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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节

      ***
    离开的路上,白锐见到了其他的精灵们,或者按照他们自己的叫法,木族人。都被蜂子“招待”过了,躺在地上除了眼珠和眼皮,再也没有能动弹的部位了。
    除去菲卡纳斯,倒地的有十一个人,其中八个都背着方形的草筐——编织得比茅部落还精致,可是装的东西最多只有圆草筐的三分之二。而且这些草筐的颜色各种各样,显然是草筐的主人自己染的色。当然更惹人注意的就是那些木族人本身了,无论男女,身材相貌都能堪比现代的超模。而当他们都长发披散的躺倒在地,那看起来很有些色色的滋味。
    趁人之危的事白锐不会做,可是多看两眼他觉得还是无妨的,不过他脚底下并没有停留,很快速很干脆的和猎星离开了那个“美人地带”。
    “你喜欢那样的?”
    当看不见木族人,他们对白锐来说就无所谓了。如同现代在马路上看见的模特海报,很漂亮很美,正常人顶多买一本杂志回家打手枪,而不是对模特怎么样。
    “他们很漂亮,你也有喜欢的?”白锐很无所谓的说,哥们间总会谈论这些,尤其让白锐放心的是,猎星就算喜欢异性,也不会因为白锐和他谈论同性,而对他们的友情和亲情造成什么不利影响。
    “……”
    猎星忽然加快了脚步,白锐笑着追上去,拍他的肩膀:“走这么快做什么?害羞了?”
    猎星深吸一口气,脚步慢了下来,他无奈的看着白锐:“你……最喜欢的是谁?”
    “其实包括菲卡纳斯在内,他们长得都差不多。最喜欢的,大概是他们里年纪最大的那个吧。”
    木族人都是金发碧眼,都是白皮肤,身材都很棒,可就像白锐说的,他们都是一个类型的,长得都很类似。如果把菲卡纳斯扔到他的同族中间去,白锐和猎星想要认出他来,也得依靠他身上的淤青。
    “为什么喜欢年纪大的?”
    “因为我就是喜欢年纪大的。”白锐穿过来之前快三十了,到这里七年,已经三十多了。有的人年纪越大越喜欢年轻的,白锐觉得自己大概有点恋父情节,他从青春期的时候,就喜欢比自己年纪大的。吸引他视线的是老师,而不是同班同学。“现在这把年纪”,他更青睐成熟型的。
    “我也算比你年纪大的吧?”
    “哈哈!就两岁而已,算什么大啊。猎星,你可别想我叫你哥哥。怎么了?生气了?”猎星站住了,整张脸绷紧,嘴唇抿成了一条直线,呼吸变得很粗重,胸膛的起伏剧烈得让白锐忍不住把视线集中在他的胸大肌的线条上,以至于喉咙有点干涩。强制自己把快黏上去的视线揭下来,白锐笑闹着搂住了猎星的肩膀,“别这么生气,我叫你哥哥行了吧?猎、星、哥、哥。”
    “我觉得我有一天会被你气死。”
    “啊?都叫猎星哥哥了还生我气?难道让我叫你猎哥哥,或者星哥哥?牙都酸倒了。”
    “别说话了,我们快点去茅部落吧。”
    “好~好~对了,我们的路线是不是茅部落那边泄露的?”
    “应该不是他们,毕竟无论结果你答应与否,出卖我们都对他们没什么好处,茅收和茅巫不是……你早知道了,还问我?”正说着,猎星一扭头,发现白锐看过来的表情虽然专注,但完全不是专注在他的问题上。
    “不生气了?”
    “还能怎么气?”
    “不气了就好。”白锐笑眯眯的,心里暗想着,青春期的小孩子真是随便一点事情就喜欢生气——他的这种想法如果被猎星知道了,大概会在气炸了的同时,把他揍成猪头……
    ***
    剩下的路程再没有什么意外发生,到了茅部落,茅收和茅巫一如往常的把他们接近族长住的粽子房里。不过,在知道白锐的来意后,他们的笑容就立刻收起来了。
    “不行。”作为茅部落的族长,虽然茅收经常把茅巫气到腰子疼,可在重要的事情上他还是很能把持得住的。如果说原来猎部落的猎斧把习俗、规则之类的放在嘴边上,其实给他的各种利己行为裹上一层说得过去的伪装,茅收就是真真正正的按照规矩办事。他这样的“死脑筋”,才是最难以说服的。
    “说说看。”
    “茅茅!”
