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节
“梦都是反的。”我小声嘀咕。
“我们做美梦的时候,都希望它是真的,做噩梦的时候,却告诉自己梦都是反的。可是美梦往往难实现,噩梦也未必不成真。不过我们安慰自己罢了。”她冲我莞尔一笑。那笑容甚是美好,我看不出丝毫凄凉的味道。
“可是……”
“可是万一,噩梦成真了呢?万一我送了他扇子,然后我们分手了,一一,你说我该怎么办呢?”
“不会的。”我矢口否认。我从来没想过有一天他们两个会分手,就像没想过我和苏晴有一天会分开一样。我们这些人,既然在一起了,就要一直在一起的。
“如果真的有这么一天,”苏晴摇摇头,突然笑了,那是一种恍惚中透露着决绝的笑,让人看了实在心疼。“一一,如果我没有送他扇子,我就可以告诉自己,这是天意,不是我的错。可是,如果我送了他扇子,而我们分手了,我就会怀疑,是不是如果当初我没有送他扇子,结局就会完全不一样了。”
“苏晴……”我捏紧了自己手中的扇子,低声唤道。
“我知道自己这样想很无厘头,可是一一,我不想让自己有后悔的理由,哪怕这个理由再怎么荒诞无稽。”
窗外的雨渐渐停了,苏晴面色凝重,一如之前沉重的天色。
不知究竟是太自以为是还是太自欺欺人,那时的我们,以为收回了扇子,一切就都能顺着我们的希望发展,就算不能更美好,至少不会太凄凉。然而如果有些东西注定要破碎,再怎么战战兢兢、如履薄冰都是没用的。
那时的她想尽了一切办法来避免分手的诅咒,最终,却还是与他分了手。上天耍起赖来的时候,你是一点办法也没有。
苏晴走的那一天并没有如约把那把扇子送还给我,我知道是为什么。那日她捧着一盆幽绿幽绿的仙人掌,笑得前所未有的苍凉。我抱着她痛哭出声,而她,却是半滴泪都没有流。她冰凉的手缓缓地抚着我的背,在我耳畔轻柔地说,“一一,不哭,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我走了,你好好照顾自己。”然后绝尘而去。
走出大概已有十米远,她突然转过身来,冲我大喊:“一一,这盆仙人掌送给你,等它开花的时候,你一定别把花摘了,不是所有的花都只有风干了才能永恒。一一,不要让它永恒——”
苏晴的话透过潮湿的空气,缓缓地淌到我的耳畔,从此停住。这个世间,没有什么能够永恒,我们苦苦挣扎苦苦追求的一切,往往在不经意间便能化为乌有,一如我丢失了的蝴蝶兰标本,一如,苏晴与霍明远的爱情。
一如,我以为一辈子都不会离开我的苏晴,如今,几近音信全无。
☆、第7章 那时我们初相识
小时候的我,有一个十分响亮的外号,委婉一点的说呢,是很有武侠风范,直白一点就是十分危害社会。
有此外号的原因无他,就是因为幼时的我太过顽劣,最擅长于有意无意地惹是生非。
因为我的存在,不,准确的说,因为我的辣手摧花,爸爸妈妈再不敢在家里养花;因为一不小心踢了林溪家的狗被反咬了一口,然后在家里断断续续哭哭啼啼了几近三天三夜,林叔叔家里再也不曾养狗;因为贪吃一不小心把林溪不知从哪儿得来的已经快孵出小鸟的鸟蛋敲破,林溪为此三天没有搭理我。三天之后,林溪对我的称呼从萌萌哒的“小一一”,华丽丽地蜕变为恶狠狠的“小魔女”。
其实我虽然顽劣,本性还是纯良的,叫我“小魔女”着实是过火了些,不过既然是我惹毛林溪在先,也就姑且随着他叫了。
只是没想到这外号很快便响亮亮地传到了街坊邻居耳中,并以流感的速度迅速席卷了整个校园,以致于后来我都觉得,不做些什么惊天地泣鬼神的壮举都对不起自己的名号。亏得我生来胆小怕死,才将那冥思苦想良久之后积得的一肚子坏水全部变成了纯净水,少生了许多是非。
按理说,林溪大我五岁,是不会对我的校园生活有太大影响才对。奈何程老爷子向来对自己的女儿太过自信,总觉得自己的女儿心思玲珑、天资聪颖,需得早点入学才不至于埋没于草莽。
当然,事实证明他虽具有识珠慧眼却还是被我这颗鱼目给蒙蔽了,程老爷子心心念念“天资聪颖”的爱女从来没能在学业上让他扬眉吐气,甚至大学刚一读完就丢下书本彻底罢工,兴高采烈地去当了幼儿园老师。此番结果甚是让他捶胸顿足,他总以为也许当初让我多在幼儿园里呆上两年现在的情况就会大不相同。此乃后话。
总之,程老爷子当初的英明决定的结果便是——五岁的我便已与七岁的哥哥姐姐们坐在一起晃头晃脑地背古诗了。再加上我所选择的学校是小学、初中、高中一体的,我大半的学习生涯都被压制在林溪的魔爪之下了,实在是悲乎哀哉!
