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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九章 发誓

      英离老爷和潘十老爷相对而座。
    不愧都是大家出身,尽管心里都想把对方掐死,然后脱光了鞭尸,但面上却半点不露,不说像好朋友般谈笑自若,却也保持着基本的礼貌,甚至,还互相点头致意。
    潘家的状师姓冯,四十来岁,相貌普通,但一双眼睛冒着精光,是尖刻不饶人之相。冯状师身有功名,又是上次官司的潘家代理人。结果到头来,跪下行礼的只有春荼蘼一人。
    虽然马上就站起了,却还是感觉……憋屈死了。
    前面的程序和一般案子差不多,询问双方当事人及代理人的姓名,宣读状纸,阐述双方的基本诉求和所争之标的,摆出证据证明自己是有道理的。因为之前为此打过官司,堂上堂下并无异议,直接就进入了对推,也就是法庭辩论阶段。
    在冯状师发言时,春荼蘼百忙之中往堂下瞄了几眼。发现看审之人寥寥,就几个来凑热闹的闲汉,可见普通百姓对大户争产毫无兴趣。但是那些开荒的贫苦农民,倒派了个半大孩子来听结果,畏畏缩缩的躲在一边,面色紧张、惶恐。到底,只有他们的命运是系在这桩案子之上。
    还有,就是春家大房的春大娘,春家二房的江明。他们来看春荼蘼是输是赢,之后好把英家付的委托银子分帐。所以,倒是真心希望春荼蘼获得胜利的。
    也好,就怕他们不来,有的戏唱起来费力呢。春荼蘼暗想。她这一趟。要达到好几个目的才行,包括彻底摆脱那两房人。
    心中想着,待回神时,正好听到冯状师慷慨陈词、口沫横飞的说了半天后的最后一句。“常言说得好,空口无凭,立字为证。英家虽然世居洛阳。但对那边山地,却没有契约在手。而潘十老爷,却恰巧握着一张由官府备录,造册在案的地契。”
    春荼蘼之所以走神,是知道就算冯状师说得口吐莲花,所依据的也不过如此。幸好,古代不管民事、还是刑事诉讼程序。都没有向对方提供证据,以供对方验证、并做出反驳准备的这一条规定,倒是更考验临场的发挥和辩论。
    于是,她拍了两下手掌,赞道。“冯状师说得好!”巧妙的把话题接了过来,把注意力也吸引到自己的身上。
    “既然是好,英家为什么不就此承认,那片地该归属于潘家呢?”冯状师打蛇随棍上。
    两位老爷身后,各站着自家的管家。英大管家听这话,脸色就有点不好看。倒是英老爷还稳坐钓鱼台,神情平静,定力十足,看不出半点心思。
    他到底是是一家之主。经历过无数大风大浪,哪能连面子上的宠辱不惊也做不到?况且他相信春荼蘼绝不是只有这么点本事。不然,康正源何必专门推荐?
    果然,春荼蘼的脸上浮现出人畜无害的笑容,认真地道,“凡事。应当讲求证据。白纸黑字,自然是证据中最大。可是,证据也容易被人动手脚呀。”
    “你什么意思?”冯状师逮到理就不让人,大声道,“你居然敢说,潘十老爷弄假骗人吗?”
    “我什么也没说,只是有这么个道理。”春荼蘼摊开手,一脸无辜,“我不敢说潘十老爷就如何如何,毕竟这是在公堂之上,身为状师,要为自己说的每一个字负责。但,冯先生,你敢说这世上的所有证据,都没有被做假或者篡改过吗?”
