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节
突然有一天,她长大了。
开始懂得了很多,开始觉得,陈叔叔有时候的一些行为,是不恰当的,比如不准她锁房间门,晚上好几次他以为她睡着了,进她的房间,坐在她的床边,什么都不做,就那么坐着...这些,让她感觉不舒服和不对劲。她开始改变称呼,不叫叔叔,而是叫爸爸,可是他好生气,还摔了最喜欢的瓷器,发很大的火,不准叫爸爸。
陶荻考上了首都的大学,终于要逃离的时候,陈牧山却用尽一切办法和手段,把她留在了本城,进了s大,并且不准她住宿舍,而是住家里,每天派人接送她,几次激烈的冲突之后,陈牧山的心思意图,已然暴露无遗,陶荻明白了这些,除了恶心没有更多的感觉,她毫不犹豫便退了学,开始赚钱,想要离开陈家,自立生活,远远逃离那个男人。
陈牧山并没有逼她太紧,这么多年,他了解她的性子,宁折不弯,他也害怕,太过激烈的行为会毁掉他们十多年的感情,所以由着她搬出去,反正不管她去哪里,都逃不过他的手掌心。
“等这几年,收尾的工作做完,我就带你出国,咱们俩找个没人认识的地方,好好生活。”陈牧山持刀切牛排,动作优雅矜贵,不可否认,48岁的他完全不显老态,模样好看,斯文大方,很容易让女人着迷。
陶荻知道,陈牧山做的事,不是什么好事,如果是正经的生意,他怎么一天到晚琢磨的…都是跑路?
陶荻放下了手里的刀叉:“我不走。”
“我不是在征求你的意见。”
“吃好了,我走了,老爸,祝你生日快乐。”陶荻用餐巾擦了擦嘴,然后起身离开。
幽暗昏惑的烛影下,陈牧山将刀叉重重插在了带血的牛排上,隐忍着,沉声道:“你还记得大学的时候,那个姓林的家伙吧。”
陶荻身影微微一顿,长指甲狠狠攥进了柔软的手掌心,深深凹陷下去。
那是她无疾而终的初恋,是她第一次爱上异性,两个人偷摸地只在小花园牵过一次手,便被陈牧山知道了这件事,大发雷霆。
再后来,那个男孩…就失踪了。
傅知延已经离开三天了,叶嘉整个人都像是冬日里打了蔫儿的植物,提不起精神。连着三天,都在吃担仔面,犹食之无味,总是意犹未尽地想起那晚,傅知延挑起面条,轻轻吹散热气,然后呼噜呼噜,香喷喷地吃面条的场景。思绪不由得又飘到很远很远的地方,在多年以后,他晚上下班回家,她盛了一碗热腾腾的面条,坐在桌边,托着腮帮子,看他胃口大开的模样,想来人世间最温暖的时光,莫过于此了。
傅知延回了首都,但每天都会有信息过来,有时候一天一条,有时候连着两三条,内容不多,大抵是一些感受和心情。
叶嘉闲来无事,便会拿着手机,翻看他给她发的信息。
“首都的雪比鹿州来得更为迅猛,纷纷扬扬,若有机会,你来,我带你去看上了银妆的故宫。”
“雪停了,很安静,我在书房,一盏灯,无眠。”
“几个朋友约了郊游,想去什刹海,尝尝荷叶粉蒸与河鲜冰碗。”
叶嘉倒是不知道,傅知延的心思竟会如此细腻,有时候又有点文艺,坚硬冷沉的外表下,内心其实住着一个感情丰富的诗人,会说想念鹿州的飞雪,想念夏天的风,想她的担仔面…反正就是不会直说想她,甚至被叶嘉直白的言语撩得上了火,他也只会说,今夜要失眠了,不会说,想和你做。
与傅知延谈恋爱,叶嘉感觉自己好像回到了很多年前的校园,男生女生,私相授受,传递情书,纸上有山有水,有诗有画…
叶嘉是在年二十七的时候接到陶荻的电话,电话那边,她声音似乎很急:“小嘉,你不是一直说,想要出去旅游吗?现在收拾收拾,姐带你出去玩儿。”
“哎?”叶嘉睡得迷迷糊糊:“…现在啊?”
