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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节

      “手伸出来。”
    宋迟暮听到牧黎夜这么说,只好理亏的把手默默放到牧黎夜面前,他还真的准备摸回去啊?我靠一个长相如此斯文的男人,怎么可以如此不要脸,这一点都不科学好么……
    求问如果她现在站起来打牧黎夜一巴掌,她以每20秒跑100米的速度跑出去,会被大长腿追到么?
    宋迟暮正在心里纠结这个问题的时候,手上一重,落了个什么东西到手上
    “罚你去买单。”
    话音刚落,宋迟暮手上就多了个黑色的皮夹。
    宋迟暮不可思议的眨了眨眼,刚刚不是说好了宋迟暮请客的么,怎么就变成这样了?
    “不不不,说好了我请就我请。”宋迟暮不是贪小便宜的那种人,正要把皮夹还回去,就看到牧黎夜眉色一沉:
    “知道有句话叫师命不可违么?”
    我擦咧,不是说不要把他当老师的么,这种时候还喜欢摆出这种架子,宋迟暮默默的看了看四周,怎么感觉她们这一桌特别明显,可能是因为画风比较清奇,毕竟是贵族王子和女佣嘛。
    宋迟暮纠结了片刻,还是去付钱吧,结果刚刚走到收银台,就听到收银员小声的议论:“我猜对了,果然是大明星和小助理,请给我一百块……”
    还好没说是落魄乞丐和慈善家……宋迟暮无所谓的抿抿嘴,下次回城海肯定要把宿舍里的漂亮衣服都拿过来。
    宋迟暮看了看手里的皮夹,掂量了一下,话说,拿着牧黎夜的钱包以每20秒跑100米的速度冲出去,求解,宋清所要承受的心理阴影面积?
    ※※※
    最近正是旅游旺季,旅客入住已经爆满,昨天又因为见妹妹宋迟暮而压了好多事情没做,宋奕晨忙完的时候,已经是中午三点了,宋奕晨揉揉肩膀,走到窗边打开了窗子,结果刚刚打开,就看到站在站在楼底下的熟悉身影,那不是他的妹妹宋迟暮么?怎么会跟黎驰在一起?
    宋奕晨默不作声的收回了身子,找了个椅子坐在窗台边,虽然偷听墙角这种事情好像并不好,但当事人是自己妹妹这种事情,好像也没什么不厚道的……
    宋奕晨饶有兴趣的抬手摸了摸下巴,那个黎驰昨天才去宋家呈上了悔婚书,今天就和宋迟暮见面了,怎么越想越觉得这里面大有文章?
    “宋曦,到了新晨记得给我打电话。”
    宋奕晨沉默了片刻,为什么黎驰要叫宋迟暮宋曦?宋奕晨眯了眯眼睛,一瞬间突然有点恍然大悟的意思,他好像发现了什么?
    等到牧黎夜带着一堆特产上了楼的时候,刚好看到穿着正装,站在楼梯口的宋奕晨似笑非笑的看着他。
    “真巧啊。”
    宋奕晨只是笑笑:“这个酒店是我负责打理的,再巧也没有遇到你巧。”
    怎么感觉宋奕晨的这句话是话中有话的意思?宋奕晨的年龄虽然比牧黎夜小四岁,但也没有要对牧黎夜用敬语的必要,再加上昨天两个人在宋家见过,也不用什么客套话,倒是宋奕晨嘴角的微笑,看上去未免有点太牵强了,牧黎夜猜不透宋奕晨的微笑,只是淡定自若的回敬了宋奕晨一个微笑,估计以后也不会有什么来往,也没必要在这个时候来个饭局。
    “牧黎夜,你改名字了?”
