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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零女配幸福指南 第2节

      她现在不管是回想从小到大的自己,还是细想小说里的初夏,都感觉像是被人下了蛊一般,是没有任何思想的躯壳。
    头顶上忽又滚过一阵闷雷。
    初夏这会对雷声敏感,惊得再次回过神。
    而刚一回过神,便听到周围响起了一声声蛙鸣。
    夕阳的最后一丝余晖隐没在芦苇草间,蛙鸣又唤起虫鸣,初夏听着这细细虫鸣,心底油然生出“万物复苏”的真实感。
    这对于她来说是一种非常新鲜奇妙的感觉,因为之前她从没关注过韩霆以外的事物,也没有获得过这样新生般的心情体验。
    听完了虫鸣蛙啼,她又闻到了瓷碗里炸酱面的鲜香味。
    此时此刻再看着手里这碗面,闻着肉酱的香味,她想到的也不再是韩霆吃这碗面时候会有多开心,而是想到了自己饿扁的肚子。
    饿扁的肚子咕噜叫了一声。
    初夏吞口口水,右手拿过筷子捏着,把碗端高到面前,落下筷子把碗里的面条、肉酱、白菜丝儿和胡萝卜丝儿搅拌开。
    刚一搅拌开初夏便忍不住了。
    她卷起面条送到嘴里,直接吃了一大口。
    而这一大口面条刚嚼完咽下去,她眼睛倏地亮起光来。
    劲道的面条拌着肉酱和白菜丝儿胡萝卜丝儿入嘴,满足味蕾,在舌尖上刺激出了巨大的满足感与幸福感。
    这感觉让初夏心生震惊。
    她倒不是没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而是她第一次因为吃到好吃的东西,心里产生了这么强烈的满足感与幸福感。
    这种感觉也是她以前从来没有过的。
    她自己平时就爱研究吃的,当然能尝得出东西好吃不好吃,但是她却不会因为吃到了好吃的而感到开心满足。
    只有韩霆在吃了她做的东西,满足地冲她竖大拇指的时候,她才会感觉到开心,觉得自己做的事情有意义。
    这种全新的奇妙的人生体验再次让初夏惊喜。
    她接连吃下第二口第三口……很快便把一大碗炸酱面吃完了。
    到潭溪大队半个多月,初夏这是第一次吃饱吃撑。
    她看着手里空了的大瓷碗,打完一个饱嗝后又舒服地叹口气,只觉得自己之前的十八年,好像全都白活了。
    她把碗筷放到旁边的石头上。
    完全舒展开身体,慢慢消化这种由身到心的满足感。
    河边的芦苇草在风中轻晃,虫鸣蛙啼相和,像在编织一首乐曲。
    要不是初春天气仍冷,初夏都想把脚放到河里踢一踢水花。
    消化满足感的同时,她也在消化脑子里多出来的信息。
    她也不确定那些古怪的信息是不是真的,但她过去十八年的人生经历,和小说里被当做背景来描述的情况是完全吻合的。
    和小说里说的一样。
    她从小就无脑跟在韩霆屁股后面跑。
    韩霆是她的人生目标人生理想,是她生活的全部内容。
    她从记事开始,人生里就只有“嫁给韩霆”这一件重要的事情。
    也是从记事开始,她就在为韩霆默默付出。
    她了解韩霆的所有喜好,会省吃俭用攒钱给他买他喜欢的东西,会潜心钻研各种各样的好吃的,换着花样做出来给他吃。
    她对韩霆的喜欢是无私的、默默的,是完全不求回报的。
    韩霆对她没有男女之情,从小到大只把她当妹妹,她并不在乎。
    韩霆在学校里遇到了他人生中第一个心动的女人童蕊,对童蕊展开疯狂又热烈的追求,成功俘获童蕊的芳心,她即便见证了两人相爱的整个过程,也只会暗自心酸神伤,并没有产生抽身远离的想法。
    他开心得意的时候她便隐形,他伤心失意的时候她便出现。
    但不管是有声还是无形,她永远都跟在他身后,对他默默付出。
    年前毕业的时候,她本来是不需要下乡的。
    但因为童蕊没有放弃入伍的机会陪韩霆一起下乡,她便为了韩霆,硬是不顾父母的劝阻和反对,放弃了留在城里工作的机会,主动报名和韩霆一起来到了潭溪大队插队。
    到潭溪大队的这半个多月,她的生活中仍然全是韩霆。
    因为乡下日子不好过,闲余时间她脑子里面琢磨的,都是怎么让韩霆吃上点好东西,让他多吃点荤腥多尝点甜,少受点苦。
    就像今天,中午她连午饭都没有吃,挤着午休的那点时间跑到公社去,到供销社买了半斤五花肉,又到粮站换了半斤白面。
