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担心找不到本站?在百度搜索 新御宅屋 | 也可以直接 收藏本站

第665节

      “少主不准备跟着花将军做大事了吗?”路那罗露出失望的表情,“是不是上次你因为我们的事和袁主簿吵架,让花将军生气了?”
    对于这些卢水胡来说,能跟着正规军洗白自己当然是最好的。谁不愿有个出身?刀口上舔血的日子过久了谁都会累。
    “不,我和师父并无间隙……”盖吴摇了摇头,看着面前的大好儿郎们,“可我好歹也是盖家的子弟,先祖‘天台军’的威名怎么能断送在我的手里?再说了……”
    他眼神有些放空。
    “便是父母兄弟,也总要离开的。我怎么能一辈子蜷缩在师父的脚底下过日子呢?总要自己闯出些明堂才对啊!再说了,种田哪有给商队做护卫赚得多?那不过是安身立命的根本罢了。”
    “你有凌云之志,我鼎力相助就是。”路那罗笑的豪爽,“我是粗豪之人,最值钱的就是一条命,当年交给了老首领,现在就交给你了。只要你觉得可以做,我便跟着你,至于其他人,你要自己去说。”
    “谢谢你,路叔!”盖吴高兴点了点头,“我这还只是一点想法,我得先把武艺磨练精湛,否则人人与我挑战我都落了下风,这首领也不用做了。天台军能重建,至少也要有一两年的功夫……”
    “你看看这个怎样?”盖吴兴致勃勃地举起手中的木雕,“我准备拿这个做我们天台军新的旗子。”
    路那罗看了看这个莫名的东西,突然产生了不好的联想:“……不会是我想的那个吧?就是那个……”
    路那罗一边说,一边指了指自己的脐下。“不是我说,少主,这个……这个东西有些不雅观……”
    盖吴露出一脸踩到狗s的表情,皱着眉头说道:“你果然粗豪,连这个简单的东西都看不出。这是剑啊!”
    他握着路那罗怎么看都像是蛋蛋,他却觉得是“剑柄”的那把小木剑站了起来,随手一挥:
    “它的原型取自我师父的‘磐石’,心如磐石,坚定不移。”
    路那罗咽了口唾沫,脸上露出怪异的表情。
    ‘你确定那是花将军的磐石?’
    他满头冷汗。
    ‘这下面有蛋蛋上面有……难道真是他不懂文雅看错了?’
    可这世上的人大多数都是不文雅的,这扯出一张叽叽旗出去行走,真的不会被人笑话吗?
    “那个,少主,你确定以后用这个做旗子上的标记?”路那罗在这六月的天,活生生打了个哆嗦。
    “我,我现在后悔还来得及吗?”
    贺穆兰有些后悔告诉郑宗那一番话了。
    因为自从她说她喜欢男人之后,郑宗跑她这里跑的更加殷勤。
    也许是因为他活了这么多年第一次遇见一样性向的“同志”,也许是郑宗真的到了春心萌动的年纪,总而言之,他总是用那种含情脉脉地眼神看着自己,偏偏又像是个害羞的小姑娘一样藏在各种障碍的后面,一边当做她看不见自己一边偷偷观察。
    十足像是一个偷窥狂。
    贺穆兰的五感异于常人,郑宗那“热情”的眼神除非真的无感到像个木头,否则贺穆兰只要在附近就知道郑宗肯定又在偷偷看她了。
    这样的事实让她一边头痛的恨不得将他打一顿才好,一边又心虚自己是个女人,赫连明珠也是个女人,这郑宗的弯路注定走的是悲剧路线。
    但事情也有好的方面,除了郑宗还是有些习惯性猥琐以外,他开始渐渐努力将自己往“上进正直”的方向发展。
    他会主动帮不通鲜卑话的卢水胡雇军传话、为虎贲军的军士们写家书,偶尔也会被拉去练练拳脚,做做游戏里的裁判什么的。
    一个男人如果长期封闭自己,认为自己是和别人不一样的,那一定就会变得孤僻而扭曲,但如果他经常做好事,得到了别人的认可呢?
