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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章 大戮鬼

      对于学首推选延迟的事儿,云起表示自己很无辜,北宫莫涯这孩子耿直的要命,情商更是低的可怜。
    貌似他的世界除了家族责任感和修炼,其他的什么都没了。
    若他是班级里最强的,担任班首自然无可非议,可问题是他不是最强的啊!
    于是北宫莫涯站出来了,他的班级责任感告诉他,班首一定要是最强的,一定不能被其他学子打败。
    叹了口气,云起接着默记奇物志,好在她的记忆力并不随着修为而下降太多,这其实也是她最为奇怪得一点。
    她带着记忆重生了,除了修为要重新开始之外,其他的例如感知记忆力什么的都要比同境界强出不少。
    若这是她作为重生者的外挂,那这外挂也太垃圾了点,没看见人家《邪王传奇》直接有个干天干地的戒指?
    她这能做什么?
    顶多靠着感知逃个命,也不能增加修为,也没有法侣财地。
    现在想想,那帮助她开辟十处本源海的死阵根本就是一个杀机,冥冥之中想要置她于死地。
    然而却没想到,她那么地邪异疯狂,那么果断地舍弃了左臂,也就硬生生扭转了死局。
    也许真的像那个邋遢老头子说的一样,像她这样满身红光的,早就该死掉了。
    一上午的时间一晃而过,学老刚一离开,整个班级都沸腾了起来。
    武斗选班首!
    他们甲班最终还是要通过武斗来选班首!
    原先学老说让他们比炼化本源海,虽说众学子也都同意了,但内心其实并不太喜欢这种模式。
    作为修者,怎么能不去以武斗来决尊次?
    他们都是修者,自然要争!要斗!
    北宫莫涯和北宫余洋两人沉默地走进教室,沉默地收拾了自己的布袋子,沉默地迈开步子向外走去。
    真的好尴尬呀,原来只是张小纸条,不是有人故意袭击他!
    北宫莫涯默默地走在前方,而且,还不是人家北宫余洋的,而是他那个脑子有些问题的青梅的小纸条。
    “莫哥哥~等等我呀!”北宫火语娇喊一声,麻利地收拾了书袋子跟着北宫莫涯向外走去。
    恩,他莫哥哥今天好帅!太霸气了!
    北宫莫涯背影一疆,转身看着北宫火语,僵硬的开口道:“火语,你以后不要再跟着我了,别人会误会的。”
    没看北宫余洋就误会了吗?
    再这样下去别人会不会以为他北宫莫涯以后要娶了北宫火语当媳妇儿?
    不!绝对不可以,他可是要修炼的,哪有功夫娶媳妇儿?
    “……”面色发黑,北宫火语握紧了拳头,她想揍人。
    自然不是揍莫哥哥,而是揍那个北宫余洋!肯定是那个人给我莫哥哥说了什么!
    “莫哥哥,火语没有跟着你啊?可是火语家也在那边,当然要和莫哥哥一起走了!”努力扯出一抹微笑,北宫火语无辜地看着北宫莫涯。
    “……那你为什么叫我莫哥哥?”北宫莫涯疑惑:“我们同岁,你不用叫我哥哥。你可以叫我北宫莫涯。”
    呼吸一滞,北宫火语,卒,享年,十五。
    …………
    云起知道自己是个不怎么会说话的人,而且性格并不讨喜,还总是一副处变不惊看淡生死的表情,让人很想揍她。
    可她不是故意的,她觉得自己要追求实力,要追求长生,所以摆那么多表情干啥?
    一点用都没!
