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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0节

      白袍男子见到她戒备的眼神,心里一梗,也为自己刚刚乍然听到那个名字时不由自主的反应感到无奈。果然她是不一样的,不一样到,即便多年过去,听到她唤那个早该被遗忘在尘埃里的名字,他仍旧会失态。
    白袍男子一步一步行至她面前,林清时却在他看似散漫随意的步伐里窥出了他的自信和强大,随着他的靠近,漫天的压力席卷而来,林清时的脸色微微有些发白。
    白袍男子像是丝毫感觉不到她的紧张,在她面前一步远的距离停了下来,林清时这才看清他的容貌——
    细长的凤眼,清冷而无机质的眼眸,高挺的鼻梁,白皙如玉的肌肤,带着淡淡粉色的薄唇,削薄的下巴,这是一张堪称完美的脸,完美到林清时恍惚之见觉得有种不真实感,像是假的一样。
    那双淡粉色的唇瓣上下开阖的时候,林清时微微屏住了呼吸,等待他说话。
    他的眼睛里染上了一丝笑意,冲散了清冷之色,一瞬间,他好像从冰冷的世界里活过来的雕塑一样,带上了活人才有的生气。
    他微微倾身,呼吸吹拂在她的耳畔,他冰凉的唇瓣擦过她的耳朵,缓慢而又坚定的声音在她耳畔响起,像是宣告——
    “吾名,victor。”
    林清时漫不经心的笑,不着痕迹的退后一步,一只手猛然伸了出去,伸向了那个安静躺着的婴儿,随即像是碰到了某种神秘的屏障一样,白光闪过,她顿时就消失了。
    她,落荒而逃了——在自己的地盘。
    白袍男子皱紧了眉头,眼神中有一闪而过的失落之色。
    他微微攥起了手指,消失在原地。
    在绿色的树冠里安静躺着的小婴儿慢慢睁开了双眼,眼睛清澈的可以见底,咧着嘴露出只长了一颗牙的光秃牙床,挥动着小手,“雪……雪……”
    牙牙学语的婴儿,似乎已经在梦到了自己的新名字。
    当已经到达了新世界的林清时看着镜子里那张尚且青涩的面庞,鼓动的心跳才渐渐平缓下来。
    能够随意出现在她的空间里的人,能力必定不弱。她很清楚自己几斤几两,所以很没有骨气的逃了。
    林清时摇摇头,甩掉自己混乱的思绪,强迫自己把心神放到眼前来。
    这一次,她……
    父母双亡?而且刚死没几天?
    林清时无奈的扶额,原身父母手下有不少产业,所以这次的身份肯定有不小的麻烦。
    现在,父母留给她的除了大笔的遗产,还有一个哥哥。只是从记忆里看来,这个哥哥也不是个精明能干的,在这样的情况下,怕是守不住双亲留下的遗产。
    肚子“咕咕”的叫了几声,林清时叹了一口气,原身的父母刚去世,想也知道她没有心情吃饭,所以已经有一两天没有正常进食,又是正长身体的时候,难怪肚子会咕咕叫。
    为今之计,还是早点填饱肚子,别的,说什么都是空话。
    林清时刚拉开房门,便听到楼下嘈杂的吵闹声,走到楼梯口一看,下面一大帮子的人正在争论些什么,隐隐约约可以听到“公司”“房子”等字眼。
    林清时大概扫了一眼,大多数人在记忆里都是只有一个模糊的印象,看来从前并不亲近。
    这一下,原身的父母死了,他们却齐齐涌了上来,想必是不撕下一块肉来不会罢休的了。
    林清时嗤笑一声,慢悠悠的下了楼。
    林纨被一帮八竿子打不着关系的亲戚缠的头都要炸了,本来父母突然出事他心里就不好受,现在还要对付这样一帮不怀好意的亲戚,他的忍耐已经快要达到极限了。
    林纨抓了一把头发,忽然看见从楼上下来的妹妹,脸色缓和了一下,扫了一眼平时不大来往他连名字都叫不全的亲戚,本来已经平缓的表情又难看起来,扬声冲林清时道:“阿时,回楼上去。”
    林清时看着他关心的眼神,心里微暖,“哥,我饿了,下来找点吃的。”她望了望围在林纨身边苍蝇一般的男男女女,佯装好奇的问了一句:“哥,这些叔叔阿姨怎么还没有走?爸妈丧事要用的仆人不是已经确定下来了吗?”