    牧黎夜入住客栈的时候是登记了身份证的,宋奕晨作为客栈的管理人知道也很正常,这也没有什么好瞒的,牧黎夜点了点头。
    宋奕晨并没有追问牧黎夜改名字的原因,只是笑着说道:“我妹妹当初写那封悔婚信的时候,我是知道的,因为她遇到了喜欢的男孩子,我这个做哥哥的当然不希望妹妹嫁一个不喜欢的人,希望你能谅解。”
    昨天牧黎夜并没有在宋家道出宋迟暮先写的悔婚信这个问题,由此,宋奕晨觉得,牧黎夜作为一个男人,还是有担当的。
    “我也没有放在心上,毕竟,叫一个比我年龄小的人为哥哥,好像也挺奇怪的。”
    宋奕晨也没有介意,只是扬了扬嘴角,有些惋惜的说道:“也好,那,提前祝你能和你喜欢人白头偕老吧。”
    宋奕晨说完这句话,这才下了楼,直到出了大堂,宋奕晨才有些控制不住的低笑了一声,说到底,暮暮那丫头是怎么认识牧黎夜的,两人隔着大半个地球,这也能撞在一起,这倒是孽缘呢,还是孽缘。
    想到这些,宋奕晨掏出手机准备给宋迟暮打个电话,结果电话刚响就挂断了,再打,就是暂时无法接通了,根据宋奕晨的经验来看,出现这种情况,不会是宋迟暮又在逛街的时候手机又被小偷给顺走了吧?宋奕晨无奈的叹了口气,捏了捏眉心。
    除了不会弄丢吃的东西,他这个妹妹,从小到大,不知道弄丢了多少手机。
    于是,晚上宋迟暮在家里吃饭的时候,就看到宋奕晨总是盯着她看,看的宋迟暮一阵鸡皮疙瘩掉一地,晚饭过后,宋迟暮终于忍不住了,敲开了宋奕晨的房门:
    “哥,你是不是有什么话想对我说?”
    宋奕晨还在处理客栈的事情,但还是忍不住的勾起了唇角:“我今天在客栈门口看到你和一个男人在一起。”
    “就是普通朋友。”
    “昨晚电话里那人,就是他吧?”
    宋迟暮点了点头,从小到大宋迟暮也没有什么事情瞒得过宋奕晨的眼睛,宋迟暮默认了。
    “咳……”宋奕晨一本正经的收拾好资料,抬眼扫了一眼正低着头抓耳朵的宋迟暮,活脱脱一副等你教训我的模样。宋奕晨走过去,拿起文件夹拍了拍宋迟暮的脑袋:
    “你手机呢?我打一天都打不通,是不是又丢了?”
    “没有啊,我放包里的。”宋迟暮这才抬手捞了捞裤包:
    “诶,我手机呢?”
    宋迟暮一边把裤包翻出来,一边一头雾水的说道:“我中午还发了个短信给妈的,我手机被偷了?!”
    “(⊙o⊙)…什么时候被偷的啊,我上上个月才买的啊/(tot)/~~”
    于是那晚的聊天话题,不知道怎么的就从牧黎夜身上跳到了手机身上,宋迟暮把背出去的背包翻了个底朝天,还是没见到手机的影子,这才肯定是被顺走了,到底是什么时候被偷的,宋迟暮一点印象都没有了,宋奕晨看到宋迟暮这个样子,无奈的皱了皱眉。于是,这段莫名其妙的的对话,就在宋迟暮一晚上的找手机中结束了。
    ※※※
    前段日子没命似的连续高温之后,总算在今天有了些降温的意思,窗外的阳光也总是有些暖洋洋的,给人一种十足的困乏感觉,主编束河坐在椅子上,一脸无精打采的样子,他抬起面前的茶杯,还未送到嘴里,就叹了口气,眉宇间俨然写了个大大的愁字。
    “什么事情,能难倒主编大人你啊,一口茶叹了三口气,未老先衰。”
    说这话的人,语气里带了十足的慵懒,男人穿了一件米色的上衣,外面随意搭了一件开衫,看上去休闲意味十足,显的优雅又慵懒。
    束河因为未老先衰这三个字,险些呛到,随后叹了口气:
    “还不是因为公司里的事情,最近有个大神,故事都快写到大结局了,突然人就消失了,你说,我急不急,后来好不容易联系上,不是今天相亲,就是明天要回老家,再者就是生病住院,我现在啊,就像热锅上的蚂蚁,急死了,都快到交稿的时候了。结果呢,最近更是电话直接关机,装失联了。”
    束河是图书出版编辑的主编,那个大神早早就签下了出版协议,但是眼看在已经断更了快一个月,自然就开始着急了,这大神是不是准备挖坑不填了?