    高深那个活生生的例子就摆在那里。
    一个人只要做了很久的好人,就会沉溺于那种喜欢和虚荣之中,没有人不希望别人喜欢自己,除非那真是个变态。
    无论如何,贺穆兰还是大致满意的。
    行军的路途太过漫长,北凉的是使臣们归心似箭,可沮渠牧犍的中途离开让北凉和魏国之间蒙上了一层阴影。
    源破羌原本是直接保护北凉使团安全的,沮渠牧犍跑掉等于是他渎职了,接下来的日子,源破羌几乎是寸步不离的跟着北凉剩下的使团,这样的状态让李顺也随时绷着一根筋,就怕使团随时会闹出纠纷。
    加之李顺之前不知为什么和贺穆兰弄的不快活,导致虎贲军隐隐对此人也有些反感,他这个主使更是不好当了。
    夏季酷热,行军困难,赶路就变成了一项更加痛苦的事情。
    他们从京中出发的时候还是四月底,原本一个月就应该到达了夏国和凉国交界之处,但因为之前沮渠牧犍的耽搁,到了六月的时候甚至还没赶到统万,依旧在路上挣扎,又连逢多日暴雨,每天都有不少人怨声载道,抱怨老天和北凉那位王子实在是坑人。
    在这种气氛下,北凉使臣们更加夹着尾巴做人了。
    贺穆兰算是全军之中过的最苦的一个。阴历的六月不似阳历的六月,那已经是接近公历七月的时候,恰巧遇见一年之中最热的时间,他们又是一路往西,要经过今日青海和新疆地区才能进入北凉所在的凉州,那两个地方又是公认的日照时间长。
    在这种天气里,汗流浃背是一定的,衣服是干了又湿湿了又干,全使团上下从主使到杂役每个人都是酸臭无比,可水又成了宝贵之物,不到达当天既定的目的地,谁也不会浪费水来擦洗,即使路过了水源也只敢补充饮用的水,不敢洗澡,生怕耽误了行军的速度。
    到了夜晚扎营之时,汉子们还能脱的赤条条只在肚子上搭个东西睡觉,可由于郑宗经常不时窥探,贺穆兰只能每日和衣而睡,时间久了,那真是全身上下都是一股无法言喻的味道,连她接近别人都有些不好意思。
    那罗浑等人因为知道了贺穆兰是女儿身,对她的态度自然和以前大大不同,以前他们洗澡还要贺穆兰帮着去提水、帮着擦背,如今反倒是他们记得贺穆兰不能随便敞衣,只要一有机会就给她提了水来擦洗,甚至几人亲自值守不让人能够擅闯大营。
    就算野外有了水源,有那罗浑和陈节、盖吴看守,贺穆兰也敢好好的洗个澡、洗个头,而不是像以前一般提心吊胆的洗个战斗澡就跑,仅仅这一个好处,已经不枉贺穆兰透露了身份。
    她甚至无法想象,若是她没有说,这炎炎夏日,去的又是流火的西域,没有这些同伴们的协助,到底该怎么才能掩饰到底。
    总不能全身馊了都不洗澡吧?
    可野外有水谁不想洗洗?一个不小心就被人看到了真相。
    也许是因为郑宗是贺穆兰身边这群人中唯一一个不知道真相的人,盖吴和其他人在他面前都有些微微的优越感。蛮古和陈节不齿郑宗猥琐的为人,即使他比其他大有改观,依旧对他态度不友好。
    只有八面玲珑的袁放对郑宗还比较客气,加之两人都是汉人,又都有“文化”,平日里两人倒是同进同出,好了起来。
    郑宗被贺穆兰身边的人排斥,而贺穆兰也对郑宗不冷不热,并不如队伍里另一位精通卢水胡语的通译慈心和善,这一切都隐隐看进了李顺的眼里。
    于是,某一日贺穆兰带着虎贲军出去勘查扎营的地形时,郑宗就被人偷偷召到了李顺的大营里。
    “你要我偷偷煽动虎贲军的不满?”郑宗莫名地看着面前的李顺,有些不解的问道:“李使君,我有些不太明白……”
    李顺表面上温和,其实心中也有些瞧不起这个被拓跋焘冷落的舍人。
    无奈贺穆兰身边犹如铁桶一块,只有这个郑宗经常被一干鲜卑人欺凌,心中肯定有着怨恨,可以利用,所以他才不得不打起精神结交他。
    “夏日酷热,沮渠牧犍王子又偷偷离了使团,原本两个月能到现在恐怕要拖到三四个月,长途跋涉,在北凉的补给又不像魏国这么容易,本官实在是心忧……”李顺冠冕堂皇地说了一大堆理由,“我原本想和花将军商量,索性以这些理由上折京中请求回返,让凉国送公主过来,我们在国境迎接,顺便完成迎亲之礼,可花将军那个性子你也是知道的……”
    他露出无奈的表情。
    “所以,我也只能另辟蹊径,想法子让军中不得不回返……”
    李顺回身掀开准备好的一个小箱。
    里面是堆的一掌多高的各色金器,约摸着估计有十多斤。
    十多斤金子,搁在这个时代已经够郑宗这样的小官舒舒服服过上几十年了。
    郑宗虽是鸿胪寺官员出身,家境却绝算不上好,一时间见到这么多金子,登时目瞪口呆,看着金子发出的灿灿亮光眼睛都移不开。
    李顺就怕他是个不爱钱的,如今见他这见钱眼开的样子心中大喜,挤出一个笑容,指了指这个箱子。
    “你若答应,这便是我的一点心意。若你能事成,我再给你双份。”
    郑宗眨了眨眼,只能傻傻的复述一遍。
    “双份?”