    林纨身后一个中年妇女讥笑一声:“哟,这丫头怎么这么没有礼貌?我可是你大姨,还不快叫大姨!”她转头冲身边的男人大声抱怨道:“瞧瞧这孩子,都被惯坏了!林琛夫妻俩也太不会教孩子了!”
    林纨和林清时眼神同时冷了下去。林琛是他们俩刚刚去世的父亲,如今这个不知道哪里来的“大姨”站在他们家客厅里,堂而皇之的指责他们不会教孩子,可曾想过他们死去的父母亲?
    林清时眯了眯眼,“我长这么大,还从未听妈妈说过她有什么姐妹呢?”言下之意,就是告诉这个自称是他们大姨的女人不要乱攀亲戚。
    可那中年妇女却像是丝毫都听不懂似的,呵呵笑道:“现在你们不是知道了?”
    中年妇女旁边有个年纪稍轻的女人,十分温婉的道:“王姐,孩子年纪小,亲戚又多,又不常在一起走动,不知道也是正常的。”
    被叫做王姐的那个中年妇女神色讥讽的瞪了她一眼:“徐梅,就属你是明白人!”
    徐梅并不在意王兰的敌意,转头冲林清时笑道:“这就是阿时吧,今年应该有十四岁了,徐阿姨有个女儿,跟你是一年生的。”
    林清时没有说话,安静的等着徐梅说完她接下来的话。
    徐梅道:“你哥哥过两年也该娶媳妇了,肯定是要另过的,你爸妈去了,阿姨必须得提早为你打算。以后就到阿姨家住吧,也好叫欢欢和你做个伴,你们两个一定能处的很好的。”
    徐梅苦口婆心,企图晓之以情动之以理。
    林清时眨了眨眼,天真的问:“到你家住,那我家的房子怎么办啊?”
    徐梅以为自己的小算盘要得逞,笑得更加温柔:“这房子肯定是要留给你哥哥将来娶媳妇用的,不过阿姨听说你爸妈另外给你留了房子作嫁妆,阿姨带着你到那里住去。”
    王兰冲地上吐了一口唾沫:“啊呸!徐梅,你他妈的想得倒美,带着死丫头住过去,那房子将来算是谁的?老娘不同意!我跟你说,想私吞?门都没有!”
    徐梅面色一僵,暗中瞪了王兰一眼,心里直骂蠢货,竟然这么明晃晃的把心思说了出来!她是想要房子,她呢?又好到哪里去?
    还不待徐梅开口挽救,一旁脸色早就漆黑,耐心全部耗尽的林纨顺手抄起一旁的花瓶就摔了过去。
    王梅心疼的看着那已经碎成片的花瓶,心疼的嚎道:“哎哟!这都是钱啊!你这是作孽哟!”
    林纨神色不耐,一双眼里全是愤怒,指着大门冲一帮子人道:“滚!都他妈的给我滚!”
    一直以来安静坐在一旁看着两个女人耍心眼子的一个中年男子站了起来,笑眯眯的冲林纨道:“这是干嘛呢?多伤和气!有什么话咱们坐下来好好说。”
    林纨冷笑一声,目光在有些凌乱色客厅巡视,最后将目光落到了水果盘里的刀子上,迅速抄起锋利的水果刀,“今儿个谁敢在多说一句话,老子叫他白刀子进红刀子出!”他嗓音几近嘶哑,表情狰狞。
    客厅里一时寂静无声,先前还无赖的一棒子“亲戚”大气都不敢喘,先前说话的那个男人和事老的道:“哎,都是亲戚,动什么刀子,这玩意多危险,赶快放下!”