    “难怪看您最近有点地中海的迹象。”磁性的嗓音里尽是漫不经心的嘲讽,束河这次是真的被茶呛到了:
    “你还有心情嘲笑我?牧黎夜,我们什么关系,你说话能不能不这么损,怪不得单身一辈子。我可是听谢安辰说,你最近和你女神失联一个星期了?该不会,这一别,又是好几年吧。”
    被戳到痛处的某人皱了皱眉,抬着咖啡杯的手指停在了半空,看到面前的束河一脸你活该的表情,牧黎夜不动声色的勾了勾唇角:
    “放心,只要知道她的好闺蜜,迟早联系得上。”
    此时,正在学校赶论文的宋清要哭了,她也不知道为什么,自从宋迟暮去了一趟城海之后就了无音讯了,电话打不通,连微博都不上了,然后呢,谁知道牧黎夜就给他打了电话,告诉宋清要是宋迟暮出现,马上通知他。宋清以为宋迟暮又惹到牧黎夜了,肯定不从啊,不从的结果就是第二天王老师找她进行了一次深刻的反省教育。
    这绝对是公报私仇啊,王老师和牧黎夜毕竟是亲戚关系啊,偶尔公报私仇好像也是得心应手的事情啊,加上前不久她翘课的事情被王老师知道,当然就是一通责罚,大一的新生的管教真特么痛苦啊。说好的大学之后就只有睡觉吃饭谈恋爱呢?为什么现实要这么残酷/(tot)/~~
    “你要知道恶有恶报,嘴损的后果就是让你和女神再一次失之交臂,哈哈哈哈哈。”束河笑着笑着就发现牧黎夜脸上的表情越来越沉,怎么感觉本来温度就不高的室内,反而更冷了呢?束河抬手摸了摸手臂上的鸡皮疙瘩,还没说什么,就看到牧黎夜面不改色的扬了扬嘴角,鼻子里发出一声不屑一顾的嗤笑:
    “嗯,失之交臂?文字玩得溜溜的,主编大人,千万不要因为那个大神的拖稿,搞的明年也做不出一本热销图书来。对了,你今年还在计划热销图书的事情吧?我记得你们公司已经两年没有热销图书上市了,你嘴巴那么厉害,怎么不去催催大神的稿子呢?向您这样的伶牙俐齿,催稿子肯定催的得心应手啊。对不对?嗯?”
    束河气的原地跳脚,指着牧黎夜的鼻子骂道:“你行你上啊,你要是催得出稿子来,我直播吃翔。”
    牧黎夜不紧不慢抬起来的咖啡还未送到嘴边,窗外落进来的暖阳映照着唇角轻扬的笑意,那人把咖啡杯放到托盘里,唇角勾笑,肯定的落下一个重音:
    “成交。”
    ☆、第十五章
    “成交什么?”
    “我负责催稿,你负责吃翔。”牧黎夜的食指指腹在咖啡杯的边缘来回游走,这才不紧不慢的抬起咖啡抿了一口,唇角勾笑,微微眯了眯眼,那样子十足像只慵懒的猫:“毕竟这种掉馅饼一样的好事,不要白不要。”
    “我什么时候说的直播吃翔了?”束河马上闭口,办公室里就只有他们两个人,还有谁听见了吗?只见牧黎夜不紧不慢的打开手机,手指轻点,刚刚的对话清清楚楚,束河想逃也逃不掉。
    姜还是老的辣啊,束河看着面前勾着唇角,眯着眼睛算计着,俨然一副奸商模样的牧黎夜,自认倒霉的叹了口气,谁能想到,长相如此温文尔雅,看起来比实际年纪要小一些的男人,属于一个已经二十九岁,并且还有些毒舌的男人,这活生生就是一只笑面虎啊,估计上帝创造他的时候,手不小心抖了一下,就这么造出了个斯文败类。
    “行行行,怕你了。”既然牧黎夜出马,那他应该可以准备直播吃翔的事情了,他随手拿起牧黎夜送过来的城海特产:“还说是来给我送城海特产的,我就知道你的东西是没那么好拿的?”
    “那个作家叫什么名字?”
    “叶诡?”
    牧黎夜突然想起来,这个名字好像有些熟悉啊?哦,写《光芒》的那个作者啊。
    “白树就是这男人写的吧?”
