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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节

      就不说景喻那猛男里的vip了,就连她相公那文弱书生,瞧起来都比位这大将军王硬实点。
    他是怎么带兵打仗的啊?那四五十斤的盔甲穿戴在身上,这位还能站直了身子吗?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内练一口气?是那听说过,没见过的内功?
    因为怀孕,所以提早傻了三年的简如,开始发散性思维了。
    “前次琉璃野人犯边,多亏了景总兵及时赶到,要不然图县可不保住了。”涂清正色严肃的说:“涂某在此为图县百姓谢过景总兵。”
    语罢,他竟真的躬身行了一礼。
    “涂世子言重了,我身为槐洲总兵,保卫一方乃是职责所在,不敢称谢。”景喻连忙上前去扶。
    “那也是要谢的。”涂清借着他的手起身,面色虽缓合了,但语意仍很真诚。
    “世子真当爱民如子。”楚寻赞叹了一声,似有意,似无意。
    “不敢,如景总兵之言,职责所在罢了。”涂清撇了楚寻一眼,意味深长。
    “呵。”楚寻笑着摇头,像是感叹涂清的话一般,内心却在想,这位世子当真不是个善茬,比起靖北王来还要强势。
    最起码,靖北王就产敢在别人说他‘爱民如子’情况下,说自己是‘职责所在’的。
    “下个月就是漠北秋狩之时,景总兵武艺非凡,想必定能奔得魁首。”只一瞬,涂清就把注意从楚寻身上移开了。
    不同于妹妹落霞万般看中楚寻,涂清从来都觉得,一个小白脸的读书人是没什么大用的,他信奉的,从来都是军权,是精兵,这个小白脸,长的在好看,能以一敌十吗?书读的在好,能纵横千军吗?
    对于父王和妹妹所谓跟大燕合平相处的想法,涂清是从心里往外鄙视的,无论哪个君主,都不可能真心容忍得下漠北这样的国中之国,靖北王府几代生存,靠的也不是跟皇上打好关系。
    他们靠的是军权,是实力,是从枪杆子里打出来的底气。
    什么夺嫡,什么战队,涂清对父王的决定不屑一顾,只要漠北有足够的实力,大燕无论哪个皇子登位,对他们都无甚影响。
    可惜,他只是靖北王世子,是漠北未来的继承人,虽然他的父王已经老迈,甚至在他看来已是昏庸,但是,只要他的父王还活着,漠北就轮不到他来做主。
    本来,落霞进了宫,他是有几分高兴的,只要落霞能生下带着涂家血脉的皇子,在想法弄死庆元帝,扶落霞的儿子登基,那么未来,漠北大有可为。
    甚至,他们涂家一脉在进一步,也不是不可能的。
    只可惜,落霞太不争气,进宫两年多了,别说生,连怀她都没怀上一个,为了她,父王不顾危险留守京城,他舍下大本搭上了那么多资源,竟然全都打了水漂。
    庆元帝是个厉害的,涂清眯起眼睛,他自小跟落霞一起长大,妹妹是个什么人,他算是最了解的了,要说有她天纵英资,那是亏心,可是论大胆张狂,绝对是头一份儿。
    落霞在宫里呆了两年,没作出孩子,没作死宫妃,甚至都没作出必死的罪名,这就可见庆元帝在后宫的控制度了,而且,据他父王说,庆元帝每每见着他妹妹,还能笑眯眯,爱妃爱妃的喊,就这点,涂清自觉,他自己恐怕都做不到。
    庆元帝是个危险的敌人,涂清不止一次的肯定。
    “景某听闻,世子一手弓箭使的出神入化,魁首之位,景某可不敢想。”景喻客气道,论起武功,他当然不认为自己会输谁,但涂清的厉害,他也是承认的。
    “呵呵,景总兵谦虚了。”涂清打了个哈哈,随后又似好奇的问:“听说景总兵自幼学习刀法,那柄碧空刀是咱们大燕国十大名刀之一,不知可否给涂某开个眼介啊?”