    林纨哼笑道:“我数到三,还留下的人就准备好替我试试这把刀吧!”他的眼里尽是疯狂,一副神志不清的样子,十分的唬人。
    “亲戚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一个胆子小的立刻就走了,他一走,余下的人也断断续续的跟着走了。
    还有两个不肯走的,林纨是真敢动手,刀子挥到面前,硬生生的将人给吓走了。
    待人都走了,林纨顿时浑身一松,瘫坐在地上,他看了看林清时,不好意思的笑道:“阿时,他们都被我吓跑了,你别怕。爸妈不在了,哥也能照顾好你的。爸妈给你留的东西,谁想抢,哥跟他拼命!”
    林清时心理忽然一软,微微笑道:“哥,我也会照顾你的。”
    林纨先前愤怒悲伤的表情尽数退去,他挠了挠头,十分不愿意打击妹妹的自信心,他狠狠的点头:“那咱们互相照顾!”
    作者有话要说:  番外(作者君的幻想篇——关于原剧情)
    许薇儿看着面前这个英俊的男人,微微一笑,“既然如此,那就结婚吧。”
    叶淮端起咖啡抿了一口,“你能想开便好。”
    许薇儿今年二十八岁,家里已经在催她的婚事了,这次她终于禁不住家里的唠叨,同意出来相亲了。
    许薇儿知道,既然是相亲,肯定是门当户对的,而家里给她选的男人,也必定是出类拔萃的。毕竟家里只有她一个女儿,她的一切,都是家里所能给出的最好的。也因为如此,她才会妥协。
    只是,她没想到,这次的相亲对象居然会是熟人。
    叶淮起先见到许薇儿的时候也是惊讶的,但随即他就释然了。他想,也许注定要如此。
    多年之后的今天,见到许薇儿的时候,他又不可避免的再次想到当年的那个人。转眼数年过去,他们都已经长大,都步入社会开始接受家业,当年的那个人似乎还在象牙白塔中,容颜不变,青春依旧。
    咖啡的苦涩在舌尖蔓延开来,叶淮看着许薇儿微微有些出神的样子,微微一笑,那笑容中,充满了怀念的味道。
    如果有第三人在场,一点会发现,这对看起来颇为疏离的青年男女,尽管他们脸上的表情并不相同,但他们的眼神是如出一辙的,充满了怀念,似有所感,又若有所失。
    两个人在多年之后再次相见的短短半个小时里就决定了要结婚,决定了要一起面对那未知的未来,度过以后的匆匆岁月。这个决定看起来甚是草率,但在相见的那一刻,两个人心里都有一个声音在说,就这样吧!