    “是,双份。”
    李顺笑着点头。
    “若你能随时告诉我花木兰的事情,那是更好,我除此之外,另有重谢。”
    郑宗原本满眼满心都被这些金子给占据住了,连眼神都移不开来,此时听到李顺说到“花木兰”三字,顿时一凛,整个人清醒了过来。
    只是他天生乖觉,虽然脑袋已经清楚了,脸上却依旧是财迷的神色,连陷入挣扎的表情都恍如是真的。
    李顺满脸笑容,郑宗天人交战,大约过了一炷香的时间,郑宗突然咬咬牙,点了点头。
    “好!我帮你!”
    我帮你个鬼!
    自然有人能治你!
    谁也不能拦着我做个好人!
    郑宗满脸犹豫挣扎的抱走了箱子,回去的路上脚步甚至有些沉重,其演技堪比后世的奥斯卡影帝。
    只是他一出了帐子,顿时腰也不弯了,背也不驮了,抱着那一大箱的箱子绕了一圈,确定甩掉了后面跟着的人,这才回到了自己的营帐之中。
    那被甩掉的人也只是随便跟一跟,发现他抱着钱在偏僻的地方乱晃,出来后箱子没了,金器全部被包在外衫里,这才满意地回去报讯。
    “你说他把箱子丢了?”李顺冷笑,“那些金器都是凉国王室的东西,全都有印记,他就是丢了箱子也不打紧,只要东西在他身上就行。”
    “他不过是一个小小的译官,真的能……”
    随从有些迟疑地问自己的主人。
    “不能也没关系,只要东西到了花木兰那里就行。况且,你也别小瞧了这些小人物,有时候正是这些小人物,能发挥最大的作用。”
    李顺高深莫测地笑着。
    “尤其是……”
    “他心中藏着怨恨的时候。”
    ☆、第382章 不是好人
    李顺出身赵郡李氏,家中藏书万卷,当年五胡乱华时天下如此之乱,李家抛弃其他家财不要都要救下这些藏书,是以时人对他家有着极高的评价。
    李顺之父是有名的能吏,曾在慕容垂手下任官,后来出仕魏国,这在那个时代很常见。
    李顺本身并无什么军功,但他博闻强记,懂得诸国语言,又因为崔浩的弟弟娶了李顺的妹妹,所以两家互有姻亲,相互扶持,这才得到了拓跋焘的重用。
    他风度翩翩,谈吐流利,外形又十分俊朗,所以“权谋”技能虽然没有点满,可当个使臣却不让人乏味,出使过凉国很多次,也出使过柔然,
    拓跋范出事的时候,因为那门客走的是李顺的路子,被素和君盘查了许久,夹着尾巴做人做了一段时间,好在他为人比较低调,平日也没有什么劣迹,还不是什么朝廷要员,拓跋焘连拓跋范都饶了,自然也不会一棒子打死他,就把他又重新启用了。
    只是李顺自己心里也清楚,想要回到政治中枢,恐怕是没那么容易了。
    至于李顺为何帮着北凉,却是和崔浩有关。
    李家和崔家一直有故,崔浩的父亲和李顺的父亲有着很深的情谊,所以两家才会有姻亲。
    李顺的天赋,在同龄同辈的汉人里已经算是少有的天才了,但他可怜就可怜在家族的世交里出现了一位更加天才的人物:
    ——崔浩。
    从他幼时起,崔浩就是那个“别人家”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