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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节

      所有的菜加起来是414元,如果真的买了这些菜,她跟母亲也就没剩下几个钱了。加上苏圆要开学了,学习用品得买,学杂费住宿费以及伙食费都是钱。
    苏圆感叹钱道用时方恨少,她现在恨不得有坨金子掉下来砸在她脑袋上,别砸死她就成。
    苏圆跟母亲预算好卖菜的钱,打算过两天把家里收拾好了就来进菜。可是问题又来了,她们拿什么运菜?就在苏圆一筹莫展的时候,王丽华说:“圆圆,咱们去把手镯卖掉,买一辆电动三轮车,这样一来我们自己方便。”
    “可是,妈,你会骑吗?”苏圆一脸疑惑望着她,其实她更诧异嫌弃三轮车的母亲会主动提出开三轮车。
    不过比起前世在棉花地里吃苦的母亲,现在的母亲根本就不算什么。
    “应该没问题,我会骑摩托车。”王丽华说:“以前我跟你爸爸刚结婚的时候,家里还没买汽车,他都是用摩托车接我回家,一来二去我也就跟他学会了骑摩托车。”
    这个时候的苏圆已经不是12岁的苏圆,她的灵魂已经25岁,距离父亲去世于她来说已经过去了13年,她对去世的父亲已经没有那么念想了。
    只是母亲王丽华,一提到父亲,眼睛就湿润了。
    ☆、第11章 卖镯子
    既然都已经走到了这一步,王丽华也不会退缩。如今女儿乖巧懂事,她做母亲的也得拿出个做母亲的样子来。当天下午,送家具的老板跟伙计就把家具送到了他们家门口。
    老板跟伙计替他们将床等家具安装好,苏圆嘴甜,又让老板跟伙计帮他们安装了烤火炉。
    烤火炉用一根铁管跟火墙连接,火炉里的煤炭一烧起来,整个火墙都是烫的,屋内也被烤得暖烘烘的。这种火墙类似于东北的炕,都属于最原始保暖的那一类。
    冬季洗了衣服不能凉在外头,凉在外面衣服会冻成冰块,这时候只能挂在火墙上,利用火墙的温度烘干。
    苏圆把床铺铺好,王丽华蒸了一锅香喷喷的白米饭,随后又就着火炉上的火,简单炒了一个花菜。母女俩在火炉旁搭了个小板凳,将一盘炒花菜放在板凳上,围在凳子边板凳吃得津津有味。
    王丽华往苏圆碗里夹了一筷子花菜,对她说:“后天团部一中开学,我带你去报名,顺便把那块玉镯子拿去卖掉。卖上钱咱们就买辆三轮车,到时候拉菜也方便。”
    苏圆点点头说:“不如明天就去吧,早点拿到钱,早点分配,你觉得呢?”
    王丽华点点头,嗯了一声,“也好。”
    吃完饭后苏圆抢着要洗碗,王丽华不让,苏圆无奈,只好去床上趴了一会儿。她闭上眼,想起了前世种种,初中的事情她都不太记得了,印象深刻的是她的班主任和莫辰逸。
    想着还能再见到他们,她有点小期待。火墙的温热烤得她胳膊发烫,她裹着被子便沉沉睡去了。
    她做了一个噩梦,梦里是前世的丈夫将她推下窗户,梦里是石琪琪指着骂她是心机婊。一觉醒来已经是天亮,她揉着昏昏沉沉的脑袋,前世她从没想过要跟人家争什么,她只想安安静静过自己的日子。
    她行事一向低调,从不去主动招惹任何人,即便这样,她还是惹了石琪琪不痛快。这重来一次,谁让她不痛快,她必定会加倍偿还。
