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担心找不到本站?在百度搜索 新御宅屋 | 也可以直接 收藏本站

第67章

      跳的多了,忽然感觉出于刀法大有裨益。
    于是细心研习其中的招式动作,一步步改良。
    杨峥的悟性也不算差,又肯下功夫,逐渐掌握了其中的精髓。
    结合后世网上看到的破锋八式,取其刚猛,加以简化,编出一套刀法,只有五式,名字也懒得改了,直接叫破锋五式。
    若是单打独斗,固然有些简陋。
    但若是在战场上,几百几千人使出,威力就非同凡响了。
    杨峥以木棍试之,会破锋五式的一队明显强于不会的一队,这还是在他们没有完全精熟的情况下。
    杨峥遂将其推广全军。
    四百余骑兵亦习之。
    连那四十三个孩子也跟着练习,即便不能上阵杀敌,也能强身健体。
    在杨峥的努力下,賨人渐渐适应了军旅生涯。
    随着诸族会盟结束,陇西渐渐安定,逃走的汉人百姓陆续回归。
    枹罕城终于恢复了一些元气。
    杨峥在漓河上下游广开屯垦,无偿租借耕牛和农具,人心大悦。
    西边的羌人小部主动内迁,寻求杨峥的庇护。
    杨峥自然求之不得。
    有了人口就有了需求,北面金城郡、东面安定郡的商人也出现在城中。
    羌人的牲畜、兽皮也在城中与汉民交换粮食。
    枹罕城处在羌地、河西、陇西的交界处,诸族混杂,可耕可牧,历史上西晋至北魏都是西部的军事重镇。
    杨峥没有什么种、族歧视的恶习,只要是老老实实做生意,全都来者不拒。
    看着一座死城,在自己手上渐渐繁荣,杨峥充满了自豪感。
    可惜好景不长。
    一骑自东而来,召杨峥回狄道城。
    思前想后,这个时间点,应该没什么大事发生,也不知道夏侯霸为何召见自己。
    正好杨峥也需要六百顶盔甲,将城中之事托付于张特之后,带领四十亲兵赶往狄道。
    没有战乱,狄道同样也在恢复生机。
    夏侯霸演武练兵,外和诸夷,为人公正磊落,性格豪爽,逐渐赢得了诸族的拥戴,在陇右声势大涨。
    一见到杨峥,夏侯霸亲切道:“郭将军召诸将上邽议事。”
    杨峥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郭淮找你议事,带着我干什么?
    雍凉之地,杨峥最怕听到郭淮的名字。
    夏侯霸瞥了一眼李弥,李弥咳嗽两声道:“前次勘平羌乱,某写了两份文书,一份送往夏侯都督处,一份送往郭刺史处,杨都尉出谋划策,功劳不小,也在名录当中,此番郭将军召集陇右诸将议事,特意点名要杨都尉同去。”
    如同一盆冰水从头顶浇下。
    杨峥怔怔的看着李弥。
    暗忖这人立场是不是有问题?跟夏侯玄汇报清楚是职责所在,但跟郭淮有必要事无巨细的添上自己名字?
    忽而心中一动,难道他想对付自己?
    李弥仍是一副忠厚老实的书生模样,越是这种长相,坑起人来越是厉害。
    不,他怎么知道自己跟郭淮有过节?难道暗中调查过自己的底细?
    这个可能性太大了。
    杨峥顿时有些头皮发麻。
    自己一个都尉,根本就没资格出席郭淮的议事。
    但郭淮的命令,自己敢不听吗?
    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
    杨峥深深的看了一眼李弥,冲夏侯霸拱手道:“属下遵令。”
    夏侯霸有意无意道:“好,你到馆舍休息一晚,明日启程,有本将在,无需多虑。”
    杨峥心中感动,“谢将军。”
    翌日天亮,杨峥穿戴整齐,夏侯霸、李弥、何晖等将校亲兵三百人一起策马向东而去。
    一路上的气氛有些诡异,夏侯霸沉声不语,其他将校也大多沉默,杨峥跟在最后。
    只有李弥喋喋不休说些山川地理,军情俗事,似乎想改善气氛。
    但夏侯霸沉着脸,众人也没有说话的意愿。
    夏侯霸让诸人在前开路,自己落到后面,与杨峥并骑。
    “兴云可知李司马乃李胜从弟。”
    李胜?
    原来如此。
    当初就是李胜、邓飏等人极力怂恿曹爽伐蜀。
    不过当时杨峥的注意力都在曹爽、邓飏、夏侯玄身上,没怎么关注李胜这个人。
    李弥是他的从弟,当然能轻易知道自己的底细。
    “多谢将军提醒。”杨峥感激道。
    夏侯霸点点头,不再言语。
    只一句话,杨峥便知道夏侯霸把自己当成真正的心腹了。
    这么好的机会,杨峥想到了心中一直未解的疑惑,“将军识得家父?”
    “当然识得,你父杨攸是曹子丹的部曲,当年一手剑术名震军中,若非子丹早逝,你父定能为将军。”夏侯霸惋惜道。
    “剑术?”杨峥讶然。
    记忆中的那个瘦削身影,居然是剑术高手。
    但为何会被曹爽不喜?
    看夏侯霸的神色,似乎也就知道这些。
    汉魏剑术名家极多,王越之后有史阿,史阿之后有邓展,就连文帝曹丕也是一代剑术名家。
    蜀国先主刘备亦是个中高手,有顾应剑法传之于世。
    最凶猛的是马超,马上长枪,马下长剑,传言曾以起手法力战五叛将,斩二逃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