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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节

      惊呼是因为,这口棺木分明是依着成人的身量来的,但打开之后,里面躺着的却是个大约十岁左右的女童,在宽敞的空间对比之下,躺着的这个女童显得格外瘦小,出乎众人意料。
    而寂静则是因为,除了少部分会拿话本套到现实里的憨人之外,大部分人对死人——或者濒死的人样子不太好看这一点是有心理准备的,但即便如此,他们仍是被吓了一跳。
    倒不是这女童的面容如何狰狞可怖,她显露出来的脸面虽然呈现出浓重的青紫之色,五官也扭曲得不大看得出样貌,但并没有伤痕,可怕的是她的姿势:实在太过诡异了,她侧躺在棺中,头颅和四肢不知为何,皆向身后反折过去,小小的身躯绷得好似一张弓一样,且伴随着不时的剧烈抽搐。
    ——难怪明明是个孩童,却弄了这么大具棺材盛着,她那么扭曲的姿势,小的没法装啊。
    “怎么回事,好吓人哪,不会真的是诈尸吧?”有人发出了惊惧的疑问。
    紧随其后,邻近济世药堂里的一位汤老大夫几乎同时出声,声音里同样饱含着满满的震惊:“角弓反张——这是,牵机!”
    **
    牵机作为来自云南边陲之地的奇毒,本来只在当地有威名,但从宋人笔记记载,便是它葬送了绝代词人南唐李后主之后,各路野史随之喧嚣,有鼻子有眼地构造出无数版本,这味奇毒随之名扬中原大地,寻常百姓或许听闻的少,但在许多读书人和医家那里,是可称得如雷贯耳了。
    金陵城东,魏国公府。
    轩朗阔大的前院书房附近,侍从远远避开,屋里只有两名中年男子,年纪相仿,一坐一立,地位差别明显。
    坐在紫檀大书案后的身着家常道袍,白面方腮,留一口极齐整的胡须,气质偏于儒雅,但又微带着一股久居人上的凌人贵气,正是本朝勋贵里的头一号,这一代的魏国公徐致鸿。
    立着的则穿一身灰色直缀,深深地躬着身,乍一看是很不起眼的一个人,但等到魏国公叹了口气,开口道:“别多礼了,坐下说话罢。”
    这人直起身,露出脸来,便见居然是个长相十分英俊的美男子,只是美男子的脸色很不好,也不肯坐,只低声道:“下官无能,有负国公爷所托。”
    此言既出,魏国公的脸色随之沉郁下来,但他养气功夫到家,不过片刻功夫,又恢复自如,道:“罢了,谁想到会发生这等意外呢,也不能算你的错。”
    “国公爷这么说,更加愧杀下官了,这全因下官治家不谨,才生出这番事故。”美男子说着再度躬身,“下官必定将功补过,请国公爷允许——”
    “不必了。”魏国公摇了摇头,继而苦笑,“你家的事闹出来,我府里这个慌了神,探头探脑地乱打听,露了马脚,让我看出来了。”
    美男子一怔:“这——”他只说了一个字,就忙住口,魏国公没有细说,显然是不准备把其中秘事泄露,他当然也最好不要打听。
    就只好道:“下官惭愧,今遭没帮上忙,反险些给国公爷添了乱子。”
    “事情已经过去,就不要再多说了。你如今还是考虑一下,如何给这金陵城里的百姓们一个交待吧。”魏国公道,“这件事如今已经传得街知巷闻,要是发生在别人家里也罢了,偏偏出自你这个管着一府刑案的推官家中,唉。”
    美男子咬紧了牙关,道:“下官回去一定严查此事,给国公爷一个交待。”
    原来他正是最近金陵城的风云人物——应天府推官张兴平。这位张推官整天断判别人的案子,结果忽然地,自己家后院着了火,竟闹出稚女被投毒的丑闻来,还不幸地暴露在整条街的百姓面前,更不幸地是这暴露的日期恰恰在清明节里,简直似冥冥中来的天意指引。
    几样因素加起来,不过几天功夫,已成功地把张推官推到了风口浪尖上,如今是人人都在等着:看他如何料理自家的这桩刑案。
