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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章

      拒绝收养萧良节,关富平并没有后悔过,只是多少还是心存愧疚,于是他就经常去看洪曼,还主动跟何锦联系,询问萧良节近况如何,吃睡可好,到了新家之后有没有不适应。当他得知萧良节一切都好时,心中多少有所慰藉,他想将这些告诉洪曼,可是洪曼不愿意听——她好不容易才狠下心把儿子送走,如果再听见他的声音,只怕会忍不住拖着病体跑去中海把儿子抢回来。
    那段记忆格外沉重,他至今也忘不了洪曼死的时候的模样。
    昔日爽朗巧丽的少女躺在病床上,两颊深陷,颧骨凸起,一双漂亮的大眼睛凸出了眼眶,瞳孔散了又聚,聚了又散,看上去再无美感,只剩下无尽的狰狞。
    她的手背上暴起了青筋,头发几乎掉光了,靠着呼吸机续命,可即便如此,她还是不肯吃药,甚至不愿意住在医院里。这种情况下,不计是谁见过洪曼,都说她已经油尽灯枯。
    直到有一天,洪曼的情况忽然好转起来,脑子清楚,说话利索,脸色也好了不少。她对来看望她的关富平说,她想吃辣椒炒肉。
    那是萧松第一次为洪曼下厨做的菜,后来也成了洪曼最喜欢的一道菜。可对于先前一度失去了意识,病骨支离的洪曼来说,忽然想吃辣椒炒肉显然不是因为嘴馋——关富平当时就知道,这应该就是回光返照了。
    关富平点点头,说他马上就去买菜,让她等着自己。可等他回来之后,却发现洪曼躺在沙发上,怀中抱着萧良节的背带裤和结婚照睡着了。他当时以为不好,连忙跑过去叫她。
    谁知洪曼被他摇了两下之后就醒了,关富平刚要松一口气。又谁知,他这口气还没松完,洪曼就颤颤巍巍地站了起来,挺直腰板时已是泪流满面。太阳已经西斜,她走过去,伸出手似乎想抓,但光显然是抓不到的,她试了一次又一次,毫无疑问都失败了。
    正当关富平走过去想把她扶回来的时候,她手里的结婚照突然掉在了地上,玻璃相框瞬间碎裂,封在里面的相片被玻璃划了一个口子,正在洪曼和萧松交叠在一起的手上。紧接着,洪曼开始大口大口地喘息着,身子也颤抖得厉害,她望着天,伸出手,大喊道:“我的良节!!!”声音沙哑,竟不似人声,充满着绝望。
    随后,瘦弱的身体轰然倒了下去,重重地倒在了碎掉的玻璃上。关富平冲上去把洪曼扶起来,发现她的身体颤抖着,眼瞳迅速涣散,张着嘴像是想说什么,然而最终也什么都没说出来,两行泪水顺着眼角落下之后,她就永远地闭上了眼睛。
    “大约,就是这样了。”关富平语气低沉,似乎压着一口气未吐出来,“如果可以的话,你的爸爸妈妈必定是想一直陪在你身边,看着你长大,看着你学业有成,看着你组建自己的小家庭。到了那时,他们纵然已经垂垂老矣,可最大的心愿已了,自然能心满意足地离去。”
    萧良节愣了愣,问道:“如果,他们知道我现在又回来了呢?”
    “他们必定不会轻易放过何锦的。”关富平拍拍他的肩膀,轻声说,“乖孩子,他们是最盼着你过得好的人。我曾亲眼见过,你刚出生的时候,你爸爸抱着你笑容灿烂的模样。他是一个喜怒不形于色的人,性子一贯高冷,却因你破例,可见他有多喜欢你。”
    话音刚落,他就见萧良节低下了头,一串串豆大的泪珠簌簌而落,偏脸上看不出多少悲伤。他嘴角上扬着,一边哭得眼睛红肿一边笑出了鼻涕泡。
    关富平把萧良节揽进怀里,轻抚着他的背安慰道:“你得好好的,你爸爸妈妈在天上才会高兴。”
    “嗯。”萧良节用力地点了点头。
    而关富平,因为说了很多的陈年旧事,也想到了三十几年前,在生父病故之后,母亲带着他嫁到了萧家以后的事。
    那也是他第一次见到萧松。
    萧松比他大四岁,身材修长,模样秀美。萧良节的长相有很大一部分随了萧松,只是性格不比萧松高冷,这应该是性格随了洪曼的缘故。
    当年,他十岁,萧松十四岁。一个初初长成,对这个世界上更深刻的东西有了初步认识;另一个却已经慢慢步入了叛逆期,由于萧老爷子娶回来一个他不喜欢的女人给他当后妈,萧松十分不满,跟萧老爷子闹了不少次,后来索性就搬去了学校住,别说周末,就算是寒暑假也不见得肯回来一次。
    萧良节乖巧懂事,萧松却不是这样。他生来就倔强,是那种撞了南墙也不肯回头的人,如果有人惹到了他,绝不动口,坚决动手。想当年,他赤手空拳干翻了不知道多少个小混混,一跃成为小混混头目,就算是放在现在,萧松怕也不输给谁。
    关富平刚刚了解了萧松的性格之后,曾有一段时间是抱怀着崇拜的心态去看他的。原因无他,不过是当时十岁的自己觉得那样子很酷。
    他是个胸无大志的人,对自己未来的最好规划也不过是找一份踏实稳定的工作,然后再娶上一位称心如意的老婆,生几个孩子。之后再一起踏实过日子,最好是回乡下盖一栋小楼房,舒舒服服地住着。等到孩子们都成家立业了,那就再养上几只猫猫狗狗,和同样已经头发花白,牙齿掉光的老婆搬一把躺椅,坐在院子里,听着音乐,晒着太阳,大谈当年如何如何。
    如此,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