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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节

      李瑾天出离愤怒了,但在朝堂上却表现的非常平静。他知道,越是在这个时候,越是不能流露出丝毫异状,从而让高家和璃王警醒起来。
    有了兄长和璃王的驰援,高旻终于踏平了西夷,班师回朝。此时,他在大燕的威望已经上涨到了一个空前的高度。无论是达官贵人还是升斗小民,谈起高将军无不盛赞不已,直言若非高将军勇猛,哪来大燕的太平盛世。
    原来我大燕的太平盛世竟全是依靠高旻得来的?李瑾天站在城楼顶端,微微低头,用冠冕上的十二旒遮挡嘴角冰冷的笑容。
    望不见尽头的军队浩浩荡荡走来,扬起漫天的沙尘。高旻坐在骏马上,一身甲胄散发出寒光。他抬头仰望城楼,先是看向长高了些许的儿子,冲他飒爽一笑,这才看向帝王。
    李瑾天招手,眼里的温柔宠溺一如既往。高旻忽然觉得安心了,也难得柔和了面色。
    没过几天,朝堂上掀起了一股敦促帝王立君后和储君的旋风。君后和储君的人选不用想,定是高旻和五皇子无疑。
    太监总管帮李瑾天整理成堆的奏折,每一本奏折都把高旻和五皇子夸到了天上去。仿佛这二人是神佛降世,特地来拯救大燕朝纲的,帝王得此二人辅佐实乃侥天之幸。
    “好好好,连朕这个皇位竟也是因为纳了高旻才得来的。好得很!”李瑾天将奏折狠狠扔出去,眼睛赤红一片。
    太监总管低垂着脑袋,连大气儿都不敢喘。
    李瑾天胸膛剧烈起伏了片刻,竟奇异的平静下来,亲手捡起奏折拍打干净,徐徐道,“罢了,既然是众望所归,那便立高贵君为君后吧,着钦天监挑一个好日子。”至于立储之事,能拖几时是几时。他很喜欢五皇子没错,但只要一想到五皇子身后站着高家,他就觉得膈应。
    太监总管应诺,捧着他草草写就的手谕往钦天监去了。
    御书房内,李旭炎成了众人争相讨好的对象。他的伴读乃高朗的嫡次子高念,此刻也被人捧到了天上。
    “我小叔是大燕第一猛将,若没有他,边境的百姓焉能过上现在的安稳日子。小叔立下不世功勋,自然该享受无上尊荣。他在边关过得是怎样艰苦的生活你们肯定无法想象,不似某些叛党余孽,于国于家毫无益处,竟也活得如此安逸。要我说,早该将他斩了才是,免得浪费粮食。”
    “你所说的叛党余孽是指谁?”阴冷的嗓音忽然从门口传来,高念还来不及转头就被人揪住发髻狠狠往桌上撞,接连撞了数十下,当即七窍流血,昏迷不醒。
    五皇子这才反应过来,连忙使人上前阻拦,御书房里顿时乱成一团。
    最终,高念被打成重伤,让高家的仆役用一块木板抬了回去,也不知醒来会不会留下后遗症。高朗的正君哭哭啼啼跑到天宸宫告状,非要为儿子讨回公道。
    因为李瑾天对紫宸宫格外优待的缘故,高旻不敢擅专,也存了几分抹黑打压齐修杰和六皇子的心思,匆匆寻到养心殿求见。
    六皇子的地位仅次于五皇子,禁宫侍卫不敢拿他如何,便干脆将人好生送回紫宸宫,让上头的几位主子去较劲。
    李瑾天从高旻处得知此事,传唤太医询问了高念的伤情,得知非常严重,立即起驾前往紫宸宫。这表面华丽内中冷寂的宫殿,他已经许久没来了,走到宫门前竟有些胆怯。他活了两辈子,最对不起的人不是高旻,而是齐修杰,偏偏错付了真心,再也收不回来。
    所以他敢于面对任何人,除了齐修杰。
    摆手示意宫人们不要通传,他走得很缓慢,很犹豫,终于走到门口却站住了,迟迟没有迈步。
    屋内传来六皇子委屈的声音,“君父,孩儿知错了,但孩儿实在是忍不住。父皇都宽恕了你的死罪,那高念一个小儿,凭什么开口闭口就要斩你?”
