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节
封辨达怒火中烧:“怎么破阵?”
刘念道:“压阵法器已经被取下来,只要将阵中咒文擦去便可。”说着,从乾坤袋里取出一只白瓶子。
靳重焰不等他有所动作,就将瓶子抢了过去:“怎么做?”
刘念道:“将水倒在咒文上,别倒太多。”药水虽然是他自己炼制的,但是里面有几味材料向袭明借来,他日要加倍还的。
靳重焰小心翼翼地倒了两滴。
水落到地上,自己蔓延开去,过了会儿,咒文中间一块就消失了。
压在封辨达心头的不适慢慢消失,浓郁的血腥味扑鼻而来。他三步并作两步冲到楼上,又很快下来,拦住打算上楼的靳重焰道:“你们不要上去了!”仇恨、憎恶、痛惜、悲伤等情绪凝结在他的眉宇之间,令他这个人看上去都极为阴沉。
刘念与靳重焰虽然没有上楼,但是这么浓的血腥味,加上封辨达这么难看的脸色,都能猜到上面是什么境况。
封辨达突然从楼上冲了下来,跑到那名弟子面前,正要提起人好好发泄一番,却发现他竟然已经断了气。他忙道:“重焰!是你吗?”
刘念跟出来,见状道:“阿惜一直与我在一起,不是他动的手。”
封辨达低头打量尸体。最致命的伤口在额头上,似乎是匍匐在地的时候,自己用力往地上撞了好几下,活生生把自己给撞死的。
想通这一点,封辨达和刘念既吃惊,又胆寒。这世上,自杀的人千千百百,数不胜数,可是像他这样,一下又一下,坚持不懈地将自己磨死的,屈指可数。大多数人,死了一次没死成,都会心生退意。
刘念道:“他不像不怕死的人。”连脚踝的疼痛都受不住,哪来的毅力竟然生生地将自己磕死?
靳重焰道:“除非,他知道自己不会死。”
刘念与他对视一眼,先想到了夺舍,后想到了鬼修。
有刘念和沥青两个例子在前,那名弟子会做出这样的选择好像也不是这么奇怪的事情了。
靳重焰道:“此事十分蹊跷。”
封辨达道:“哪里蹊跷?”
靳重焰道:“凌霄派被灭,他们为何还要留一个弟子在这里?”
封辨达道:“也许,这里有他们想要的东西。”
靳重焰道:“既然这里有他们想要的东西,为何只留一个刚入门的弟子在这里?”
封辨达道:“也许,这样东西他们可有可无,根本不在乎。”
靳重焰拔出那把被封辨达随手插在地上的魔刀:“连这样一把刀也不在乎?”这把魔刀纵然不是稀释奇兵,也算十分难得。他相信,就算是六院之一的拜血院,也不可能富庶到连这样的刀都能随随便便得说不要就不要。
被他这么一问,封辨达也迷茫了:“那是为何?”
第67章 双宫斗,渔翁利(六)
靳重焰与封辨达大眼瞪小眼,互相瞪着,半天也没得出结果,反倒把眼睛瞪酸了。
靳重焰率先收回目光,找寻刘念的下落。
刘念蹲在门槛边上,借着曙光,将地上的阵法记录下来。
靳重焰跟着蹲在他身后:“你对阵法也有研究?”
刘念一边写一边心不在焉地说道:“炼器到一定程度,便要借天地灵气,阵法必不可少。可惜师父给我的笔记只记录着最基础的阵法,眼前这个阵法太深奥,我实在看不懂……”
靳重焰道:“与魂魄有关的阵法通常有几种作用?”
他的话倒是为刘念打开了一道思考之门。他停下手,认真地想了想道:“第一,可以炼器。法器灵宝中有一种叫做魂器,就是将人的魂魄锁在法器之中。此举有利有弊,除非魂魄自愿被锁,不然,很容易反噬其主。”
靳重焰道:“魂器的威力如何?”
“若魂器心怀其主,自然珠联璧合。”
原本靳重焰还有些后悔没有将沥青炼制成魂器,听到“珠联璧合”四个字,立刻打消了念头。刘念这一生只能与一个人珠联璧合,就是他。
靳重焰道:“这把柳叶刀会不会就是用来炼制魂器的?”
