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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节

      有了想法,自然要付诸行动,不过现在是冬天,也不知道能不能买到合适的小狗崽。想到之前一个多月都是这么过,方天林倒也不急在一时。他决定,要是一次买不齐,就多去市场上转转。云州城很大,集市也多,有心找总能找到。
    “阿父,招财它们不去吗?”沈璜小手有一下没一下顺着招财背上的毛,平缓的语调中带着丝期盼。
    “不去,他们留下看家。”
    “哦。”沈璜眼里透着失望。
    “一会给你买更多狗狗。”方天林抱起小儿子,笑着刮了刮他的小鼻子。
    沈璜没有因这话就笑弯了眼,但情绪比之前好了一些。
    在广延村时,招财进宝大多数时候都有它们自己的事情要做,白天守着鸡场,晚上则分开,一只继续待在树林子那边,一只则要回到沈家,守着沈家人养的牲畜,和三胞胎一起玩闹的时间并不是很多。
    离开老家后,从南迁路上开始,孩子们就时常跟招财进宝接触,也是到了那时,方天林才察觉到沈璜对它们的喜爱。
    小儿子喜欢收集一些花花草草,这事方天林很早就知道,同样也亲近动物,但只限于灵性十足的那种,其他那些,在他眼中多半是能拿来做实验的材料。
    后一点方天林也是南迁之后才确定,三胞胎都跟招财进宝玩得很好,沈璜又是比较安静的性子,这点小爱好并没有凸显出来。直到跟招财进宝朝夕相处,培养出了浓厚的感情,他才显出和两个哥哥那细微的差别。
    感情是需要培养的,无论是跟人还是跟动物,方天林说给沈璜买狗,沈璜高兴的同时,那点小失落并没有被弥补,情绪不高就很容易理解。
    方天林没多说什么,三胞胎再聪明,终究是小孩子,很容易被新鲜事物吸引,只要出去多走走,烦恼不说立刻消失,也会被渐渐分散注意力,等到了人来人往的集市,就更没工夫想这些。
    “走咯,买狗狗去!”沈璋一双小短腿倒腾得飞快,直接冲向正院大门。
    “慢点,不要摔着了。”沈家河急走两步,紧紧跟在二儿子后面。
    幸亏沈璋知道分寸,不会跑出方天林跟沈家河两人视线外,不然,就他那活泼劲,沈家河一个人怕是都看不住。
    沈璧拉了下方天林的袖子,仰着小脸望着他。
    “你也要抱?”方天林毫不意外。沈璧这娃子精着呢,只要方天林没有累着,能被抱着他就不乐意下地走,除非两个弟弟拉着他一起。
    三胞胎被养得很好,分量十足,换成一般父母,还真抱不了多久,方天林却没这个问题。他的身体素质在那么多年空间水润养下,早就远超普通人,抱两个小娃子丝毫不在话下。
    搞定两个孩子,当一大二小来到宅子大门口时,沈璋皱着鼻子,嫌弃地说了声:“真慢!”
    哟呵,被二儿子嘲讽了,方天林有些哭笑不得。
    云州城各个区都有集市,而且还不止一个,区别只在于各集市规模不同罢了。不过想要买小狗崽,除非去碰运气,否则就得去专门的市场。这种市集就少了,整个云州城也只有一处,位于西区,和北区跟中心区都相交。
    沈家住在北区,离花鸟市场倒是不算远,起码不用穿过大半个城市。
    这里的花鸟市场和现代不同,花木和鸟兽分得非常清楚,只是两者比邻罢了。不说花木,鸟兽也根据类别,分成好几个区域,特别是马市,直接占据了鸟兽区域的近半。
    方天林他们目标明确,一行五人直奔狗市。
    云州城富人多,出现在狗市的多半都是宠物狗,这也是方天林会担心买不到足够数量小狗的原因,他可不想买宠物狗来看家!
