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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半米阳光

      最近一段时间,城里的建筑工地上大缺人手,老板们为了抢工期,竟不惜一切手段。他们想方设法地在工地上盲目地展开疲劳战术,他们不要质量,只要速度的做法,致使很多年轻的力工因身体吃不消,都纷纷离开工地。老板们见力工越来越少,都急红了眼睛。
    他们宁可花高出一倍的薪水来村里找人干活,也不愿把一堆烂摊子活儿撂在来年春天在盖。这还不算,他们背地里还昧着良心,处心积虑地把住户的楼照偷偷拿去银行贷款,为了打通关节,他们请送礼,大吃二喝,全然不顾别人的死活。
    现在工地人手吃紧,他们不得不拆东墙补西墙,七拼八凑地招揽各路人马,来工地干活儿。
    今年的冻期早,如果楼房不及时封顶的话,就会给他们的利益造成很大的损失,为了防止夜长梦多,老板在人困马乏的状态下,亲自上阵指挥工人加班加点三班倒,然后挑灯夜战,打算抢在入冬之前强行完工。
    农村人没有来钱路,只能靠力气维持生计,为了多赚外快,胡同里一来招工,他们便蜂拥而去,村里很多男人都不顾家人的反对,成群结队地背着行李去城里打工,他们杂乱的脚步,在院门口轻轻一闪,就匆匆忙忙走过去了。他们走了以后,地里的庄稼就留给了家里的女人。
    可是有人去了,脑子灵活儿一点儿的,见事不妙,就以借钱为由,干完活多少能要出点儿钱回来,可有的人去了工地后,脑袋跟榆木疙瘩不开窍的,只是一味地埋头干活的,到头来除了颗粒不收之外,好像连路费都拿不回来。
    看到这番情景,晓红突然想起了远在工地的小四儿,他的心里又是一阵失落。四儿身体不好,他小的时候没吃过几天奶,他刚刚满月妈妈就到砖厂出窑,几乎是奶奶喂大的,因为食火过大,营养不良,他的脾胃不和,又满脸菜色,嘴唇常年脱皮,他的身体非常单薄。爸爸不想让他待在庄稼院里,就让他学了手艺。
    四儿没念过多少书,他十三岁辍学就跟了师傅学瓦匠。然后常年到外地干活,几乎每年春节前后在家里能待上一两个月的时间,工地一开工,他就得跟师傅去工地,他们常年住在四面透风的空房子里艰难度日,随便走到哪里,哪里就是暂时安身之处。
    以前,四儿跟着师傅去城里盖楼,常常因为包公头不讲信用,大楼封顶之后,很多工头都卷款逃跑,留下一些偷工减料的烂尾楼,被人告上法庭,弄得他们师徒好几年的工钱都打了水漂。等他们一群瓦匠带着力工好不容找到工头要账的时候,才发现欠账的比要账的腰杆还硬。可能他们背后都有靠山给支招,不然他们也不会猖狂得这么明目张胆。有一回,爸爸替他要钱,临时住在工地的床铺上,工地半夜失火,爸爸非但没有要回钱来,还差点儿把命丢在那里。爸爸回来以后,半夜睡不着觉,蹲在院子里一颗接着一颗抽旱烟,他郁闷了好长时间,也没缓过神儿来。
    世界上哪有那么多公平的事啊!在这山高皇帝远的地方,老板欠人家农民工的血汗钱,比杀死害命还要歹毒,可他们个个都脑满肠肥,红光满面,一个个都开名车,住豪宅,逍遥法外,活得非常滋润,无辜的力工们纵有千般声讨,万般查访,究竟也没有能力把他们都推上法庭,受到了应有的惩处,只能忍气吞声地任人宰割他们的劳动果实。其中的心酸,只有他们自己知道。
    现在有了劳动法,政策又好,四儿和师傅他们再出去干活,有劳务市场给他们撑腰,已经没有那么多的风险了。自打城里棚户区改造以后,他们的收入,也是一年比一年好。四儿是个特别顾家的孩子,他从工地上挣回来的钱,一个不花,都拿回来交给妈妈。妈妈把他的钱都攒起来,也很不少,都留着给他结婚时用。
    午后的阳光,斜射在院子里,像一团燃烧的火苗,散发着白亮亮的光芒,刺得人睁不开眼睛。
    晓红洗完衣服,再用力把水拧干,一一把它们晾到了晾衣杆上。她见衣杆上没有晾满,回到屋子里翻开箱子,找出几件穿过的衣服,也想拿到院子里面洗洗。