    如此万人瞩目之下,一着不慎,很有可能就要断送掉他的政治生涯——魏国公的话里,隐藏着的正是这层意思,而大概是觉得他的表态还太平常,魏国公更添了一句话:“我原打算着,过两个月待你这届任满之后,同汪知府打声招呼,考满里给你定个上等,你好往上动一动,只是如今,是不成了。”
    不管张推官的这桩家事处理得如何,哪怕手腕圆融到完美无缺,他也是白壁有暇了——事后所做的一切都只能算补救,他家里既闹出这桩事,还闹得满城皆知,那一个治家不严的名声是跑不掉的,而这个名声,足够有心人作一篇好文章了。
    “……”张推官心中一沉,颓下肩膀,努力使自己的声音保持平静,“是下官不争气,白费了国公爷的苦心。”
    “你自家的家事,我也不便再多说什么,万幸你那外甥女命大,救了回来,事情还有可转圜之处。”魏国公语声和缓地说罢,端起茶盏,喝了一口,“好了,你家中事多,我就不虚留你了,去忙你的罢。”
    张推官闻言恭敬行礼,告辞离开。
    离开前院范围后,张推官的脚步一改先前的沉稳,变得又快又重,他踩着这样发泄一般的步子,一路出了公府,钻进等在左近一顶不起眼的青呢小轿里,冷声道:“回家。”
    抬轿的轿夫听见如此声气,知道主人心情极差,一个字不敢罗嗦,闷不吭声地起轿便走。
    ——心情不好的张推官不知道,等他回了家,还有更叫他头疼的事呢:他那位魏国公口里“命大”的外甥女,好容易捡回一条命来,却十分地不想要,在侍婢们的日夜看守之下,硬是寻了个空档,闹了出自尽。
    ☆、第3章
    陆锦是真的想死。
    这是她明白过来自己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后的第一个反应。
    穿越!
    穿到了不知几百年前、一个短手短脚年方十岁、还身中奇毒的小萝莉身上!
    以上三条中的任意一条,都足以让她想死一死,而三条叠加在一起的威力,让她在稍微能控制住这具身体的第一时间就毫不犹豫地把想法付诸了行动——她现代的那具原身应该没这么快就拖去烧掉,她死得快一点,应该还能赶上回去,她是不知道她的原身被撞成了什么样,但只要不是高位截瘫,哪怕缺条胳膊断条腿她都认了!
    陆锦是如此不甘心,她亲妈死得早,她从小被迫和小三转正的后妈斗智斗勇,斗了十来年,终于把自己斗开窍了:不是她斗赢了,而是她长大了,作为一个终于熬过中二期的成年人,她忽然醒悟过来,她到底图什么呀?这个家里就是没有她的位置了,她爸和后妈以及后妈生的一双儿女才是吉祥如意的一家,这其实没什么大不了,既然认清了事实,那放弃就好了,外面天大地大,她有手有脚有文凭,上哪混不到一碗舒心饭吃?继续作为一个多余的产物挤在这个不属于她的家里,把自己整得像个斗鸡样,她才真是想不开。
    顿悟之后,陆锦麻溜地收拾东西就准备跑路了,怎知她已经退了步,她后妈却不懂得什么叫见好就收,反而深谙得寸进尺的真谛,看见家里这个原配留下来的拖油瓶吃了多年干饭,终于长大了,白白净净,清秀可人,可以拉出去派一派正经用场了,于是一点都没耽误,飞快给她介绍了个对象。
    这对象是她后妈一个牌友家的儿子,乍一看也算青年才俊,不管是出身家世,还是本人相貌能力,都十分拿得出手,两个人的条件拿出来比一比,陆锦还算是高攀了。当然,人无完人,这位青年才俊身上也有一点小小的不足——性别男,爱好男。
    陆锦起初不知道,因为她一点也不想了解这位才俊,她后妈直接把人领进家来做客,她是猝不及防地被迫相了这场亲。之后她就更坚定了离家的决心,她不想再和后妈扯上任何一点关系,哪怕她后妈这回忽然良心发现,递给她的是个没毒的苹果,她也不想沾边。
    可是老话说得好,树欲静而风不止,她生活的新城市选定了,机票也悄悄买好了,就在离家的前一天晚上,却收到了一个陌生号码发来的数张床照和真爱宣言——嗯,没错,是才俊的男朋友发来的。
    这下把陆锦恶心的,她好不容易痊愈的中二病来了个卷土重来的大发作,行李一丢,机票退掉,要玩是么,她就陪这些贱人来玩一场大的!
