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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打工做皇帝养我啊 第68节

      兰奕欢说:“事有可为有不可为,我如今做的这些, 都是为了证明自己, 但如果用那些不光彩的手段, 又能证明什么呢?证明我很卑鄙?”
    邓子墨不禁叹了口气:“殿下, 权术可不能这样算。您要知道, 之前那么多的人, 每一个都不是喜欢卑鄙的。”
    兰奕欢道:“那只是前人的经验之谈, 但我想走出我的路。”
    邓子墨笑着摇了摇头:“总有一天,您会变的。”
    两人没有达成共识, 于是这段谈话无疾而终。
    邓子墨出宫,兰奕欢一个人沿着花园里的小径慢慢走。
    当时的他,只是在想着跟好友之间这场小小的争执,带着畏惧、不安还有憧憬,盘算自己未来的路。
    而如今的兰奕欢再回想起眼前这一幕的时候却在疑惑——他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做这样一个梦。
    突然之间,兰奕欢的目光无意中一扫,却在草木的缝隙间,捕捉到了一片衣角。
    当时他径直走了过去,而今生兰奕欢却已经和太子无比熟悉,此时在梦里一眼就看了出来,那片衣角,属于兰奕臻。
    他恍然而悟。
    ——原来上一世,他与邓子墨说话的时候,兰奕臻就在一边的树林中。
    这个距离,他们的对话,兰奕臻肯定能听见的。
    兰奕欢心中一震,梦突然就醒了。
    他坐起身来,看了看外面,已经是第二日的天亮了。
    他捶捶脑袋,想起刚才的梦,一股近乎荒谬的不真实感翻涌而上。
    邓子墨和他说的那番话,兰奕臻竟然听见了,这真是不可思议。
    诚然兰奕欢足够正派,也足够警觉,没有让邓子墨将话说完,并且及时否决了他的提议,可是他们两人间的那寥寥数语,也已经足够体现出来,邓子墨有以太子为敌的意思,而他,也有想掌兵权之心啊!
    任何一位储君都是容不下这样的威胁的,更何况像兰奕臻这种自幼掌权之人,必然有着极强的控制欲。
    所以他听了这些话,竟然能够无动于衷,什么也不做?
    不,他做了。
    兰奕欢想了起来,后来兰奕臻主动向皇上举荐了自己,跟着他一起前往京郊剿匪。
    这个人……这个人怎么……
    兰奕欢这个时候酒已经醒了,昨天他干的那些蠢事,也颠三倒四,零零碎碎地记起来一些。
    印象最深的两幕,一个是他要死要活地踹着兰奕臻让他给自己揉脚,另一个就是他跟兰奕臻在那念叨了半天的邓子墨,而兰奕臻似乎有些不高兴。
    邓子墨……还有那个梦……
    兰奕欢突然觉得,自己在床上怎么也躺不住了。
    他一下掀开被子跳下了床,随手抓过外衣披上肩头,趿拉上靴子,匆匆推开寝殿的门走了出去。
    这边刚迈出门,正要往前走,忽听旁边一个声音淡淡说道:“又不好好穿衣服,急着见谁去?”
    兰奕欢吓了一跳,转头看去,却见是兰奕臻坐在外殿的桌边,一手还拿着笔,正转过头来看他。
    兰奕欢道:“二哥?你昨晚没走啊?”
    兰奕臻道:“放心不下某只小醉猫,就在这住了一晚。怎么,我待不得?”
    兰奕欢对他的阴阳怪气完全免疫,转眼看见了小榻上的被褥,更是奇怪:“不是,那你干嘛不和我一起在里面睡啊?这小榻睡着不嫌窄吗?”
    兰奕臻一时卡住。
    昨天那百般心绪,甚至连兰奕臻自己都没有特别弄清楚,更加不知道该如何向自己这个傻弟弟解释。
    那时他满心的慌乱无措,嫉妒怨恼,想守着这人,又不敢靠得太近,想痛快离去,又怎么也放不下舍不得,这样的情绪,怎么能跟自己的亲弟弟说得出口?
    这是,他看着长大的孩子啊。
    兰奕臻只能说:“你喝了那么多的酒,我可怕你睡觉的时候打醉拳,把我从床上给踹下去。”
    兰奕欢有点疑惑:“真的?”
    他觉得他从小到大,睡觉还都挺老实的,虽然喝了点酒,也不至于就踹人啊。
    不过既然二哥这么说了,总有他的道理,这也不重要,兰奕欢道:“行,那我下次喝多了睡觉,你可以轻轻把我绑起来嘛。”
    他凑到兰奕臻跟前,盯着兰奕臻的脸,说自己要说的事:“哥,昨天你不高兴了对吗?为什么?”
    兰奕臻刚要说没有,兰奕欢紧接着又问了一句:“是不是因为我提了邓子墨,但是你讨厌他?”
    兰奕欢冷不防的一句话,就好像在兰奕臻心里某个最隐秘的角落之处,用手指轻轻戳了一下,将他昨夜的心思露出了一角。
    兰奕臻心里微惊,听见兰奕欢口中说出“邓子墨”三个字又实在不痛快,不觉捏紧了手中的笔。
    他尽可能地让自己的语调维持着平静,克制着那种莫名而又不该产生的情绪,说道:“怎么突然问这个?”