    苏圆见母亲还没醒,也没叫她,她自己一个人卷着被子,盯着墙壁想了很多事情。别看新疆现在种棉花赚不到什么钱,可几年后,新疆棉花的价格会暴涨,加上政府的支持,坚持种棉花的农户都能赚到一大笔钱。
    她现在也是没钱才选择卖菜,如果有了钱,她一定会说服母亲去承包棉花地,去种棉花。自己当地主,母亲不会同前世给人做帮工那样辛苦。自己当地主可以雇人来做,寒天霜降的天气也可以找人去棉花地里干活,但这一切的前提是得有钱。
    苏圆大概估算了一下,承包三百亩棉花地,承包费用一年得两万。加上种棉花的人工费用、以及棉花种子以及肥料,都是一笔大开销,前前后后少说也要花去五六万。
    如果他们能攒够六万块钱,在连队上承包棉花地应该是没问题的。
    苏圆自己在心里定下这个目标,她打算过段日子再给母亲灌输一下承包棉花地的思想,最好能让母亲心里种下这个想法。毕竟她现在这个年龄还得上学,家里还得由王丽华来操持。
    虽然她们现在还没开始卖菜,但是苏圆心里已经有了底,她甚至预料到了一个好前程,不一定会顺风顺水,但她毕竟是重生的人,比谁都懂得抓住机遇。
    她计划好了当下,又有了下一步的目标,心里似乎落下了一颗大石头。她希望好日子渐渐开始,希望计划不要被打乱才好。
    重活一世的苏圆,她的目标不仅仅局限于“日子过得好”,她还要做大,赚大钱!父亲厂子倒闭,欠了工人三千万,她得想办法把钱还清,之后才能光明正大的带母亲回老家。
    想到这一层,苏圆突然觉得自己压力很大,看来她以后要走的路还很长。
    苏圆见母亲还没醒,便先起床煮了点稀饭。她将绿豆在锅里翻炒了一下,煮了一锅绿豆稀饭,另外又把昨晚剩下的半盘花菜热了热。于是王丽华一醒来,就闻到一股清淡的香味儿,馋虫立马被勾了起来。
    她穿好衣服出来,看着凳子上已经盛好的绿豆粥有些惊讶,女儿竟然会做饭了?
    她端起绿豆稀饭喝了一口,因为绿豆在锅里翻炒过,所以绿豆稀饭里有股淡淡的醇香,很开胃。王丽华一口气就喝了三碗,她发现女儿的厨艺比她要好很多。
    她有好些年没做过饭了,厨艺还停留在嫁给苏圆父亲之前。王丽华现在煮的饭,炒的菜尚能入口,但并不属于特别美味的那种。
    前世苏圆喜欢钻研美食,习惯了自己烘焙,自己做饭,她的味蕾已经被自己给养叼了,所以吃母亲做的饭实在有些不太习惯。
    母女两吃过饭,拿着玉镯子又去了团部。
    苏圆靠着前世的记忆带着母亲去了一家老头开的玉器店,那老头很识货,钟爱收玉或古董。那店面不大不小,门头是木雕的匾额,上头写着“玉隆轩”,苏圆带着母亲掀开门帘一进去,便是一阵烛香扑面而来。
    那种淡淡的香味让人闻着浑身舒畅,老爷子留着白花花的胡须,面色红润,手腕上带了一串蜜蜡。苏圆发现,这个老爷子是十年如一日,现在什么样,十年后还是什么样。
    老爷子看见苏圆,眉眼弯弯:“需要点什么?”
    王丽华忙掏出自己用绸布包裹起来的镯子,递给老头,“我们来卖玉镯子,你们这里收吗?”
    “收,只要是真货就收。”老头从王丽华手中接过玉镯子看了看,摩挲了一会道:“这镯子成色不错,如果你们诚心卖,我也诚心收,老头子我也不坑你们。”
    “诚心卖,当然诚心卖。”王丽华望着他。
    “三万五。”老爷子开价爽快,这个价格已经超过了苏圆的预期。
    王丽华眼睛一亮,“成!三万五就三万五!”
