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担心找不到本站?在百度搜索 新御宅屋 | 也可以直接 收藏本站

救命,真有穿越者? 第79节

      不像之前,要做一天的汇总,再一个个地分开投递过去给他们。
    顾暖阳因之前有指尖灵泉来滋养身体,她的身体素质可以说是群里最好的,在练易舒十三经的时候,她直接就练到了第七式。
    她将这个消息发到群里的时候,群里众人十分为她高兴。
    楚千墨看到这一点,那点已经消散的心痛又涌了上来。他忍不住又哔哔:【[狗哥]杀妻证道楚千墨:你们说说,这指尖灵泉要是能剥离后给我多好啊。群聊系统连个身体都没有,要来干啥?】
    楚千墨话音刚落,那熟悉的电疗感觉又来了,他被电得死去活来。熟练地吐出烟圈,再把电炸毛的头发捋顺,楚千墨觉得他又是条好汉了。
    这样的情况,在这两天经常发生,因为楚千墨发现了,被群聊系统电击后,他体内的经脉扩宽了。他现在若是专心修炼,修为必定一日千里,而他的这个化名为宋二狗的名字必定也会传遍整个修真大陆。
    但楚千墨志不在此。他没有长生不老的愿望,一直活着多寂寞啊,还不如趁着活着的时候多吃点好的呢。
    他掏出聊天群载具,继续在群里聊天。
    而他久久没有在群里说话,大家也知道他因为对系统进行无身攻击,被私下修理了。
    他正好赶上了许慧欣上来说话。
    对于许慧欣的复仇计划,大家都给她点了个赞,知道她在离开沈家之前直接把沈书榆的腿给干废了这件事,大家更是觉得爽快。
    许慧欣对沈家的人已经很了解了:【年代文后妈许慧欣:我这边现在都已经是晚上六点多了,我估摸着沈书榆嘴里还咬着尿戒子呢。】
    【被抱错的真千金秦苏媛:他妈不管他?】
    【年代文后妈许慧欣:管什么啊,人家都觉得多年媳妇熬成婆这句话就是个形容词。但在沈书榆他妈妈苏向红看来,这就是事实。不过在我之前,沈书榆的前期,他弟弟的媳妇儿没有给她把这句话具象的机会。】
    【自从我这个老黄牛进沈家以后,她可算是找到机会了。我在沈家是啥活都得干,说句不好听的话,现在的沈家没有我,那估计都得饿死。】
    【我进门三年,伺候了她们三年,现在的苏向红估计连做饭要放多少盐都忘记了。更别提收拾屋子什么的了。今天把我从医院接出来她就回房间睡觉了,估摸着现在都没有睡醒呢。】
    【沈书榆的三个孩子都很害怕他受伤后的样子,估摸着七八点钟,他被我绑在床上的事情才会发现。耽搁了那么久,就是神仙去了,也救不回他的那条腿了。】
    群里,大家对许慧欣处理这件事情的方式更加认可。顾暖阳则如饥似渴地学习着许慧欣的处事方法。
    她觉得,她不会也想不到的东西,在这个群里,她都能学到。群里包括秦苏媛这个年纪并不大的人,也能教会她很多。三人行必有我师,这句话顾暖阳从小学的时候就开始读,这是她第一次有这么深刻的感觉。
    对沈书榆这件事情讨论了一段时间后,林夕的头发已经干了,她关了灯,躺在床上睡了过去。
    她睡着以后,空气中一些几不可见的各色光点慢悠悠地涌入她的身体。睡梦中的林夕眉头舒展,对这件事情毫无所知。
    次日一早,林夕早早就起来了,吃了饭以后,她开着车出门。池香萍她们都知道她忙,虽然不知道在忙什么,但也没有管她。
    林夕直奔隔壁蒙市去,早餐都是到蒙市才吃的。各个市的米线在制作以及配料上面会有点点差异,但不变的是都一样的好吃。
    林夕吃饱后在路边的水果店直接买了一个果篮,一束鲜花往医院去。
    明姝正在做康复训练,知道林夕来,她妈妈到门口去接林夕。
    明丽觉得林夕简直就是她的福星。当初在小区门口见过一面,没几天,她就知道了自己女儿“失踪”的真相。并且还把女儿给救了出来。
    没过多久,她来了一趟,她女儿就醒了!明丽找了明姝这么多年,求神拜佛的事情她做了许多许多,接触得多了,拜得多了,她也信了起来。
    林夕把车子停在停车场,刚下车,她就看见了明丽。
    明丽也看见了林夕,她大步走过来,脸上带着笑跟林夕打招呼:“小夕,好久不见,你还是那么漂亮。你奶奶身体好吗?”