人常说,“福兮祸所伏,祸兮福所倚。”想来还真是有几分道理。因为从入学起就有林溪“照着”,我的小学生活过得颇为滋润。但也是因为他一天到晚“小魔女”、“小魔女”地叫个不停,学校大部分的人都对我的名字“如雷贯耳”、也对我本人“另眼相待”了。可是天知道,我可从来不曾惹是生非。
如果非得说有什么勉强称得上“小魔女”的行为的话,我想,也就只有帮苏晴澄清的那件事了。
苏晴这个人,从出现在我们学校开始便是一个传奇。据说她生在一个单亲家庭,因母亲改嫁,这才随着转到了我们学校。
她刚入学的那一天,就因为长得太好看而轰动了整个校园,同学们围堵了我们的教室,争相张望想要一睹其风采,导致我半天都没能挤出教室去,后来还是学生处老师前来疏通,我才趁着间隙溜出去上了个厕所。
美貌这种东西,最经不得口耳相传,每个人添点油加点醋,听者便能在脑海中勾勒出一幅绝色的美人图来,等后来终于得见真人了,便会大失所望。总之,有关苏晴美貌的传言很快便在大家的感叹唏嘘、垂首叹息中消散了。
只是那股热浪刚散去,新的浪潮便席卷而来了——苏晴在月考和期中考试中连续名列榜首,并超出了第二名很多分。这给大家的震撼远远超出了她刚入学时所造成的轰动。一时间,苏晴成了我们小学部的红人,也成了中学部的名人。
彼时的我们正上五年级,正是开始注意自己的容貌、并偷偷给隔壁班的男生递情书的年纪。身边莫名其妙地出现一个比自己好看很多的女生就罢了,还是个才貌双全的主,也无怪那些本身就不够闪耀的女生妒从心生、栽赃诬陷了。
其实,要说这事的确是跟我一点关系也没有的,奈何天意如此,非得让我目睹事情的始末。
那天上完体育课后教室里便开始乱作一团,几个平时的大姐大颐指气使地嚷着要一个个地搜包,这尖锐的声音下,还隐隐地起伏着几声抗议和啜泣。
我还没来得去弄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便被林溪一声“魔女”给叫了出去,等我回来时,故事却已经接近了尾声。
“就是苏晴偷的,我亲眼看到她放到她书包里的。”
“你看都从她书包里找出来了,人赃俱获,还有什么好说的!”
我拨开人群,看到苏晴的课桌上赫然躺着张婉的钢笔,周围满是散落的书本和文具。
这支钢笔如此熟悉,我忍不住问道,“发生什么事了?”
“你不知道,张婉上个月过生日的时候,她爸爸送给了她一支钢笔,她喜欢得不得了。
今天上完体育课回来却发现不见了,原来是被苏晴偷了。”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小a把“偷”字咬的很重。
“我没有偷。”苏晴倔强地咬着嘴唇,看得出有泪花在眼眶里滞留。
“我都看见了,体育课上有一阵子我身体不大舒服,就跟老师请了假回来趴会儿。我说怎么看苏晴鬼鬼祟祟的,原来是偷了张婉的钢笔。”
“你胡说,我没有!”苏晴大喊着反驳,她的手紧紧地绞着衣角,白皙瘦削的手指骨节分明,看得出在强忍着颤抖。
“别狡辩了,都有人看到了。”
“就是,自己买不起,就偷别人的,一点教养都没有。”
“长得好看又怎么样,成绩好又怎么样,没想到人品这么下贱。看你……”
“你们确定是苏晴拿的吗?”我拧起眉头,拿起桌上的钢笔凑到眼前看了看,又放回了原处。
“那当然了,我们都看见了呢!再说了,钢笔都从她书包里找到了,不是她是谁?!”小a说着,拉了拉小b的胳膊,朝她道,“你说是吧?”