    就算不是第一次听见茅收这么叫茅巫,但每次白锐都得强忍住笑喷的冲动——果断的反差萌啊!不过想想他自己的名字,白锐又哭了。难道做个好大巫的前提,就是有个囧名字?可是猎茅大巫的名字也不囧啊。
    茅巫的额头上鼓起了一块井字形的青筋,他对白锐和猎星两个人咧嘴露出一个更像牙疼的笑容,拽着茅收走了。只是一会,他们救回来了,茅收一改刚才的愤怒,现在笑得见牙不见眼。
    “你们可以只带走人,不送回来。但只有一个条件,把所有人都带走。否则你们要带走一个,就必须得留下一个。”这话时茅巫说的,茅收就在一边不停的点头,好像茅收还说了点什么,但他笑得合不拢的嘴让人完全青不清楚他在说什么。
    “……”其实类似的提议茅收和茅巫已经提出很多次了,茅巫愿意让出大巫的位置,茅收愿意将族长的位置让出来,把茅部落改个名字也没问题。和猎斧那时候不一样,他们是真心的。之前每一次无论是白锐、猎星,还是黑爸,都是毫不犹豫的拒绝了。但是这次不一样,确实孩子们都长大了,得让他们有伴侣了。
    “我们回去再和家里人商量一下吧。”白锐问猎星,猎星点点头。
    “我和你们一块回去。”茅巫说,白锐他们说话的时候并没压低声音,其他人听得清清楚楚。
    “我也去!”茅收紧跟着说。
    “部落里不能没有人在。”
    “你真的放心只有我一个留在部落里吗?”
    “……”茅巫第一次对于茅收的话竟然无言以对。
    茅收好像也意识到了,因为他在茅巫无言的时候,一脸的得意。
    第四十四章
    白锐正看着高兴的时候,忽然发现猎星竟然没看戏而是在看他:“?”他用眼神示意。
    “没事。”猎星摇摇头,总不能说看见这两只,他忽然意识到自己的运气相对来说还是不错的。
    如果只是商量婚姻的问题,白锐也就让茅部落的这两位去了,毕竟这是双方的事情。可是蓉部落的人大概还在家里等着,尤其蓉部落那边的事情大概不简单,否则黑爸也不会告诉都不告诉白锐一声,直接干脆的就拒绝了。
    “怎么?有什么为难吗?”
    “蓉部落的人还在家里等着我们。”白锐和猎星对视一眼,最后决定并不隐瞒。
    “他也要和你们走婚?!”茅收立刻着急了起来。
    茅巫拉住了茅收,让他稍安勿躁。他先是仔细分辨了一下白锐和猎星的表情,确定他们不是在撒谎,之后沉思了一会才说:“岩山部落有很久没有来交换了。”
    “怎么突然提起来岩山部落了?”茅收一脸的莫名其妙。
    “蓉部落找我们的事,和岩山部落有关系?”白锐若有所思的问。
    “也只是我的猜测而已,其实岩山部落每次过来,与其说是和我们交易,不如说是专门来找蓉部落的。而且,蓉部落到底有多少人口,有多大,我们现在知道的还是几代人之前的旧事。”
    那个几代人,指的大概就是猎斧他爷爷的那个年代吧?白锐和猎星对视一眼:“那这次你们……”
    “我们更需要去你家一趟,蓉部落竟然都跑去你家了,那这件事情一定不小,可能关系到所有住在这里的人。”
    茅巫这么说也对,况且,茅部落的利益与白锐他们更为一致,相对来说,他们也更了解三个部落之间的纠葛,白锐和猎星倒是乐于让他们跟着一起来。
    “一会给你们送食物过来,对了,白锐,别忘了把你的战兽叫进来。”事情商量完了,茅巫和茅收起身离开,这里是茅收的住处,每次白锐他们来,茅收就会住到茅巫那里去。茅巫一边走,一边嘀咕着,“每次来罗比兽都会掉一层毛,下次要多收你们一头鹿。”
    “……”
    “怎么了?”茅巫和茅收走了,猎星一扭头,发现白锐低着头眉头紧皱的正想着什么。
    “总觉得茅巫还瞒着什么事。”
    “如果觉得不对劲,可以拒绝他们一块来。”
    “不是,不是恶意或者杀意,是有点激动的那种。”
    “有点激动的?”猎星拍了拍白锐的肩膀,“你慢慢想,我去把鹿腿它们叫回来,免得它们忍不住。”
    鹿腿它们忍不住什么?
    ——美食,具体来讲,肥兔子啊!
    其实鹿腿和小青很听话,所以只是到这里战兽住的地方去看看。但面对着流口水的二哈与嘶嘶吐舌头的巨蛇,老兔子还行,能撑得住,也就是哆嗦两下。年轻的小兔子哪里受得了?