    明丽态度温和热情,好久不见这个词更是让她内心感慨。找到女儿后,她觉得日子每天都过得很快,以前那些睁开眼闭上眼都在找女儿的日子仿佛就像是上辈子一般的遥远。
    女儿找回来了,还清醒了,明丽的心病去掉了好大一块,为了女儿,她也开始努力保养,最近吃饭多,睡得好,加上上个月基因修复液的功效,她现在的气色很好。
    “好久不见,明姨你的气色也比上次见面看起来好多了。”林夕提着果篮跟在她身边往康复中心走:“明姝身体怎么样?”
    明丽脸上的笑怎么也忍不住:“医生说,她的身体恢复得很快,这醒过来才一个来月,但她的各项身体机能都恢复得很不错现在她已经在做手臂的康复训练了。医生说,再这样下去,用不了半年,小姝就能够行走了。”
    当了多年的植物人,明姝身体各处的肌肉都有不同程度的萎缩,能够那么快地进行康复训练,不说明丽了,就连明姝的主治医生都十分惊喜。现在除了明丽跟林慕希外,就属他对明姝最关心。那医生询问过明丽母女三人,想把明姝这个案子写成论文投稿出去。明丽虽然不知道为什么明姝能恢复得那么好,但她们母女三人在商量过后同意了。
    要是明姝的案例能够被研究透,就能帮助很多植物人患者,这对明姝来说,是大功德一件。
    “那林小姐呢?”林夕问起林慕希。
    “她现在跟我们住在一起呢。她之前当明星也没有赚多少钱,她留下来的那部分直接都捐掉了。她前几天去做检查,医生说,她之前的那个报告可能是误诊,她的身体里并没有那种病毒。”
    得知是误诊的那一瞬间,林慕希呆愣当场,没过多久,她靠在墙上号啕大哭,明丽跟明姝也跟着哭。作为被她保护的人,明丽明姝母女俩是最不希望她有事的人。
    现在云开雾散,明丽觉得日子每天都很有盼头。
    在康复训练室,林夕看到了正一丝不苟地跟着医生进行康复训练的明姝。林慕希穿着简单的毛衣牛仔裤,戴着口罩,也在边上跟着学。
    此刻的她,褪去了影后的光环,跟普通人好像也没有多少区别。
    明丽跟林夕说:“慕希跟我们认了干亲,以后啊,她就是我的亲女儿了。有她这么一个好姐妹在明姝身边,百年之后,我也不担心明姝孤独了。”
    林夕看着明姝跟林慕希一起跟着康复医生完成动作,两人相视一笑。
    看着感情那么好的两个人,她又想起了群里姐妹们遇到的那些糟心的事情,她想,这个世界上狼心狗肺的人很多,但好人也确实不少。
    林夕等了十多分钟,明姝的康复训练完成了,她自己滑动轮椅的轮子往门口走,林慕希跟在她的身后。
    明姝仰着头,朝林夕笑着,眉眼弯弯:“你好,你就是我妈跟小慕说的那个林夕吧?我叫明姝。当初,谢谢你帮我妈跟小慕啊。”
    明姝的声音弱弱的,软软的,跟她明艳的长相有很大区别。
    “不用客气。”
    “是要谢谢的。”明姝坚持要谢谢,让明丽跟林慕希请林夕吃饭。
    林夕坚持自己是吃了早餐来的,两人才作罢。一行四人从康复训练室回到病房里。明丽沏了一壶茉莉花茶放在茶几上,林夕接过水壶倒水,在倒水的那瞬间,两滴基因修复液便顺着水壶融入到茉莉花茶里。
    她的动作很快,没有人能发现。
    喝完茶,互相聊了一下各自的近况后,林夕离开。在她走之后,明姝跟明丽二人讲。
    “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我跟这个林夕好像是认识了很久很久一样。看到她就好亲切。”明姝没有聊天群的记忆,古代的记忆也淡化了,她只觉得自己在园林酒店喝了一瓶水以后,做了个好长好长的梦。