    “什么名刀,不过锋利些罢了。”景喻心里一突,他不着痕迹的看了涂清一眼,随后便豪迈的大笑:“莫说看看,要是世子喜欢,送与世子也无妨啊。”
    说罢,他就走到火堆旁,在林戚月担忧的眼神中,从一旁的马车里抽出刀来,递到涂清手里。
    他截获通敌信的地方,就是在图县那群琉璃军的手里,那时,他使的就是刀,虽然他一个活口没留,尸首也就地埋了,但是,涂清是名副其实的地头蛇,不,应该是地头龙,景喻不会奢望这件事能瞒过他。
    好在,自从到槐洲为官之后,他就在没用过碧空刀,往日训练,他到是挂碧空,但杀敌时却从不用,如果涂清想从尸体上的刀痕来判断是不是他干的?怕是要无功而返了。
    靖北王的敌人不少,只要不能确认是他,涂清就不会冒着得罪庆元帝,卫国候,林国公这三大巨头的危险来动他。
    “好刀,好刀。”涂清啧啧称赞的看了一会儿,又跟景喻讨论了刀的材质,才摆手递回说:“君子不夺人所好,此乃景总兵惯使的兵器,涂某怎可存颜讨要。”
    看着涂清身后一个做侍卫打扮的中年人,拼命伸出脖子打量着碧空刀,景喻无语而笑。
    看吧,在看也看不出什么。
    看来,琉璃王那蠢鳖写给他的信,是被景喻给截去了,笑看景喻收回刀,涂清晦暗的眼神盯在景喻的手腕上。
    他跟琉璃王通信的信纸,都是经过特殊处理的,只要触摸过,十天之内,点上一种独有的薰香,就能让碰过那信的东西显出一丝淡淡的荧光来。
    白日下,那荧光毫不显眼,如果不特别注意,根本不可能看见。
    “漠北乃兵兴之地,武风甚重,楚大夫虽是文臣,但秋狩也是要参加的,要不然,可是会被武将们笑话的。”低低扫了一眼楚寻的袖口,涂清神情一动,好像多年损友一般,打趣他道。
    “世子相邀,寻愧不当拒。”虽然不明白涂清打的什么主意,但漠北秋狩这样的大节日,只要不想被排外,他就不可能不参加。
    “好。”涂清爽朗的笑,又跟他俩人客气了几句后,才抱拳告辞:“今日路过此地,没想到能偶遇两位,当真是一见如顾,到秋狩时,涂某在与两位快马扬鞭。”
    “那是自然。”两人朗声应道,目送着涂清翻上马背,扬长而去。
    “他来干什么?就为了打个招呼?”见外男都走了,林戚月才敢转过身来,面对着景喻,她满脸都是不解。
    肯定不是打招呼那么简单的,但到底是为了什么,他还真闹不明白,景喻皱眉,他完全不知道自己的底都被摸透了。
    “唉啊,不好,肉都烤焦了!”林戚月到底是高门贵女,人生中除了落水而性,冷淡之外,在没别的波折,即想不明白,就不要去想,转眼间,就把注意力拉到回来。
    “没事,没事,这块焦了,在烤一块就是了。”瞬间被妻子拉走注意力的,还有同样顺风顺水长大的景喻。
    看着抛开疑惑,开始对着那堆肉使劲的景氏夫妻,简如和楚寻对视一眼,从彼此眼中,他们可以看出对方心中那浓浓的不安。
    傍晚,苏总督府。
    穿过正堂两边的抄手游廊,转过一道月亮门,就到了苏府特意为归家的姑奶奶,涂苏氏和涂世子准备的西厢大院,进得院门,正面五间上房,皆雕梁画栋,两边穿山游廊厢房,挂着各色鹦鹉、画眉等鸟雀。
    转进书房,打眼就看见一个紫檀架子绘着山水画的大插屏,插屏后头是花梨书案,案上放着一方宝砚,各色笔筒,涂清用手支着腮,坐在梨花木的椅子上,用手拔着案上的信,冷笑一声说道:“父王真的老了,老糊涂了。”
    站在一旁的清客听到世子的放肆的言语,俱都骇的垂着头,不敢答话。
    “哼,废物。”涂清向后一抑,闭着眼靠在椅背上,口中不屑的吐出三个字,也不知是在说谁。
    清客们如同没听见般,继续装死。
    “我已经确定了,信是被景喻截走了。”涂清忽然开口,声音冷冰淡漠:“你们,可准备好了?”他问。
    自从落霞进宫之后,父王就一门心思的想要个带着涂家血脉的外孙皇子,为此,无论付出多少利益他都愿意,涂清写了很多信去劝他,庆元帝不是善茬子,他就是利用这一点,来磨着漠北,拿小刀割漠北的肉。
    对此,涂清看的很清楚,可惜,靖北王不听他的。
    无论如何,不能让靖北王的传承毁在他的手里,涂清意志坚定,于是,他选择了勾结琉璃王。
    只要边患存在,那么漠北就会一直属于靖北王一系。
    至于边民会因此受多少苦,那就不要涂清的思考范围之内了。
    信被人截走了,或许景喻以为那封意思模糊的信,只是琉璃王写的普通信件,甚至都不能做为证据,但是,只要用特殊的药水一泡,那信纸上,瞬间就显示出靖北王府的私印。
    药水是靖北王府特制的,秘方从不外传,但天下之大,无奇不有,京城更是藏龙卧虎之地,谁知道会不会冒出哪路高人,看出信件的不对啊。
    涂清不敢去赌。
    所以,信不能送出去,看过信的人,也不能活着。
    好在,他掌握着所有漠北通往京城的特殊渠道,也包括景喻和庆元帝之间的,信送没送出去,他还是能知道的。
    “世子爷,那可是卫国候的嫡长子啊!真在狩猎的时候出了事,咱担不起啊。”清客冒出一脑门子的汗,拼死劝着。
    “琉璃军借秋狩时偷袭,景总兵英勇抵抗,不幸殉职。”涂清把他父王写的消减私军的信扔进火盆,沾上信纸,火苗猛起老高,那信迅速烧成飞灰,火盆把涂清的脸映的明明暗暗:“楚寻等一应文官,虽拼死抗敌,却不是琉璃野人的对手,俱被屠了个干净。”
    “不过,他们虽然死了,但依然是朝廷的榜样,抗敌的英雄,到时候,本世子要亲自上书皇帝,为他们请下贺表。”涂清转头看向清客,眯着眼,轻声问他:“你明白了吗?”
