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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节

      第98章 巡演·中城(尾声)
    “有点怪。”
    “这是什么鬼!”
    “不好听!”
    慕君第一场巡演的压轴歌曲就是这种风格?
    与百族会的传统观众不同,观看慕君巡演的观众们大多对流行音乐感兴趣,猛地接触《花木兰》这种慢条斯理的的戏曲,一句话要拉长十几秒,意思完全听不懂,大多数人很不耐烦,弹幕们更是直言,“慕君她喜欢新类型,很好,但不要走太偏啊!像这种歌,请我听我都听不下去。”
    “天啦,那妆浓得脸都看不清。”
    “过时的东西让它好好地呆在骨灰盒里不好吗?”
    “要不是慕君的压轴歌在支撑我,我真想马上关投影。”
    慕君真的要唱戏吗?看好她的人不约而同地担心起来,以现在的反响来看,哪怕她的粉丝都接受不了,更别提其他路人了。何况她会的歌曲那么多,大可以找一条安全的歌路唱下去,为什么非要唱戏?
    姐姐有把握吗?千里之外的慕颜担心地咬着下唇,虽然她说过会唱与现在歌坛不一样的歌,但他没想到会那么不一样啊。
    慕君也太……杨放没话可说,他双眼放空,好像在思考自己来唱戏会是什么效果,很快,他抖落一身不寒而栗,重重地叹了口气。
    比起唱歌本身,她的勇气更值得学习。每次演唱完一首歌后都把自己完全丢掉,不在乎辛辛苦苦积累的人气和地位,不在乎别人怎么看怎么想,然后重新投入到新的歌曲中去,杨放自觉他还没修炼到那种境界。
    连德高望重的帝都音乐学院院长杨乐都不看好,他摇摇头,闭上眼睛躺在躺椅上,他的妻子在身旁为他揉着太阳穴,轻重适度,“怎么了?怎么不看了?”
    “唉,不想看那些弹幕,”他忍不住向最亲近的人埋怨道,“慕君是我见过最有天分的人了,为什么她不能好好地发扬她的天赋呢?”
    他的妻子轻轻笑了一声,“这就是她的天赋啊。”
    “希望如此吧。”
    在何家,刚刚何灵占据上风的局面完全反转过来,“这就是你推荐的人,”长老们忍不住笑了,“年轻人有些冲劲是好事,但是要看清方向。”说着他们就纷纷起身,一个个收拾东西准备离开。
    何灵看着他们的背影,倔强抿起唇角,大声叫道,“请等一下!”
    “至少,听到慕君出场吧?”
    领头的长老回头看了她一眼,想着她是何家的未来,便叹口气,“也好,让你彻底死心吧。”
    而暗搓搓希望她从云端跌下的黑子们则非常高兴,“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在“慕君黑”的群里,他们兴高采烈地欢呼鼓舞,“她以为她是谁啊?”
    “慕君太自满了。”
    “完全是她自己的问题。”
    “虽然这场表演动摇不了她在歌坛的地位,但给她的歌坛之路留下一个抹不掉的黑点,我也高兴啊!”
    “以后她会想这场冲动的表演还有这个小小徒弟,会有什么样的表情呢?”
    “想想还有些小激动呢!”
    不知怎么混进群的春在榻上翻了个身,榻前窗外荷花开得正好,月光如流水,静静泄下,他瞄了一眼唱到“你要不相信…”的凌岚,拉开窗边的帘子,斟酌着输入一句,“话不要说太满,小心被打脸哟!”
    群里:……
    一时,群中无人说话。
    【您已被管理员移出“慕君黑”群。】
    可恶,春嘟着嘴,发泄似的轻轻锤了一下窗户。
    但凌岚唱到后面时,似乎感受到戏曲别样的魅力,一片“不好听”中也冒出几条好评来。
    “其实听听还好啦。”
    “我倒觉得很好听。”
    “每个人口味不一样。”
    几条好评在刷屏似的差评里毫不起眼,直到凌岚唱完最后一句,观众们看在慕君的份上才有礼貌地鼓掌,不过持续十几秒后,凌岚干净利落地鞠了一躬,便直接退到后台去了。
    在她退后的空挡,舞台上逐渐升起一个聚焦一束白色灯光的小圆台,观众们看到台上穿着正常的慕君,不知不觉松了口气。
    她一套黑色衣裙英姿飒爽,锋芒毕露,吴柔还是第一次看她这副打扮,目不转睛地盯了一会儿,才注意到她的话语,“…这就是陈世美的故事。”
    “我将带来的这折戏,”慕君左手握话筒,说话的声音软萌甜,“就发生在公堂之上,包拯历数陈世美的罪状,终将陈世美送上龙头铡,对戏曲稍微有些了解的朋友或许会知道,这一出《铡美案》与《花木兰》的不同之处在于,花木兰是旦角,这个角色通常是女声来表现,而我包青天呢,”说到这,她的声音顿时被一片哄笑声打断,“啊哈哈哈哈。”
    “软软的慕君说自己是包青天的样子好好笑!”
    “反差太大萌萌哒!”
    慕君停了一下,在众人哄笑中淡定地说出后半句,“是净角,换句话说呢,通常是男声。”
    她的话好像炸弹一样,无声无息地投入人海之中,引来更大的喧哗,“慕君要唱男声?”
    “男声!”
    “天惹我就知道她有杀手锏!”
    “好期待!”
    难怪她敢在压轴唱戏曲!原来她打算唱男声!慕君的粉丝们顿时来了劲,一个个瞪大双眼把音量放到最大,生怕漏掉她说的每一个字。她的黑子们唉声叹气,自认为失去了一个绝好的反攻机会。
    但她却没有停住话头,在喧哗声中继续说,“但我不会反串男声。”
    “啊。”
    “你一定是在逗我!”