    梦里的自己好像穿越到了古代,先选秀,后来一步步地成了贵妃。
    “那往后咱们就跟她多联系。”明丽无条件地宠爱着明姝。
    林慕希也是如此,人以群分,林慕希跟明姝母女俩能那么处得来,某些时候,她们的想法也是差不多的。看着明姝,再想想林夕刚刚说的话,林慕希的心里有了一个决定。
    ****
    从医院出来,林夕把车子开到建材城的停车场停着,而后在建材城的灯饰店逛了逛,找机会进了卫生间。而后吃了一粒从楚千墨那兑换来的隐身符从卫生间离开。
    建材城附近就有快递站点,她直接选了一家规模最小的,吃了易容丹,易容成一个中年妇女的模样,进门去问寄快递的事情。
    快递门店里看店的老板娘正趴在墙边打瞌睡,一股浓浓的红薯香味传出来。林夕走近了看,发现老板娘的边上放着一个电暖炉,上边放着几个小小的红薯。
    放在门边的自动门铃检测到有人来,发出一声欢迎光临。
    老板娘终于抬起了头,睡眼惺忪地看了林夕一眼,先把电暖炉上的红薯翻了一个面儿。
    “要找快递还是寄快递啊?”
    “想寄快递。”林夕一边说一边四处看,把一个爱打听爱瞎看的中间妇女的形象演了个十成十。
    “寄什么寄哪里?省内一天就能到,省外三到五天。看远近,省内是八块钱首重,续重两块。省外还是看远近,首重是十二到十五,续重都是四块。”
    林夕从她奶奶拿去摘菜的塑料编织篮里拿出装订成书的易舒十三经以及两瓶被放进绿药膏瓶子里的基因修复液。
    “给我孙女寄的简笔画,还有给她的绿药膏。寄到京市去。你说那大城市也是,到了冬天还说有蚊子。”冬天的蚊子是真实存在的,这点林夕没有瞎编。
    她在大学的时候发现冬天供暖以后,一些蚊子卵也开始孵化,长成蚊子。冬天谁也没有防备这个,第二天起来的时候,大家手上都有好几个包。
    好在那蚊子好灭,杀虫剂一喷就好用。
    老板娘没有去过京市,但去过广粤,那边冬天蚊子确实不少。她没有南北方的概念,对此没多想。
    “行,那你拿过来,我给你打包。你带身份证了吗?现在寄快递都要实名了。”
    林夕故作为难,急忙道:“我前段时间寄都不用身份证,我都没带。这我孙女还等着这个简笔画要用,说是到时候要参加个什么比赛呢。”
    “身份证记得吗?”寄快递需要实名后,林夕这样的寄件人老板娘已经见过很多了。早就见怪不怪了。
    “我还真不记得。那我给你我公公的行吗?前段时间他要办点东西,让我在这边帮着办,我正好记得。”
    “行行行。”老板娘拿出手机开始操作。
    林夕填了顾安邦教授家的地址,寄件人直接就写了雷锋,身份证号报的也是他的。
    这些都是当初林夕在寄武器图的时候查到的,身份证号也是那时候记下来的。能用到,林夕也是十分意外。
    “哟,你公公还是首都的身份证号呢?这100开头的身份证号我还是第一次见。”
    “他是首都人,当年不是有一批知青来咱们这边下乡吗?我公公就是那边的。后面跟我婆婆结婚了,后来不是可以回城了吗?他就回去了,我婆婆跟他离了婚。前年他找回来,正好我儿子也过去上大学,就跟着他回去了。”林夕这几天年代文看得有点多,故事张口就来。
    老板娘也爱看这种电视剧,她拿泡沫纸过来给林夕包基因修复液,因为林夕讲的话太过离奇,她都没有发现林夕寄的绿药膏是液体而不是膏体。
    “那你公公在京市结婚没?有没有孩子啊?”
