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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节

      上班第一天,程洛宁依然没有见到宋瑾,但是他的助理倒是很认真带她参观了一圈小楼,然后给她介绍了短期内带她的心理咨询老师,“这是段医生,段意。”
    程洛宁看着眼前站着的男人,用很尊敬的语气问候道:“您好段医生,我叫程洛宁。”
    段意是个三十几岁的男人,看起来比宋瑾还要大一点的样子,但是保养得很好,穿着普通的帽衫牛仔裤,只有眼角的细纹略有些出卖了他。虽然他长相普通,但是气质倒是给人一种很温和可靠的感觉,非常好相处的样子,“小程是吧,很高兴认识你。”
    程洛宁眯着眼笑了起来。
    段意今天就有一个case,是一个有行为障碍的男人来接受治疗,程洛宁可以在旁边记录段意的治疗过程,以此来增加经验。
    她在段意的指导下找了一个靠门边的不起眼的角落,坐在那里,然后开始翻那个男人的资料。
    病患姓康,四十岁,在一家大企业做销售经理,因为一直控制不住地对家人发吼叫,甚至暴躁时会有打人的举动,持续一年后被妻子的哥哥强行带来看心理医生,然后诊断出有轻微的行为障碍。这次是他的第三次治疗,如果五次之后依然没有结果的话,可能就会给他开药了。
    程洛宁对这种人特别地没有好感,她自己也是得过这种病的,知道意识不能控制个人的举动,但还是忍不住地厌烦,因为这类人的存在给别人带来了痛苦——就如同上辈子的她一样。
    但是她还是非常认真地拿着笔写写画画。
    出乎意料的是,男人走进来的时候看起来有种文质彬彬的气质,像是受过良好教养的人,要不是她提前看了病例,她怎么都不能把他和行为障碍者联系起来。
    但是男人一开口,作为医生她就感受到了不同——男人的语气充满了暴戾,是一种有心理疾病的感觉。
    程洛宁忍不住皱了皱眉。
    段意却没有任何不耐烦,还是很轻声细语的和他打过招呼之后就请他坐下,然后开始闲聊。
    程洛宁也就专心做个听众。
    直到她下班,宋瑾终于是出现了。
    程洛宁走出小楼的时候,宋瑾的车恰好开过她的身边,然后她就看到车窗降下,一张妖孽的脸伸了出来,“宁宁。”
    “宋老师,你好。”
    宋瑾笑了,推开车门绕过她,打开了副驾驶座的车门,“上车,送你回家。”
    程洛宁犹豫了一下,然后就顺从地坐了进去,“谢谢宋老师。”
    “宁宁,跟我,你可以不用这么客气的。”
    程洛宁一怔,无意识地伸手摸了摸头发,然后缓缓开口道:“好。”
    ☆、77|
    程洛宁和宋瑾讨论了半天晚饭去吃什么,事实上这也是宋瑾一意做主的,程洛宁本想回家去吃饭,但是宋瑾说想问问她一天下来的感觉什么的,便自作主张打了电话给程爸爸带她出去吃饭。毕竟宋瑾还挂着程洛宁男朋友的前缀,程爸爸自然二话没说直接应了下来,倒是完全没问程洛宁的意见。
    于是两人就开始思考吃点什么——这确实是两人吃饭的惯常,从b市到s市,一直都是这样,程洛宁不是吃货,却相当的挑嘴,宋瑾亦然,于是两人就要研究好久才能决定。
    程洛宁在宋瑾的车上纠结了半天,终于开口:“要不去吃时代广场那家火锅吧,我记得我上高中的时候去过一次,味道很地道。”
    宋瑾点头,打了个方向盘,循着她说的地方绝尘而去。
    只可惜天公不作美,等到了那边他们才发现,那家火爆的四川火锅店居然在歇业装修,程洛宁叹了口气,转头看着宋瑾。
    宋瑾眯着眼睛,修长的手指在方向盘上敲击了几下,“我想到了。”然后就笑着摸了摸程洛宁的头,一踩油门,“不会让你失望的。”
    程洛宁好奇心被吊了起来,但是看宋瑾高深莫测又不肯直说的样子,也笑了,“希望如此。”
    此时是下班时间,两人在高架上足足堵了半个小时才下去——程洛宁有些不习惯s市的生活节奏,忍不住皱眉。
    宋瑾从反光镜里看到她的表情,温柔地开口,“是不是不习惯这么堵?”
