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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打工做皇帝养我啊 第97节

      那女子被他吓得向后面挪了挪,四肢着地半蹲在地上,睁着一双懵懂的眼睛,好奇又畏惧地看着兰奕欢。
    从她的喉间,发出了几声类似于野狼咕噜咕噜的低吼。
    兰奕欢定了定神,这才逐渐发现,这位姑娘好像有些问题,无论她的眼神还是举止都非常像是野兽,而且,似乎不会说人话,倒是狼叫声惟妙惟肖。
    兰奕欢连忙说:“嘘,你不要再叫了!一会真把狼群招来,咱们两个就都死定了。”
    这小姑娘似懂非懂地看了兰奕欢一会,倒是真不叫了,忽然“嘻嘻”笑了两声,带着股痴意,不太标准地说道:“活,下去,活下……去。”
    兰奕欢一怔,但对方却翻来覆去,只会说这一句话,并且逐渐放下戒备,真的像某种小动物一样,挨挨挤挤地试图往兰奕欢身边蹭。
    兰奕欢道:“刚才救了我的人是你吗?”
    那姑娘也不说别的,好奇地嗅了嗅他的衣襟。
    兰奕欢无奈道:“唉,你这个人,你到底从哪冒出来的?男女授受不亲啊!”
    他一边说,一边费劲地抬起酸痛的手臂,解下自己的外衣,给这位姑娘披在身上,犹豫了一下,又给她系上了衣带。
    他本来就受伤失血,这样把衣服一脱,更是激灵灵打了个寒噤。
    他转头四下看看,发现自己身边还堆着一件男子外衣,兰奕欢也顾不得追究是谁留下的,立刻就穿在身上了,有点大,倒是暖和许多。
    他和那名奇怪的姑娘又一起在山洞里等了一会,待着也是待着,兰奕欢便逗她说话。
    两人交谈了一会,他发现对方记得点达剌语,要比说汉语熟练很多,看来,她很有可能是那个地方的人。
    没过多久,兰奕欢的侍卫们就顺着他留下的记号找过来了,短暂的相处后,那位姑娘已经非常喜欢他,试图用牙咬住他的袖子不让他走。
    兰奕欢就蹲下身来,冲她伸出手,说道:“你要是愿意跟我走,就握住我的手。”
    姑娘迷茫地看着他,兰奕欢冲她笑了一下。
    似乎被这个笑容给晃住了眼,姑娘也不知不觉随着兰奕欢笑起来,将自己的手放在了兰奕欢的掌心中。
    兰奕欢亦是微微一笑,手指收拢,将她带回了宫中。
    两人因此而结缘,兰奕欢回去之后也找了太医来为这位姑娘诊治,这才知道,她原本应该是个智力正常的人,但是服用了某种损伤神经的药物,导致智力退回到了三岁左右的时候。
    兰奕欢倒是有些不解,便问道:“智力退回三岁的时候,为什么就会学狼叫了?我……朕三岁的时候也不会这个啊。”
    太医道:“回禀陛下,有种可能,就是这位姑娘小的时候因为什么缘故在狼群中长大,潜移默化之下,便小小年纪就熟知狼语了。”
    这个猜测倒是十分合理,尤其是达剌族世代生活在草原上,以狼作为图腾,人与狼之间的来往非常密切。
    很多孩子从小就接触狼群,喝狼奶,甚至闻到他们身上的气息,野狼们都不会发动攻击,如同狗与汉人一样,有着天然的亲近。
    兰奕欢没有找到这位姑娘的亲人,就一直把她养在宫里,尤其是这个小姑娘除了他谁都不喜欢,看见别人接近就龇牙咧嘴,看见兰奕欢就喜笑颜开,兰奕欢只好承担起了教化她的责任。
    当时宫里的大臣们还为此十分高兴,因为他们可算见着皇上身边有个女人陪伴了,至于身份,他们其实已经不怎么挑剔了。
    毕竟兰氏皇族一向子嗣不丰,皇子们一个赛一个的不好女色,倒是对权力都野心勃勃,能娶个妻,留个后,不容易。
    当时很多人都在传,以后这姑娘是要封妃的,但兰奕欢自己知道,他明明就是在……年纪轻轻地当爹。
    他一点点教会了对方穿衣行走,礼义廉耻,也看着她在太医的治疗下,想起的事情越来越多。
    这样的生活,会让兰奕欢有时候会觉得不耐烦,有时候又觉得欣慰快乐。
    直到有一天的清晨,他下了早朝回来,发现这个莫名出现在他生命中的女子不知所踪。
    虽然之前嘴上总说,这丫头总黏着自己实在是太烦人了,但人不见了,兰奕欢还是派了许多暗卫到处搜寻,甚至连宫中每一处水池里的水都抽干了检查个遍,还是不知所踪。
    死不见尸,那就是还活着,往好处想,或许她彻底想起了记忆,便回家去了。
    但兰奕欢却总是怅然,老觉得没这么个人总跟在自己身边了,心里空落落的,时常惦记,所以也一直没有放弃找寻。
    不过后来,离开他的人越来越多,有的离心,有的身亡,他也就惯了。
    没想到今生竟然会在这里提前相遇,这次,这姑娘的智力倒是看起来挺正常的,但野倒是同样的野,一露面就是让别人调戏自己。
    兰奕欢想,她该不会是就这样被坏人给骗走下了傻药,扔到那处深山老林中去的吧?
