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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

      县太爷魂还没回来呢,听宋明轩这么说,身子颤了一下,算是回魂了,便开口道:“拉下去,先用刑,打完了再继续审问。”
    那福爷本就是纨绔,身上没几两肉,板子才打到一半的时候,已经招架不住了,只觉得这一顿板子下去,一样要送命,还不如老实交代的好,遂哭喊着道:“我……我说……我说……”
    县太爷见他终于肯说了,忙令捕快停手,将他拖了进来,丢在堂上,只问道:“你快说,你和这杨振兴有什么仇恨,要谋害于他?”
    福爷吃痛,皱着眉头道:“我能跟他有什么仇怨,是他那婆娘,嫌弃他没出息,不想跟他过了,说他整日喝醉酒了回家,不是打她就是打孩子,我没法只好就帮她把他给解决了。”
    众人只听得一头雾水,连县太爷也不解问道:“他打婆娘那是他的事情,他又没打你婆娘,你何必去帮那婆娘解决?”
    福爷苦着脸,臀部隐隐作痛,只哭丧着脸道:“那婆娘生的儿子是我的,她说我若不帮她,她就要领着儿子来胡家认祖归宗。”
    县太爷这下也算明白了,胡老太爷是这个地方的元老了,向来性子耿直,对这个儿子已经是忍无可忍了,若是知道胡福在外面做出这样的事情,只怕胡福也是没有活路的。
    杨老头听了这些话,如梦初醒,只愣愣的看着杨振兴的尸体,老泪纵横道:“儿啊,你养了九年的儿子,果然不是你的骨肉,这叫什么事儿啊!”
    公堂外面挤着密密麻麻的人群,大家听了这么劲爆的真相,纷纷唏嘘不已,杨老太闻言,只眼睛一白就要往地上倒去,幸好被赵彩凤和杨氏一人一边扶了起来,只听她嘴里喃喃道:“我们老杨家这下算是绝后了……”
    赵彩凤心里也叹息,她在现代是独生子女,这一穿越过来,她们家也绝后了。赵彩凤想到这里,只觉得鼻腔酸涩了起来,竟不知不觉就落下了泪来。
    ☆、第35章
    宋明轩头一次当状师,没想到就这样大获全胜,他自己原本就是很沉闷的人,也不知刚才怎么一口气说了那么许多话出来,这时候再回想一下,还真有一种如梦初醒的感觉。宋明轩脸上便多了一些笑意,也不知为什么很想要有人跟自己共鸣一下,就转身往门口的公堂上看了一眼,谁知竟看见低着头偷偷抹眼泪的赵彩凤。
    美人垂泪,这是让人多么揪心的画面啊!
    赵彩凤身上穿着他原本珍藏着一心想给别人的花布面料衣裳,站在公堂的门口,夕阳染的她面颊微红,眉宇间都是橙黄的颜色,那种温暖和酸涩感直接就撞在了宋明轩的心头。这样一个花骨朵一样美好的姑娘,却因为莫须有的寡妇罪名,被邻里唾弃。宋明轩觉得心口热热的,仿佛有什么东西呼之欲出一样,口干舌燥一时间说不出话来。
    就在这个时候,擦干了眼泪的赵彩凤抬起头来,正好看见站在远处正“偷看”自己的宋明轩。她的脸色一板,顿时生出几分威严来,没穿越之前,赵彩凤只要这个样子,都能吓坏那一群想要开她玩笑的后辈小帅哥们。
    果然这一招非常之有效,等赵彩凤移回视线的时候,见宋明轩早已经调转了脑袋,再不敢看她了。
    宋明轩这时候心里却心虚的很,以前如月看他的时候,他只觉得那目光暖暖的,心里很安定。念书考科举,无非就是为了奔一个好前程,做不做好官两说,至少让家里人过上安稳富足的日子,那时候这是他的第一目标。但赵彩凤看他的时候,这种暖暖的感觉却变了,变的心惊肉跳一样,就像是上了考场猛然发现题目是以前做过的,但是答案却实在想不出来那种紧张,让人又悔恨又欣喜。
    过了良久,宋明轩才调整好这个心态,再抬头看赵彩凤的时候,才觉得自己又恢复了正常。捕快押着被打得半死不活的福爷离去,随行看热闹的人都在夸赞县太爷不是个昏官。
    宋明轩朝着县太爷拱了拱手,一脸赤忱的开口道:“梁大人如此明察秋毫、大义灭亲真是让晚生佩服。”
    县太爷只一边摇头一边摆手道:“宋案首,家门不幸,本官也只是做自己的分内事而已,你秋闱在即,还是安心回去备考吧,若是有什么困难,只管去县学找周夫子,他好写日子没见你,也常念着你。”
    宋明轩在县学就读的时候成绩优秀,所以那里的先生都记着他,只是县学的风气实在不算好,所以宋明轩还是婉拒道:“不用了,晚生在家备考,也是一样的,今日的事情,要多谢县太爷主持公道。”
    宋明轩有功名在身,可以不跪县官,平明百姓却不能,大家见宋明轩对着县太爷行礼,纷纷就跪了下来,恩颂道:“大人明察秋毫、大义灭亲,实乃百姓之福啊!”