    程洛宁诧异地看了他一眼。
    “别这样看我,我当初从美国回b市也不习惯从这个城市的一边到另一边居然要开这么久的车,在美国这点时间都够开车去另一个城市了。”
    程洛宁笑了起来,“我倒是不太出去。”唯二出去玩的一次还碰上了张沫,简直要让人感叹一句无巧不成书了!
    宋瑾看了她一眼,忽然意味不明地笑了起来,看起来对她的回答挺满意的样子,搞得程洛宁不知所措,“?”
    宋瑾轻咳了一声,转移话题,“我们到了。”然后就自顾自地解了安全带,看她一副还没回神的模样,长臂一伸,做了一个像是把她抱在怀里一样的动作,“咔”地解开了她身上的安全带,“下车。”
    程洛宁下车之后才发现他们正处于市中心的某高级小区里——而据说宋瑾就住在这种高级公寓里。
    她扫视着周围的环境,双手环胸,语带笑意地问道:“吃饭?”言下之意这里哪有什么吃的东西。
    宋瑾双手插在风衣口袋里,一副翩翩公子的模样,脸色是一如既往的温柔,“吃饭。我做的。”
    程洛宁惊了一下。
    宋瑾似乎是注意到了她的表情,低笑了几声,“怎么了?我不像是会做饭的人吗?”
    说实话,程洛宁确实不相信宋瑾会做饭。
    这辈子她沿着宋瑾的人生轨迹一步步走过来,其中多少酷暑寒冬的艰辛,大抵只有自己能知道,除了高中毕业后那个不怎么忙碌的暑假学了吉他,其余一切时间大多交付了书本。
    做饭这种事,她也是会一点的,不过也是当初对短期目标胸有成竹时为了让自己成为一个更完美的人而一点点看着妈妈,然后自己慢慢地做一点做一点学会的。而这项技艺也只是在美国稍微起了一点作用,比如想吃家乡菜的时候自己能动手做一点,或者想偷懒的时候就用一个周末准备好一周量的饺子,然后放在冰箱里慢慢吃,但是这种闲情逸致也在日渐紧张的学业中慢慢地不见了。所以她依然保持着只能做出正常口味的菜来的水平。
    而看宋瑾这么自信满满的语气,她大概能想象到对方的水平——毕竟宋瑾不是那种很喜欢装x的人,甚至可以说是谦虚的。当她发现她以为她已经很靠近人生偶像的时候,对方却又展露了她并未所及的方面的才能,这种打击是很大的。
    明明是一样的人,宋瑾还是一个创业者,按理来说比她更加的忙碌,可是他却还能做饭,或者还会一些其余的事情,这样的宋瑾,岂不是完美得让人有些绝望了吗?
