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一十八章父母的爱
“妈,我都说了,上一次我就是做梦,你怎么就不信,我自己都不知道长什么样子呢!对了,妈,你信不信人有前世今生?”听老妈这么一说,直接矢口否认。
对于老妈的提议,他也只是抿嘴笑了笑,他都已经画了好几张出来了。不过,在老妈面前他可不会说自己已经画了,要是被她知道自己的小心思,很可能拿着画去找那些世家千金去对比,那就真的是得不偿失了。
“这个,我以前信,现在好像不了。”年轻的时候谁不会做这种梦,只不过,随着岁月的流逝,时间的推移,活了几十年的人了,什么前世今生都没有现在来得真实。
“我就信,你看,你和爸爸就是天造地设的一对。”说完第三个的时候,接收到妈妈那惊奇的眼神后,一瞬间改了个口。
“臭小子,你拿我打趣是不是?你还小,不知道婚姻,爱情和婚姻是不一样的。”苏珍珍用手拍了拍肩膀上儿子的手。
“那爱情和婚姻不就是一样的,有爱情才有婚姻,我以后娶老婆就要娶你这种,温柔又贤惠。”伊燃直接抱着妈妈的脖子,将头靠在她的肩膀上,就像是小时候依恋妈妈的感觉。
“臭小子,我在跟你说正经事,你以为我和你爸就是现在这样,你知不知道……”苏珍珍为了让儿子树立正确的爱情观,将自己的婚姻说给他听。
苏珍珍是南城一个卖纺织品商人的女儿,刚刚脱离封建王朝没多少年,士农工商这个等级也还摆放在那里,苏父在变革的时候,已经嗅到了一线危机,就开始把生意慢慢归拢,并且也直接埋藏了不少的资金。
常年在生意圈混,他的人脉也是很广的,当时在军政也都是有熟人的,因缘际会认识了铷老爷子。在看到一表人才、气宇轩昂的伊国胜以后,直接认定了这个女婿。
虽然家里是做生意的,苏珍珍对于生意上面的事情一窍不通,也只能帮忙算算账收收钱,再就是帮人做成品衣,还有就是刺绣,她的苏绣那可是让人一看就叹为观止。
那时候都是兴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对于婚姻,她心里也从来没去想过。不过,由于经常在铺子里,也免不了被人接触,追求者也是挺多的,再加上她上过女子学堂,在别人眼里那可真的是,上得厅堂下得厨房的女子。
在苏父将伊国胜说给女儿之前,家里也有不少来提亲的人,只不过,苏父有自己的考量,他觉得士农工商,这要是变革了,还是要军政都通的,还是实在一些。
十六岁的苏珍珍也是稀里糊涂就嫁了过来,南城和江城也算是相邻的两个城,但是距离也还是不远,那时候已经有了汽车,两家的条件也都不差,婚礼也是办得很隆重,伊国胜的婚车,可是从南城接到江城的。
从小就特别崇拜英雄的苏珍珍,对于伊国胜那也很是钦佩,两个人结婚才两个月,苏珍珍就怀了伊燃,只可惜,这时候爆发了一次前所未有的大事件。作为军区团长,伊国胜要亲自处理的事情很多,三天两头都回不了家。第一次结婚,第一次怀孕,还没适应新的生活,还没适应已婚妇女的这个身份,还没适应丈夫三不五时回家的事,苏珍珍又要面对丈夫出门的事情——北大荒。
他要带兵苏那个北大荒,气得苏珍珍真的是差点捶胸顿足,恨不得嚎啕大哭一顿,只不过,还没等她有所动作,伊国胜带上帽子,歉意地亲了亲她的脸颊就走了。
事到如今,她还记得他当时的神态,还有自己感觉天都塌了的心情那是多么的无助——孩子马上就要生了。
公公婆婆也被分配到其他地方了,根本就分身乏术,家里就她和李芬两个人,再加上孕期的反应,这几个人每天都郁郁寡欢,差点孩子都保不住了。知道她的情况危机,心情不佳,自己妈妈就千里迢迢跑过来服侍她。
身为家里的老幺,上面的哥哥姐姐也都结婚了,爸爸的生意也早就没做了,跟着镇长直接开起了制衣厂,虽然是挂在国家的名下,但是这是他喜欢的行业,干得也算是卖力,再说家里人都来这上班,那也是一个新生活,总比那些下乡强太多。
家里的事情不用她操心,妈妈又在身边,生产前的日子也算是踏实,在儿子下地的头一个星期,伊国胜就回来了,这是掐着点回来的。只不过,儿子还没满月他就走了,这一次她哭了,哭得撕心裂肺,妈妈和李嫂都说让她不要哭,这月子里一哭,以后眼睛都会瞎了。可是,面对自己拼了命生下孩子,丈夫就在身边陪伴了几天,她心里着实委屈。
无论她怎么闹怎么哭,事实都没有任何改变,这期间公公婆婆也还是回来过,还有伊家的兄弟姐妹亲戚朋友,都过来看了这个伊家的长孙,只因为世态不平,都没有作何停留。
在儿子满月后,大嫂也要生了,妈妈就赶了回去,家里又只剩下她们三个,三进的院子每天冷冷清清,待在这里就觉得发冷,她这一个新媳妇儿,差一点点就拎着包包回娘家了。
“那,妈你怎么没有跟着爸爸去,那时候应该可以随军吧?”伊燃挠了挠头不解得问道,他出生的那会儿已经是和平年代了,又不用打仗,照说妈妈随军那也是可以的。
“臭小子,你爸他们可是去那里艰苦创业,帮助他们开辟新天地,不是去玩的,你以为是度假让我带你去随军。”苏珍珍没好气地拍了一下儿子的头。
北大荒是什么地方,看名字就知道,冰天雪地十里寒冬,听丈夫说他们去的时候,那里真的是很穷很穷,他们十万万官兵在那里没日没夜地奋斗,终究打造出了一片天地,看到北大荒翻天覆地的变化,心中都是满满的成就感,只是离家越久,思乡的心情也更深。那时候他最喜欢的就是写信收信,她给他的信,他每天晚上都会拿出来读一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