“魂器是一魂一器,不可能同时有这么多魂魄。用这么多魂魄的手段我以前在摩云崖见过,是用来炼制……”刘念突然自顾自地摇了摇头,神色很是困扰,“不对。不对。”
靳重焰见他陷入沉思,也不打扰,自己在阵法附近转悠。
封辨达催促道:“凌霄派被灭门之事,我们还是尽快回去禀告师父。其他倒可暂时搁浅。”
刘念突然道:“楼上除了尸体还有什么?”
封辨达皱眉,显然不想回忆楼上的惨烈景象,沉吟半晌才道:“也没什么。就是,尸体支离破碎……”
刘念道:“是不是妇人与孩子的死状犹惨?”
被他这么一说,封辨达才意识到这点:“不错。成年男子的尸体倒是很完整。”
刘念道:“成年男子的魂魄阳气最足,若含恨而死,会变成厉鬼。对方是故意在男子面前折磨妇人与孩子,激起他们的怨气,变成厉鬼,用来镇压神灵之物。”
封辨达心中一动:“怎么镇压?”
刘念道:“依靠这个阵法,也许厉鬼还在阵里……”他摸了摸玲珑囊,想起牛眼泪在“文英”的玲珑囊里,已然灰飞烟灭,不禁有些可惜。很多的疑问,或许问了阵里的魂魄就能得到答案。
一个白玉瓷瓶突然送到他面前。
刘念愣了愣,顺着拿瓷瓶的手看向靳重焰。
靳重焰道:“牛眼泪。”主动解释道,“我怕沥青背着你做小动作。”
刘念心中一暖,忙给自己的眼睛滴了两滴,又给靳重焰滴了两滴。
封辨达虽然对神神鬼鬼并不感兴趣,但还是凑过来滴两滴。牛眼泪一入眼睛,他就感到眼睛一阵刺痛,忍不住眨了眨眼睛,一睁开,就看到一张放大的青白脸庞,顿时吓了一跳。
“你看得见我?”脸的主人是个三四十岁的中年妇人,在她身后,还站着老老少少的鬼,唯独不见男人。
刘念道:“你们是凌霄派的人?”
中年妇人身体依旧冲着封辨达,脑袋却转了半圈:“你们是什么人?”
靳重焰不着痕迹地挡在刘念的面前:“通天宫。”
中年妇人浑身一震,其他老老少少的鬼魂也都激动起来,纷纷涌上来。
靳重焰面色冷下来:“不许挤过来!”
中年妇人跪下道:“求道友伸冤报仇,救我凌霄派上下弟子!”
靳重焰道:“你们已经死了。”
中年妇人道:“我们不但死了,门中男子的魂魄还被吸入这个阵眼,用来镇压神兽。”
靳重焰精神一震:“神兽?”
中年妇人道:“事到如今,也不瞒三位。其实我们凌霄派一直供奉着三大异血神兽之一乌羽。”
在这里听到乌羽,让靳重焰和刘念都有些震惊。刘念忍不住说:“你说的乌羽,是传说中的鸟王乌羽?”
中年妇人道:“不错。”
靳重焰似笑非笑道:“说来也巧,不久之前,妖族刚好也出了一个乌羽妖王。”
“原来如此!”妇人叫起来,神色激动。她站起来,冲到老鬼齐聚的地方,与他们交头接耳了好一阵,才重新走过来,凝重地说,“此事,已经不再是我凌霄派一派之事!若我没有料错,这恐怕是魔修们对付我们道修的阴谋!”
靳重焰很不以为然,以为他们想激自己为他们出头,淡然道:“拜血院血洗凌霄派之仇,通天宫必然不会袖手旁观,不日就召集道修各派,为你们讨回一个公道。”
妇人见他不信,就道:“乌羽就被镇压在这座楼下,道友不信,可以将我派中男子的魂魄从阵法中释放出来,是真是假,一问便知。”
靳重焰问道:“如何释放?”
这一问,难住了所有人鬼。
刘念拿出袭明给的笔记,临时抱佛脚地翻阅研读。
既然有时间,靳重焰干脆顺着她的话问了下去:“你刚才说这是魔修对付道修的阴谋?”