    她翻着翻着,突然从箱子里面拎出一件红色的上衣。这件上衣是姐姐在城里上班时,用她第一个月的工资给她买的。那个时候,姐姐挣的钱不多,仅仅够自己糊口,她平时花钱特别谨慎,从来都不乱花钱,但给两个妹妹买件衣服,却没有心疼过。
    当时姐姐在商场里买了两件款式不同的红衣服,一件给了妹妹,这件颜色比较鲜艳的就留给了自己。姐姐还说晓红的皮肤白,穿红的比较好看,就特意买下来送给她。
    孙晓红特别喜欢这件衣服,一直都没舍得穿,在春天开学的时候,她只穿过一次,然后就如获至宝地放进柜子里面压箱底,以后就再也没有穿过。现在她把它找出来,捧在手里,不禁又想起了姐姐。
    孙晓红一直都觉得姐姐是一个个性很强的人,跟自己相比,可强多了。姐姐的人生经历,可谓一段比一段曲折,说起她的往事,连她自己都唏嘘不已。
    姐姐上初三那年,因村里的教学质量不好,为了让姐姐考个好的高中,她就被妈妈送到离家很远的四姨家去寄读。四姨家也住在农村,那里的中学也不是像传言说的那么好。妈妈非得让她去,姐姐也没有办法,只好试试。
    原因是那个时候,四姨夫在那所中学里当校长。这个四姨夫,孙晓红还是几岁的时候见过他,现在她都二十好几了,恐怕走到对面,她都认不出这个姨父来。
    虽说两家人走动得不是太近,可是,如果姐姐去他们那里的中学读书,也会得到很好的照顾。十指连心,姐妹连心,毕竟这是一门求之不得的好亲戚,姐姐心里自然愿意前往。
    人在人眼下,不得不低头。临走前,深谙人情世故的妈妈卖了一头肥猪,特意托人去城里买回来一辆自行车,送给了姐姐。还特意嘱咐姐姐,到了那里,手脚要勤快,嘴巴要会说话,眼睛里要多装点事儿,没事儿的时候,多帮四姨干点儿力所能及的活儿,还要学会照顾自己,没什么事儿别老往家里跑等等。再就是四姨家里的孩子多,她告诉姐姐有什么磕磕碰碰的小矛盾,要躲着点儿,让着点儿,免得被别人说闲话,笑话自己。
    姐姐当时也点儿头答应着,也是岁数小,她的脑子里,不停地幻想着四姨家如何如何地对她好,没怎么考虑,就稀里糊涂地跟着爸爸去了那里。
    为了讨好姨父,爸爸赶着马车,去四姨家送姐姐上学的时候,还给他们家带了二百多斤的小米,算是姐姐在他们家住的酬谢。到了那里之后,四姨连句感谢的话都没说,就将爸爸给打发走了。
    生活里,有些事情,并不如想象的那么美好。有些表面风光的事情,总能掩盖背后的阴暗。姐姐到了她家的第一天,他们全家人还算热情,没想到刚刚过了一夜,她们家所有的成员都原形毕露。
    当姐姐发现四姨家一团糟的时候,她立马就后悔了。原来,看似表面风光的四姨夫,别看平时说话咬文嚼字的,满嘴丫子都是仁义道德,可论起是非来,像个泼妇一样,满脑子都是令人无法接受的尖酸刻薄。
    他这个人心胸特别狭隘,嫉妒心特别强,见不得别人比他好。在亲戚朋友面前,但凡有人过日子想超过他,他都想方设法踩上两脚,才算拉倒。他家里以前的事情,姐姐根本就不了解,自打姐姐去了之后,他居然装模做样地摆起穷谱来了。
    他每天下班回家吃饭,每顿饭都要单独摆个方桌,然后盘腿坐在炕头上,大呼小叫地让四姨烫酒换 菜,他把她指使得团团乱转,屋里屋外脚不沾地,还不善罢甘休。
    姐姐感觉他就是有意刁难四姨给自己看。后来听说,四姨夫这个男人,从小就没了爹娘,他几岁就跟他婶子在一起,其间,他尝尽了世间的人情冷暖,即使跟四姨这样毫无心机的人结婚生子,依然摆脱不了童年的阴影。
    待他醉酒以后,就毫不留情地对全家人发号施令,弄得老婆孩子全都战战兢兢地面壁站立,听他跟唱歌一样,一一训斥。有人说,麻脸胡须不可交,最恶不过水蛇腰。他这个人,本来面相就很粗糙,竟然还长了一脸连毛胡子,发起火来,活像一尊面目狰狞的阎王。
    而四姨呢,除了心甘情愿忍受他的任何屈辱外,还要整天面对一大堆杂七杂八的家务活,在他的摧残和折磨下,鬼哭狼嚎的四姨每天就像一个疯女人一样,不是指天道地地咒骂三尺,就是摔盘子摔碗怨天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