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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节

      身后有个熟悉的声音,带着笑叫她。
    叶央回头一看,果然是邱老将军,赶紧摆了摆手道:“您说笑了。”
    五品京官才可每日朝参,她现在是这里品阶最低的,肯定不会有人特意过来叫一声“叶将军”或者“叶大人”。
    “今日在朝上,你的主意的确不错,既可提升将士作战能力,又节省许多。”邱老将军穿着紫袍,看起来比西疆时柔和许多,掩盖了长年累月积攒下来的杀伐之气,刚才那一笑之后,又敛了神色,“接下来有什么打算?”
    叶央瞧出他多少有些不快,也知道原因,心虚之下讪讪地回答:“圣上有旨,我……”
    “我不是怪你这个!”邱老将军想到她为何心虚,赶紧解释,“我只是想提醒你,既然要将神策军变成精锐之军,你便要做好人员时常更替的准备。”
    叶央重重点头。
    向皇帝说明想法的时候,她又说了些关于“特种军队”的雏形。眼下没有那么多钱提升整体军力,那么便打造一支真正的精锐之军出来!就像神策,人数不多,却能在火药的辅助下击退比自己多十倍的敌人!
    她想扩充这支军队,但征兵得到的人水平不一,于是建议皇帝在其余三军中选拔出最优秀的士兵,加入神策,日后无论大祁哪处开战,神策军都会成为强有力的支援。
    皇帝准了,叶央才想到如此一来,即将赋闲的邱老将军,镇北军的严将军,还有从镇南军调到镇西军的李肃都会不高兴——把人家的精兵挑走了,谁能乐意?
    神策军现在哪里都不镇守,也可以说是镇守四海,这种将士不种田,完全靠朝廷养的方案,皇帝同样准了。
    十万兵养不起,几千还是可以的。
    而她对于神策的定位,则是一定要做到“以少胜多”,还得是特别多!有了火药等物,战斗力便不会太低,叶央打算从三军中抽些人,凑足至少五千,并且将这群人训练成配合三军,便胜过数倍敌人的精兵。
    那块试验田,皇帝给了,剩下的全看叶央怎么做。
    得知邱老将军并无太多不悦,她于是放了心,打算专心致志地回营干活儿。
    皇帝想的很多,本身也没有将女子带入朝廷的打算,只是刚好出了个非常得用的女人。今天让她上朝,不光是为了日后告诉胡人“我们的女将军还能参政”,也是考验。今日之后,叶央便要在京郊军营里,负责神策军训练和三军的军校制度推广,自然不能再上朝,也不至于碍了百官的眼。
    叶央自然没兴趣牺牲早晨习武的时间,在皇帝跟前添堵,却打算抓住这个机会,让胡人走了以后,圣上也舍不得罢她的官。
    要告诉所有人,她能发挥无可替代的作用!
    和邱老将军一路走,一路谈,不知不觉离了皇宫。叶安北将马车留了下来,坐上车后直奔定国公府,将这个消息告诉家里。
    大小姐刚回来住了一天就要走,云枝眼泪汪汪,陈娘觉得哪怕进了城,都需要有人伺候,死活要跟着走,可叶央并不打算带她。
    “军校的选地和建房都要些日子,或许日后房屋建好,我再把你带去,你们两个一起跟着。”叶央信誓旦旦地做了保证,不是她懒,而是军中实在没时间自己洗衣服。
    孙女不能常回家,但总好过在西疆,叶老夫人得知后想了想,没说太多,只让她保重身子,需要什么只管开口。
    ——最大方的人还是杜湘儿。她有了身子却未显怀,慢慢走进了清凉斋,拍出一沓子银票来。叶央狐疑地接过去,数了数——整整五万两!
    “家里没什么要用钱的地方。”杜湘儿用漫不经心的表情掩饰心痛,“你如今已是将军,养兵自是耗费不少,拿去花罢。”
    ☆、第91章
    五万两,叶央到现在为止都没见过这么多钱!回过神来,又严正推辞道:“圣上让我监管军校,自是会拨银子的,大嫂,你还是收回去罢。”
    她样貌英挺,一沉下脸自有一股冷傲锐气,杜湘儿笑吟吟的,却说:“我知道朝廷会出这笔钱,可在外行走总有意外。我家里虽是文臣,也知道养兵一日耗费千金的道理,旁的不说,圣上给的银子只够每月军饷和修建军校,对吧?若你要犒劳全军,酒肉钱从哪里来?”
