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随沅的窘境
也不知过了多久,风声才渐渐止歇,月光又重新普照大地。随家夫妻这才从江边避风的石亭内缓步走了出来,可是还未等他们想好是要继续向前欣赏江景,还是转身折返回家之时,便听到身旁的草丛中传来一声声微弱的啼哭,夫妻二人面面相觑,却见四下无人,在好奇心的驱使下,仗着胆子小心翼翼的走了过去,随家爸爸当时还是个有为中年,只见他寻着声音,轻身俯下身子,用一双大手慢慢拨开面前齐膝高的茂盛淡紫色拂子茅,向里看去,而他的妻子则紧紧攥着他的衣角,跟在他的身后。
“呀,是个婴儿!”随家夫妻异口同声的喊道。
皎洁的月光之下,只见草丛之中一个头上绑着粉色丝带蝴蝶结,身穿乳白色多层蕾丝公主裙,勃颈上悬着一颗华光硕硕明珠的小婴儿一会儿摇摇一双小手,一会儿蹬蹬一对儿小脚,正哼哼唧唧的四处乱看,大大的圆眼里满是惊奇。
“好漂亮的孩子,老公,你快看,好可爱啊,我还是第一次见长得这么好看的孩子!”
“嘘嘘……,你小点声,别吓着她,还有你快点去把她抱起来,不能躺在这草地上,会受凉的。”
“谁啊?你让我抱?我哪儿会抱孩子啊?!”
“可我一个大男人更不会抱啊!”
好半天后,随家夫妻才弱弱联合,万分小心的将这个粉雕玉琢般的小婴孩给抬了起来……
“老公,你说谁会如此狠心将这么可爱的孩子仍在这大晚上的江边呢?!难不成是她的父母……?”
“这可不好说,不过你看这孩子穿的如此之好,就算是她父母遗弃的,他们也应该是有什么万不得已的原因吧……”
“那现在怎么办?老公,要不就由我们来养她吧!反正咱们也没孩子。”
“你以为这是捡了只小猫呢?说养就养?我看还是先报警吧!”
大半年后,随家夫妻如愿的领养了这个一直未找到亲生父母的小女婴,因他们的缘分是在沅江边开始的,便给女婴取名“沅”,而相遇的那一日便成了她的生日。
而此刻的随沅挂断了电话之后,便呆呆的坐在自己的研究生宿舍里出神,要说她虽然是个弃婴,但从小也是在养父母的万般疼爱下长大的,自小就乖巧伶俐的她学业上亦是表现优异,16岁便考上了京华大学且是本硕连读,不过所学的专业竟是让许多人跌破眼镜的“科技考古分子生物学”,这个专业开设于50年前京华大学建校三百年之际,而从建系开始到如今,此专业毕业的学生竟不足百名,究其原因一方面是招收的分数要求极高,另一方面是就业范围窄,毕业之后除了改行,就只能进入九州国仅有的一家古分子生物学研究所工作,且薪资很是微薄。
但以上这些都不是最主要的,这其中最最重要的原因则是在这个有着50亿岁年龄的古老星球上,人类只是漫漫历史长河里的一簇小水花,迄今为止居于统治地位也不过五六百万年,而据考证早在古生代,盖亚行星上就出现过多次生命大爆发,陆陆续续产生了具备高等智慧的族类就有几百种,不过现在还存于世且被公认的只有人类、美丽异常的精灵、长着翅膀的仙妖、身材矮小还爱搞怪的哥布林,四族而已,其余的智慧族类都已渐渐泯于数次的盖亚环境大变迁中,或变成瑰丽的传说,或成为探险节目里吸引人的噱头。
而从事科技考古分子生物学的工作便免不了与精灵、仙妖、哥布林,甚至是传言中无比邪恶却没什么人见过的双头巨人产生交集。但精灵、仙妖、哥布林等族类早在千年前,便已渐渐远遁于深山密林之中,几乎不再与人类打交道。依据人类与其他族类千年前签订的生命公约,人类有义务保护其他相对弱小族类的安全,同时不可以主动去打扰他们的生活,一旦有人类胆敢踏入他们的领地,不论本身目的是善还是恶,一旦遭到攻击或杀害,最终后果皆由人类负全责。所以为了一份工作并做出成绩就必须背负性命之忧,这可不是什么人都愿意承受的。
但随沅就是这么个特别的姑娘,今年二十一岁的她从小就对那些或美丽、或荒诞、或怪异、或恐怖的传说抱有及其浓厚的兴趣,所以当初在面对几个学校的多份免试入学通知书时,她还是毅然的走进了考场,最后顺利拿到了京华大学——科技考古分子生物学专业那一年唯一的一个录取名额。
然而五年之后的她此时此刻却是愁肠百转、愁眉不展,本来就在十日之后,她即将要进行最后的论文答辩,不出意外的话,顺利毕业、进入古生物研究所工作已是板上钉钉的事,可是这个意外就这么不早不晚的发生了。
就在昨天晚上,她的导师,那位德高望重、学识渊博却已是年过古稀的顾老教授毫无预兆的晕倒了,送到医院之后,虽有多位专家共同会诊了大半宿,却依旧没有人查出病因,而在病房外守了整晚的随沅在黎明之前只得到了一个结果:老教授陷入了重度昏迷,具体什么时候会醒,或者还能不能醒?都是一个未知数……。这个消息对于随沅来说无异于晴天霹雳,一是她与老教授有师生情谊,恩师重病,自己当然心焦:二则如果自己的导师不能尽快清醒过来,她的答辩就只能被搁置,而无法按时顺利毕业的她,更会失去被推荐进入古生物研究所工作的机会……
“天啊!我该怎么办?”随沅坐在自己的书桌前,越想越郁闷,越想越觉得自己前途渺茫,可是她并不想将眼前的这些困境说给自己的养父母听,他们已为她的成长付出了太多的心力,她不想再让他们为自己累心了。
“咕噜噜……咕噜噜……咕咕噜噜……”
“咳,好饿啊,要不还是先吃饭吧,吃饱了再想办法,头脑也会灵光一些……”一想到吃饭,随沅的心情便立刻随之好了很多。
现在是盛夏,研究生宿舍虽然是单间,但是并没有安装空调,日上三竿之后,灼热的热浪逐渐攀上了20层的高楼,通过垂着的纱帘后大开的玻璃窗探头探脑的涌了进来。
“吃点什么好呢……?这该死的天气,热的真叫人喘不上气来,算了,还是吃冷淘吧。”想到这里,随沅随手脱去了身上宽大的棉质白t恤,身上只穿着运动内衣和运动短裤,用黑色橡皮筋将就快及腰的长发松松的挽起,拿起书桌上的那根绿油油的大黄瓜,便走向了窗边。
因为随沅是本专业这一届的唯一学生,所以她得以幸运地分到一间单间,宿舍坐北朝南,采光极好,窗棂一侧靠墙的角落里立着一个她自己购入的迷你单门红色冰箱,旁边摆着一张老松木的长方桌,桌上立着的木架中井然有序的放着她一点点精心挑选来的杯盘碗盏和诸多瓶瓶罐罐,玻璃的、陶瓷的,素色的、五彩的,方的、圆的、还有八角形状的,各式各样精致可爱的厨具都被清洗、擦拭的干干净净,被从窗纱外透进来的阳光照耀的熠熠闪光。方桌的右侧是一个洗手兼洗菜池,随沅先是仔细的洗了洗手,而后便又利索清洗了一颗番茄,三根西芹,一小把绿豆芽和方才那根放在书桌上的大黄瓜,将它们整齐的摆在了中号的玻璃碗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