    ——因为有些话,前世没有来得及和你说。
    用了这么多年系统下来,兰奕欢知道,今生和前世的太子哥哥也可以说都是同一个人,只不过区别在于他并没有上辈子的记忆而已。
    但有些事情,是会模模糊糊有影子的。
    兰奕臻这样一个重感情却又默默不言的人,上辈子听见兰奕欢和邓子墨说话,知道被自己的弟弟当成对手来算计和防备,心里一定很不开心。
    只是当时的兰奕欢,并不知道这些。
    在梦中再次看到这一幕,瞧着兰奕臻独自转身离去的背影,兰奕欢真的很想过去同他解释,告诉他,他是自己最尊敬喜爱的好哥哥。
    可惜,那只是梦。
    所以如今回到了现实里,他一定要做这件事,弥补当时的遗憾。
    兰奕欢说:“二哥,你放心吧,我一定跟你最亲了。你不喜欢的人,我就不喜欢。”
    兰奕臻猛地一怔,道:“你说那个……邓子墨?”
    兰奕欢点了点头,很用力,仿佛想要把曾经自己那一份的头一起给点了。
    他知道,兰奕臻的印象中,肯定残存着前世对邓子墨的防备和厌恶,见到这人时才会不快。可见当年,在人人心目中都是冷漠而没有情感的二哥,并非是那样的。
    兰奕欢想了想,又补充了一句:“不光是他,总之不管你讨厌谁,想对付谁,你都和我说,我永远都和你站在同一边。你只要记住这个就行了。”
    他的眼睛亮晶晶的,唇边带着笑意,少年人那飞扬的神采跳跃在眉梢眼角,宛若初升的朝阳般蓬勃动人。
    这样近的距离,兰奕臻甚至能闻到兰奕欢周身散发出来的淡淡香气,与昨夜他沐浴时房中的味道毫无分别,浸润着人的感官……难以挣扎。
    “弟弟……”
    他忍不住喃喃地低声说出了这两个字,不知道是在咀嚼那种血脉相亲的深厚情感,还是在提醒着自己什么。
    兰奕欢却爽快地应道:“哎!”
    兰奕臻拍拍兰奕欢的后脑勺,低声道:“你现在这样说,那若是以后有了喜欢的人呢?若是我跟那个人不和——”
    兰奕欢愣了一下。
    兰奕臻没说完就后悔了,他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如此矫情,冒出这么句话来,这不是成了故意抬杠了吗?
    兰奕欢能跟他说出这样的话,他怎么还能不知足呢?
    兰奕欢却笑了,说道:“以后的事想那么多干什么,我只知道我现在最喜欢的人就是二哥啊。”
    兰奕臻的呼吸有些急促起来,他极力想压抑着唇角的弧度,让自己的喜怒不要如此沉不住气地随着兰奕欢的话而牵动,可是眉眼间还是不争气地带了笑意。
    所有的克制、挣扎、抗争,尽数决堤。
    兰奕臻抬手抚了抚兰奕欢的后脑勺,然后一用力,将他揽进怀里抱住。
    就放纵这一刻吧。
    忘记身为储君应有的一言一行,忘记那些迂回曲折的心思,也忘记……怀里这个人,是自己血脉相连,从小养大的弟弟。
    【兰奕臻幸福指数:70%;心情评级程度:忽上忽下、悲喜交加。】
    【随机任务奖励已掉落:前世未知的秘密(定时触发辅助道具)】
    *
    系统总是在令人意想不到的情况下出现。
    它的一句提示,让兰奕欢惦记了好几天。
    首先惦记的,肯定是他那永远小心思多多,永远难懂的太子老哥。
    兰奕欢觉得自己明明说了好听的话嘛,本想着要哄兰奕臻开心,可是他为什么又“忽上忽下、悲喜交加”上了?
    真是想破头也不明白。
    另一个就是,“前世未知的秘密”又到底是什么,兰奕欢同样百思不得其解。
    他想不透的原因,不是因为他不觉得自己前世有什么未知的秘密,而是他前世不知道的事情,可实在是多了去了。
    毕竟,每个人活在这世上,实际上都只是在活生活的一角,只要换个角度、换种生活方式再看,都会见到全新的面貌。
    那么重生就也成为了新生。
    兰奕欢今生和前世的不同已经太多了。
    不说别的,就比方那具两次救过兰奕欢命的白骨,前世它砸晕了敬闻,兰奕欢也大病高烧数日,醒来后,那堆骨头都不知道被埋到哪了。
    而今生兰奕欢则好好地将这堆骨头下葬了,之后,他也一直在寻找对方的真实身份。
    等来等去,未知的秘密是什么依旧未知,关于白骨的情报倒是来了。
    “殿下,追杀韩氏父女的人,是齐埘派去的。”
    禀报的人是兰奕欢的心腹崇安。
    上回雨夜帮助了镖局的那对姓韩的父女之后,兰奕欢就把得来的簪子给了崇安,让他全权负责调查这件事,现在一有进展,崇安立刻就来告知他了。
    “听当时看见经过的百姓说,那韩小姐随父亲走镖的时候在外面吃饭,齐埘上去就要摸她的脸,被韩镖头用鞭子抽了脸,才有了后续追杀的事。”
    兰奕欢上辈子倒是没听说过齐埘还会干这种事,不禁摇了摇头,道:“他也是不嫌丢人,那些人就先扣着吧。簪子的来历呢,查到了吗?”
    崇安道:“是。那对父女说的是实话,簪子确实是在城东的恒隆当铺典当之物,属下们随着掌柜找遍了里面的当票,发现是十年前正月十五那天的事。”
    他单膝跪地,双手将已经泛黄的当票奉上,兰奕欢拿起来看了看上面的日期,不禁说道:“是这一年啊……”
    那个时候,敬闻和齐延入狱,相继身亡,他从护国寺回来,彻底与临华宫那一边断绝了往来,跟着太子生活,一住,就住到了如今。
    兰奕欢犹记得一开始他刚到东宫时,兰奕臻那张仿佛被逼良为娼的冷脸,现在想起来还让人觉得好笑,但不知不觉岁月流逝,他们已经成为彼此在这世上最重要的亲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