    杨老头一个劲儿的磕头,嘴里念叨着:“大人是好官啊,清官啊!”
    梁大人做了这么多年县太爷,头一次受百民拥戴,顿时觉得头上的乌纱又重了几分,只亲自上前,把杨老头扶了起来,脸上神色严肃,劝慰道:“老人家,节哀顺变。”
    杨老头再一次抹了一把泪水,一个劲的点头,梁大人这才转身,在宋明轩的肩膀上拍了拍道:“宋案首,秋闱要努力啊,明年只怕我要调任了,希望在调任之前听见你的好消息。”
    宋明轩顿时觉得责任重大,但还是重重的点了点头。
    杨振兴的丧事办的不算隆重,但还是请了专门管丧事的鼓乐队来吹吹打打,这个习俗几千年没有改,赵彩凤也终于理解为什么现代人扫墓还要放鞭炮了。
    到了晚上,众人都已经累趴下了,杨老头因为儿子沉冤得雪,被杨氏劝着去睡觉了,杨老太身子也不好,所以一起睡了。古时候有风俗,灵堂里不能没有人守夜,所以这守夜的任务就交给了杨氏、赵彩凤还有宋明轩了。
    也是凑巧,从衙门回来的路上遇见了李全夫妇,所以就托他们带了信给许氏,说是赵彩凤母女要在镇上料理完了丧事再回去,宋明轩也会在镇上逗留两日。
    这一整天忙的没有停歇,到了半夜大家都饿得前胸贴后背的,赵彩凤来了这古代还是第一次熬夜,幸好天气不冷,坐在草垛上靠着墙也能眯一会儿。
    灵堂里点着油盏,虽然光线不亮,但看书也已经绰绰有余了,所以宋明轩拿着一本书,就在赵彩凤对面的墙根下坐着,两人中间隔着一具尸体。
    赵彩凤打了一个哈欠,肚子咕噜噜的乱叫,杨氏见了,只笑着道:“我去给你们做些吃的吧,这到天亮还有些时辰呢。”
    古代人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从天黑的时间估算一下,这时候顶多才有个十点半,连半夜都还没挨到的,这要真的熬一宿,可不真的要饿死了。
    赵彩凤只连连点头,杨氏站起来的时候,脚尖差点儿碰到睡在草垛里的杨国强,不对……他现在应该叫胡国强才对了。
    赵彩凤他们走了之后,后面的事情就没管,案子既然审理清楚,且又是人命关天的事情,理应由县太爷呈书上报,由刑部统一量刑,最后是死是关,尚且不知。赵彩凤看了一下这孩子,长的白白净净的,睡觉都皱着眉头,可想而知他的童年有多艰辛。
    “哎……”赵彩凤叹了一口气,家里的三个弟妹已经够自己受的了,这孩子既然上头有自己的嫡亲祖父祖母,不如还是让他认祖归宗的好。
    宋明轩听见赵彩凤的叹气声,变抬起了头,隔着尸体上盖着的团花被面,觉得赵彩凤眉眼从来没这么温暖过。
    “宝哥儿的祖母也在呢,当初如月被赶出来的时候,并不知道自己怀了孩子,是后来才知道的,赵家村的人都知道宝哥儿不是我的儿子,可他们方庙村的人却都以为宝哥儿是我和如月生的。”
    宋明轩冷不丁冒出这样一句话来,让赵彩凤很不理解,再看一眼宋明轩那豆芽菜一样的身板,若真想生儿子,还是再等两年吧。
    “孩子亲奶奶在,那你们怎么不把孩子送回去呢?怎么说那户人家好歹也是地主家,总比你家富裕些,你瞧宝哥儿现在这样子,跟你一样瘦猴似的。”小孩子营养不良,容易影响发育,宝哥儿现在就是头大身子小,长此以往,肯定对身体有危害的。