小b颇是配合地附和了两句。
我继续皱眉,“不会吧?”
“怎么不会了,就是的!”小b继续道。
“不对啊,”我把眉头皱得更紧了,“前段时间长跑比赛时我扭了脚,最近体育课一直都没上过。虽然大部分时间都在办公室里帮老师整理东西,但没事做的时候我还是有时间到处溜达着玩一玩的……”
“什么意思?”小a问道,脸上的表情说不出来的奇怪。
“今天我从教室门口经过的时候看到了。”我接着说。
“你也看到苏晴拿了?”同学c问道。
“我是看到有人拿了,但不是苏晴啊。”我看了看苏晴,又看了看罪魁祸首,我看到她怯怯地往后面缩了缩。
我想,我终于可以做一次大侠,来一场华丽丽的英雄救美了,于是模仿着电视里大侠的调调,说道,“我跟苏晴的关系也还没有跟你们铁,当然犯不着替她撒谎,可是,你们干嘛要这样栽赃她?”
“我没有栽赃她,明明钢笔就是从她书包里找到的。”小a急了。
“可是我明明看到,这钢笔是别人放进她的书包的。”我扫了大家一眼,奇怪道,“你们难道都不看电视剧的吗?宫斗剧里最喜欢演这样的戏码的呀!栽赃嫁祸,贼喊捉贼。”
大家面面相觑,我分明看到,有些人的脸色,已经变了好几个色。
“那到底是谁偷的呀?”一个男生突然插话道。
“是——”我看着大家一个个神态各异的脸,正想把罪魁祸首揪出来,就听外面林溪大喊了一声,“一一,你怎么那么慢!”
于是我急忙把已经到了口边的话给收了回去,笑着去收拾自己的书包,“我才不告诉你们呢!反正不是苏晴就是了。都放学这么久了,你们一点都不急着回家呀?我可是要跟林溪哥哥走了。”
我想,其实我在学校里之所以一直顺风顺水,一方面,是因为我无论待人处事还是成绩表现都趋近中庸,虽未必讨人喜却一定不至于讨人厌;另一方面,就全仰仗于林溪。
由于他在外貌和才干方面都是与苏晴一样的人物,又比苏晴有着更为幸福的家庭和早早“占地为王”的先天条件,一般人都会在他的淫威之下让我三分。
果然,有人看了看窗外,嘟囔着什么离开了。
还有人嚷嚷着想知道真相,却被同伴们拉着走了。
人群散了。
然后我听到了苏晴抑制不住的啜泣声。我想,美女不愧是美女,哭起来都这么别具一格。换作我,受了这么大的委屈,我早已哭得呼天抢地、满脸是泥了。
我轻轻拍拍她的肩膀,冲她傻傻地笑笑,“我们交个朋友吧!我虽然笨笨的,但是林溪很厉害的,有他在,没人敢欺负你的!”
她突然抬起头来,泪珠还悬在眼睫上,然后无声地落下来。
我指指窗外,冲她笑道,“呶,看到了吗?那就是林溪。”
然后我就看到她微微地笑了笑,如雨后的樱花初绽,她说,“程一一,谢谢你。”
也许是因为她的笑容带着一种不属于我们那个年龄的凄美,所以让我看得心疼。又也许,是我从小到大终于得以有机会堂堂正正地做一次“女侠”,所以想一直将自己这个形象竖立下去。那日我看着苏晴那恍惚的笑容,突然便下定决心来,这个女孩子,从今以后,我要好好照顾她,再不能让她受任何人的欺负!