    杜湘儿眼睛一眯,花容月貌里带了精明的感觉,句句都说到了点子上。
    武将是比文官赚钱不假,但能积攒大量金银的机会,只有攻城略地——建朝时叶家就靠这个方法攒下了几辈子都花不完的家底,更兼现在家中人少,十几年里最大的支出便是叶安北娶亲。
    另外一条途径是打了胜仗,宫里的赏银。可晋江城一役,回京领赏的是邱老将军,叶央出力最多,仅仅是博了个好名头,实打实的银子,她还真没见着。
    想要让神策军上下心悦诚服地追随自己,光是共患难也不够,有句话说得好,跟你谈前途的上司都不靠谱,谈钱才行。叶央也不舍得让神策军在闲时吃糠咽菜,只有经历过战事,才明白将士们到底付出了什么,每旬至少给一顿有酒有肉的饭食,才勉强不算亏待。
    再三权衡,叶央还是收下了家里给的银子。杜湘儿虽然管家,但如此的大笔支出也是问过叶老夫人才拿出来的,又另外给了小姑子三千两,那是杜湘儿从嫁妆里挤出来的,让她自行买些东西。
    堂堂一个将军,不能太寒酸。
    之后叶央被依依不舍的一家人送走,许诺每旬休息时定会回来看看,这才赶在天黑前离开定国公府。早先派人传了话,神策军仍然负责镇守京城东北部,若北疆那里出了什么事,数日内便能抵达。
    只是驻地又向外移动了几十里,这样一来离京城更远些,离太仆寺的牧场倒近了不少,据说夏夜会凉快些。军校也会在那附近建起,工匠已经就位,正在破土动工。
    大祁的军校,脱胎于她在晋江城创办的军校,较之以前,种种规矩更加明确规范。叶央有心把这里培养成将士训练的大本营,还打算隔三差五邀请邱老将军等几个辞了官却经验丰富的老将授课。
    因为军校是依托于一处府院扩建的,所以进度很快,工匠说只消三个月便能完工,让她耐心等候。
    神策军便先挨着牧场扎营,水草丰美的好地方,气候也更养人些,每日操练也不觉得苦累。就这么过了半个月,叶央照例要进宫一趟禀报进度。皇帝暗示她不必每日上朝,叶央同样不喜欢没事凑上去,便挑了下早朝的时辰,递了名帖入宫,向皇帝细细禀报训练的进度。
    她手下的将士早已不是那可怜的一千余人,而是八千个!在半个月的时间里,将这八千人的战斗力翻上一番,进度可谓神速。
    皇帝听得很满意,又赏了些东西给叶央,才放她出了宫。
    七月的京城还有些闷热,出宫时将近正午,皇帝不小气,若轮到别的大臣,恐怕还得赐一顿御膳,不过叶央碍于身份,不能跟皇帝吃饭,太后也不好巴巴地从后宫跑来留她,才这么出了门。
    叶央回家换了件常服,跟陈娘保证军校一建好就接她过去,这才能出了门。
    一年没回来过,她需得仔细看看京城风光,又有了什么变化。京城最好的酒楼是天味居,如今装饰得愈发贵而不俗,叶央原先来过几次,此时驾轻就熟地上了二楼,还是要个临窗的包厢,能看看外头的风土人情。
    天味居的包厢风雅,墙上挂的是山水画,还有几幅抄录的经卷,倒不像个吃饭的地方。
    从进门起小二便注意到了叶央,含威不露,又是穿胡服的女子,怎么能不引人注目?这年头女子着胡衣男装都不罕见,可追逐风气的太多,穿得如此合身的人很少。只是他不敢多看,刚刚瞄了两回,那人的眼神就扫了过来,明明没什么表情,可就是让人觉得她眼底含霜。
    “点的菜马上就来,您先用些浆酪,用些浆酪。”小二脸上堆着笑,点头哈腰的,不知道贵客会不会介意被他看了。
    窗外车水马龙,叫卖和讨价还价的声音此起彼伏,叶央听了一会儿,摇头道:“上壶好酒罢。”
    到底什么时候习惯了这辛辣的饮品?