    宋明轩低下头,睫毛在眼睑上落下阴影,只叹息道:“我娘也这么跟我说过,可我想着,这么小的孩子,他又不懂事,在我家虽说缺衣少食,但至少不会不管他,万一他回去之后,也不知道他那个嫡母怎样对他,能不能有活路还两说呢。”
    宋明轩说起这些话的时候,还真有些慈父的样子,赵彩凤想了想,宋明轩想的还是对的。若真容得下他,当初那女人也不会赶走如月,只怕她赶走如月的时候未必不知道她已经有了生孕,如今瞒着上头,无非就是不想让人知道如月怀了个孩子。那宝哥儿回去,就是送死去的。
    “行了,反正小孩子吃的也不多,拉扯拉扯也就大了,他长大了,总归也是管你喊爹的。”赵彩凤说完这句话,又看了一眼睡在自己脚跟头的杨……不胡国强,终于明白了宋明轩的意思。
    这小子自己穷的纸笔都买不起了,还有这恻隐之心呢,总算是读书没读狗肚子里。赵彩凤就又叹了一口气,杨老头家的事情,她也是做不了主的,等她叹完气抬头的时候,就瞧见宋明轩已经低下头,在看自己手上的书了。
    杨家的客堂小的很,布置成灵堂就跟显得狭小阴森,赵彩凤从墙上拿了一件挂着的衣服,盖在了杨国强的身上。
    大人作孽小孩受罪,古往今来都是这个道理。
    没过多久,杨氏走从屋外走了进来,对赵彩凤道:“彩凤,你带着明显去厨房吃面条去,我端出来不方便,我先在这里守着。”
    赵彩凤拍了一下屁股站起来,往门口走了两步才回头喊宋明轩,只见他扶着墙爬起来,走路还有些艰难。
    赵彩凤只看了一眼,便知道他是坐的时间长了,腿麻了。赵彩凤对今日宋明轩的表现很满意,且这时候并没有外人,所以就折回去,扶着他的手臂道:“你没事吧?”
    宋明轩顿时就又涨红了脸,抿着嘴摇头,赵彩凤抬起头,这才发现宋明轩是一个高个子的瘦子,居然比自己高了整整一个头还多。赵彩凤见他不说话,便开口问他:“哪条腿麻了?”
    宋明轩并不知道赵彩凤要做什么,只老实回答:“左边。”
    赵彩凤便松开了宋明轩的胳膊,蹲下来伸手在宋明轩的小腿肚上按摩了起来。她做法医的时候,有时候对着地上的尸体一研究就是几个小时,等站起来的时候不光腿脚发麻,更甚至头晕眼花,谁知道如今这赵彩凤的身子,倒是不怕这些了。
    ☆、第36章
    指腹上不轻不重的力度传导到宋明轩的腿肚子上,隔着薄薄的面料,让宋明轩觉得自己的腿也跟发热了一样,一时间定在了原地,连步子都不会挪了。
    过了一小会儿,赵彩凤才拍拍手站起来道:“你走走试试看,应该好了。”
    她原本差点儿说这是因为长时间保持一个动作,血液不流通所致的,但是想一想作为现在的赵彩凤来讲,知道这些才奇怪了呢。况且这两日她已经有点忘形了,其他人都不在意,这宋明轩可聪明着呢,万一被他看出些什么来,也是不好的。
    宋明轩这时候哪有心思胡思乱想,视线只一直停留在赵彩凤的脊背上,等赵彩凤抬头的时候,他才慌忙就移开了视线,颇有一种做错事的小孩子被人发现的心虚感。
    宋明轩动了动腿,果然不像针扎一样的疼了,这时候赵彩凤也不扶他了,只自己一个人往厨房那边去,宋明轩又觉得似乎缺了些什么,其实让她扶着的感觉好像还很不错。
    发现自己越想越歪的宋明轩顿时就醒悟过来,只伸手拍了拍自己的脸颊,重新换上的严肃的神色,跟着赵彩凤进了厨房。
