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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节

      第31章
    夜风吹得席妙妙很清醒。
    她滴溜溜地看住封殊, 他等待女友想做的事情, 唇角扬着杀气腾腾的微笑。只是, 她已然免疫, 不但不怕,还能从中看出温柔与耐心,鼓励着她一亲芳泽──等等, 男人的嘴唇,真的能用芳泽真形容吗?
    算了,反正遇见他之后,物理生物老师都死得七七八八了, 不差一个语文老师。
    “我要亲你了。”
    席妙妙郑重地预告。
    闻言, 封殊一愣, 随即反应过来她要做什么, 紧张感是大脑颁发下去的最高指令,浑身一僵, 不知如何是好。她目光在他嘴唇上流连而过, 他的唇形也长得好, 带一点翘, 很勾人, 不像良家妇男。
    太好看了, 形容为芳泽, 没毛病。
    “我……要做什么吗?”
    封殊谨慎地征求她的建议, 她认真地思考了一下, 下命令:“别动。”
    “好。”
    上神任她摆布。
    席妙妙仰起脸, 很慎重其事地瞄准了他,睁着眼,凑了上去,距离一毫米。她呼吸急促,几乎能听到自己的心跳声,抗议着,受不了啦,放过它吧……然后,蜻蜓点水地碰了碰。
    软软的。
    但是太紧张了,尝不出什么特别的滋味,只是很有仪式感。
    “可以轮到我了吗?”
    封殊开口,磁性的嗓音磨过她的耳畔。
    “呃,可以,请。”
    犹自沉浸在初吻余韵的席妙妙用词非常礼貌,只是,上神没留给她太多回味的空档,便俯身吻了下去,一手环住她的腰,属於他的气息排山倒海地压来,让睁着眼的她溃不成军,忘了怎么呼吸,不懂回应,小手搭在他的肩上,觉得自己要死了。
    没有技巧,也不需要技巧,她嘴唇上涂的草莓味唇膏融化在这个吻里,淡淡的果香游曳於唇齿之间,吻得七大行星逐颗在耳边炸开,绚烂十里不及一个他。在接吻方面,上神显然比她有天赋得多,无师自通了用舌尖撬开她的齿关,恣意攻城掠地──大部份时候,他都表现得没有攻击性,温驯任她作威作福,不像战神,倒像没脾气的小可爱。
    但,那是他不想跟她计较,怕吓到了她,处处让步。
    这时候,他不想再忍,或者已经忍过了,只是效果不明显。
    杀人鲸凶暴的一面在此露出了冰山一角,叼住她的嘴唇蹂│躏,压住她的舌头欺弄,得寸进尺,步步进迫,极具侵略性,几乎要将小兔子吻晕过去。
    相比起来,她主动的一个吻,简直是小孩子过家家的玩意。
    他是要吃掉她的舌头吗?
    麻麻他好可怕要被咬掉了……呜呜……
    席妙妙始终没找到呼吸的时机,也忘了可以用鼻子呼吸,一轮长吻下来,当真要晕了。
    封殊松开她的时候,她整个人挂在他身上,心服口服。
    “封哥,我想问一下,你可以多久不呼吸?”
    封殊抬眉:“我可以不用呼吸。”
    “……”
    跟非人类谈恋爱,真不容易啊。
    席妙妙悻悻想着,索性在他身上不起来了,靠着他,脸埋在他胸膛上,有很好闻的味道,仔细想想,应该是她家里的柠檬味沐浴露。她不起来,他亦不想催她,两人相拥於龙背,默契得很温柔。
    白龙绕着港岛和s市浪了一圈,突发奇想,以传音入密方式传到两人耳中。
    “温语说席姑娘没去过港岛,要不要飞下去吃个夜宵?”
    “好啊,我想去!”
    席妙妙兴奋答道──她还真没去过港岛,来s市那么多年了,理应怎么也该去一趟,可是一直懒得办通行证,加上要是办了,万一传到朋友圈里去,少不免冒出一大堆旧同学奇怪亲戚要求免费代购。
    她联想能力也很强:“你能御剑飞行,伏云君本身就是飞龙,要是你俩走私,一定很赚钱!”