    后妈拼命跟她说才俊有多么看中她,对她一见钟情,她默默听着,少见地不炸刺,后妈以为她对才俊很满意,于是就又往那边传话。
    才俊便来约她出去吃饭,她去;约她看画展,她也去;再约她去布雷肯里奇滑雪,她还是去——这是国外了,涉及到在外过夜住宿,但她不怕,有了前两回打底,她已经确定才俊是个纯gay,不说牵手了,连并肩欣赏名画时中间都要站得隔开两个人的空档,她都怀疑自己身上是不是自带了个看不见的反弹光圈,这叫对她一见钟情?呵呵。
    从滑雪胜地回来之后,后妈就兴冲冲地来和她商谈订婚事宜了,是,两个人认识时间是不长,可难得两情相悦啊,家境又般配,先定下来,然后再相处也一样嘛,这样的好男人,不赶紧抓到手里,万一有了变数,可没地方后悔去。
    后妈自己知道提得太急了,所以嘴上不停地找了一堆借口,她却不知,这也正中了陆锦下怀:她青春宝贵,哪能拿来和这些贱人打持久战?速战速决最好。
    各怀鬼胎之下,订婚事宜的筹备顺利而神速地开展了,陆锦她爸从商,打拼多年,算是中产阶层,才俊家则要更好一些,两家在这个二线城市里都算是有头有脸的人物了,虽然只是订婚,当日也佳朋满座,宴席办得热闹而隆重。
    一般订婚宴就是吃吃饭,宴前主人简单地致一致词,更多的程序是留到婚礼上去办的。但新人想要秀一秀恩爱,播放一下自己录制剪接的视频,大家也都不会反对。
    于是,众人瞩目之下,才俊的床照就这么曝光了——陆锦没有收集更多的证据,时间太紧,她来不及,也没必要,这几张高清床照加真爱宣言就够硬了,只要不是瞎子,都能看明白是怎么回事。
    看着后妈好像心脏病发一样的脸色,陆锦真要乐死,留下一句“阿姨,这么好的男人下回还是别想着我了,留给妹妹吧。”和炸锅一样的宴会大厅,乘着众人都发傻之际,她挥一挥衣袖,轻飘飘退场,回去拿了行礼机票就跑路。
    陆锦要是这时候在飞机上就穿了,她也不至于这么不甘心,毕竟一口气把多年的憋屈都出了,她也算是死得其所,清档重来就重来吧。
    问题在她平安落了地,而她家里还有后续。
    她闹了那一出,算是把两家的面子都给扫到地底下去了,才俊家尤其气疯了,他家骗婚是不对,可你发现了不愿意你可以说啊,怎么能做这么绝的事!连着半个月和陆家吵得不可开交,后妈也生气,你自己家办事不利,要是能多瞒一阵,忽悠到结了婚,那不是好处理得多了!
    都觉得对方有错,都不让步,于是吵着吵着,把陆锦后妈和才俊爸爸的□□给暴露出来了——陆锦知道的时候,眼珠子快掉出来,真是个神转折!