    然而上午看了北宫莫涯之后,她突然发现自己这种人还不错,至少情商还是在线的。
    慢悠悠地晃到玉石轩,她打算今日就买一把长刀。
    “君人,可是要买兵器?”小厮满是恭敬地走向前询问云起。
    “恩,我要买一把长刀,要上品宝器。”走进玉石轩,云起四处打量着。
    大宇国的玉石轩与天符阁一样,皆为三层阁楼,一层为下品宝器,二层为中品宝器,三层为上品宝器,传说这玉石轩更是有符兵的存在。
    “君人请跟我来。”小厮眼睛一亮,上品宝器那可是上千的交易啊。
    上了三层,一中年妇女走来,看着像是这儿的管事。
    “小姑娘需要兵器?可是要用剑?”妇人打量着云起,目光柔和。
    “前辈,晚辈想要买一柄长刀。”用刀的女子的确没有用剑的女子多,君子剑淑女剑,舞起来看着都颇为好看,也较为灵活。
    可云起爱刀,没缘由的喜爱长刀。
    闻言,妇人也不惊异,毕竟用刀的女子也还是有的。
    带着云起走到一处展台,台上用丝绸包着一柄柄长刀,宽窄薄厚,应有尽有。
    “小姑娘,可以拿起来试试。”妇人挑出一把窄身薄刀,递给云起。
    刀刃颇为锋利,入手不重,较为轻盈,柄处刻着稀碎的花纹,大多用刀的女子都会如此选择。
    “可有窄身薄刃的重刀?”云起试了试手上的长刀,过于轻盈,杀人时比较费力一些。
    “重刀?”妇人看着又黑又瘦又小明显还没长大的云起,不禁疑惑,这小姑娘耍的起重刀?
    那一柄重刀怎么也要百斤,女子力量本就比较弱小,选重刀的真没有多少。
    “用重刀的女子不多见,不过我们玉石轩还是有的。”妇人转身走进一侧的屋子,不多时,拿出一柄刀身如墨般漆黑的长刀。
    好刀!
    此刀刀身竟不会折射光线,漆黑如墨,若是在夜晚使用,岂不是像鬼魅一般无迹可寻?
    “它叫什么名字?”云起顿时被吸引了视线。
    此刀刀身约二指宽,长三尺半左右,刀柄被黑色布带一圈圈缠住,看面积实在不像一柄重刀,定是加了特殊物质才会重达百斤。
    “戮鬼。”妇人面色肃然。
    “屠神戮鬼?可是还有一柄屠神刀?”云起眼睛一亮。
    听这刀的名字,明显就是像邪王那样子的假传奇真挂逼用的嘛!
    正好配她!
    妇人眼含笑意:“是有那么一柄屠神,不过两者可没什么联系。”
    她才不管什么是不是有联系嘞,这名字和屠神并肩啊我去!就冲这名字她就喜欢:“多少晶石?”
    “不贵,这柄刀险些入了符兵的行列,也就八千四百颗晶石。”妇人好笑地看着恨不得把眼睛珠子粘在戮鬼上,偏偏还装作一副风轻云淡的样子的小姑娘。
    “……”八千四百!卖了自己都凑不够吧?
    “咳,这刀看着太黑了,不好看,可有其他的?”逼着自己转移看向戮鬼的视线,云起伤心到哭。
    妇人看着这表面上云淡风轻实则贼精贼机灵的小女娃,哭笑不得:“我这三层的上品宝器至少千枚晶石,你确定要买?”
    “买!”捂了捂布袋子里的千枚晶石,云起心痛到无法自已,又要穷了。
    她自然知道上品宝器是要千枚晶石的,不然也不会上来三楼。
    毕竟就算是最烂的上品宝器,也要比中品的好啊。
    默默思考,她以后若是像邪王一般出一部书,是不是要叫做穷鬼传奇?