    她不记得,也懒得去想。定城的恐惧深深刻在骨子里,只有库支人的血才能抚平。但杀恶人就不是杀人吗?还有死在一次次战役中那些熟悉的面孔,说是她害死的也不为过!叶央仍然会从梦里惊醒,她时刻警惕着自己也变成杀人无算的暴虐之人,每当睡不着的时候,酒便是安眠的良药。
    无处可退,这条路,只能一往而前。
    既然选择了当将军,站在千军万马之前,就要承担起伴随而来的弊端。
    武艺修为有了大长进,叶央静下心来,能分辨出窗外数十个人的说话声,自然也听得见他们交谈的内容,其中还夹杂着一群喜悦喧闹的声音,细细去听,声音是隔间传出来的。
    “今天咱们锦娘子做寿,需得品壶清酒方好!小二,清酒几文钱一壶?”
    “哈哈,瞧你眼界低的,这么大的酒楼,几文一壶的清酒?你得去街边的摊子上买罢!”
    ……好像是,一群女子在给什么人庆生。
    听她们交谈的内容和点的菜品,这群人没有出身贵胄的,家境并不富裕,要进这样的酒楼少不了存些银子,不过那些人说话间彼此亲亲密密,时不时笑作一团,教叶央好生羡慕。
    王巧筝嫁去了江南以后,她是没什么手帕交的。
    “您要的鲍汁扣花菇,浓汤金钩翅……”不多时小二进来,圆鼻头上渗出一丝汗水,手里稳稳端着个很大的托盘,一样样把叶央要的东西放下,最后那道汤盛得很满,却一滴都未洒出来,咯噔一声落在桌上。
    香气四溢,叶央却没有回神,偏头问了句:“今天初几?”
    她这一侧头,注意力还在别处,眼角波光漫不经心地扫了过来,威压小了几分,小二麻利地边摆碗筷边道:“回您的话,初七了。”
    七月初七,是叶央的生辰。
    来到这里,似乎就过了一回生日呢,隔间的女子纷纷拿出自己亲绣的手帕香囊,送给寿星。叶央作为现定国公的妹妹,五品的宁远将军,生辰时也没多收几分贺礼,一对比登时显出寂寥来。
    少时封将,又在殿前被圣上夸赞过——换到任何一个人身上,都是皇帝面前的大红人,百官谁都想巴结,遇到做寿这种能明目张胆送礼的机会,更加不会错过!可惜叶央是女子,目前还没人巴结她,也不会有人邀请说“叶大人今儿来我家喝酒罢”。
    她僵硬地弯起嘴角,明明才是及笄,总觉得心理比叶安北都大,将酒盅里的清液一饮而尽,一遍遍默默地告诉自己:“将库支逐出雁回长廊,才是你最好的礼物!还有……叶央,生日快乐。”
    ——自我催眠无效,很怕寂寞的叶将军现在只想站在二楼冲下面大吼一声:“今儿我做寿,来的人管吃管喝不要钱!”
    哪怕嘴上说的不在乎,可这种日子,还是希望得到众人祝福的吧?叶央好不容易压制住心里大吼的冲动,突然想起商从谨来。
    那身铠甲,便是他提前送的寿礼。那么他自己呢?他生辰时可有人陪着?
    商从谨生辰时,恐怕举国都在哀悼皇后忌日罢……比叶央还要倒霉。皇帝自然不会在亡妻忌日的时候,给儿子做寿。
    不行,下回她也得准备一份贺礼,送到怀王府上。
    倒空了酒壶,叶央提起筷子专心吃菜。胡思乱想一通后,心情舒缓了许多,她也给刚才的异常下了定论:就是闲的!在西疆出生入死多少次,条件比现在还差,怎么不见自己低落了?
    还是需要磨砺呀!