    厨房的门框很矮,宋明轩这个个头要弯腰进来,桌上点着一盏油灯,上面放着两碗面条,赵彩凤很自觉的选了小一些的那一碗坐了下来,满意的喝了一口面汤。舒爽暖和的感觉顿时从口中传遍全身,让人精神一振。
    赵彩凤吃了两口面,抬起头的时候发现宋明轩也坐了下来。他吃面的样子很优雅,比以前电视上看到的富家公子的做派还要优雅,他绝对不会吸面条,发出咻咻的声音,而是实打实的夹一筷子面,吃掉了然后再夹另一筷子。
    赵彩凤第一次知道,原来吃面也可以吃的这样好看,大概这就是传说中的坐有坐相,吃有吃相吧……而这一切,肯定不是许氏教的,那么肯定是在书上学的了。
    虽然古人有云:食不言寝不语,但赵彩凤还是忍不住开口问宋明轩:“宋大哥,你今儿在公堂说的说的那些,竟然把仵作都给说的答不上话来了,瞧你平常只蒙头看书,没想到还有这能耐,这些都是你自己琢磨出来的吗?”
    桌子大约有一米宽,这个长度足以让宋明轩抬头看赵彩凤而不觉得太紧张,他只吃完了嘴里的面条,点点头道:“也不全是,是在书上看到的,前朝有一个姓谭的仵作,写了一本《仵作实录》,把他当仵作那些年接过的所有案子都写在了里头,我在县学念书的时候,看过这本书就记住了。”
    只是看过,所以就记住了,赵彩凤不得不承认宋明轩真的是很聪明,可他平常偏偏还是一副死读书的模样,让人忍不住就要往书呆子去联想。赵彩凤只点了点头道:“怪不得我见你说的头头是道的,原来是因为这个。”
    赵彩凤这句话听起来并不像赞许,可宋明轩却好像收到的表扬一样,脸颊微微泛红。他最近确实读书读的很乱,脑子有时候浑浑噩噩,今天遇到这件事情,开阔了思维想一想,也是一件好事。宋明轩只笑着道:“其实若不是你提醒,只怕你舅舅这会儿还沉冤未雪呢,说起来还是你的功劳,我不过就是嘴皮子上得意了一些。”
    别瞧着宋明轩平常寡言少语的,其实都是因为和对方不熟悉,再加上要腾出时间看书,所以听见他说话的时候不多,其实要是跟人熟识了,他的话也是不少的。今儿从赵家村来河桥镇这一路上,他和李全两个人就有说有笑的。
    赵彩凤又吃了几口面条,发现杨老头拉的面确实比杨氏做的好吃,杨氏不会拉面,只会做刀削面,吃起来没有杨老头的面劲道。如今杨振兴死了,杨家也没有男丁了,赵彩凤这么一想,觉得杨老头肯定愿意教自己拉面了。只是现在杨家这样的光景,杨老头有没有心情开面摊还两说呢。
    赵彩凤想到这里,又觉得前路有些迷茫,宋明轩见她忽然不说话了,也不好意思在开口,两人便安安静静的把面吃完了。
    在灵堂里守了一眼,第二天一早大家都跟乌眼鸡一样的,一大早隔壁的周婆子就火急火燎的跑过来,还没推开院门呢,就听她在外头喊道:“老杨头,振兴媳妇死了!上吊死了!”
    杨氏正在院里扫地,闻言只丢了扫把开门把周婆子给放进来,问道:“你说谁死了?”
    “振兴媳妇,国强他娘啊,昨天县衙的捕快到处抓她,她不是逃跑了吗?今儿一早发现在五树坡后面的破庙里上吊自杀了!”
    杨氏只默念了一句阿弥陀佛,脸上还带着几分厌恶道:“死了也活该,她爹娘也是倒霉,养了她这样一个闺女。”
    周婆子走进来,只左右看了一眼,像是在找东西一样,见杨氏不语,只问道:“国强去哪儿了?那孩子你们预备怎么办呢?”