    小狗都长得很可爱,不管哪一个品种,这对小孩子的杀伤力非常大,狗市上就有不少父母犟不过孩子,无奈买下计划外的小狗崽。
    “走吧,你们每人选一只自己喜欢的,谁买的谁训练,要是连让狗狗保持卫生都做不到,可就丢脸喽。”方天林拉着大小儿子,直接朝最近一个狗摊走去。那里,沈家河已经带着二儿子蹲在摊子边上挑选。
    这里的各个小集市都一样的布局,普通的在外面,越往里就越名贵。集市入口这边是最廉价的路边摊,恰恰这里,才是方天林的目标。猎狗那是往好听了说,其实它就是土狗的一种,经过训练后,若成功,那就是猎狗,失败,也就只能拿来守守家门,就这都不一定合格。
    当然,猎狗也有上品,稍加训练就能符合要求,那就贵了,方天林要买的数量很多,并不打算为此花费太多银子。
    土狗大了之后长相不大好,小时候可一样惹人喜爱,甚至比许多宠物狗都还吸引人的目光。圆滚滚肉乎乎的小身子,又大又亮还湿漉漉的眼睛,这长相着实出彩。
    方天林他们所在这个摊子,就有几个孩子围着,父母拉都拉不走他们。可惜土狗长成之后实在有点拿不出手,若非本就买来看家护院,当宠物狗就没有几个大人会喜欢,不是实在拗不过,最终孩子也只能带着失望被大人强行带走。
    方天林有空间水在手,再加他知道怎么训猎犬,对狗品质其实不怎么挑,但在同等情况下,肯定是本身品质越好,最后成效也越佳,只要不拖得太久,几个月都找不齐,他就不想将就。
    方天林不是选小狗崽的主力军,他会判断半大或已经成型的猎犬好坏,但让他挑小狗,呵呵,他只能凭直觉选,到底是好是坏,他自己都无法判断。
    第78章
    挑选小狗这一点上,沈家河就比方天林要来得厉害。农家养狗之人不少,沈家以前也养过,后来随着人口增多,家庭负担渐重,这才没再养。
    听到摊主开的价,沈家河眉毛微挑,这跟老家那里有很大不同。在广延村,小土狗都是直接送人,最多给一把菜就够了,即便是去镇上买,那也要不了几个钱,这边就贵多了,还是在最外面的路边摊上,里头那些狗崽价格恐怕只会更高。
    不过这也就是沈家河一刹那起的念头,等他想起云州城绝大多数物品都比阜阳县那边卖得贵,再一算家里攒的钱,就不再纠结这事。
    路边摊光顾的人不少,买的人同样多,只不过买主大多是稍微有些家底的小户人家,富户就明显要少许多,有也多半是经不住自家孩子的磨缠,勉为其难买上一只。他们买土狗多半都跟方天林的目的一样,都是用来看家的。
    方天林不选名贵猎犬品种,是因为他要的数量有点多,一两只铁定不够。这跟广延村小树林子不同,那时招财进宝更多是负责巡逻警戒,起预警作用,对付一两人还成,人数多了,靠两只狗显然不行。但能做到这点就够了,广延村内部摩擦不断,对外时却非常团结,只要知道有人偷抢东西,不管谁喊,都会随手抄起家伙什就上。几十个农户拿锄头铁楸一哄而上,那也够吓人的,一般人见到这等阵仗,当场尿裤子都有可能。
    招财进宝就是沈家河买的,经过方天林训练,再加上长期饮用空间水,如今这两只猎犬比当初方天林在部队里见到的军犬都还要聪明,刨去方天林的作用,沈家河也是功不可没。
    挑选小狗不是方天林擅长的领域,他就没发表自己的“高见”,只蹲在一边看,主要任务是看住三个小家伙,免得他们在这种热闹的集市里走散。
    逛了几个摊子后,方天林再次确定,自家媳妇是真懂怎么挑狗。沈家河并不是奔着那些壮实的小狗而去,在他选中的几只小狗中,品种繁杂,有看起来比较瘦弱的,也有即便身为小狗,长相依然让人不太敢恭维的,反倒一看就讨人喜欢的肉嘟嘟小狗挑得少,但它们有个共同点,那就是眼睛很有神。
    本来,方天林以为大冬天卖小狗的人应该不多,结果是他太过想当然了。只要有利益可图,不用人提醒,就自然会有人去做。土狗价格垫底,但这并不代表它们没人要,起码看家门就比较合适。它们再怎么没天分,陌生人进来叫唤几声,多半还是会的。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它们基数太大,纵然需求高,依然卖不上价。