    老头笑道:“你也爽快我也爽快。”老头打开保险柜取出三万五的现金,扯下一张打印好的单子递给王丽华,“填了这个单子,钱就是你的了。”
    王丽华看着那一沓子钱,手都在抖。她将填写好的单子递给老头,老头也很爽快的把钱递给了她。
    老头拿着玉镯,笑他们:“这镯子是有灵性的,希望它能再找到一个有缘的卖家。”老头脸上笑意很深,苏圆总觉得那老头笑得意味深长。
    她觉得那老头笑得奇怪,可她又说不出是哪里奇怪。
    ☆、第12章 开学
    母女两钱拿在手上总是有些不放心,他们拿着钱又辗转去了邮局,存了三万进去,留了五千。
    团部农贸市场有个卖摩托车的店,也卖电动三轮车。王丽华打算去试试三轮车,如果和眼缘,今天就给买下来开回去。团场就这点好,摩托车和电动三轮车不用上牌照,自个儿想怎么开就怎么开。
    到了摩托车店面,王丽华左看右看都觉得那些电动三轮车丑,看着这种丑掉渣的电轮车她真的有点不好意思开了。若她是个大男人还好,偏偏她是个女人,女人开电动三轮车,得是多么的不伦不类,一点也不优雅。
    苏圆看出了母亲的想法,她道:“妈,这团场还有女人开拖拉机呢,你开三轮车很拉风啊!”
    “拉风?”好吧,王丽华一颗傲娇的心得到了安慰。
    比起拖拉机,三轮车是要高大上一点。王丽华也不磨叽了,早买晚买都是买,索性现在买了开回去!王丽华跟老板打听了一下价格,让她没想到的是,一辆电动三轮车那么贵,最便宜的也要三千五。
    王丽华拉着老板,跟他讲价,“三千二,三千二这车卖给我。”
    老板见她是个女人,以为她是来捣乱的,摆摆手道:“三千五,爱买不买。”
    王丽华有点受伤,她这么多年来第一次讲价,竟然就这样被回绝了!苏圆见母亲受挫,忍不住上前跟老板说:“老板,这车我们是诚心要买,我妈是做蔬菜生意,需要一辆电动三轮车拉货。我看你们这里也卖自行车,不如这样,三千五搭一辆自行车,如何?”团部一中离苏圆家较远,苏圆又不可能每周放学都坐车,只能买辆自行车。
    老板看了眼苏圆,“你这姑娘,你是让我把自行车送给你不成?不诚心买就别来捣乱。”
    “老板,您刚才卖给那叔叔也才三千二,怎么到了我们这里,你就不肯卖了?是怕我们拿不出钱还是怎么着?”苏圆看着老板,又笑着说:“我还没见过有人来了生意往门外推的,您这做生意的也太没诚意了。”苏圆从母亲包里拿出钱,握在手中。
    店老板看着苏圆手中的钱,总算信她们是诚心来买车的了。最后三轮车的价格谈下来是三千三,加一辆自行车是三千六。这个价格苏圆还算满意。
    付了钱,母女两将车放在三轮车上,王丽华试着骑了一下,在店老板的指示下,王丽华很快上手。骑着新三轮车的王丽华还有点雀跃,待苏圆上车坐好后,她才将三轮车缓缓开出了农贸市场。
    三轮车在道路上跑得越快,王丽华被耳边风刮得就越痛快,有了钱又有了车的感觉真让人痛快,好歹她们娘两现在也是有房有车一族了。
    王丽华感概自己是幸运的,若不是老公留了一个镯子给她,她也换不来这些钱。以前身边的人都羡慕她嫁了个好老公,老公虽说不上多英俊,但对她是真真的好,婚后宠着她,溺着她,在物质上从没亏欠过她。
    可她丈夫从小生活就优越,稍微遭受点挫折便再站不起来了。想着自杀去世的丈夫,王丽华又是一阵伤感,好在她现在还有女儿在,为了女儿,再苦再累的日子也要撑下去。
    *
    第二天是一团一中开学,王丽华带着苏圆去学校报名。
    转校生入学前有一个考试,考数学、英语、语文。如果考生考试成绩太差,就会被安排留级。重活一世的苏圆对于初中的知识已经忘得差不多了,偏偏她初中还是个成绩老垫底的学渣。