    齐修杰的语气一如既往的平淡,仿佛世间再没有什么能让他动容,“凭什么?自然凭他姓高。”
    “姓高又如何?我还姓李。”六皇子越发委屈。
    齐修杰轻轻笑了,叹息道,“傻孩子,你以为你的姓氏很尊贵?那是以前,不是现在。莫说你动不得高家人,就算你父皇也一样动不得。”
    “连父皇也动不得?怎会?”六皇子显然不信。
    齐修杰耐心解释,“高朗把持着朝政,高贵君把持着军队,宫内宫外俱在高家人的掌控之中。高贵君要我们生便生,要我们死便死,还能死得悄无声息不明不白,不然你以为我这破败的没几年可活的身体是谁造成的?高念没有皇室血脉,但他姓高,单只这一点便能压你一头。”
    六皇子仿佛被吓住了,沉默了好一会儿才继续问道,“君父,那这大燕还是我李家的大燕吗?”
    “现在是,未来谁知道呢?”齐修杰长叹一声,叮嘱道,“这样的话,日后不许再说。等会儿你主动跪到养心殿前去请罪,不要让你父皇为难。”
    六皇子不甘不愿的答应一声,咕哝道,“也不知父皇究竟是怎么想的。”
    听到这里,李瑾天狼狈遁走。原来他所处的危局竟已到了连偏居深宫不问世事的齐修杰也看得一清二楚的地步,那朝臣们怎么想?
    李瑾天忆起一本本敦促自己立后立储的奏折,心脏一阵紧缩。朝臣们自然是偏向高旻父子的,他们哪里还记得自己才是大燕真正的主宰!一股戾气从幽深的眼眸内泻出,令他脚步越发湍急。
    等人走远了,齐修杰摸了摸狼崽子的脑袋,笑赞,“打得好,不过手段有些简单粗暴。杀人的最高境界不是血肉横飞,而是刀剑无影。有千百种弄死他又不惹人注意的方法,你何苦脏了自己的手。”
    李旭东搂住君父劲瘦的腰,阴狠道,“可是孩儿无法容忍任何人对您不敬,必要亲手了结了他才能甘心。”
    “乖。”周允晟朗声而笑,旋即让侍从找来一捆荆棘,心疼万分的让狼崽子背上。
    六皇子跪在养心殿前负荆请罪。高旻不但不闻不问,还在他膝下也垫了一捆荆棘,命令他必须跪到翌日午时。眼看六皇子的膝盖骨已经废了,高旻这才发话让他回去。所幸高念命大,竟然醒过来了,除了头晕呕吐未见其他病症,高家这才罢休。否则任凭六皇子是天潢贵胄,也必要让他偿命。
    李瑾天将六皇子唤进御书房狠狠斥责了一番,还额外罚他禁足半年,实则心里压根没有丝毫怒气,反而心疼的厉害。本来他对五、六皇子都是一样的喜爱,甚至爱五皇子还要多一些,但经过这件事,六皇子在他心中的地位却远远超过了五皇子。
    六皇子没有强势的母族,为人十分谦和有礼且孝心可嘉,更重要的是他的才能还略胜五皇子一筹,怎么看都更适合继承大燕的皇位。现在的问题是他的膝盖骨究竟伤到什么程度,若是让高旻弄成了废人,那大燕还能指望谁?十二皇子因高家父子而亡,六皇子又因高家父子而废,其余皇子因为疏于管教完全没有天潢贵胄的气度,绝撑不起一片江山社稷。难道我大燕未来果真要改姓高吗?
    不!这种事绝对不能让它发生!