    堂堂上神仙君,沦落到被安排这样的工作了。
    封殊摸摸她脑袋:“你喜欢就好。”
    “我就说说,”席妙妙有贼心没贼胆,真违法害人的事儿不敢干也不想干:“顶多带罐奶粉,上次温语给我带了一罐,生吃还是冲开来都很甜。”
    他视线落到她被吻肿了的唇上,心猿意马,忍不住又啄了一下:“确实很甜。”
    席妙妙瞪大眼──她被调戏了?
    前方传来龙咆哮:“两位,考虑一下我的感受好吗?在我背上做这种事真的好吗?……什么啊你别咬我的角!好气!我要甩你下去了!”
    游刃有余的暖男音,生生咬成了炸毛的少年。
    “我错了我不甩你,我他x的哪敢甩你啊,两辈子都是你在甩我,你别抱着我的角,我也是有尊严的,我是神龙,神龙好不好!你别挠我的逆鳞,我要炸了!”
    抱住龙角的温语回头朝闺蜜扬起了胜利的笑容。
    席妙妙对这位驯龙女骑士佩服得五体投地。
    抗议归抗议,伏云君始终顾虑到背上的两位是凡人,全程飞得比廉航都稳,过了护城河后,唔的一声:“我体型太大了,施加障眼法都不好降落,你俩到封殊的剑上去,我变回人形……你快从老子的角上下来!”
    温语颇感遗憾,一路走龙背,如履平地,丝毫不畏高,走至两人身边。
    “站得下吗?”
    她多虑了,剑大小缩放自如,再来一队人都站得下。
    白龙变回人形,席妙妙转头看他,他踏空走过来,连剑也懒得招。不需要她开口,伏云君已看出了她的好奇,贴心解释道:“我跟封殊在天上飞其实都不需要御剑,看心情,有时带妹就要……你干吗?我没带剑,你别过来!”
    “要接住我啊。”
    剑下是万丈高空,温语欢笑着,脚尖一点,往伏云君跳去──她并非鲍威尔,跳不了895米,眼看就要自由落体,旁观者看了都要吓尿。电光石火间,席妙妙似乎听见仙君骂了一句很不文明的:“艹!”,箭步捞住她的腰:“你不要命了!”
    “不是接住了吗?下去吃夜宵吧。”
    温语云发散乱披在脑后,挂在他身上哈哈大笑,彷佛刚才是从上铺跳到下铺,视粉身碎骨为稀松平常。她比妙妙更快接受眼前生物不是人类的玄幻事实,被她的轻狂举动激怒,伏云君眼底金光激荡,人形俊美的脸孔上镶嵌着倒竖的兽瞳,须臾,又软了下来:“想吃什么,挑个地方降落。”
    “妙妙呢,想吃什么?”这时,温语和封殊立场一致,她心情愉悦地在神龙身上调整了一下坐姿:“我经常来这边,不稀奇了,你是头一次来,你想吃什么我们都陪你……封哥没意见吧?”
    封哥当然没意见。
    妙妙的意见,就是他的意见。
    席妙妙回想了一下睡前那顿海鲜麻辣烫,这时血液里都冒海水味,不想吃辣的了:“吃甜品?大排档?”
    选择困难症陷入了深深的苦恼。
    幸好旁边两人都很能拿主意,见她迷茫,温语拍板指挥飞进九龙半岛一个不算发达的区域。在高空的时候,已能看见高楼林立,像一根根刺向天空的枪,形状各异,低矮的楼房商铺赏的深夜一点多还亮着灯,甚至隐约可见排着队的人龙,食物香气随着煎炒声传出来,让她很是心动。
    “这么晚还有人啊!这里白天也开吗?”