    英语苏圆没问题,毕竟出入社会后她补过口语,跟老外交流是没什么问题的。语文的话,对于前世写小说的苏圆来说,也不是什么大问题,只是数学这一门,苏圆实在不知道初一的知识她还记不记得。
    到了学校,苏圆被安排进政教处隔壁宽敞的会议室里,家长被安排在外面等候。苏圆拿着笔在里面坐了一会儿,监考老师又带了一个少年进来。
    那少年穿着黑色骷髅头的棉袄,穿着时下流行的宽大喇叭裤,耳朵上打了两个耳钉,看得苏圆肉疼。那少年在监考老师的指挥下坐在了苏圆身旁,苏圆打量了他一眼,她觉得自己的审美有点崩坏。
    少年的打扮对于现在的人来说是超前时髦,但对于苏圆来说却是过时和非主流,这是她重生回来第一次见到非主流。
    因为少年超前的打扮,苏圆忍不住多看了他几眼,其实这孩子长得挺白净,五官都属于很精致的那一类,假以时日必然会长成一枚小鲜肉。
    少年见苏圆在打量她,哼了一声,转动着手中钢笔,不屑道:“看什么看,乡巴佬。”
    “……”苏圆干咳一声,这少年绝对是叛逆,叛逆!她一个老大婶也就不跟他计较了,握着笔淡淡说了一句,“彼此彼此。”
    少年被她那句“彼此彼此”惹得不痛快,“乡巴佬,谁跟你‘彼此彼此’了?”少年一脚踹在苏圆凳子腿上,差点让苏圆跌倒。还好她反应快跳了起来,凳子“砰”的一声被少年踹了出去,她却杵在桌子边。
    监考老师正在给他们分卷子,见二人大眼瞪小眼,呵斥他们:“两位新同学,你们是怎么回事?”
    少年抱着胳膊哼了一声,“看她不爽喽。”
    苏圆嘴角抽了抽,好无奈。她一个老大婶被一枚小鲜肉欺负,对骂吧,有*份。她索性还是忍忍吧,人家少年正在叛逆期,她离他远点儿做卷子便是了。
    苏圆拿着纸笔挪动到离他三米远的位置坐下,端正坐着等待老师发试卷。
    第一场考试是考语文,苏圆扫了一眼语文卷子,也不是多难,她做起卷子来从头写到尾都没停顿过。诗句默写对苏圆没有难度,她前世出版过一本散文集,就是专门剖析诗句的,她对古诗做过不少功课,是以这些根本难不倒她。
    作文题目是半命题作文,“第一次____”,全文规定字数是八百字。
    对于这种初一的半命题作文,只要点到头尾,中心思想围绕着主题不跑题,拿高分也是没问有题的。为了应景,她打算写来新疆的感受,题目就叫《第一次来新疆》。
    作文写到一半苏圆感叹命运的巧妙,她这个年龄写这种作文,她突然就有了一种“返回青春”的感觉。
    反观跟他一起考试的少年,咬着笔头盯着卷子发愣,少年见苏圆写好了作文,厚着脸皮用纸团砸了她一下。“喂,我说乡巴佬,把你的卷子给我瞧瞧。”
    苏圆看了一眼正在打瞌睡的监考老师,又看了一眼少年,淡淡道:“你叫我什么?”
    少年顿了一下,嬉皮笑脸道:“同学,我没别的想法,就想跟你对对答案。”说话的功夫,少年已经朝着苏圆挪了过来,一脸讨好的看着她。少年一脸期待的看着苏圆,这仔细一看他才发现,这女同学白白净净,身上穿得也好,怎么看都不像是农场打扮老土冒的乡巴佬。
    这么一打量,少年对苏圆好感度蹭蹭飙升。
    苏圆扫了一眼她那张空白的卷子,又看了眼他的名字,呵呵一声,“秦邵?名字不错啊。”
    ☆、第13章 吃卷子
    “你自己的名字倒是写得不错。”
    秦邵咦了一声,撑着下巴看着她:“不错啊,你竟然看得懂我的艺术签名,这是我花一百块求来的,怎么样帅不?”
    苏圆懒得理他,继续低头检查卷子。这重生回来第一次考试,她可得好好对待,满分她是拿不下,八十分应该是没问题的。毕竟以前她初中时,成绩都是垫底,语文勉强能过及格线,其它几门科目死活都上不了及格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