    心中有了决断,他便把立储之事往后拖了拖,对高旻的说辞是害怕将五皇子置于风口浪尖,不若把其他几位皇子当成磨刀石,让他历练几年。
    高旻被李瑾天毫无底限的纵容感动,彻底放下心防,竟对此不疑有他,规劝兄长莫要再煽动朝臣上表。喧闹的朝堂终于安静了,也让李瑾天对高家的不满达到了极限。
    李旭东刚被侍从抬到宫门口,就见君父背手站在廊下,俊美无俦的脸庞笼罩着一层锋锐的杀意。
    亲手把狼崽子抱回内殿,他拿出调制好的顶级伤药,轻轻涂抹在血肉模糊的膝盖上,云淡风轻的开口,“我儿放心,这点小伤不碍事,一两月就能好全。我本来并不打算插手太多,让他们自个儿去玩耍,他们却偏偏要欺到我儿头上。也罢,君父这便毁了高旻和李旭炎为我儿出气。知道世界上最令人绝望的事是什么吗?不是家破人亡,也不是众叛亲离,而是本以为自己站在了世界的巅峰,却忽然被推入万丈深渊。君父必要让这父子二人好生品尝粉身碎骨的滋味儿。”
    君父在担心我呢。君父要为我报仇。君父这么温和的人,竟然因为我动了真怒。一个又一个幸福无比的念头占据了李旭东的脑海,让他除了唯唯应诺,再也做不出别的回应。
    至于君父要如何毁了声势如日中天的高家父子,他丝毫也不关心,更不会怀疑君父的能力。
    作者有话要说:我发现大家对攻受和剧情存在很大争议,我在这里解释一下我是怎么想的。
    我的观点是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好人和坏人,坏人身上有闪光点,好人心里也有小阴暗,而世界上也不存在绝对的正义和公平。你们看文的时候觉得坏人并不太坏,主角也并不太好,那不是你们的错觉,是我的观念在文中的投影。
    我在文案里说过,主角不是一个好人,当然他也不是坏人,他的所作所为都是从自己的利益出发,为了活命。你们从他的角度看问题会觉得他这样做没有错,但从配角的角度看,又会得出相反的结论。这大概因为我笔下的人物向来没有绝对的坏的冒黑水的坏人。
    我安排剧情的时候都是根据人物的性格特点,出身背景和时代背景做依据,不会为了主角特地去抹黑谁。我自己认为,所有人物的举动以他们的立场来看,都是合情合理的,这也是为什么大家会存在争议的原因吧。从这人的立场看,他好像没做错什么,从那人的立场来看,他好像也没做错什么,诸如此类。
    不过我这篇文是以周允晟为主角,是他的故事,不是配角的故事,所以我不可能做到面面俱到。每个故事里难免会有配角,炮灰这一类的角色,他们的待遇的确很不公平,但谁让他们本身就是领便当的角色呢。
    说到底,我这篇文本身也不是正义战胜邪恶,好人打倒坏人的文。周允晟本身就不是一个好人,为了活命,这牲口什么都干得出来,你们对他的三观不要抱太大希望。而且写到这里,其实并不是每一个故事都与打脸有关,我个人感觉这篇文如果叫《洗白小能手》的话会更合适。但改名字很麻烦,你们也看习惯了,所以就维持现状吧。
    第65章 7.9——7.10
    7.9
    天宸宫内,高旻正在演武场上练剑,他的贴身侍从见茶杯茶壶俱已空空如也,便转回偏殿去重新冲泡。
    在博古架上找到君后最爱喝的六安瓜片,他踮起脚尖将茶罐取下,却发现掌心有些膈。他不动声色的环顾四周,见此时无人,迅速将粘在罐底的异物取出。
    这是一张折叠成小方块的宣纸,其上只有五个蝇头小字——诱高旻归家。
    这事倒是好办的很。侍从大舒口气,将宣纸揉成一团扔进燃烧的炉子里。
    回到演武场,他扬了扬手中的茶壶,示意主子稍微休息一下。高旻也累了,将剑收回剑鞘,一边抹汗一边走过去。
    “主子,上回奴才出宫采买,碰见老太君身边的马嬷嬷,她说家里的槐花开了一大片,又香又好看。主子可还记得,咱们小时候最喜欢爬到树上帮老太君摘槐花。”侍从轻声开口。
    高旻脸上露出追忆的神色,笑道,“当然记得。摘下的槐花本君从来不肯让老太君久放,必要亲眼看着她剁碎搅拌调味,做成槐花包子放进蒸笼里才罢休。老太君做的槐花包子连御厨都比不上。”
    侍从吸溜一下口水,用力点头。
    高旻好笑的看他一眼,甩袖道,“本君的馋虫竟也被你勾起来了。罢,回宫收拾东西,咱们归家。”
    侍从忙不迭的应诺,正举步要走,又被叫住,“去御书房把炎儿接回来,他许久未见舅舅和外祖了。”
    因李瑾天的纵容,高旻竟丝毫未曾想过要将此事回禀,带着儿子就微服出宫去了。直到下午,李瑾天才收到暗探送来的密报。
    “你亲眼看见璃王也进了高家?”
    暗探点头。
    “他们都在干些什么?”李瑾天表情和语气都很平静,置于御桌上的手背却浮起一条条青筋。
    “奴才不知。”暗探将头压得更低。
    “你不知?朕花了这么多心血栽培你们,你们竟连这点小事也办不了?”