    “回世子,下官明白了。”清客被涂清的眼刀惊的心脏呯呯乱跳,他跪下身,恭声应着。
    “明白了就下去办吧。”
    “是。”
    西厢房的正堂寝室里,涂苏氏正在拿着帐本仔细算着。
    秋狩虽然还有一个月,但却是漠北每年最盛大的活动,由靖北王府全权管理,因此,早在半个月前,她就已经开始准备了。
    漠北,槐洲全体的官员,女眷甚至还有仆下,侍卫的帐篷,马匹,吃食等等事宜,都要由来她安排,虽然她已经做的很顺,却还是忍不住一遍又一遍的检查。
    这是靖北王府的脸面,是世子对她的信任,她实在是不想,也不敢弄出半点差错。
    “主子,世子爷回来了。”有小丫头进来通报。
    涂苏氏连忙起身,走到门口站定,没等一会儿,两个提着灯笼的小厮进了大院的门,恭敬的引着涂清往里走。
    “世子爷,累了吧,晚膳可用的好?妾身让人送到书房的饭菜,可还合口胃?”涂苏氏接过涂清脱下的外袍,交给丫环,又帮他把鞋袜脱了,才柔声问道。
    “让你惦记了,饭菜很好。”涂清擦了把脸后,轻轻挥了挥手,丫环下人们就无声的躬身退下了。
    “世子爷有事交代妾身?”跟涂清做了十年夫妻,涂苏氏对他的了解不可谓不深,看他的脸色,就知道这是有事要交代她。
    “不错。”涂清点点头,对老妻的反应很是满意:“秋狩时怕是要出些事情,你管理众家女眷时要多谨慎些,尤其是景夫人,林国公那位嫡女,别让她出事,必要的时候,使些强硬的手段也可以。”
    就算是琉璃军偷袭杀人,可毕竟是在他地盘上出的事,到时候,牵怒他的怕是大有人在,一个卫国候就够头疼的了,他可不想在加一个林国公。
    一个女人,翻不出什么大波浪,为了她得罪林国公,不值得。
    “还有几家的女眷,你也要多注意些……”涂清闭着眼歪在床上,一一的提着。
    “是,妾身醒得。”虽不知道据体事情,但听从丈夫的安排已经成了她的本能,一一应下之后,她又小心的问起:“世子爷,那,那位简氏呢?也需要妾身特别注意吗?”说到女眷,几乎是本能的,涂苏氏就想到了那位pk掉她小姑子,怀孕六个月丈夫都不纳妾,不沾花的简如。
    “简氏?”涂清皱起眉思索,半晌,才想起那是谁:“哦,是雒阳知府楚寻的夫人吧,那不是什么重要人物,是死是活都不用去管。”他挥挥手,没当回事。
    “哦,是妾身视短了,原来她不重要。”涂苏氏应道。
    相公美若仙人又怎样?不纳妾,不沾花怎样?还不是个‘是死是活都不用去管的不重要的人物’。
    垂头看着自个儿的相公,整个漠北的掌握者,涂苏氏抚唇一笑,抛开了前几天莫名反上来的小心思。
    是她傻了,竟去羡慕简氏
    ☆、第八十七章
    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
    槐洲城外的草原上,不止有牛羊,还有耗牛,羚羊,鬣狗,胡狼,甚至还有一些大型的,如猎豹,花豹和雄狮这类的食肉动物。
    似秋狩这种活动,皇家也是有的,不过那都是在皇家园林里,猎物多是些兔子啊,鹿啊,野猪啊什么的,就算有大型食肉动物,比如老虎这类的,那也是被调,教过,养熟了的。
    且不说老虎长在人手里,从小喂熟肉喂到大,这样的猛兽还能不能咬人,就说放到园林之前先喂上巴豆,拉上三,五天,等贵人们真去猎的时候,那老虎别说反抗了,怕是连跑的力气都没了。
    不同与皇家做样子,漠北却是真真正正的狩猎,没有失去野性的动物,没有奴才手下挥着皮鞭往你手下赶猎物,有多少成果凭的全是硬功夫,参加这样的秋狩,没两把刷子,连兔子都打不着。
    要是在倒霉一点,别说猎物了,自己不在茫茫大草原上失踪就已经很不错了。
    漠北秋狩分三天,第一天,所有人整装出发,来到专门圈儿出来的猎场,安营扎寨,略做修整。
    傍晚,围着腾腾燃起的火堆,涂清大宴宾客。
    整只的牛羊放在火上炙烤,烈酒如流水般从美貌的丫环们手里敬上,在场众人俱都大声笑唱,豪迈非常,在这样的气氛之下,就算是见天‘子日诗云’不离口的文官儿们,也都抛下了读书人的架子,大口喝酒,大块吃肉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