    宋瑾见她迟迟没有回答,伸手摸了摸她的头发,“别怕,毒不死你的,来吧。”
    程洛宁抿了抿嘴唇,跟着他走进楼里。
    宋瑾家在顶层,一套大公寓还送了一个小阁楼,层高又高,看起来开阔而明亮,总之一下子就获得了程洛宁的好感。
    宋瑾给她倒了杯果汁,然后笑眯眯地开口:“你可以随便看,书房里有很多专业书,我去做几个菜。”
    程洛宁眯着眼睛笑了,“谢谢宋老师。”宋瑾简直太懂她了,知道什么东西最能吸引她的兴趣,让她不由得感慨果然是一类人。程洛宁天马行空地想着,按着宋瑾的指点找到了他的书房。
    一打开门,占据了一整面墙的嵌入式书柜就吸引住了她的目光,她走去第一格扫视了一下,发现其中居然有不少是原版书——这藏书量,也只有宋瑾这种有点家底的人才能做到吧,普通人别说是在市中心买这样一间大书房了,就是买这些书,估计也是一件挺奢侈的事情了。
    程洛宁一直是喜欢看书的,面对这么多书,她一时之间也不知道如何取舍,就拿了一本英文原版书,坐在旁边的沙发上翻阅着。
    过了大约一个小时,就在她把第一部分翻得差不多的时候,宋瑾推门进来了,“吃饭啦。”
    程洛宁无意识地咽了咽口水,眼睛还黏在书上拿不下来。
    宋瑾有点好笑,“先来吃饭,等下你可以随意挑了书带回去看的,以后想看也可以随时过来。”
    程洛宁笑了起来,“谢谢!”
    餐厅里的小长桌上已经放好了各种盘子,程洛宁走过去一看,忍不住在心里感叹了一下:虽然不知道味道如何,但是看起来真是好看啊!去除掉艺术盘的原因,这几道菜——凉拌黄瓜、酸辣汤、金枪鱼炒蛋、五香牛肉、炒土豆丝、盐水虾,确实是五颜六色精致好看的。
    程洛宁面对着宋瑾,拿了一双筷子随便尝了一下,“好吃!这都是你做的?”
    宋瑾看着她的表情,含笑不语。
    程洛宁伸手接过宋瑾递过来的饭,忍不住开玩笑,“我们这样可真像是在谈恋爱啊!”
    宋瑾顿了一下,在程洛宁旁边拉开凳子坐下,静静地看着她,“我们不是在谈恋爱吗?”
    “……咳、咳咳咳咳!”程洛宁噎住了。
    ☆、78|我等你
    程洛宁很晚才接触到“中二”这个词——它形容一种微妙的青春期心理状态,多为网络用语,而她中二期的时候还没有人提出这个概念。
    但是她对比了一下x度上的解释,觉得自己的中二期肯定是来过,并且来得尤为迟,大概就是高中毕业那个暑假,“中二期”的状态气势汹汹地降临到她的世界,并且至今仍然在影响她的一部分为人处世。
    想到当时什么“改变世界”之类的雄心壮志……程洛宁害羞得简直想要捂脸。多年的沉淀教会了她一句亘古不变的至理名言,那就是少了任何人地球都会继续旋转,她不是牛顿,所能做的也只是在她的个人领域里达到改变别人想法的事情,然而这却不是她现在能完成的任务,得有足够的经验与阅历,拿出铁一样的例子和案例来说服别人,否则说什么都是纸上谈兵。
    所以如上所述,迟到的中二期让她害羞得想要忘却的同时,只有一个想法深深地印刻在了她的脑海里——那就是不要过早的恋爱,恋爱是一种浪费时间的行为,哪怕……哪怕是和男神。
    程洛宁接过宋瑾递过来的水,慢慢地喝了一大口才算把卡在喉咙里的牛肉咽了下去。平心而论,宋瑾的厨艺确实是非常的好,不仅仅是外在的好看,吃起来也是没话说的,要不是他刚才的一句话,估计这顿饭她能吃得很开心。
    她对宋瑾的好感值不低,甚至也想过如果能和男神在一起……然而程洛宁不是那种能甘于人下的人,说实话,至今为止她和宋瑾相处仍会有一种莫名的自卑感,自己是个病人,现在精神状态稳定了,但是也不代表未来不会发病,而宋瑾是个颜好温柔、能力强、家世也好的男人,说是金龟婿也完全不抬举,甚至他还是拯救自己于泥泞中的男神级人物。
    哪怕宋瑾对她表现出了一定的好感,她都会忍不住扪心自问,男神是哪来的好感呢——自己明明就是个性格差劲、人也不怎么样的小姑娘,就算长得可以那也不是什么出尘绝艳的大美女,成绩好的话和宋瑾比也是差远了。
    要说朝夕相处……程洛宁叹了口气,这都什么嘛!