    “别吊胃口了你说啊!”
    “慕君太坏了!”
    慕君在强烈灯光下模糊得有些失真的面孔露出一个调皮的微笑,好像卖关子卖得很高兴,“至于我会怎么唱,你们听——”
    她右手往上一抬,舞台两边的音响顿时响起激昂的鼓点,听得人热血沸腾,她身子往旁边一侧,手势一摆,头一转,声音高亢有力,如一道雷鸣打在金石之上,“驸!马!爷!”
    卧槽!杨乐的身子如弹簧般一弹而起,像个年轻人一样猴急地窜到投影面前,将声音调到最大,他的妻子怔怔地看着他,像个泥塑木雕,还没有反应过来。
    不会吧?!杨放眼睛突然瞪得比铜铃还大,下巴咣当一下砸脚面上了。
    天啦!春瞳孔猛地一缩,全身血液好像在一瞬间凝固住,露出难以置信的神色来。何家的长老们一个个目瞪口呆,立在原地,半天没有言语。
    此刻,帝都,唐凝似乎听到楼上杯子掉在地上碎掉的声音,还有一声高亢的“我了个去?”
    “近前看端详。”慕君的歌声如滚滚长江轰隆隆碾压而过,直把现场观众们惊得木若呆鸡,动弹不得,而天网上的弹幕只停了一停,便飞快地如鱼群般覆盖住整块投影,围观群众们语无伦次地抒发自己的情绪。
    “腿一软跪在投影前。”
    “包青天再世!”
    “吓得我膀胱一紧。”
    “包大人我是无辜的[大哭]。”
    “碉堡了!”
    家中,观看天网投影的爱歌人浑身一颤,只觉慕君的歌声雄浑豪放、节节攀升,气势如虹,他跪坐在旁边,竖起一双耳朵,根本没心思分析技巧或唱功,此刻,他第一次抛弃乐评人的身份,变成一个单纯的听者。
    “上写着!”
    乐评人陈陈只听第一句便被当场镇住,完全不记得自己跟唱的习惯,同样是反串——哦不,慕君不能说是反串,她虽是女声,却比男声更加豪迈狂放——但反串女声的慕颜和慕君比起来,那就完全不是一个级数的了。男声唱女声固然很难,可一个男人捏着嗓子总会找到女声的声音,成打的翻唱《新贵妃醉酒》就是明证,但女声唱男声,如果没有先天嗓音优势,想用混声唱高亢的男声几乎是不可能的。
    更何况,慕君刚才说话、以前唱歌,都是正经的女声,特别是刚才说话的时候,可谓软萌甜,说着说着突然换了一个画风,那震撼简直无以言表。
    “秦香莲她三十二岁!”
    她怎么会唱成这样?
    她怎么可能唱成这样?
    无数歌手歌修们恨恨地咬着小手绢,能不能给条活路了!
    能不能给翻唱一条活路了!
    太可恶了!
    “别想着翻唱她的歌了。”良久,全华区最大的翻唱群里,才刷出这么一句话。
    “翻唱禁区。”
    “唉,早就死心了。”
    “翻唱谁的歌?”新入群的小新人还一脸不知所云。
    群里的老人们沮丧之余,充满恶意地回复,“一个不能说出名字的人。”
    “欺君王、瞒皇上!悔婚男儿…”
    情绪太到位了,活脱脱一个正义凛然怒火滔天的包青天,实在难以想象她那娇小单薄的身板居然能爆发如此之强的气势,事实上,听到她的歌声,无论是谁都会忽略她的身材容貌、服饰妆容。
    这就是顶级歌者的魅力吧?让人忽视一切影响他们的因素,而将注意力集中在歌曲本身。
    “眼神有杀气!”
    “别说膝盖了我头盖都给您!”
    “以前从没听过慕君唱过这样的歌!大开眼界!”
    “帅哭!已被掰弯!”
    师父她,好厉害!
    凌岚站在后台,呆呆地听着,心中又羞又惭,她不是不喜欢与观众互动,只是她知道,自己还是一个初出茅庐的新人,又在慕君的舞台上,最好不要刷太多存在感。
    可当她亲眼目睹、亲耳听到慕君的现场,才明白,哪怕是众人陌生的戏曲,师父也能唱得让人震惊和喜爱。
    “你会成长的,”水汐芷一身水色衣裙,温婉地站在她身边说,“你会变得更厉害的。”
    凌岚猛地惊醒过来,使劲点了点头,“你说得对!”她好像鼓起了勇气一般,“我会让师父为我感到骄傲的!”
    “将状纸压至在了某的大堂上!”
    和普通观众只要放任自己沉浸在歌曲之中不同,乐评人们必须得赶在观众们听完演唱、到天网搜相关资料的时候,给出一个答案,告诉他们慕君为什么能这么唱,为什么唱得那么好,歌曲背后有什么故事,作为一名合格的乐评人,这些问题他们都得考虑周到。
    爱歌人v:慕君能唱得豪迈不输于男儿,因为她全歌用了演唱技巧“喉音”。我查了很多文献才查到的呢!歌手们得尽可能地避免喉音过重,怎么说呢,它就像肉的附着品——皮,肉和皮紧紧相连,肉要去掉皮才好吃,声音要去掉喉音才好听,但皮本身也可以做得很好吃,只是大家都不会做罢了,慕君就是那个会做好吃的皮的人!
    天蓝色:说得我都饿了。
    煎熬:大概懂了。
    饥饿中:所以会做皮的人也很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