    “哪能不结婚?也就我婆婆一直等着他来把她接走。结果人家在那边娶了一个文化人,还生了两个孩子呢。我男人在乡下长大,泥腿子一个,比不上比不上。”
    老板娘的脑海里瞬间就想起之前看过的那些电视剧,其中一部叫什么爸爸一个家,妈妈一个家。顿时看着林夕的目光都有些怜悯。
    “造孽造孽。不过还算有点良心,知道把你儿子带过去培养,算好的了。我之前看那些电视剧,那些孩子人家都不管的。找上门了都要给赶走。”
    “是。要不是因为这个,我也不能帮他办事不是?我也不认识几个字,这到处跑到处走的,哪里是哪里都不知道。”
    “也是辛苦,好了。十五块。”听着故事,老板娘快递装好,贴上了快递单,林夕从兜里拿出她偶然翻出来的高中时候用的粉色钱包。
    上面粉色的皮革都已经脱皮了,这钱包是她拥有的第一个钱包,林夕直接丢进空间做了纪念,现在用来,倒是十分符合她现在伪装的身份。她从钱包里拿出十五块钱给老板娘。
    “多久到啊?”
    “快的话四天,慢点的话五天。超不过五天去。”京市是首都,距离蒙市可有三千多公里的路程呢。五天算快的了。
    林夕哦哦了两声,今天腊月二十六,四天的话正好大年三十,要是五天,就得大年初一了。林夕捉摸着,这大过年的,研究所也不可能不给顾安邦教授放假。
    而众所周知,快递站哪怕是过年也是有快递员需要工作的,她只希望顾安邦教授拿到这个快递的时候,能惊喜一点。就当是过年礼物,给他们这些为国家奉献了一辈子的人拜个年了。
    林夕越想越觉得自己这个想法真好,高兴得她给自己点了个赞,然后她回忆着之前池香萍在帮她寄快递时说的那些话,一句句地抛给老板娘。
    对待顾客,还是个刚刚给自己讲了个大八卦的顾客,老板娘的态度非常好,耐心地给林夕做了解答。林夕刚刚出门,她就拿起已经烤熟的红薯,给自己的姐们儿打电话,分享这一大电视剧里才看到过的大八卦。
    林夕昂首挺胸地走出去,觉得自己又学习雷锋做了好事。她走到没有监控的小巷子,打开姚熙然给的信号屏蔽器。
    解除易容状态后,再吃一颗易容丹,她把信号屏蔽器放到空间里,再从建材城的后门上去灯饰区的卫生间,解除隐身状态,冲水洗手出门。
    这前前后后的功夫也就半个多小时。
    厕所一蹲蹲半个小时的人不在少数,毕竟现在的年轻人需要久坐,便秘也不是什么大毛病。
    出来后,她选了两款造型别致的墙灯,之后又选了两款台灯后才离开。
    她回到蒙市的时候正好是下午,她大奶奶还打电话来提醒她别忘了相亲的事情。林夕是有点烦的,她知道自己这一辈子不可能不结婚,但见多了群里那些姐妹的男人后,林夕也是真的不想结婚。
    <div style="text-align:center;">
    <script>read_xia();</scri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