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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8节

      “燕姐儿……”曹氏犹豫半天,还是吞吞吐吐地道,“我听你爹的意思,是不想做这门亲事了……”蒋锡当然没有明白地提出退亲,但言语之中却对刘之敬颇多不满,以及又提起当时曹氏私下里将蒋燕华的庚帖给出去的事。曹氏虽然平时糊涂,但这次却难得地居然听出了蒋锡的意思,踌躇半晌还是说了出来。
    “这怎么行!”蒋燕华险些跳起来。退亲?退了亲的女子能找到什么好亲事?
    “你爹说——”曹氏被女儿的目光盯得没了勇气,心一急把实话说出来,“娘也怕他万一腿养不好……”难道让女儿去跟个瘸子不成?
    蒋燕华脸色大变,脚一软坐了下来。曹氏窥着她的脸色,小声道:“我听你爹的意思,退了这门亲事,咱们还回无锡去,在那边再给你挑门好亲事……”
    “不!”蒋燕华刚刚动摇的心思仿佛被迎头泼了一瓢冷水。退了这门亲事回无锡?无锡能有什么好亲事?她还当蒋锡会多么尽心,原来不过是让她回无锡去嫁个市井之人。难道她就只能嫁个商贩或是田舍翁,将来远远看着桃华做风光无限的郡王妃,尽享荣华富贵吗?
    “那,可是——”曹氏素来是个没主意的,蒋锡说的时候她也觉得刘之敬不好,现在看蒋燕华这样,又不知该怎么办了。
    蒋燕华用力抹了一把眼泪:“娘,亲事不能退!真要是退了亲,别人知道了,还有什么好人家肯来求娶?再说,这时候他伤了腿我就退亲,传出去名声可好听?”
    “名声是不好,可是毕竟你日后要紧呀……”
    “不过是断腿而已,治好了就没事了。”蒋燕华这话既是说曹氏,又是说给自己,“再说,这时候我若能帮上他,日后进了他家门也是有功劳的。”锦上添花,何如雪中送炭?
    “怎么帮?”曹氏跟墙头草似的又被说动,倒向了女儿一方。
    蒋燕华晃了晃手里的信:“之敬说,其实那种痘的事儿他也打听到了一些消息,并不难弄。只是姐姐就是不肯让他插手,定是怕他分功劳。”
    “哎——”曹氏长叹一声,“这好歹也是她妹夫,桃姐儿怎么就……”
    “现在西北都是姐姐的天下,我们是没办法的,可是将来这事儿要推行天下,姐姐怎么也不能一手遮天的。”蒋燕华捏紧了手里的信,“之敬是想跟大伯父一起,把这事儿先在别处推行起来。”
    “你大伯父?”曹氏眼睛一亮,“对对对,那,咱们就去找你大伯父!”
    ☆、第170章 医术
    关于天花疫苗推广会被各方人盯上,都想要分一杯羹的事儿,桃华早就预料到了。不论在什么时候,总是有些会算计的人,能从各种地方发现争名夺利的机会,这也是无可避免的。
    关于这事儿,她不打算过分去操心——她管不了天下,那应该是皇帝操心的事儿,她已经证明了种痘是有用的,就算是完成了使命。至于现在,她应该把更多的注意力放在西北,放在沈数身上。
    拔出最后一根银针,桃华轻轻吁了口气,活动了一下有点发僵的手指。真是的,果然是拳不离手,曲不离口,无论什么事长时间不做都会生疏的。之前给别人下针的时候还没觉得,现在给沈数下针,她竟然就有些紧张了。
    “累了?”沈数睁开眼睛,就看见桃华在揉搓手指。
    “不是。”桃华有点不好意思,“有些手生,怕针不到位。”更怕针探得过深,这毕竟是在面部施针,万一伤到神经可就麻烦了。
    沈数笑了:“怕什么,你只管下针就是了。”
    你可真是大胆。桃华无奈,转身端了杯温水,塞给他几颗药丸:“吃了。闭目养神两刻。”
    沈数接过药丸就倒进了嘴里,一边闭上眼睛一边道:“这是什么药,还有点甜味。”
