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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2节

      我那个去,听起来好高大上。
    “啊啊啊我的花在这里!我的小乖乖在这里!你这个小贼!敢偷老子的东西,拿命来!”
    外头乒乒乓乓打起来了。裴枢在怒吼:“不就拔你一丛破花,老混蛋你敢啰嗦!”
    “小混蛋你活嫌长了是吧!”
    “老王八今天就是你死期!”
    ……
    乒乒乓乓,景横波忧伤地发现自己又得赔人家修屋子的钱了。火爆猛龙的破坏力比起逗比们只多不少……
    外头打了一阵,付出了屋瓦倾半边,窗子坏半个的代价,最终裴枢将那老家伙赶走了,临走时对方犹自狂骂一通,似乎裴枢的偷花之举,坏了他什么培养毒虫的关键时刻。景横波顶着唾沫星子,拽起香肠嘴天弃,撞开歪斜的窗子大叫:“那谁,这毒给留下解药来!”
    “毒虫还没长成,给你们把花拔了破坏了,哪来的毒!”老家伙骂骂咧咧留给她一个背影,“就是一点点小毒气,用白酒擦了便好!到了八辈子霉遇见你们,有种不要给我撞上!”
    景横波哼一声,一眼看见窗边脸色难看的裴枢,长指狠狠戳了戳他额头,啪一声关上窗子。
    窗外,裴枢愤怒地在木板碎屑中一顿狂踩,将那珍贵的魔鬼花踩成稀烂。
    窗内,景横波用白酒给天弃洗了嘴角,黑紫是下去了,香肠嘴却更大了。
    七杀赶来听说这事笑得险些破了肚皮,景横波一人踢一脚要求速速解毒,结果司思看过之后说原本可以以七星草解毒,但用了白酒七星草就失效了,而白酒虽然能除一部分毒性,却也会令一部分毒素沉积在伤口。短期之内什么药物都不能化去,只能自然等痊愈。换句话说,天弃这个爱美的安静的女纸,要最起码半个月顶着个香肠嘴行走天下了。
    天弃从沉重的打击中醒来,花了半个时辰消化了噩耗,然后爬起来一言不发地出去了。
    然后外头就响起了拳风刀风怒吼声打架声,夹杂着裴枢的大叫:“爷又不是故意的……”还有二狗子幸灾乐祸的吟咏声,“煮豆燃豆萁,豆在釜中泣,一对小煞笔,相煎何太急。”
    还有送给天弃的“百川东到海,何时复西归,天弃香肠嘴,裴枢徒伤悲。”
    “贱鸟,等爷拔你的毛!”裴枢打架还有空骂人,显然最近精进很多。
    二狗子发出嘎嘎的笑声,准备从窗后撤离。霏霏悄无声息潜进,一把抓住它,抡出了窗外。
    破了的窗洞立即飞出几根彩羽,夹杂着二狗子的惨叫。
    “大漠山如雪,燕山月似钩,天生贼霏霏,滚你娘个毬!”
    “一堆大傻叉,吵你娘个逑。”景横波扶额。
    ……
    鲜花事件后裴枢安静了几天,所谓冤有头债有主,他把献花失利的原因归结于种花的老头——他为什么要种毒花!为什么要在毒花里培养毒虫!裴爷爷好容易找到一簇鲜花容易吗?如果花不出问题景横波现在已经是爷的人了!好好的事儿尽被这老不死破坏了!
    怀揣着仇恨的怒火,他天天出去找那老家伙晦气——主要是他其实不能呆在客栈里,天弃昭告天下了,说和他不共戴天。
    据说那老头住在天临城外三十里的一个山谷内,也不知道裴枢是怎么找到那里的。他第一天去找晦气,晚上回来时躲着灯光,却被景横波拦住。
    景横波贼笑着询问他可顺利?可出气?可将那老家伙打了个七窍生烟?
    “自然!”裴枢昂然答,“我拔光了他的毒草,踩死了他的毒虫,烧毁了他的花圃,把他打了个鼻青脸肿浑身青紫跪地求饶。打得太投入,才会天黑才回来!”
    然后他鼻青脸肿浑身青紫地进屋去了……
    之后他还是天天去,好在青紫渐少,毒虫各种蛰伤也渐少,然后有一天景横波忽然惊异地发现,这货脸上的淡淡灰色已经完全没了。
    这是他晚上回来,景横波在灯下吃饭,一边吃一边偷偷从给他留菜的碗里夹自己喜欢吃的菜,猛然一抬头,觉得眼睛一痛。
    亮到刺眼!
    她扑上去扒住裴枢的脸,上看下看,啧啧称奇——说这货是真正的玉白,一点都不夸张,甚至都不够贴切。玉都没他白!玉都比他有瑕疵!
    灯光下那张脸眉目如画,看一眼足够让人窒息。
    “喂,最近用了什么护肤品?也给姐取取经!”
    “怎么样?”裴枢难得没拍开她爪子,一把抓住她的手,得意洋洋地道,“如今我已经恢复容貌,你可得答应我了吧。”
    “这张脸值钱啊!”景横波就好像没听见他的话,反手扳着他指头开始念念有词地算账,“卖到小倌馆一定很值钱呢,这种品级,应该能算个二流吧?一千两银子差不多吧……”
    “景横波!你长没长眼睛!”
    ……
    景横波很快发现,裴枢这种人,恢复容貌还不如不恢复的好。因为他的自信心是成倍增长的,没恢复时就已经狂炸天,一恢复简直恨不得拽到天上去。
    他拽其实也没关系,但拽着她出名就不太好了。
    这家伙恢复容貌第二天,就在客栈屋顶拉了个横幅。上面写“吾本绝世伟男子,卿乃无双俏佳人,一朝相逢风云会,三生愿定鸳侣盟。”
    底下还有一排自己用笔写上去的小字“波!我愿娶你,你可敢嫁?”下面一个“枢”字。枢字写得十分狂放漂亮,比那个波字大多了。
    横幅十分招眼,红色绸缎底,金色锦字,还缀了些闪光石,也就是所谓水晶,在大荒不值钱,但阳光下闪闪亮眼,高高飘扬,招得所有来来往往的人都傻傻抬头。
    客栈屋顶两边还插俩旗,左边:波,非我莫属。
    右边:枢,独步天下。
    景横波吃早饭时被邀请上屋顶散步,头一抬就被招摇拉风的旗帜拍了一脸。
    客栈底下已经聚集了一群人,对上头指指点点。景横波立即动手,打算把横幅拆了烧火,偏偏裴枢早有预料,派了两个手下在旗帜和横幅前严守,要求他们像守阵地一样守住横幅和旗帜——横幅在人在,横幅亡人亡!
    景横波总不能害人家自杀,这群灰人已经够可怜了。原本都是叱咤一方的名将,最起码也是个校尉,在毒谷呆五年,为生存日日担惊受怕苟延残喘,除了裴枢这个奇葩心劲不松意气不灭之外,其余人都成了没存在感的闷葫芦,怕光怕太阳怕人群,估计得好一阵子才能调整过来。
    她只好当没看见,灰溜溜躲回房间,决定不是办正事,绝不出来丢人现眼。
    横幅在蓝天下悠悠地招展着,整座城都被轰动,有人不惜走几十里从城外赶来看个新鲜,都在猜测这求亲横幅中的枢是何等伟男子?敢于如此惊世骇俗求亲?这波又是何等美佳人?能让那绝世美男子不惧物议行此张扬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