    “鹿腿!小青!”猎星不是白锐,可是常年的一起居住,偶尔还喂养它们,让猎星在这些家伙的心里还是很有威严的。
    罗比兽是住在地洞里的,很大的地洞,如果只有鹿腿,它们早就钻进洞里,把洞口封住了。可是有小青这个钻洞能手在,它们不钻洞还好,一钻洞就引得小青跟着钻进去了。结果,现在一群超级大的兔子哆嗦着聚在一起,其中最大的几只兔子在最外围,虽然同样哆嗦得厉害,但是至少能和鹿腿与小青对视。
    听到猎星的喊声,两个家伙慢悠悠的朝他走回来,一边走还一边扭头朝后看。它们不看的时候,兔子们就不抖,他们一扭头,兔子们就立刻开始抖,看着可怜归可怜,不过也挺好玩的。
    “你们俩自己出去捕猎吧。”猎星挠挠鹿腿的下巴,摸摸小青的鼻梁。大概也是身体异变的关系,小青不再是十天半个月进食一次,而是三两天就需要进食。
    “嘶~”“嗷~”
    “不行,它们不行。”就算不是巫没法和它们交流,也知道这些家伙怀着什么样的心思。
    “嘶嘶~”“嗷嗷~”
    “不行,撒娇也没用。”
    “……”鹿腿和小青明明一个肥硕多毛,一个只有颈子没有腿,但它们现在同样低下头,那貌似生无可恋的姿势和表情竟然让猎星觉得它们俩一模一样。
    “如果不是这两只物种跨度太大,这都能称得上夫妻相了。”白锐不知道什么时候也来了。
    “!”两只一起抬头,看了看对方,接着向相反的方向扭过了头,以示对对方的嫌弃。
    白锐忍不住大笑起来,先是抱住鹿腿一通揉搓,把它的毛揉得四面八方的乱翘,又是抱住小青一通捶打,无奈小青没有毛。
    他跟鹿腿打闹的时候还好,和小青在一块的时候,有远远看着的茅部落的人立刻胆颤心惊的低下了头——每次见到那个小大巫之后,都会觉得自家大巫原来是如此纯洁善良qwq。
    ***
    一夜无话,天还没亮一队人就离开了茅部落。茅部落除了茅巫和茅收之外,还有四个人和一只战兽加入,那四个人背着一些编织的物品,还有处理好的毛皮。现在白锐他们几乎完全不干这些“手工活”了,而是完全交给茅部落。所有人的脚步都很轻松惬意,只有一只战兽显得惊恐又暴躁。那就是罗比兽的头领,叫两耳黑的大兔子。
    白锐每次见它的时候都想抱抱它,因为这个家伙无论从前后左右任何一个角度看,都太可爱了。它明明那么大个竟然还是折耳的,雪白的身体上也只有两只折耳是黑色,那个有着圆圆弧线的背影,以及它蹦跶的时候那个弧线的起伏……可爱到整个人都能融化掉了。可惜每次白锐凑近,两耳黑不是翻到装死,就是用屁股对着他,或者直接表现出强烈的攻击性,白锐也就只能干看着。
    不过今天他连看着也不行了吗?
    白锐连续变换了几次角度和走路速度,但是每次他看两耳黑的时候,都会很快被茅巫阻挡,几次之后,白锐察觉出不对劲了。
    “你不是还要让我去做你们的大巫吗?连战兽都不让我多看。”白锐开着玩笑。
    “真的只是看?我觉得你像是随时都要把它架在火上烤了。”
    “怎么可能?”
    “看看你的战兽吧,你的眼神和它们没什么不一样。”
    白锐看了看鹿腿和小青,再看猎星:“真的?”
    猎星点点头:“我还以为你除了嘴巴里能吐烟之外,眼睛里也能喷火了,你那么想吃兔肉吗?”
    “没,我只是觉得它很可爱。”作为一个审美还没成功转向冷血动物与昆虫的绒毛控,两耳黑可是比活的泰迪熊还要可爱的生物,白锐怎么可能不被它吸引?
    “你喜欢年长的,又喜欢罗比兽这样的,所以……你喜欢毛多的大胖子?”
    白锐脚底下踉跄了一下,他此刻的感觉就和刚穿过来时一样——被雷劈了,“不,我一点也不喜欢毛多的。至于胖瘦……我好像确实喜欢胖一点的。”猎星这么一提,白锐的眼前同时出现了脸孔模糊的胖子和瘦子,对比之下,还是胖子更好。他对饥饿已经有心理阴影了,而且肉多,摸起来手感也好。
    猎星的眉毛皱了一下,他点了点头,没再多说什么。
    旁边一直注意着他们俩交流的茅巫挺神秘的笑了一下,茅收戳戳他:“怎么了?”
    茅巫给他一个白眼:“发现了有比你还石头的人,突然就觉得很高兴。”
    “哦。”
    “你就不问问我为什么觉得你石头吗?”
    “问什么?你觉得我是石头我就是石头,哪天你觉得我是泥巴,是草,是树,是水,我也就是了。”茅收摸了摸自己的后脑勺,“总之,你说什么就是什么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