    “杞菊地黄丸。”桃华坐到床边,替他按摩四白穴,“清肝明目,理肾补血的。”
    “你新制的药?”沈数闭着眼睛,摸索着去拉桃华的手,“训练护理队这么辛苦,还要制药……其实你开了方子,叫他们去抓了药来熬就是。”反正吃到肚子里效果都是一样的。
    桃华把他的手拉下来,顺势开始按摩合谷穴:“老实一点,正给你按摩呢。抓药倒是方便了我,可是熬起来就不方便了,说不准什么时候就耽误了服药,不如制了药丸随身带着,倒好按时服用。”现在沈数还有时间从营里跑出来,若是再忙起来怕是面都不好见,更没时间等着熬药了。
    说起来她制药的手艺其实很一般,毕竟前世中成药有很多,就连熬药也多用机器,一般用不着自己制药。不过好在西北天冷,只要药丸成形,就能保存一段时间,倒也不影响服用。
    “可是你太辛苦了……”沈数轻轻叹了口气,“自打你嫁过来,就没过几天舒心日子。”
    “看你说的。”桃华握着他的手轻轻晃了晃,“我现在的日子就挺舒心的。”舒心的日子,未必就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也未必就是山珍海味绫罗绸缎,你想做的事就能去做,总有人支持有人叫好,这也是舒心,而且可能是最最“舒心”的日子了。
    “王妃——”薄荷笑嘻嘻地进来,一脸喜色。
    “什么事高兴成这样?”桃华含笑问。这一阵子大家都很辛苦,薄荷这些丫头们干活是干惯了的,然而到了西北这种地方,做的又是跟从前截然不同的事情,也需要适应。虽然众人都没有什么抱怨之辞,但笑得这么开心也是少见。
    薄荷嘻嘻笑道:“家里来信了,而且还带了个消息来——陆姑娘,不,是陆宝林,陆宝林有喜了!”
    “盈盈有喜了?”桃华先是一喜,随即又皱起了眉,“也不知皇后是个什么打算。”
    沈数闭着眼睛靠在床头上,闻言微微一笑:“你怎么忘记了,前头还有个袁淑妃呢。”
    “我没忘啊。”桃华皱眉道,“前后脚两个妃嫔有孕,皇后还不要疯了。”狗急跳墙,谁知道皇后疯了能干出什么事来。
    沈数噗地笑出声来。大概也就只有她敢这么痛快地说皇后了吧。
    “就算皇后敢疯,太后现在也不敢再那么纵着她了。前头赵充仪的事还没被人忘了呢,后头这两个嫔妃一起有孕,至少也得生下一个来才像话。”
    桃华猛然间灵光一闪:“皇后是不会让袁淑妃生的!”子以母贵,高位嫔妃生下的孩子竞争力更强,无论从哪一方面来说,如果要保住一个,皇后都会宁愿让陆盈生的。
    沈数笑着点了点头。
    桃华松了口气,可是又莫名地觉得有点悲哀:“但袁淑妃那个孩子……”她不是同情袁淑妃,甚至不是可怜那个可能是注定无法降生的孩子,而是觉得一种无端的悲哀,为了那个看起来光鲜华丽却暗流涌动的后宫,也为了这种无法遏止的争斗和相互伤害。
    “皇兄不会让她生的。”沈数淡淡地道,“当初皇长子妃的死,与她有脱不了的关系。”
    “她?”桃华诧异起来,“不是听说皇上很宠爱她,而且当年她在皇子府里也素来是安分恭谨……”好吧,听说的事情,有很多都是靠不住的。
    沈数冷笑了一下:“安分恭谨的人,未必真是如此,或许只是没有机会而已。一理有人把机会摆在他们面前,就要露出真相来了。”
    他说的是袁淑妃,桃华却忽然想到了蝉衣,不由得一笑:“你看得倒清楚,就怕旁观者清,当局者迷呢。”
    “嗯?”沈数还在想宫里的事,一时没明白桃华的意思,“什么?”
    “没什么。”桃华笑眯眯地放下他的手,趁着他看不见,随手在他脸上划了一下,“接着说啊,既然她有害死皇长子妃的嫌疑,怎么皇上还这么宠爱她呢?”
