冷得双手环胸,真后悔没有穿外套!
    但一转眼,看到草坪上有一道敏捷的身影四脚飞奔而来,她瞳孔一睁,瞬间冒出冷汗——是戴着止咬器的警犬!
    牵引绳在一个挺拔的男人手中,人在剧烈惊吓面前甚至忘了逃跑,浑然钉在原地,看着她的男人正牵着一条大狼狗朝她冲来。
    救命啊!
    “阿霁!你看,这只警犬是不是特别乖,我之前救助它的时候……”
    “张初越,你快、快把它牵走!!!!”
    温霁吓得脸色发白,整个人因为冷又叠着害怕,抖得簌簌停不下来,张初越微愣,手腕一拽,将警犬拽到自己身后,额头滚出汗珠,说:“阿霁,别怕,别怕……”
    “砰~”
    很轻地一撞,在警犬饶到温霁脚边的时候,她逃无可逃,整个人紧紧贴在他怀里,生怕让警犬嗅到她,哭着在他耳边发抖:“老公,你比这大狼狗厉害多了,你牵他跑回去好不好,一定会跑得比它更快的,我知道你的所有腿都很生猛!”
    作者有话说:
    温小霁:真的很努力在鼓励了呜呜呜呜~
    第63章 第63日
    ◎得寸进尺。◎
    温霁哪里还觉得冷了, 浑身渗出了层薄汗,直到张初越把那条警犬牵回去,她还惊魂未定。
    甚至还有些许的丢脸。
    等张初越回来的时候, 她胀着一张红透的脸蛋看他, 眼睛睁得圆圆的, 听他说:“你还有怕的东西。”
    语气里显然是不可置信,两个人面对面站着,温霁又想骂他有病了,但还是忍住, 刚才已经失礼了一次,她今天穿成这样,随意起来倒有包袱, 清了下嗓子道:“说明你还不了解我, 我不怕你就代表不怕狗么,那可是禽兽!”
    张初越真是看得起她,那条警犬浑身彪悍,后肢力量发达, 直立起来的时候比人都高。
    不敢想。
    张初越见她脸色微白, 呼吸的时候胸口明显地起伏, 她今天穿的裙子有些紧, 跑不得, 所以刚才吓得直扑到他的怀里蹭。
    他喉结微滚, 压低眼睑道:“那我们出去吧。”
    “嗯。”
    温霁等这个建议很久了。
    路过篮球场, 里头忽然传来雄性人类的嚎叫,球框还没碰到, 那无处挥洒的荷尔蒙就先喊出来了。
    温霁眼神隔着铁丝网往里望, 脚后跟的疼让她放慢脚步, 零星的光影落在她的眼睑下,看得专注。
    张初越双手插兜扫她一眼:“要不要进去看?”
    温霁下意识“哇”了声:“真的可以吗!”
    篮球场边上有台阶,她正好可以坐。
    只是在她说出这句话时,张初越狭长的眼睑斜蔑了她一眼:“你是装也不装一下。”
    温霁觉得张初越这句话有些阴冷,亟需篮球场的太阳暖暖。
    “越哥!”
    忽然,场上有人朝张初越喊了声,温霁看他们在打招呼,人已经闪到阶梯上坐了。
    等张初越一回头,身后空荡荡,视线下意识去寻,忽地看到不远处的石台上坐着道纤薄白裙,姑娘正微低着头揉捏她的细白脚踝。
    浓眉微凝。
    “越哥,嫂子啊!”
    忽然,许桓宇眨巴着八卦的眼神看来,“果然是好兄弟,带来给我们瞧了。”
    张初越没心思跟他们贫,“打你们的球。”
    “诶!什么叫打我们的球!”
    这时几个兄弟围过来:“嫂子来了,你赶紧秀球技啊,一会我们配合你表演,保证把所有的高光时刻都给你展现出来。”
    张初越眼角的余光里见温霁揉完一边的脚踝又揉另一边,想到她今日之前从未穿过高跟鞋,难不成是为了和他的约会?
    “哥,开始了!”
    这时许桓宇来扯他,说:“我让我对象陪嫂子解闷了,你天天陪着不如打场篮球彰显魅力啊!”
    “我去趟小卖部给你们买水,先打着。”
    这话让许桓宇立马松开他的手,不过都是玩心爆棚,听到有吃的立马不拖人下场了。
    等温霁松了高跟鞋检查完脚踝后,抬头就不见了张初越的身影,顿时有些慌了,他去哪儿了。
    “你好,我叫喜儿,怎么称呼?”
    忽然眼前伸来一道串满手镯的白玉胳膊,温霁被陌生的招呼引去视线,抬眼看见一副明媚张扬的俏丽脸蛋,女孩眼尾勾了一小段眼线,眨眼时像小猫。
    好漂亮。
    “你好,我叫温霁。”
    “听我男朋友说你是张初越的对象,来看他打球啊?”
    熟稔的社交方式让温霁觉得眼前的喜儿还挺可爱的,于是微笑点头:“我是第一次来,你呢?”
    “我来过好几次了。”
    说着她挥了挥手里的单反相机:“特意为他花了十万买的,给他拍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