    说道这事情杨氏心里头还真没底,她自己拖着四个孩子,累死累活的,自然是不想让家里再有负担的。但这事儿还得要看杨老头和杨老头的想法。
    “我也不清楚,看两老的意思吧,毕竟养了这么多年,况且胡家那边,也没说要来领人,这要是冒冒失失送过去,只怕也是丢人现眼,这事儿已经弄的人尽皆知的,两老脸上也不光彩。”
    那周婆子道:“我看着国强长大,这孩子可人疼呢,可惜父母都是不长进的,怪可怜的。”周婆子说完这些话,再没别的事,见时辰尚早,便开口道:“我先去张罗坟地的事情,去问问价钱,要是办好了,也能让你弟弟早些入土为安。”
    杨氏只忙不迭谢过了,进门的时候瞧见杨国强跪在杨振兴的尸体跟前,蹙着眉头,看不出他在想什么。
    赵彩凤在外面洗了一个脸回来,到厨房拿了两个窝窝头,招呼宋明轩吃了,又拿着一个窝窝头递给杨国强,那孩子虽然接在了手中,却一句话也不说,也不吃,只还是跪着一动不动。
    这时候杨老头从外头进来,见了杨国强欲言又止,只侧过头又抹了一把老泪,开口道:“孩子,我老杨家是没这个福分,如今已是绝后了,一会儿我把你送去胡员外家,他们家家底殷实,你回去也不会过的这样清苦,你既是他们家的孩子,少不得他们也会好好待你的,以前你爹待你不好,如今看在他已经闭眼的份上,你也就原谅了他,给他磕了这个头,我就带你走吧。”
    那孩子忽然呜哇一声哭了起来,手里的窝窝头掉在地上,竟是扑过去,趴在了杨振兴的尸体上嚎啕大哭了起来,身子抽得都不像话。赵彩凤只觉得眼底湿漉漉的,忙不迭用手背擦了擦脸颊。
    那边杨老头只继续道:“你是好孩子,是我们老杨家亏待你了。”
    这话说的杨国强抽的更厉害了,嘴里含含糊糊的喊着爹,赵彩凤心想,其实杨振兴可能私下里还是很疼这个儿子的,但这些事情已经无人知晓了。
    这时候杨老太揣着一个布包,在门口道:“老头子,孩子的衣服已经收拾好了。”
    杨老头只点了点头,又像想起了什么,接着道:“你傻啦,孩子是要回胡家享福去了,这些破衣服带回去也只有给他们擦地板用,不如就留着给小三子穿好了。”
    杨老太听了这话,一时没憋住,也捂着嘴呜咽了几声。
    这时候杨国强已经不哭了,从杨振兴的尸体前站了起来,擦了擦眼泪道:“爷爷奶奶,你们不用送我过去了,胡家我认得,那地方以前我娘带我去过好几次,就是不敢进去。”
    原来这孩子一直都知道……赵彩凤听了这话,越发觉得他可怜。不过杨老头确实身体也不好,又是这样伤心的场面,只怕他也经不住。赵彩凤只想了想道:“姥姥,姥爷,你们在家歇着吧,一会儿邻里都要来吊唁,家里没个主人家也不像话,我和宋大哥送国强过去就行了,你们两老放心吧。”
    虽说不是亲生的,可毕竟从小养大,也是心头肉一样的疼爱过,杨老头忍不住和杨老太包头痛哭。那边宋明轩便接了杨老太手里的包裹,上去牵着杨国强的手。
    说实话以前赵彩凤觉得宋明轩还是一个孩子,不堪大用,但经过昨天的事情,赵彩凤发现,宋明轩虽然还是个孩子,可他毕竟还是个男孩子,有时候还是顶一些作用的,最关键是他脑子还很够用。
    这么一想,昨天她在文房店里头,未必就没瞧见那掌柜的使坏,赵彩凤和宋明轩一前一后的走着,觉得有些想不明白,便随口问道:“我说,你昨儿到底有没有看见那个掌柜的把纸藏起来啊?”
    宋明轩没曾想赵彩凤这时候会问道这个事情,一时便也没反应过来,只如实回道:“看见了。”
    赵彩凤闻言,只气的在他身后狠狠的跺了一脚,发现宋明轩不止聪明!简直还很狡猾呢!
    作者有话要说:
    ☆、第37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