    “爱屋及乌啊。”沈数耸耸肩,“她素来对皇长子妃恭谨,皇长子妃也看重她。既然如此,皇长子妃没了,皇兄难免移情,自然要给她宠幸,还给过她两个孩子,可惜她没本事,一个都没保住。”
    桃华因为最后这句话觉得有点发冷:“这第三个,还是保不住的。”皇帝不是给她孩子,而是把她当挡箭牌来用。想一想就知道,害死皇长子妃的非于家莫属,如果袁氏有嫌疑,那就是说她当初一定投靠了于家。
    那个时候,如果皇帝惩罚袁氏,于家会出面保住她,那样两家就会结成一党了。可是皇帝非但没有惩处袁氏,反而说是因为袁氏与皇长子妃素有情份而爱重抬举她,这就引起了皇后的嫉妒,断不能容这个借着皇长子妃之死捞到好处的女子了。等她弄掉了袁淑妃的第一个孩子之后,于袁两家就是水火不容之势,再无联合的可能了。
    而袁氏得到了什么呢?她想投靠于家,却被皇后这个于姓女所不容。虽然成为仅次于皇后的高位妃嫔,却连一个孩子都保不住,反而要屡次忍受小产的痛苦,身子也受了损伤。最悲哀的是,所有这些痛苦她都不能说出来,反而还要在外人面前强撑她宠妃的架子和颜面。这些,对她无疑是最好的报复了。
    “所以你不必担心。”沈数摸索着伸出手来拍了拍桃华的手,“皇兄自然是有所安排的,你那个朋友定能平安生产。”
    “这可很难说。”桃华叹了口气,“女子有孕很是麻烦,任谁也不敢打包票的。”就算皇帝在陆盈身边层层布防,也未必就能万事无虞。想当初,先帝难道不看重先贤妃?还有她的祖父侍奉诊脉,可最后还不是来了个血崩而亡?若是陆盈最后也落个这样的下场,她倒宁愿陆盈不得这个宠爱,也不要怀这个龙种。
    沈数也想起了亡母,屋子里顿时安静下来。薄荷不防自己送来的好消息到最后变成这样,不免有些惴惴起来,眼巴巴看着桃华。桃华失笑,摆手让她出去,轻轻抚摸沈数的头发。
    沈数忽然睁开眼睛,低声道:“皇兄疑心,太后给赵充仪下的药,或许就是当初给我母妃用的那种。”
    桃华怔了一下:“这个——”听起来药效完全不同啊,一个是致畸,一个是血崩——不,血崩还不一定是因为那个药呢。
    沈数目光森寒:“那药用起来毫无痕迹,上次皇兄虽然发现了,却没有证据。这次——皇兄对袁氏看护周密,太后和皇后若是再想除去袁氏的胎儿,多半还会用这种药!”
    桃华瞠目结舌:“所以,皇上还想用袁氏,再钓出这药来?”
    沈数缓缓点了点头。多年来皇帝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骨肉一个个被谋害,现在终于捉到了线索,怎么肯放手。
    桃华怔怔地坐在那儿,沈数看了她一会儿,伸手搂住她:“这些事,本来不该告诉你的。”医者父母心,桃华原不该听这些勾心斗角的事。
    桃华叹了口气:“从前听人说,天家无父子,天家无骨肉,总觉得还是夸大了些,没想到——”事实只会更残酷。
    沈数默然片刻道:“那都是宫里的事了,与我们无关。”他是不会再进宫里去生活,桃华也是一样。
    “没错。”桃华振作了一下精神,“不说那些了。过几天,我想给护理队安排第四次演习。”
    说起这个,沈数也稍微有点儿怀疑:“我听说,你教他们的东西都很简单?”据说就是用什么三角带捆住伤口啊,清洗啊,还有怎么把人捆在担架上抬走什么的,并没有教过医术。
    桃华摊了摊手:“他们是护理队,只是协助救人的,还能教什么?”就算想教,学医是一两个月就能学会的吗?
    “那——真有用?”沈数小心地问。前三次的那个什么演习他都去看了,场面可谓是一塌糊涂。百来个妇人和残疾军士跑来跑去,有时还自己撞到一起,惹得那些躺在地上装伤员的军士都忍不住要笑。更有些护理人员把伤到头的与伤到腿的都搞错了,抬上担架才发现不对,又忙忙地换,还曾将伤员跌下担架,又惹来几声咒骂。
    说实在的,虽然这是桃华的主张,但沈数看了两次之后都有些不忍心了,于是第三次他都找了个借口没去观看。
    桃华微微一笑:“能多救一个人也是有用的。”只是非常可惜,她是中医而不是西医,老实说在战场救护方面,还是西医的外科更有效,而她现在能做的,其实有限。
    “呃,这倒也是……”沈数轻咳一声,给妻子捧场,“能多活几个人也是功德。”
    桃华瞅着他笑了:“这是不相信啊。”
    “哪里哪里——”沈数摸摸鼻子,嘿嘿一笑岔开话题,“听说你在打听丁家?”