    “不是男人,是女人。”束河纠正了牧黎夜的错误,重新坐回椅子上:“是文学网的大神写手,写玄幻出名的,《光芒》已经在洽谈影视版权,其它的都被改编成漫画了,挺有前途的一个作者。”
    “女人?”牧黎夜以为,能写出《光芒》那样风格的小说,肯定是个男人,那部小说虽然他只是一目十行的看了几章,但是题材比较特别,文笔也尚可,个人风格很强烈,可没想到创造出那样一个世界的人,竟然是个女人。
    话还没说完,束河主编的办公室就被一个女人推开了门,直接闯了进来:
    “主,主编,大,大神出现了……”显然是因为跑得太急了,女人一手扶在桌子上,一边插腰大口喘息。
    这是负责叶诡小说出版的图书编辑西柚,其性格和她的外表一样,果断又雷厉风行,叶诡这次的图书跟进就是她一手负责的。西柚把手里的资料丢到桌子上,直接拿起束河办公桌上的茶水一饮而尽:
    “老娘这辈子再也不跟叶诡这只拖稿大神了,妈蛋,要不是摸到了她的学校地址,非得把我催死不可。”
    一只暴怒的女编辑,战斗力相当于十只霸王龙,西柚完全没注意到主编室里还有牧黎夜这位翩翩公子:
    “找到了,宋迟暮,新晨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大四学生。今天会在新晨大学的体育馆举行毕业晚会,妈蛋,老娘今天抓不到人,誓不为人!”
    一口气把心中的怒气脱口而出,西柚这才看到一直坐在束河办公室里优雅喝茶的牧黎夜,她一边在心里腹诽,一边惊讶的张大了嘴,公司里什么时候来了一位这么帅气优雅的职员,倒是牧黎夜,听到西柚说的那个名字,停顿了片刻:
    “宋迟暮?”
    “哦,宋迟暮是叶诡大神的真名,摸了好久才摸到那丫躲在学校里呢。上个星期好不容易摸到她学校的地址,结果蹲了一个星期才看到今早进的校门,问了别人才知道新晨大学今天要举行毕业晚会呢,终于知道冒出来了。出版合同上签的地址根本就是旧地址,我都在想再不出现就照着身份证上的祖籍摸过去了。”
    “祖籍地址该不会是城海吧?”牧黎夜已经猜测出了一二,先别说这个叶诡的真名和他的未婚妻同名,要是祖籍在城海,那十有八/九是同一个人了。
    “帅哥,你好聪明啊。”西柚对着牧黎夜投过去一个崇拜的目光。
    ※※※
    作为一年一度的毕业季,今年的毕业晚会举行的格外热闹,据说是因为晚会的策划是个富二代,不仅能欣赏到准毕业生的载歌载舞,中间还有礼品相送,其中一个大奖,刚好是宋迟暮垂涎已久的价值一万元的零食大礼包。
    作为一个刚刚从城海市回到新晨大学的大吃货,宋迟暮当然不会缺席,早早的就和宿舍里的三个姐妹霸占了最好的位置,只求游戏开场环节能早点开始,一举拿下零食大礼包。
    蝌蚪是宿舍里最多才多艺的女生,因此受邀上台演奏古筝,为了搭配和谐,蝌蚪特地换上了一套淡紫色的齐胸襦裙,头发也在猴子的巧手下编了个垂耳髻。看上去颇有些出尘美人的感觉,宋迟暮一整晚都在对着她犯花痴,赞美之词简直要把蝌蚪的耳朵磨出了老茧:
    “蝌蚪啊,蝌蚪你怎么那么美啊,你做我媳妇好不好?”
    “蝌蚪啊,你和我结婚吧,我需要你给我暖床。”
    “想得美——”蝌蚪高冷的甩给宋迟暮一个大白眼,轻咳一声,这才优雅的提着襦裙上了台:
    “大家好,我叫柯晨曦,姐妹们都叫我蝌蚪,今天我要送上一曲古筝版的《千本樱》,为什么要选择这首曲子,那是因为曾经有段时间,我们宿舍里的四个姑娘,一起爱上了这首曲子,且一起听到了吐,倘若有弹错的地方,还请各位学弟学妹们多多包涵。”
    你能想象得到,一个穿着齐胸襦裙的典雅女子,竟然要在会场上演奏这首节奏激萌的曲子吗?而且还是用古筝?
    演奏开始的时候,宋迟暮听到那流畅的节奏,差点就跪在了地上献上了自己的膝盖。
    而场馆的另一边,已经有人献上了膝盖,西柚听着古筝里发出来的声音,不顾淑女的形象,直接举双手呐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