    方天林他们将路边摊全逛完之后,总共收获六只颜色模样各异的小狗,之后,两大三小去里边铺子走了一圈,不是价格过高,就是已经被圈养得没多少凶性,前者自不必说,后者不光方天林跟沈家河没兴趣,就连三胞胎也兴致缺缺。
    方天林可不认为儿子们不喜欢狗,家里招财进宝在那摆着,三个小家伙可是跟它们玩得非常愉快。想起自家娃机灵的样子,他估摸着孩子们是想挑其他品类的动物。
    “不要小狗了?”方天林再次确定。
    “不要,爹爹买了这么多,我要买别的。”沈璋踊跃发言。
    “嗯,二弟说得没错。”沈璧附和。
    沈璋没说话,但他露出的神色表明,他跟两个哥哥想法一样。
    “好吧,那阿父带你们去买。”方天林大手一挥,一家五口便涌向市场内其他区域。
    路过兔市时,三胞胎最初还有些兴趣,待蹲在摊位边瞧清楚后,顿时收回好奇的神色。
    摊子上的兔子除了颜色外形比较讨喜之外,跟野兔其实没多少差别。在广延村时,方天林常进山打猎,三胞胎吃的野兔可着实不少,村子里也没人养兔子当宠物,他们显然还没将兔子等于食物这个观念扭转过来。
    方天林笑笑,沈家河更是不在乎孩子们选什么,再说兔子大多都是女娃子养,要是自家孩子异常喜欢倒也罢了,否则,沈家河定然不会勉强他们。
    接连走过几个区域,三胞胎都没有出手。在进入下一区域前,三兄弟聚在一起开始小声嘀咕,最终由沈璧出面,他拉住方天林,朝他露出几颗小米牙:“阿父,买鸟,鸽子。”
    “鸽子?”方天林诧异,儿子们似乎没见过这种可爱的小生灵。他微一思索,才想起之前在讲故事时貌似提过一嘴,不太肯定地问道,“你买它们做什么用?”
    “信,送信。”沈璧回答得非常利落。
    果然如此,方天林眼里笑意怎么都掩不住:“那我们就去买鸽子。”
    有了明确的目标,一行五人没再到处看看逛逛,直奔目的地而去。
    鸟类并没有分区域,所有鸟都杂乱地混在一起。主要还是因为很多鸟都是靠人从野外捕捉,总体数量很难上去,规模一直不大,相应的,价格也比一般小动物要高。
    鸽子却是少数几种被人驯服,并且初具规模的鸟类,相对纯野生鸟类数量要多上不少,但也仅此而已,和猫狗之类没法比。
    众人到达第一家卖鸽子的铺子时,方天林跟沈家河都齐齐顿了一下。买小狗小猫沈家河还算在行,鸽子,除了明显蔫答答,精神不济的他们能将之剔除购买名单之外,其他那些在两人眼中,可就几乎没什么差别。
    沈家河看了眼方天林,见他点头示意,立刻将手中的篮子放在柜台上,弯腰对着儿子们笑眯眯地说道:“你们头上那些都是鸽子,看中哪只就跟爹说。”
    说完,沈家河便将沈璧跟沈璋一同抱起来:“咱不急,慢慢来,这里没看上,就去下一家。”
    鸽子在鸟市上算是常见鸟类,售卖鸽子的店家怎么都有那么几家,沈家河并不担心同样不懂挑选,甚至还是第一次见到鸽子的儿子们会找不到合心意的。
    见沈璋挺直身体,板着一张小脸,非常严肃认真地观察着无论颜色,还是体形都差不多的鸽子,那煞有介事的模样,让方天林很是忍俊不禁,嘴角不自觉微微向上翘起。
    笑归笑,方天林也没忘记在他脚边站着的小儿子。尽管沈璜什么都没说,但那副等他抱的样子,足以让他接收到小儿子无形之中传达的意思。
    也不知道小家伙们怎么挑的,没过多久,一人就选中了一只。三只鸽子放在一起,方天林愣是没瞧出它们的区别。嗯,看来他得再练练眼力,总不能自家孩子都养上鸽子了,问起相关事情时,他还一问三不知吧?
    方天林正要掏钱,沈璧身体便直往他这边欠,带得沈家河都不得不朝方天林身边靠。
    “阿父和爹爹也买。”沈璧说得极其认真。
    “好,好,我们都买。”沈家河抱着两个娃呢,沈璧这个动作相当危险,他明知大儿子身子骨非常好,不会因这点弯折程度就往下倒,心里依然充满担忧,想都不想,直接就同意。不就多买两只鸽子吗,他们买得起。
    “阿父和爹爹会买,不过下回可不能再这样,我们会担心。”方天林敛起笑,拍了拍沈璧的肩头,语带劝告地说道。
    “嗯,璧儿知道了。”沈璧收回手,直起身体,很郑重地点了点头。
    反正也不知道该怎么挑,方天林跟沈家河便各自随意选了只合眼缘的。在这种情况下,也不能要求更多不是吗?