    一句话,冯状师就被噎住了。
    春荼蘼暗笑。拍马屁没关系,拍在马脚上会挨踢的。她和冯状师最大的不同是,她没有长出“司法脸孔”来。所谓司法脸孔,就是肉纹都是横向涨的,看着就厉害不好惹,让人敬而远之,自然也不会令人有好感,或者亲近感。
    她上辈子长得清秀,有点冷冷的,一脸正气。这辈子就更好了,天生甜美讨喜相,特别容易让人不防备。所以,她咄咄逼人时,别人以为她有理。她若采取后发制人的态度,别人会认为她被欺侮。
    可惜,今天看审的人少。但下一堂,当洛阳人知道女状师出马,必定会有大量围观者,那样对她更有利。要知道群众的情绪,多少会影响到判官。上堂如打仗,能利用的资源,都要利用起来。
    “我可以当堂发誓。”冯状师伸指向天,“此地契并无……”
    “停停!这是公堂之上,不要做出市井之行可好?一切,以大唐律为准。”春荼蘼连忙拦住,仍然一脸认真,“冯先生,你接触刑律之事颇多,堂上窦大人也是经历广博之人,该知道但凡罪犯,没有不喊冤枉的。一个个上了堂,板子还没上身,就大喊大叫冤枉,赌咒发誓者更是多不胜数。为了能赢,把祖宗卖了也没关系。纵然,其中也确实有被人陷害的倒霉蛋,但大多最后却被定罪。可见,被冤枉者是极少数。若都像冯先生这样,发个誓就能无罪释放,不乱套了吗?”她说得诙谐,有个衙役忍不住,乐了出来。
    就连英老爷,也不禁莞尔。
    冯状师被气得一窒,反应也快,当下板着脸,带着教训的口吻道,“你说的是普通人,能代表潘十老爷吗?潘家世代忠良,那是什么品格,哪里是普通人可以仰望的?我如今是潘家的状师,说的话就是潘家的话,你也敢质疑?好大胆子!小小年纪,却如此不知天高地厚。我看你还是回家吧,别学人家上公堂,等板子打在身上,你可就知道什么叫疼了。”打板子,可要脱掉衣服打的。大庭广众之下,就连娼妓也不愿意丢这个脸。一个小姑娘?哼!
    春荼蘼眼神一闪。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辩护风格,冯状师显然是属于那种咬到屎撅子,给根油条也不撒嘴的类型。他仗着背后是强横的潘家。所以处处以势压人,笃定春荼蘼不敢得罪人。可春荼蘼,偏偏不怕这套。她就是要压潘家的势,然后等他们反弹起来才有的玩呢。
    所以。当下傲然道,“为什么不敢质疑?皇上之语,圣人之言还有说错的时候。更有英明之帝下罪己诏的情况,难道潘十老爷能越过圣人和皇上去?敢保证自己绝无错处?”
    “我所说并非此意!”冯状师没料到春荼蘼居然就这么敢顶上来,有点生气。刚才第一次看到此女,他还很是轻视来着。没成想,她胆子倒大。可也就是胆子大吧?不知死活!
    春荼蘼却不理他,而是面向窦县令。之前因为前房主的事,跟这位县令打过交道。知道他是不爱在对推过程中插口的,喜欢一听到底,除非主动转向他。
    “大人。”她略施一礼,“民女见识浅薄,却也认为。世上万事万物,脱不开‘理法’与‘情理’这两个词。何为理法?乃是非得失之标准。何又为法?法者,刑罚也,所以禁强暴。于法而言,其理之道在礼。而理字通礼,也就是说,律法的道理要先合乎情理。那什么是情理?说白了,就是人情与道理。从律法的角度来说,应表达案情和事理。古人有云。礼者禁于将然之前,而法者禁于已然之后。这就是说,凡事先适用情理,若不能,才涉及律法。理与法要有前有后,自然分出轻重。礼者情者为重。法者为轻。当今圣上也有言:德主,刑辅。”
    “你到底是要说什么?”冯状师让春荼蘼一套古人云给绕晕了。
    春荼蘼略略侧过头道,“我在向大人陈情,认为凡事以应以情理为先。不合乎情理的,就算有白纸黑字,也不顺应天地律法、人情事故,也是站不住脚的。”
    说着,走到英老爷身边,大声道,“英家世居洛阳,至今已经有几百年了。不管在哪朝哪代,哪怕遭到前朝突厥人的迫害,英家人都不离故土,始终有人坚守。这件事,全洛阳的百姓都可以做证。所以,英家占住了情理二字。而潘家,虽然于国有功,是大大的忠臣良将,却是在本朝初立后才迁居而来,就算手握一纸地契,却只占了理法二字。论及先后和轻重,终究落了下风。”她又走回到堂正中,站在冯状师旁边道,“冯先生,我说的就是这个意思。既然双方都有证据,就要看哪个证据更重要喽。再者,情理之证据,是无法做假的。”
    算是当头一棒,因为从没有人从这个角度讨论过证据问题。
    公堂上诡异地安静下来,冯状师想狡辩,却被春荼蘼占住了理字,一时不知如何自辩。不过,春荼蘼的话终究不能在律法上找到明确的出处,因而公堂是不能采用的。所以,他干脆沉默,看的是窦县令的态度。
    寂静,有一种无形的张力,没有片刻,主持公堂的窦县令就撑不住了。他肚子里连转了好几道弯,自然是谁也不想得罪的,若双方苦苦相逼,当他必须选一边时,他先不能惹的却是潘家。因为至少,英家还有道理好讲。他苦读出身,又是流内官,总能有说得上话的人。但是若走到秀才遇到兵的路上,那真是没办法转圜了……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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