    “回皇上,高家圈养着一群死士,十二个时辰不间断的在周围巡查。奴才怕被发现便不敢靠近。”
    死士?自古以来只有帝王才能圈养死士,高家算什么东西?是了,现在的高家和帝王之家又有何区别?与掌握在高旻手中的百万私兵比起来,区区一群死士简直不值一提。
    李瑾天没有发怒,反而笑出了声,笑自己愚蠢。当年的齐家号称大燕第一门阀,被抄灭时家中却只养了几十个护院和一百来个仆役。这样的家族也能算得上第一门阀?那高家算什么?
    果真是自己养虎为患了!李瑾天一时懊悔当年灭掉齐家的决策,一时又想象高旻和璃王在高家偷情的画面,脑袋剧痛无比。
    他用力按揉太阳穴,等一波波剧痛稍微缓解了才沉声开口,“你们继续在远处盯着,不要松懈。对了,六皇子的伤势如何?”
    罚六皇子禁足半年,李瑾天也有自己的考量,一是让他暂避高家父子的锋芒,二是让他好生养伤。
    暗探拱手道,“您秘密派去的太医日前刚回禀,说六皇子的伤势已无大碍,只需将养两月便能大安。”
    “朕让太医带给齐贵君的话,他可理解?”李瑾天紧张起来。他不想六皇子太过引人注目,便命齐修杰对外宣称六皇子膝盖骨废了,日后怕是不能做剧烈运动。一个不良于行的皇子总不会碍了高家的眼,从而让他们暗施毒手。
    李瑾天不得不承认,齐修杰说得对,即便是他,现在也动不了高家。他能忍耐高家的嚣张跋扈,却不能忍耐齐修杰的误解。他害怕齐修杰会认为自己此举是在抹杀六皇子的前途,毕竟他对高旻父子毫无节制的纵容已经众所周知。
    “齐贵君说只要是您的旨意,他和六皇子无不遵从。”
    听了这话,李瑾天眼眶湿热,暗暗忖道:是了,两世以来,修杰对朕总是万般恭顺的。他怎么会对朕心存怨恨和误解?朕真是想多了。若朕重生后没有失去那段记忆,若朕爱的人依然是修杰,现在过得该是怎样美满的日子?
    思及此处,李瑾天忽然觉得精疲力尽,摆手遣退暗探,将自己隐藏在纱帐的阴影中,也不知在想些什么。
    高旻在外征战了两三年,早已无法忍耐深宫的拘束,得了空就带着儿子微服游玩,却每每都会遇见璃王。他知道璃王对自己用情至深,也感谢他接连两世的照拂,所以并未拒绝他的陪伴,反而让儿子多多与之亲近。
    璃王位高权重,是儿子的一大臂助。
    在原本的命运轨迹中,他与璃王的亲近只会让李瑾天拈酸吃醋从而对他更好,但现在已对他完全失去信任的李瑾天正一步一步走向黑化。
    收到密报后,李瑾天从最初的怒火暗生到现在的麻木不仁,心态的转变已濒临十分危险的边缘,只需再推一把,就能让他彻底失去理智。
    而这一把究竟该怎么推,周允晟从一开始就已经布好了局,若高旻不来对付他,这一步棋可用可不用,但高旻对齐修杰早已恨之入骨,显然是不能善了。
    这日高旻去了军营,御书房又正值休沐,李旭炎便留在养心殿陪伴父皇。午时一刻,侍从在偏殿摆好御膳,恭请两位主子。
    “最近弥罗国又进贡了许多杨梅?”李旭炎指着一盘鲜红欲滴的杨梅问道。
    “是,进贡了两筐,你喜欢待会儿便拿一筐回去。”李瑾天笑得和蔼。
    “皇叔也喜欢,不如也送他一些?”
    “你有心了。”李瑾天笑容不变,眸中却暗藏冷意。
    五皇子喟叹道,“皇叔平日对孩儿颇多照顾,孩儿自然要投桃报李。”他心知父皇与皇叔的感情非常要好,所以言语间并无避讳。
    “嗯,那待会儿你使人送去吧。”李瑾天握紧筷子,劝道,“快吃,菜该凉了。”
    五皇子点头,夹了一颗杨梅放进碗碟,对侍从吩咐道,“拿一壶酱油过来。”
    侍从连忙递上酱油,却见他浇淋在杨梅上,用筷子稍微拌了拌就放入嘴里,表情非常享受。这种吃法是璃王的独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