    付过钱,两大三小没在鸟兽市场多待,直奔马车而去。
    一回到家,沈家河就去安顿小狗,方天林则开始查阅乾元族留下的信息,看有没有科学养鸟训鸟的方法。
    怎么养鸽子,店主已经告诉他们,但想要将它们培养成信鸽,这就要靠方天林跟沈家河自行琢磨。这门技术目前还只掌握在极少数人手中,他们保密都来不及,哪可能随意就传授给他人?
    乾元族传承中有海量信息,还好查阅起来非常方便,只要思维一闪,就会出现与之相关的资料。这可比现代搜索引擎要好用多了,至少传承中呈现的都是有用信息,乱七八糟的消息一概没有,还极其精确,不会翻半天都未必能找到自己想要看的内容。
    遗憾的是,乾元族古时候使用的传信鸟类并不是鸽子,但两者个头差不多,其他方面也有诸多相似之处,照着训练,再结合实际遇到的问题略微改一下训练方案,应该能行。
    方天林决定暂时将小狗跟鸽子都养在后院,等它们再大些就迁入这期间搭建好的狗舍跟鸽棚。反正短时间内后院都会空着,住进几个小生灵,也能添点生气。
    沈家河找来五根不同颜色的丝线,分别绑在五只鸽子脚上,省得一转眼就分不清哪只是哪只。
    方天林将训鸽方法告诉沈家河跟孩子们,并嘱咐三个小家伙:“你们自己挑的自己养,可别养死了。”
    三胞胎一致点头。
    方天林也就是这么一说,还真能杵在一边冷眼相看不成?小问题他们可以不管,要是都快养死了还不理不睬,小家伙们怕是会在心里留下不小阴影,这不利于他们成长。
    第79章
    接下来几天,沈家河每天都会抽出一点时间到狗市逛逛,有看上的就买,没有就空手而回,到腊月上旬,总算凑齐自家媳妇想要的数量。
    这期间,方天林也没有闲着,教孩子的同时,他自己也在不断学习。乾元族留下的技术,只要材料是靖朝有的,就能直接使用,要是没有,那就得想办法用其他原料替代,若连替代品都找不到,那别无他法,只能靠自己。这么一来,理论知识就显得十分重要。再说,光有技术,没有理论支撑,那就如空中楼阁,一碰就倒,这显然太过脆弱,不利于以后的发展。
    今年这个年节是方天林跟沈家河单过之后的第一个年节,以往只需要按着两老说的做就行,现在却什么事都得他们自己操心,事情相当繁杂琐碎。好在他们家人口很少,要准备的东西相对一大家子来说,少了许多,这让两人省下不少事。
    至于下人那边,由王管家全权负责,不用他们管,两人只需要偶尔抽查一下,再核对清楚账目即可。
    一进入腊月,方天林就明显感觉到云州城变得更加热闹,街市上往来行人络绎不绝,各家店铺掌柜几乎都笑眯了眼。
    沈记生意也跟着变好,薯片跟鱼片终究是零食,人们购买的频率不高,但到了年节下,以往舍不得出钱买的,也都会在此时咬咬牙往外掏银子。
    沈家河看着账本上净收益数目一日日增长,脸上笑容不断,整个人精气神十足,仿佛有使不完的力。
    看着这么有生气的媳妇,方天林哪里会干看着?晚上虽没有夜夜春宵,也差不远。要不是考虑到这事必须得节制,不能任意乱来,让两人都亏了身体,方天林还真想天天都和沈家河深入交流。
    工作上顺心,生活又是如此和谐,沈家河愈发生机勃勃,惹得方天林视线都会时不时黏在他身上不放。要换做以前,沈家河早就羞红了脸,现在吗,两人也算是进入老夫老妻模式,他又有管理沈记攒下的诸多经验,早就能正常以对,可纵使如此,被方天林看久了,他依然心跳会加速,脸色倒是不会再通红一片。
    方天林有时会感到那么一丢丢遗憾,此前那个会脸红会跑出房的沈家河不再,不过在甩开这个念头后,他会为自家媳妇感到骄傲。人不可能不成长,永远活在年少之中,沈家河这样,恰恰就是经事后成熟的表现。只要不是遭遇苦难才有这样的改变,那他就乐意接受。
    方天林很难想像,四五十岁的沈家河要还这样,他会怎么看,最大可能是痛并快乐着。想到这,他不由轻笑出声,其实真要那样,也蛮有意思的不是?不过他还是把这个不靠谱的想法丢出脑海,这种看人笑话的心态要不得,尤其还是看自家媳妇的笑话,更是不应该。嗯,自己心中想想便是,不能真付诸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