    席妙妙想起之前去过b市的簋街,也是一条不夜食街,倒比这里热闹多了。
    “附近都是民居,想再热闹一点,可以去兰桂坊……”温语抚着嘴唇,笑得不怀好意:“不过,妙妙不喝酒,去那边就没意思了,而且两位一看就是爱静的性子,这边好,安静,能说说话。”
    三人的颜值,就是夜店一放,也是谋杀眼球的主儿。
    席妙妙图省事,晚上只化了淡妆,可也透着股生嫩青涩的纯味,在温语看来,其实不少人喜欢撩这一款。
    她挺骄傲:“惟一能让我夜不归宿的店,就只有网吧。”
    四人落在幽暗小巷,无人注意到漆黑一角多了四个陌生来客,席妙妙左手牵着封殊,右手拉着温语,自觉已是人生赢家,美的不行。自从大学毕业之后,她已经很久没和两个朋友以上一起在夜晚冒险了,而带着男朋友,更是大姑娘上花轿的头一回。
    席妙妙抬头看向封殊,他……他依旧是没什么表情。
    “怎么了?”
    “你不高兴吗?”
    “你在我身边,怎么会不高兴?”
    伏云君一拍他的肩膀:“席姑娘你放心,这家伙面上看不出来,有妹子陪着他,其实高兴得要死了,封哥你说是吧。”
    封哥点头,冷峻依然:“我高兴死了。”
    ……她不得不信了他的邪。
    第32章
    与三人同行, 席妙妙也体验了一把偶像剧的感觉。
    大半夜的,这边街上依旧灯火通明, 只要天一入夜,彷佛晚上八点跟凌晨一点只是数字上的分别, 大排档里脏话不绝於耳,男女高谈阔论,马路对面,是幽静的华金冰室。马路本来宽阔,两边却排满了摩托车,绝大部份都经过改装。
    款式各异,都很炫酷。
    最靠近妙妙的一辆, 车身喷漆如燃烧飞扬的烈焰,烧至排气管。
    恰好,一个吃完糖水的青年戴上头盔,跨坐於摩托车上,招手让女伴坐於身后, 发动引擎,灰蒙蒙废气从排气管喷薄而出,就像车身燃烧而成的灰烬,窜进远处街角的黑暗之中, 只剩下一溜烟。
    “唉。”
    那辆车太炫酷了,席妙妙都要以为自己误入了《头文字d》的片场, 好奇瞄了眼车主, 借着大排档的灯光, 看出了只不过是个满脸青春痘,稚气未脱的平凡青年。她若有所思:“我一直以为只有陈冠希、古天乐或者郑伊健这类帅哥才会开这么狂霸酷炫吊炸天的摩托车。”
    温语领着三人走进华金冰室,在靠着玻璃窗的位置坐下,她翻开菜单:“这边开得晚,很多车队浪完来歇歇脚,吃夜宵,嗯……有时也不止摩托车,”她朝窗外昂了昂下巴,妙妙顺着她的视线看出去,恰好看见一辆哑黑色的法拉利轰呜着滑进马路。
    “车真漂亮。”
    “别看了,”温语阻止了她探头的举动:“车主不会好看的。”
    席妙妙垂死挣扎:“……万一是高富帅呢?”
    “再帅,有你男朋友帅吗?”
    她回首看向封殊,后者回望她,帅她一脸:“好吧……”
    对於自己有了个颜值十分的男朋友,席妙妙依旧没什么实感,比起‘我男朋友是神仙’,‘我男朋友比明星帅’更不可思议一些──毕竟,神仙还可能有其貌不扬的普通仙,且充斥着各大动画小说作品之中,但帅哥,真的没出现过在她的生活里。
    哦,还是有的,不过头上都打上了闺蜜男友四个凛然不可侵犯的大字。
    “想吃什么?要不我挨个点一下,分着吃?”
    温语算是了解这对小情侣的性格了──妙妙是个对新事物拿不定主义的人,都想尝尝,尝哪个,她能独自纠结一小时,而封殊对吃食兴趣不大,她象征式的问一下,就和伏云君商量着拿主意了。
    见状,席妙妙好奇:“伏云君是神仙,也会喜欢凡间的食物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