妇人道:“您刚才说,乌羽在妖族出现,成了妖王。您可有想过,乌羽是神鸟,为何会成为妖王?”
靳重焰一怔。还真的没有想过。
妇人道:“这是因为乌羽虽然是神兽,却是异血神兽。它们的神兽之能是后天激发的,并非天生。如乌羽,它本不过是乌鸦,受凤凰青睐,赐予虹环,才成了神鸟。”
靳重焰小声问刘念:“你不是说乌羽是钦慕太阳,感动了彩虹仙子,才变成神鸟的吗?”
刘念茫然地看了一眼,显然没有听清楚他的问题。
靳重焰看着迷茫的样子,心里痒痒的,恨不得抱住狠狠地啃几下,可是周围的人鬼实在太碍眼。尤其是人,鬼不滴牛眼泪也就眼不见为净了,而人……
和凌霄派的老人说话的封辨达莫名就觉得后背冷飕飕的。
妇人道:“正因为乌羽不是天生神鸟,所以,有着极为明显的弱点。一旦它的脖子失去虹羽的保护,力量就会变得很弱。我们供奉的神兽乌羽就是因此被乘虚而入,成为魔修魂魄碎片的传承容器。魔修魂魄碎片会吸收神兽的神力,壮大自己,直到有一天,与其他的碎片相遇,然后重生。”
封辨达道:“你说的魔修魂魄碎片是指……”
妇人道:“厉向阳。”
封辨达骤然变色。
靳重焰疑惑道:“厉向阳?他是谁?……与厉骋有关系吗?”
封辨达沉声道:“你现在只知厉骋,不知厉向阳,可是在七百多年前,魔修没有六院,只有拜阳教独霸魔道。厉向阳身为教主,乃当年道魔第一人,他在位的那段时间,道修被压制得一蹶不振。后来,他渡劫飞升失败,拜阳教内部分裂,内院、外院和惩戒院各自为政,慢慢地变成了正阳院、骁战院和拜血院。浑天院、玄黄院与龙吟院是后来加入的。据说厉骋本是孤儿,并没有姓名,因为崇拜厉向阳,才给自己取了个厉姓。”
靳重焰道:“道魔第一人?那时候的三宫呢?”
封辨达苦笑道:“通天宫当时还是个小门派,当时道修第一的是太一宫,但是遇到拜阳教,也要避其锋芒。”
妇人道:“这位道友果然见多识广。不错,厉向阳虽然陨落多年,但是他的骁勇善战,阴险狡诈,都记载在册,在我们凌霄派内代代流传。当年,厉向阳渡劫之前就已经预料到结果,手下捉来三大异血神兽乌羽、黛甲、金鳞。一旦他渡劫失败,魂魄就一分为三,分别藏入三大神兽的体内,借神兽神气躲避雷劫。但是他魂魄里的魔气太过霸道,自从被他的魂魄碎片寄生,乌羽就萎靡不振,精神大不如前。我们的先祖就将它供养在了派内,做我们的太上长老。”
靳重焰道:“你适才说魔修的阴谋,莫非就是让厉向阳重生?”
妇人道:“我派的乌羽长老早已下定决心,若是魂魄碎片离体,拼着自爆也要与它同归于尽。数十年前,就有不少魔修来我派打探,软硬皆施,幸好有通天宫庇护,才勉强挡了回去。”
说起这个,封辨达显然有印象:“原来你口中的魔修挑衅,是这么回事。”
妇人道:“兹事体大,当初有所隐瞒,还请道友恕罪。”
兹事体大不过是借口,凌霄派不说原因,想来是不想让其他门派知道他们供奉着一只神兽吧。
封辨达与靳重焰都心中有数,但到了此时此刻,也没有揭穿对方的必要了。
妇人说:“本以为他们放弃了,杀我们,镇乌羽,是为了泄愤,可是刚刚你说又有一个乌羽现世,我就知道,他们并没有放弃。神兽之间有天性传承,老的死了,年轻的受其传承。他们是想活活地熬死乌羽长老,让它身上的灵魂碎片由天性传承挪到另一个乌羽身上。”
她这边话音刚落,刘念就站起来道:“有办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