    几乎是一瞬间,叶淮便推翻了自己草草见上一面这次的相亲对象,回去仍旧跟家里死磕,能单着多久就单着多久的决定。而许薇儿,亦有所动摇。
    将近而立之年的两个人,在一个月之后携手步入了婚姻的殿堂。对于他们来说,早一天或者晚一天进入那种关系状态似乎没有多大区别。既然家里早就在催,那不如就尽快叫他们安心。
    婚后两个人像寻常夫妻那样,相互扶持,却又互有间隙,但他们比一般夫妻都要默契,日子过得像水一般,平平淡淡,却安稳和乐。
    有时候两个人也会谈起当年那段荒唐岁月,会一起想到曾经共同喜欢过的那个人,他们比朋友更像朋友,比亲人更加亲密,不是爱情胜似爱情。
    他的怯弱犹豫,慎思谨行,她的大胆孤勇,敢爱敢恨,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成为饭后的笑谈。
    云淡风轻之间,似乎过往的一切都可弹指而去。可两个人心里都明白,当年的那个人猝然离世终究还是在他们的记忆里成为不能完全消失的暗疮。
    可以碰,但是要忍得住疼。
    无论怎样,日子都是要往前过的。两个人家世差不多,在生活中,在工作里,几乎没有什么不能谈的。
    这样的日子淡然而美好,纵有缺憾,也是美处。
    第二年的时候,许薇儿生下了一对双生子,一个姓叶,一个姓许,算是给两家都留下了继承人。
    孩子的到来足以赶走所有的清冷荒凉,哭声和笑声交织在精致的房子里的时候,一并将活力和快乐也带来了。
    两个人默契的不再提从前,下定了决心要好好过日子。在孩子的玩闹声中或执一本书,或拿一堆文件,侧首间便有一杯清茶递到手边。一举一动,甚至是一个眼神,一个微笑之间都绽放着融融的暖意和温馨。
    没有什么比此时此刻,比有个人知你、懂你、陪着你,要来的更加珍贵,更加美好。
    孩子上学之后,许薇儿的生活骤然空了下来,误打误撞之下,她接触到了一些公益组织。后来,她开始接触一些被这个社会所不认同的特殊人群。
    渐渐她开始反思,当年的自己,是否真的太过年轻了?因为年轻,所以不成熟,因为认知错误,所以担不起责任。
    爱上一个与自己身体构造全不相同的人,真的比爱上一个与自己身体构造完全相同的人要高贵吗?
    为什么前者就要成为别人眼中的异端,后者才是“正常”的?
    若真要深究,说什么阴阳相调才是正道,那么最初这种思想究竟是哪里来的?说白了,还不是人创造出来的。
    一群不知道抱着什么目的的人在那里大肆宣扬“人间真理”,说什么“天地规则”,能扯多远扯多远,尽往高处说去。最终目的,还不是为了一己私欲,为了给别人定下一个规矩,将所有人都赶到那个约束的圈子里,还要标榜自己,这都是为了你们好!
    无论是科学,还是那不靠谱的神话传说,都说天地最初是一团混沌,既然混沌,哪来的阴阳,哪来的规矩?
    后来的人,却偏要说,这规矩,这法则,是最初就定下了的。
    哪里是最初?没有人知道。
    人们只知道,如果不能传宗接代,那就是不孝,如果爱上了同性,那就该去死!
    杀人者不用偿命,卑鄙者享受赞扬,只是单纯的爱上了一个和自己身体构造相同的人,就要在灰色地带里蜗居,稍微露个头,就要在鄙夷侮辱中煎熬。
    这是什么道理?
    自此始,迷雾乍散,许薇儿只觉得心中憋着一口气,不吐不快。那些日日夜夜都在折磨她的情绪仿佛终于有了发泄的出口。
    她开始在工作和家庭之余流连于各个组织中,亲眼见证着一个本来就该享受着和别人同等走在阳光下的群体是怎样一点一点崛起的。
    叶淮对于她的这种迟来爆发的疯狂行径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她果然比他更勇敢,她愿意用实际行动来为自己争一口气,他却不能。他永远都有这样那样的顾虑,不能踏出那一步。
    只要当年的那个人不能复活,那么事情便永远没有了结的一天。得不到,永远都是遗憾。若是当年那个人没有死,一切断不会如此尖锐苍白。但人死了,一切都会留下深刻的烙印。
    许薇儿的爆发,又何尝不是他内心深处的一种想要而不敢实现的爆发?他们太像了,无论是曾经爱的人,还是一旦认定就难以释怀的性格。所以,注定了,那个人死后,他们是最该在一起的人。
    在官方组织宣布全球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国家已经超过百分之六十的那天,许薇儿坐在电视机前放声大哭,年近四十的她已经是两个孩子的母亲了,在这个时候哭的稀里哗啦的,像一个受了委屈终于找到宣泄出口的孩子。
    如果爱情可以跨越时间,年龄,跨越语言,地域,国度,那么,为什么不可以跨越性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