    这谁能忍得住看着不管!
    虽说现在离上一世兰奕欢和她相遇还有三年多的时间,要是发生这么一件事,也未见得就不可能。
    他不禁喃喃地说道:“真是不省心。”
    姑娘愈发莫名其妙:“不是,我说你是谁啊?说不定还没我大呢,就在这一副老大爷的口气教育我!再说这么欠揍的话,可别怪我抽你!”
    上一世她没这辈子机灵,但可要乖的多了,不管想闯什么祸,只要兰奕欢一板脸不高兴,立刻乖巧。
    如今这幅不可爱的样子,倒是让兰奕欢很新鲜。
    他道:“哦,原来你不光不省心,还不识好歹。我刚刚明明帮了你,你怎么能恩将仇报呢?”
    姑娘道:“可我不用你帮啊大哥,我们明明是在互相调戏!怎么,许你们男人调戏女人,就不许女人调戏男人?”
    兰奕欢道:“那倒不是,只要不是调戏我,我双手赞成。只是……”
    他踢了踢自己脚底下的人,迟疑地问道:“你不挑的吗?”
    平心而论,方才那男子虽然人品不怎么样,但生的着实不错,姑娘有点不明白兰奕欢的意思,下意识跟着低头一看,忽然发现对方的后衣领处,竟然积着一层污垢。
    “……!!!”
    这人看着人模狗样的,竟然……竟然这么不爱干净!
    想到自己刚刚拍在对方肩膀上那一下,那姑娘俏丽的面容整个都拧巴了起来,几欲作呕。
    偏生兰奕欢还特别可恨地在旁边说风凉话:“还是你这个小姑娘,看起来干干净净的,其实……就好这口?”
    那姑娘跺了跺脚,想反驳兰奕欢什么,愣是没想出来,不禁也照着地上那人踢了一脚,骂道:“臭男人,你怎么这么脏!你上街调戏别人都不知道换件衣服洗个澡的吗?!”
    说着,她又大叫道:“娜尔!娜尔!”
    人群中很快挤出个跟这姑娘年纪差不多的丫鬟来,手中拿着水壶,气喘吁吁地说:“在,在!我刚才去拿水了!”
    她将水壶打开盖子,稍稍倾斜,里面的清水流出来,那名姑娘疯狂在下面洗手。
    兰奕欢耳朵尖,听见小丫鬟悄声说道:“公主,我就说您不行的,不会就不要装了,就算不传出去坏名声,也不一定就要嫁给那些皇子……”
    那姑娘恨恨地说:“你给我闭嘴!你不会欣赏!”
    公主?
    兰奕欢心中念头一转,刚对她的身份有所猜测,便听见有个人朗声说道:“莎达丽,你又胡闹了!”
    紧接着,一个中年男子从人群中走了出来。
    只见他身材高大,面上带笑,相貌观之英俊而和善可亲,也是一身的异族装扮,身后跟着几个看起来十分矫健的武士。
    莎达丽见到这个男子之后,总算老实了一些,不情不愿地道:“父亲。”
    她又说:“我没胡闹,就是随便在街上转转嘛。”
    她的父亲笑道:“是吗?你随便转转,就招了这么一大帮人围着看热闹。你呀,你可真美。”
    说完之后,他不再理会女儿,转过头来对兰奕欢说道:“公子,刚才可多谢你帮着这个疯丫头了。小女就是这样没规矩,对你出言不逊,别见怪啊!”