    “消息很灵通呀我的郡王爷。”桃华笑盈盈地斜睨着他,“还知道什么?”
    沈数笑着拉住她的手:“我就说一句护理队的事儿,这就恼了?”
    桃华并不是恼他。护理队发挥的作用其实很大,但也必须是配合着后续的医疗手段,否则即使人从战场上抢了下来,也一样是死。所以现在连沈数都看不到这好处,也是正常的。
    “那丁家——其实已经好些年不行医了,你可知道,丁郎中之前治死了好几个人?”
    “那几个人,他不治也会死。”桃华当然是仔细了解过情况的,“在那种情况之下,烂疽将从腿向上侵蚀,直到整个人都烂掉,或者是败血症。”
    “就是在隔离区里那几个割掉了疔疮可是却死了的人?”沈数想了一想,“可是,他治了,人还是死了……”
    桃华叹了口气:“截肢创面大,一旦感染就难救了。”没有抗生素,不能输血,做这种手术也是死马当成活马医,只是这丁郎中的运气太不好了。
    沈数略有些吃力地理解了一下桃华的意思,诧异起来:“你是说,把腿截了人也能活?”
    “当然能活。”桃华在燕州城里就看见过缺胳膊少腿的伤兵,“难道营里没有这样的人?”
    沈数恍然:“我真是糊涂了。可营里若是有这样的事,都是拿火烧——”而且这样做的人,也未必能活下来几个。
    “用火烧就是杀菌消毒啊。”创面炭化,既可以止住流血,又可以消毒,但是烧过之后,这条腿或者手也就完了。
    “难道还有别的办法?”沈数更诧异了。
    桃华略有些怅然:“有是有,可是没有药……”
    “没有药,你也制不出来?”
    桃华摇摇头:“不过万不得已的时候,还是可以试一试。”其实也是像给炭疽病人口服青霉饮一样,死马当成活马医,能治一个是一个。
    “这么说,丁家的手艺是真的可用?”治死人的事儿发生在八年之前,沈数那时候已经十三岁,对这事儿记忆犹新,因为当时有一个死者就是营里的军士,他死之后,妻子带着两个孩子去丁家门前大闹,还带了死者的几个同袍,把丁家砸了个稀里哗啦。从那之后,丁郎中就再不行医了,听说是去了村镇之中,专门给人治牛治马,做了兽医。
    “我看过他给一个妇人缝过手臂上的伤,针脚极为精细。”那个妇人可能是丁郎中最成功的案例了,她被犁头划伤手臂,伤口几乎是从肩头到小臂,既深且长。丁郎中采用了分层缝合的方法,那妇人现在手臂还能运用自如,只是毕竟伤到神经,不能太过用力。
    只是很可惜,农家妇人,若是手臂不能用力就算是废了一半,所以那家子很不满意,并不觉得丁郎中手艺有多好。
    “世有千里马……”桃华深深叹了口气。只是没有识货的人哪。
    “或许他现在就能遇到伯乐了。”沈数笑笑,“丁郎中昨日已经回家了。”他去乡村之中治牛马,往往一走就是好几天,行踪不定。
    桃华有点诧异地扬起眉毛:“你——”沈数居然已经去给她打听了消息?
    沈数嘿嘿一笑,有点儿孩子气的得意:“不好吗?”
    “好!”桃华心里一阵甜蜜,搂住他的肩头凑上去亲了一下,“你一直都特别好。”
    薄荷在外头有点提心吊胆地等着,却发现并肩出来的两个人都面带笑容,沈数脸上还有些可疑的红晕,笑得略带一点傻气似的,不由得心里犯起嘀咕来。
    “走,去丁家。”桃华轻轻拍了她一巴掌,“傻看什么呢?”这傻丫头。
    丁家住在一条小巷里,据说是上回被人砸房扒屋之后才搬过来的。这里住的都是贫苦之人,房浅屋窄,巷子里的地面连石板都没有,只是一条泥土路面,因为下过几场雪,就弄得泥泞不堪。
    “这里倒干净。”沈数略有些诧异。这等地方他是见识过的,穷苦人家不讲究,有些甚至把夜壶都直接倒在门外头,更不必说什么烂菜叶子灶膛灰之类,因此贫民所聚之地,不用走进去都能闻到难闻的气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