    傍晚下工以后,她又到处熟了的老乡家里借了两片菜叶子和半截胡萝卜,赶着时间回到知青点的厨房做了一碗最拿手的炸酱面。
    若不是她突然清醒,事情的发展应该也会和小说里一样——韩霆在厨房大口吃完她做的炸酱面,竖起大拇指夸她的厨艺又变好了,而她则会饿着肚子觉得很开心,再从韩霆手里接过碗筷拿去给洗了。
    想到这,初夏对于脑子里多出来的信息已有七分相信了。
    而不管有几分相信,她现在心里想的也都是——无论如何她都不能继续活成小说里的冤大头,她必须要远离韩霆。
    大约是身体里觉醒了另外的自己,她现在再想起韩霆来,也已经没有之前那种像是被蒙蔽了一样的疯狂心动了。
    之前韩霆在她眼里是发着光的,是披着朝阳晚霞的。
    而现在,好像回归到了他最本真真实的模样。
    头顶又滚过一阵雷声。
    初夏仰起头,只见天空聚起了铅灰色的云,像是变天要下雨了。
    时间也已经不早了,初夏没再继续坐着。
    她收起心绪,端起身边的碗筷,起身往知青点回。
    小河边离知青点不是很远。
    初夏走得不紧不慢的,三四分钟也就到了。
    进了篱笆院子,只见陈思思和李乔正在院子里收衣服。
    陈思思和李乔和初夏一样,都是今年一起下乡到潭溪大队来的。
    他们总共一起来了十二个知青,七个男生五个女生,都住在这里。
    看到初夏进院子,目光从她手里的碗筷上扫过去,陈思思笑着打声招呼道:“初夏,你去哪了呀?刚才韩霆还找你呢。”
    初夏笑一下敷衍道:“随便走了走。”
    她身上刚才发生的古怪事,自然是不能跟别人说的。
    说着话,初夏去到压水井边压水洗碗。
    压出半盆清水来,她拿着碗筷蹲下身子,正准备把碗筷放到盆里清洗的时候,忽然又发现,自己映在水里的脸看起来模糊得像是隔了一场大雾。
    她以为是水面不平的缘故。
    但等水面完全静下来,她仍然看不清自己的模样。
    以前她没在意过这方面的事,现在想一会便就明白了。
    这不是水的缘故,而是她身为工具人女配,根本没有清晰的样貌。
    在别人眼里,她看起来应该不是这样的,但没什么记忆点。
    在过去的十八年中,她没有让人记得住的样貌,没有让人记得住的个性,不管到哪也都没什么存在感。
    轻轻吸下一口气。
    初夏把碗筷放进盆里。
    打破了水面上模糊的自己。
    院子的另一边,陈思思和李乔还在收衣服。
    收到了最后一件,发现不知道被谁挤到了晾衣绳的最边上。
    晾衣绳两端系得很高。
    陈思思和李乔踮起脚也够不着。
    她们正努力尝试够的时候,男知青林霄函刚好回来进了院子。
    林霄函是他们当中个头最高的。
    看到他进院子,陈思思连忙叫他:“林霄函,能帮我收件衣服吗?”
    虽然他肩上扛着麻袋,但只要他一抬手就能拽下衣服。
    “没空。”
    结果林霄函看都没看陈思思一眼,扛着麻袋径直进了厨房。
    “……”陈思思脸上瞬间飘过尴尬。
    站在她旁边的李乔拉她一把小声道:“不是,你找他干嘛呀?都相处半个多月了,你还不知道他是什么样的人吗?”
    他们知青点七个男知青,要数林霄函最没风度最小气了。
    当初刚下乡从公社往队里来的时候,其他男生都抢着帮女生拿行李,热心又热情,只有他,连手都不伸一下,半分力气都舍不得出,只管自己。
    当时李乔看他长得出挑,故意主动找他帮忙拿行李,想跟他之间拉近点距离,结果他不客气地扔给她一句:“你自己没手吗?”
    李乔被他弄得十分尴尬,后来就再没找他帮过忙。
    到潭溪大队这半个多月的时间,他也没帮其他女知青做过任何事情,哪怕只是举手之劳,他也都是果断拒绝。
    初夏在压井水边洗着碗,默默看着这一幕。
    因为脑子里多了一本小说的内容,她现在再看身边的这些人,也多了点上帝视角。
    从小说的视角来看,林霄函是出场最多的男配。
    他贯穿小说始终,是男主韩霆的一生之敌,也是用来衬托韩霆的存在。
    和韩霆热情仗义、潇洒浪漫不同,林霄函是完全相反的反派人设。
    他为人傲慢自私,待人冷漠刻薄,斤斤计较不讲情义,心胸狭窄唯利是图,是个没有人缘没有朋友、非常不受身边人待见的家伙。
    眼前的这一幕,以及之前他所有的表现,也都印证了书里的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