    这说起来都怪才俊妈妈,她儿子坏了名声,以后再想在本城骗个像陆锦这样家境良好品行清白的小姑娘是不能够了,爱子心切下,尤其不肯原谅昔日的牌友,没日没夜换着电话打过来骂后妈还不够,在后妈受不了索性不接所有电话后,她还直接骂上门来了,才俊爸爸更冷静一点,知道后跟着来劝,但都劝不回她。
    后妈是走白莲路线的,没办法撕开脸应对才俊妈妈这种泼妇,一直被骂又丢不起这个人,无计可施下,只好装晕倒,这一晕晕出问题来了,因为伸手接住她的除了陆爸之外,还有才俊爸爸,才俊爸爸明明站得离得更远,手却伸得更快,先一步把后妈接到了怀里。
    女人在这上面的直觉是很可怕的,就是这一接,让才俊妈妈看出问题来了,她也不闹了,调头回去找了征信社开始查证,专业的就是专业的,没几天才俊妈妈得到了一堆开房记录以及一张不大清楚的监控照片——大多数的正规酒店还是有职业道德的,监控没那么容易给外人查看,能得到这一张,已经是才俊妈妈不惜血本砸钱的结果了。
    大戏开锣,两家真正地翻了天,鸡飞狗跳闹得都上了当地报纸。
    陆爸多年以来在陆锦的生活中都近似于个隐形人,虽然同住一个屋檐下,可他在陆锦那里存在的唯一意义,就是在陆锦和后妈闹矛盾的时候,站后妈那边拉偏架。这回好了,一直当真爱的老婆出了轨,头上顶了个巨大绿帽子的陆爸绿惨着脸色,不但恨死后妈,连后妈生的一对儿女都看不顺眼了,转而想起他的大女儿来了。
    他先前是生气陆锦做事太绝,不给人留后路的,现在倒过来觉得女儿这事干得好,不要脸的奸夫,养的儿子一样不要脸,差点坑了他女儿!幸亏他女儿机灵,没上当,还扇回去一大嘴巴!
    陆爸爸失散多年的父爱忽然复活了,一头闹离婚,一头千方百计联系上了陆锦。陆锦一接到电话就想挂,她爸找她没好事,除了骂她还能干嘛?结果还没来得及挂,就听她爸给她放了个地雷:“你那个不要脸的妈,和别人出轨了!”
    陆爸真是憋死了,男人遇到这种事,痛苦不说,还很难找地方发泄,再好的朋友也没法说,当面安慰你,背后谁知会不会笑你绿云罩顶,虽然是老婆的错,自己却跟着要觉得矮一截。亲戚也同理,只有自己的种,才是无论如何也不会嘲笑他的。
    陆锦听着,确实没嘲笑,她只是在心里想:活该。
    当年能做你的三,现在就能做别人的三,有什么好奇怪的。陆锦漫不经心地还想,她这个后妈还怪有本事的,二十出头时能拐到她爸,现在都快四十了,还能出去风流一把,真是神人啊。
    陆爸唠唠叨叨倾吐了快一个小时,陆锦手机都快没电了,不得不提醒一句,陆爸从怨夫状态里醒过来,这回再说的话就有用多了:“你现在用的哪张卡?把卡号给我,我给你打点钱。”
    陆锦想要很有骨气地说不要,现在来讨好她晚了,就听陆爸下一句是:“先给你打一百万吧。”
    “……”陆锦,咽了一口口水,“爸,你是不是多说了一个字?”从有了后妈以后,她就没从她爸手里拿到过一毛钱啊!
    “没有!”陆爸恨恨地道,“我和她在办离婚,那个贱人不肯净身出户,还有脸找律师要和我打官司,我叫她找,家里的钱都是我赚的,一毛钱也不会分给她!”