    宋瑾本身就是心理学出身,又是个中翘楚,对人表情的琢磨出神入化,怎么哦了看不出程洛宁的想法呢。他笑了笑,很快转移了话题,“快吃,吃完了送你回家。”他伸手,亲昵地摸了摸程洛宁的头,“真是个小妹妹。”
    程洛宁一愣,然后笑了笑低下头,开始消灭桌上色香味俱全的菜肴。
    宋瑾捡了个程洛宁后面的椅子坐下,双手环胸,表情看起来高深莫测的样子——说实话,他对小姑娘的心情是很复杂的,要说喜欢,这是肯定的,程洛宁有着一切他所喜欢的女生的样子;但是要说很喜欢很喜欢、喜欢得不要不要的,这也有点夸张了。
    这种感觉要如何形容呢?
    大概就是,上班路上经过一个花圃,很喜欢里面的某种花,是我喜欢的颜色、是我喜欢的样子,于是我买下了这束花,每天细心的浇水、呵护,不想把她美好的样子交给别人观赏,却没有提出过要把她采下来带回去的要求。
    他看着小姑娘长大,从一个牙尖嘴利的聪明女孩变成了现在这样美好、生动的模样,从来没有设想过有一天她会和别人在一起,却也没想过自己会爱上她。
    两人就用这种暧昧、却又不这么暧昧的状态相处了这么多年。
    。
    周末的时候,程洛宁意外地接到了李俊的电话,“程洛宁,能帮我个忙吗?”
    程洛宁除了一开始有些意外之外,过了几秒钟就相当坦然了,“嗯?”
    “你看一下邮箱。”
    她侧过头把手机夹在耳朵和肩膀中间,依言点开了邮箱,这个邮箱从她用电脑开始就没有换过,所以里面不少广告、还有一些乱七八糟的群邮件,好不容易才从一封封未读中找到李俊的名字,点开是一张图片,拍了一封信,大概扫视了几眼之后她开口:“看到了,怎么了?”
    李俊的声音缓慢而低沉,又带着难以言喻的诱惑意味,“能帮我从心理学的角度来分析一下吗?”
    程洛宁不能明白他的意思,但是这种小事她也不介意帮忙,于是便细细地看起来,“这封信没有署名,抬头只有一个简单的‘致’字,大概可以看出写信的人很不自信,与收信者并不相熟,却又不是寄给上位者的。开头描述了天气,从心理学角度来讲从无关紧要的角度起笔,表现出了写信者内心的矛盾……”说了几句之后,她忽然住了口。
    李俊却忽然笑了出来,“那么,不自信的我可以邀请美丽的你一起吃个饭吗?请不要拒绝矛盾的我。”
    说实话程洛宁不觉得这有什么好笑的,她只觉得自己的专业被对方藐视了。
    李俊却没让她说出拒绝的话,“我现在在你家楼下。”
    程洛宁:“……”
    程洛宁真的不懂李俊这么多年的执着来源——这简直就好像上辈子的她一样,但是好歹她和顾致上辈子大学里还培养了一段时间的感情,用好朋友的身份分享了喜怒哀乐,顾致对林怡的温柔守候变相地让她越发沉迷进去。而李俊……这个男人居然能喜欢她这么多年,确实是让程洛宁感动的同时又有些摸不着头脑。
    莫非,这就是传说中的,他上辈子欠她的?可是仔细一想,她上辈子好像还真没和李俊有什么交集,这种跨越时间的执着也就不存在了。
    李俊开车带着程洛宁去了他们以前的学校。
    市重还是老样子,基本看不出什么变化,今天是周末,门卫不肯放他们进去,两人也不好打电话让以前的老师帮忙,只好绕到后面去,围着市重的校园外墙转了一圈。
    等走到了教学楼后面才发现市重在后面建了新的实验室,格格不入地矗立在市重陈旧的校舍中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