    他的语气温温和和的,特别亲切真诚,让人一听就不由自主地心生好感。
    兰奕欢此时则已猜出了这对父女的身份,于是微微一笑,说道:“二王子客气了。”
    原来这人就是达剌苏合王的次子林罕,莎达丽竟是他的女儿。
    兰奕欢上辈子曾听人说过,与严厉的父亲和沉默冷峻的大哥不同,这位林罕王子的性情温和豪爽,一向颇受达剌的族人爱戴。不过他从未当面见过真人,这回算是见着了。
    这一次达剌来大雍的两名使者,正是林罕以及他的大哥孟恩,此时孟恩倒是没出现。
    听到兰奕欢竟然说出了自己的身份,林罕有些惊讶地打量了他一眼,见这年轻人相貌秀美,虽然年纪轻轻,但一身锦衣华服穿在身上,都难以压住他骨子里透出的贵气,知道应该是个官家子弟。
    但能够一眼认出自己,也不一般了。
    他心中几分欣赏,笑道:“好眼光。”
    周围的百姓们一听,知道应该是大人物来了,顿时一哄而散,免得招惹麻烦。
    兰奕欢在前世帮着莎达丽找了很久的亲人,却怎么也没有想到,她的身份竟然这么显赫,也不知道后来在她身上发生了什么,竟然沦落到了那般境地。
    好在这回他们来到大雍,短期之内应该还会有很多次的见面机会,等他对莎达丽的情况了解一番之后,再做提醒也不迟。
    兰奕欢心里打算好了,便说道:“既然如此,我也告辞了。”
    说完之后,他看了莎达丽一眼,微微一笑,转身打算离开。
    说也奇怪,莎达丽明明是很讨厌这个突然冒出来管她的人的,但兰奕欢那一笑一转身,让她的心里蓦地生出一种伤感。
    她本能地不想让对方离开,动作已经快于思考,一把拽住了兰奕欢,脱口道:“不许走!”
    兰奕欢有些惊讶地转过头来,问道:“怎么?”
    莎达丽还没想好要如何解释自己的行为,便听“当啷”一声,两人同时低头,却是被她一扯之下,兰奕欢一直带在身上的红宝石戒指滑落出来,砸在了地上。
    兰奕欢便低头捡了起来,用袖子擦了擦,就要收回怀中,这时,却忽听一个激动的声音说道:“这、这怎么会在你这里?!”
    紧接着,兰奕欢的肩膀就被人给扣住了。
    他一转头,发现竟然是林罕,不由道:“你说这戒指?”
    林罕紧盯着兰奕欢手里的戒指,眼中竟已隐隐含了泪光,颤声道:“能……给我看看吗?”
    兰奕欢犹豫了一下,将戒指递了过去。
    林罕接在手中,几乎是看都不用多看,手指在戒指的内壁一抹,指腹就感受到了那里刻着的熟悉花纹。
    就是这枚戒指,这是……三弟的东西。
    已经有将近二十年没见了啊!
    这二十年来,亲人生死未卜,他时时担忧,从来没有一刻放弃过寻找,却始终音讯全无,没想到竟然在此时见到了线索。
    莎达丽首先察觉到了父亲神色不对,不禁问道:“爹爹,您怎么了?”
    林罕却顾不上回答女儿的话了,激动之下,他的心脏狂跳,双腿发软,抬起头来仔细端详着兰奕欢,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竟觉得那张俊俏非常的面容越看越是熟悉。
    林罕不觉一把握住了兰奕欢的手颤声说道:“孩子,孩子……”
    他全身发抖,几乎语无伦次的说不出话来,兰奕欢有些莫名地抬起头,竟从对方眼中看到了泪花。
    只听林罕问道:“这、这……”
    他定了定神,颤着手将戒指举到了兰奕欢面前,问道:“能不能告诉我,这是谁给你的?”
    兰奕欢意识到他可能误会了什么,老老实实地说:“这是我捡的,我不认识戒指的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