    看着女娃子明显不像是有钱的人啊,莫非用了全部家当来买兵器了?妇人摇了摇头,真不是个会过日子的女娃。
    妇人转身又拿出一柄重刀,大概两三指宽,长约三尺一二,浑身仍是漆黑如墨,可是一看就知道不高级。
    “此刀重量不及戮鬼,却也有七八十斤,比戮鬼稍宽,但不影响灵活,长不及戮鬼,却也有三尺一,更重要的是它只要一千枚晶石。”
    “它叫什么名字?”看了看戮鬼,再看看这把明显比戮鬼短粗的刀,云起哀叹一声,算了,自家刀孩子看着看着就习惯了。
    “哦,它叫墨刀。”看着云起即将崩裂的面孔,妇人抿嘴笑了笑。
    “……”好普通的名字啊,就因为刀身是黑的就叫墨刀?
    可是,你连黑也不如戮鬼黑的纯粹啊摔!
    从玉石轩出来后,云起已经成了名副其实的穷光蛋。
    看了看怀里的墨刀,云起暗暗想道,从今天开始,你就叫大戮鬼!
    恩,我家大戮鬼真好看。
    …………
    前世小番外――
    阴暗森冷的地牢里,月光透过盘子大的窗口照射在一身白色亵衣女子的身上。
    女子双臂被钉在木头架上,墨黑色的发丝凌乱不堪,脸上刻着几道疤痕,破旧的亵衣上还落着几点干涸的血迹。
    忽然,牢房的木门被打开,一席淡白色纱衣的女子款款走来,女子头戴金钗,腰束玉带,柳叶弯的细眉,眼眸柔弱如水。
    “你输了,嫁给裴即墨的最终还是我。”女子瞧着眼前浑身狼狈的人,神色冰冷。
    架子上被束缚的狼狈女子无一丝反应,半晌只是回了句:“哦。”
    苏有姝听着云起淡漠的话,顿时一阵苦笑:“你还真是淡定,你难道就不好奇为何他会娶我?”
    云起无言,她是输了,可苏有姝赢了吗?没有!她们都输了。
    她北宫云起甚至从来没将苏有姝当过对手。
    “你瞧,他亲口说他爱我。”苏有姝激活了一张刻印符簶,里面白衣谪仙的男子揽着怀中的人轻声呢喃着:有姝,我爱你。
    一抹青丝垂落在云起脸颊,她终于抬起了眼眸,满是嘲讽地看着苏有姝:“他从来不爱你。以前,如今还有往后……”
    “呵,自欺欺人……”苏有姝说罢,转身离开,也不知说的是云起还是自己。
    数月后。
    “我怀孕了。”苏有姝站在云起面前,摸着微微隆起的小腹。
    云起不语,她在这地牢暗无天日地过了数百天,她早已分不清白天和夜晚,只有苏有姝这个女人偶尔会来。
    恨苏有姝吗?不,云起觉得她可怜。
    “再过几个月我就要当娘了。”苏有姝眉眼温柔。
    “你为什么要这么做?”云起悲哀地看着眼前的女子:“你没有怀孕,但为何要骗我?”
    苏有姝动作一疆,继而脸色变得煞白,终于认命了一般苦笑:“你不信我怀了他的孩子?”
    “从来不信。”语气淡漠。
    “为何?”
    “他爱我……”自嘲地笑了笑,是啊,裴即墨爱她爱到了骨子里。
    “你们不可能了!”苏有姝厉声叫嚷着。
    云起看着面前发疯的苏有姝,漆黑的眼瞳仿若无尽的深渊,淡漠道:“是的,我们结束了。”
    她输了,这场感情游戏里没有胜者。
    她始终相信着裴即墨对她的感情,却不能容忍他对她的欺骗和隐瞒。
    他从来把她护在身后,不问她需不需要。他从来不说他的苦楚,不问她是否担忧心慌。
    他以为自己所有事都能摆平,以至于到了现在,她北宫云起落得这般下场都不知为何……
    他们结束了,永远不可能了。
    她从来不是金丝雀,不是菟丝花。她是能够并肩而战的人,她从来可以与她人共享天下!
    呵呵,这二十多年,她都快忘了自己原先的样子,多可笑。
    如今,一切都该结束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