☆、第8章 冲冠一怒为红颜
在我跟苏晴结为好友之后,我才知道,在我之前,苏晴在我们学校也是有一个朋友的。那个女生叫陈晓曦,与我们同级,但不在一个班。
听苏晴说,她和陈晓曦是在幼稚园时就认识的,那时候陈晓曦住在外婆家,直到上了小学二年级才被爸爸妈妈接到a市。苏晴说,虽然那个时候年级很小,甚至都不懂得什么是友谊,她俩的关系可一直好得不得了。
苏晴说,冥冥之中自有天注定,没想到两个人相继辗转,最后竟然转到了同一所学校。
于是,我认识了陈晓曦。
人们都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想来实在不假。苏晴的这个朋友,虽然长得不如苏晴那么好看,却是心思细密、善解人意,很是让人喜欢。
于是,我与陈晓曦也渐渐成了好朋友。
我的世界突然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我像是突然找到自己的磁石了一样,拼命地往苏晴身边吸。与林溪一起吃饭的习惯不知不觉便消失了,我开始带着苏晴一起去吃饭,开始等苏晴一起回家,开始与苏晴一起分享我的小秘密,开始把我最得意的作品从林溪那儿转移向苏晴。
我的转变是如此之突然,以致于林溪对我说话都有一些阴阳怪气。我甚是不解,林溪却笑着跟我说,他乐得丢下我这块牛皮糖。
于是我笑着跑去找苏晴了。
自从跟苏晴皆为好友之后,我整个的生活,都变得更加丰富多彩了起来。
其他方面姑且不提,就我每天收到的雪花般的纸片,就能让我折出一片花海来。因为这,我的折纸技术有了质的提高,此乃后话。想来美之所向,是人人都有的。也无怪乎我一直市场惨淡,而苏晴和林溪却蜂花浪蝶不断。只是,苏晴与林溪最大的区别便是,苏晴从来不屑于搭理那些各色各样的情书与告白,而林溪,则会拿着那些他所谓的文采斐然的情书与我“分享”。
可能就是因为这样的区别,我一向对苏晴的□□方面上心得紧,甘于做她的丫鬟红娘并乐此不疲。而对于林溪,却每每嗤之以鼻。
直到有一天,苏晴突然正色对我说,“一一,以后不要再帮我收情书了,我绝对不会早恋的。”
以我顽劣的性子,自然不会因为她的一句话就真的从此罢手。只是,多年的朝夕相处、推心置腹,让我无论如何都无法对她顽劣起来。
我们一起把自己的心事写在沙子上,然后看着浪头打过,一切都平坦齐整如初;我们一起爬到城郊最高的那座山顶上,大喊着要幸幸福福地做一辈子的好朋友;我们把自己的心愿写在孔明灯上,在一个有月亮的晚上,悄悄地送往天上去;我们一起在校园里某个隐秘的角落里种了一株鸢尾和一株太阳花,隔三差五地去施肥浇水;我们……别人只说上天眷顾她,给了她倾城绝美的容貌又给了她惊才绝艳的才情,只有我知道,在这些光环的背后,她有着怎样不为人知的辛酸与苦涩。
在我每天只知道看看电视、聊聊八卦、做完作业就扎在屋子里折纸剪花的时候,她却已然练就了一手好厨艺。之前的传言半真半假,她的确幼年丧父,现在也的确是随着母亲一起住在继父家里,可是,却不是因为母亲改嫁才转入我们学校的。她的继父原来也做了一笔好生意,只是云谲波诡的商场总是太容易生变,在她上四年级那年,她的继父因为决策失误又太过轻狂,一夕之间便是一败涂地。后来他带着她们母女俩一起辗转到了a市,决心重振旗鼓,却又屡屡碰壁。于是那个意气风发的男人终于性情大变,平时在家里挑三拣四不说,竟还有了暴力倾向。
苏晴有一天哭着跟我说,一一,我一定要出人头地,一定要让我妈妈过上更好的生活!她说这话的时候,就好像是在用血呐喊,毅然决然,不容置疑。
我知道这棵根在她的心里扎得有多深,那种咬牙切齿、血肉模糊的拼搏与努力,如荆棘鸟般孤注一掷的决绝与执着,让人看了不由心疼,却也无可奈何。
就是这样一个苏晴,让我怎么对她顽劣的起来?
于是,苏晴的生活渐渐地又一次平静了下来,而我,因为常常要为了拒绝那些狂蜂浪蝶费上许多口舌,舌口都变得伶俐了许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