    本来打算吃过饭就会神策军营地,不过因为叶央低落了那一会儿,又磨蹭到隔间的那群女子走了,自己才决定回去。
    七月初七,乞巧节,今晚未出嫁的娘子们俱要对月穿针,向织女祈求自己有双灵巧的手。叶央的指头也很灵活,抓把兵器就能舞得剑刃翻飞,却不是穿针引线的料。
    大祁属于女子的节日,是以过了晌午,街上来往的人以女子为主,脂粉首饰铺子更是挤满了人,随意一瞧,竟还有几个身后跟着丫鬟婆子的贵女。
    云枝和陈娘都对她不错,更重要的是在这两人身上,都有同样不屈不折的坚韧。叶央起了心思,打算也进去买些小玩意儿捎给她们,珠宝首饰自己戴不得,却很乐意看别人戴。
    还记得叶二郎领自己来这里时絮絮叨叨介绍的话,叶央回想一圈,还能记起哪家的钗子做得好,哪家的镯子工艺精,当下便随着人群进了家首饰铺,还没等询问店家有何新货,先看见了一个旧人。
    而且是绝对不想见第二次的旧人。
    水红襦裙点翠金钗的吴贞儿脸庞俏丽,本来在比较两只玉镯之间哪个更衬自己,胳膊猛地被身旁的女眷捅了一下,茫然地抬头,目光穿过身旁随侍的一群丫鬟,看见了挺立在人群中间那个高挑的身影。
    “她不就是那个……”女伴压低声音,鬼鬼祟祟的样子,只说了几个字就住了口。
    “女将军嘛!”吴贞儿大声打断她,“叶家娘子,好久不见,听说你在西疆大营里,和一群男人同吃同睡的?”
    叶央本来就不怎么好的心情,更糟糕了。
    一年的时间,似乎没把这位户部尚书的嫡女心气磨平多少,依旧带着无法无天的张扬。明知这种感觉才是贵眷们的常态,叶央还是喜欢王巧筝那种不会刻意显露的贵气。
    “我是圣上亲封的五品,按理说你一介平民,该尊称我一声叶大人。”她淡淡地勾起嘴角,眼神锐利隐含杀气,透着血和铁的味道。
    ……气势,气势完全不同了!
    叶央对自己的变化察觉不到,吴贞儿却立刻感觉出了差别,眼前的人不再是碍于礼法回避自己锋芒的贵女,而是猛虎,是野兽!她是当真杀过人的!
    吴贞儿本来没想激怒叶央,只是挑衅惯了,慑于那道目光脚下一软,看见身旁围着许多下人,心里安定几分,蓦地想到什么,又道:“叶大人,今天可是你的生辰?”
    “嗯。”叶央随口应了一声。吴贞儿的语气听起来只是单纯的提问,她接下来若借此嘲笑自己孤单庆生,也不打算反驳。
    从前是为了家里不愿和吴贞儿计较,现在是当真觉得她没资格作对手。
    吴贞儿问完之后,一声不吭地拿起一只镯子,用眼神示意丫鬟去付账,余光还黏在叶央身上。明明年纪相仿,可她比自己高了一头,一举一动都不像女子,没有半分礼数可言,只是……
    家中母亲姊妹说叶央是个相当厉害的人,那可是唯一的女将军啊!都道她给女子涨了志气,吴贞儿表面不屑一顾,心里还是多少赞同的,不过年幼时叶央曾欺负过自己,让她明着说叶央的好话,死也办不到!
    不过给天下女子涨了志气的叶将军,大概完全没有意识到这点,正皱着眉,眼神在两支银发簪之间游移。
    “你要买簪子?给谁?那支嵌了碎珠的看着精巧,却不禁戴,珠子过几天便会松动,还得差使工匠去修。”吴贞儿瞧了半天忍不住开口,自己都愣了。
    明明这个时候,应该嘲笑她不识货啊……
    有位大家说过,最了解一个人的往往不是他的朋友,而是他的敌人。吴贞儿深以为然,就好比京城里时刻留意着定国公府内院动向的,并非王巧筝,而是她自己。
    叶央每日去了哪里,大概读过什么书,吟诗作对在哪个水平,没人比吴贞儿更了解!她就等着在某次宴席的时候再压过叶央出一次风头,处心积虑饱读诗书,没想到最大的对头一匹快马,去西疆打仗了!让她失落了将近半年之久。
    叶央古怪地看了她一眼,对吴贞儿能说出这种话也很惊讶,却依言挑了另外一支花色简朴的。
    “你在京里除了巧筝姐没有朋友,怪不得无人祝贺。簪子是便宜货,买来送谁?肯定不是有身份的贵女!定国公府的丫鬟吗?也不怕簪子太重压了头,配不上翠微坊的东西!”讲出此句,吴贞儿方觉得找回了些面子,满意地转过身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