    陆锦懂了:“这是在转移财产啊?有用吗?法律上好像有规定的。”
    “什么转移财产,一百万才有多少?你现在一个人在外面,女孩子不容易,这个是爸爸给你的生活费。”陆爸有点不悦地道,“家里的钱大头都投在生意上了,暂时不能动,你先用着,等下个月出掉一批货,爸爸再给你打。”
    陆爸说话算话,等到下个月的时候,陆锦去银行一看,卡上这回多出两百万来,陆锦把那几个零数了好几遍,才确定自己没数错。
    说什么生活费——她家不过中产,又不是富豪,她花钱能以百万起家,这明明就是在转移财产吧。
    陆锦揣好卡,脚步轻盈,心情飞扬地出了银行。管到底是什么钱呢,给她就是她的了,以她爸人脉请的律师,总不能比后妈请的差,最终还能把这钱从她口袋里抠出去吧?
    陆锦收钱收得十分心安理得,她虽然中二,却没中二到脑残,她跟家里关系不好,可跟钱没仇啊,她要清高不收,以她爸在女色上的德行,谁知道以后便宜谁。
    再然后——就没有然后了,陆锦往路边一站,伸手拦出租车,一辆小绿感应到她的召唤,流畅地从机动车道上切下来,往路边滑来,车速本来该稳步下降的,却忽然失了控,呼啸着冲了过来——
    视网膜上还残留着司机惊慌恐惧的脸,陆锦飞在半空中,这一辈子最后的感想是:真是穷人乍富,她打什么的,打什么的啊!老老实实挤公交不好么!
    ☆、第4章
    简短地回顾了一下戛然而止的前尘,陆锦进一步坚定了死回去的决心——三百万呢,三百万!因为陆爸的离婚官司还没打完,她先前收的一百万也没敢花,怕有个万一,早知道管那么多干嘛,那么一大笔巨款啊,她就捞得着过了把眼瘾!
    陆锦曾经看过的一个小品里,说人生最痛苦的事,就是人没了,钱没花完。她现在深刻地感受到了这种痛苦,为了挽回这笔损失,她举起了手里攥着的半截断勺。
    这是她费尽心思才藏住的,此刻是午后,负责照顾她的丫头在打盹,时机正好,陆锦举起断勺,狠狠往脖颈间扎下。
    ——她迅速翻了白眼,而后不由自主地松开了断勺。
    她不放弃,再度举起来,再试。
    失败,再来。
    ……
    七八遍之后,她手都酸得举不起来了,把自己累得直喘气,却还是好端端地活着,只制造出了一脖颈乱七八糟的伤痕。
    这一则是因工具不给力,二则是刚穿来毒发之时,感受到的那种窒息感给她留下了浓重的阴影,以至于她现在死志再坚定,但断勺压迫下,一有那种透不过气来的感觉时她就控制不了本能反应,条件反射地就手软了。
    陆锦烦躁地看了眼自己握着断勺的手,只有她从前一半大。因为有后妈的存在,成长对她来说是一件一点也不美好的事,这种罪她一遍就受够了,再也不想从头慢慢长一次,这么个土豆似的五短身材,什么事都干不了,被欺负了只好受着,打打不过,跑跑不了,而且还中了毒,虽然现在解了,可病去如抽丝,已经被毒素损害的身体哪有这么快好,她现在肚子里还不时绞痛,让她很想去死一死。
    正烦着,那痛楚又来了,陆锦的情绪从烦躁升级成暴躁,瞄一眼趴在她床头打盹的那个十来岁的青衣丫头,叫什么红樱来着,再扭头向另一边,入目的是和丫头身上一样颜色的青布帐子,青帐后面则是墙——
    她怒向胆边生,捏紧了沾血的断勺,硬是又攒出一股劲来,半抬起身,憋住气,奋力向前一撞!
    砰!
    如凭空里一声春雷,青衣丫头陡然惊醒,一抬头,便见青帐开血花,当即唬得摔下了脚踏。
    “来、来人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