“嗯,现在,机票我都定好了,十点,两个人的,去首都看故宫,十三陵,还有啥啥颐和园,赶紧的,别磨蹭。”
叶嘉翻身从床上坐起来:“什么?你怎么知道我梦到故宫了?”
“少废话你整天心心念念啥的我还不知道呐!快起床来机场,我在这儿等你。”
“不是…陶荻姐。”叶嘉揉了揉眼睛,还有点懵:“马上年三十儿了,这时候出去旅什么游啊?”
“三十儿怎么了,难不成你还要回去陪你那扑克牌脸的舅妈过大年啊?反正都是一个人冷冷清清,不如跟姐出去玩儿。”
“那陈叔叔那边…”叶嘉想起来她还有个养父,平时待她也挺好的:“你是不是和陈叔叔吵架了?”
陶荻似乎并不想说这个话题,胡乱地“嗯”了一声,道:“到时候陈牧山打电话过来,你给我接,就说跟我在外面玩儿。”
懂了,是要抓她当挡箭牌。
“陶荻姐,有什么事你跟陈叔叔好好说,多大人了,别一言不合就闹离家出走。”
陶荻站在机场大厅外面,带着墨镜和口罩,左右张望着,生怕陈牧山突然出现把她给抓回去,这种事,她不可能告诉叶嘉,所以叶嘉并不知道陈牧山对她有越轨的心思。
“少废话了,来不来?不来我自己走了…”
叶嘉心一横,牙一咬:“等着!”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小仙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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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吃霸王餐
机场, 叶嘉见到陶荻, 一脸懵逼。
她带了一个超大号的拉杆箱, 身上还大包小包地提着背着,站在换登机牌的地方等叶嘉。
叶嘉就拉着一个小号行李箱,带了两件换洗的衣服, 惊讶地问陶荻:“你怎么带…这么多东西?”
陶荻摘下口罩,一本正经地解释:“我怕冷。”
这个理由, 好像并不能说服叶嘉。
陶荻走过来拉着叶嘉:“行了行了, 走吧。”
“是不是出什么事了?”叶嘉没动, 难得地严肃了起来:“杀了人,跑路?”
陶荻一巴掌招呼到叶嘉后脑勺:“神经病啊,我杀人跑路我往首都跑?”
叶嘉嘟哝着捂着自己的后脑。
“行了。”陶荻呼噜着叶嘉的脑袋:“准备过去多呆几天,看看有没有发展得机会,如果可以的话,就留下来了, 你知道我一直都想当明星的。”
“不是旅游…你打算留在首都?”叶嘉惊愕地看着她, 不知道该说什么:“不回…回来了?”
“是旅游。”陶荻拉着她去排队换登机牌:“还回来的, 只是去那边…探探情况, 毕竟从小到大,没有出过远门。”
一直被陈牧山圈禁在身边, 从来没有离开过鹿州,即将发生的一切,未来,都是不可预知的, 但是陶荻还是想要试试,远离他,重新开始新的生活。
“十三陵,颐和园,故宫,长城……”
“十三陵,颐和园,故宫,长城……”
陶荻抓着床单将自己的脑袋塞进去,堵住耳朵:“嘉爷…你能不能别在我耳边叨叨叨,没完没了,跟蚊子似的,烦死啦!”
叶嘉盘腿坐在床上,看着酒店窗外的大雪纷飞,一脸怨念。
“骗纸,骗纸,骗纸…”
陶荻终于爆发,伸展双臂大喊了一声:“老子真的要疯啦!”
“骗纸,骗纸,骗纸…”叶嘉不依不饶。
来首都这两天,白天陶荻拉着叶嘉到处去看房子,晚上流连于酒吧夜店,看有没有地方要招聘驻唱歌手,一没事儿就拿着ipad上网找租房和兼职的信息,叶嘉严重感觉到,自己是被猛坑了一把!
陶荻放下ipad,爬过来堵住叶嘉的嘴:“行行行行,怕了你了,明天带你出去玩。”
叶嘉跟川剧变脸似的,一脸惊喜:“我想去故宫哎!我要看穿了银装的宫殿。”
“那个…故宫肯定人多,咱过去也是看人头,没啥意思,要不姐带你去看海吧。”
“好呀好呀!”
什刹海公园,叶嘉满头都是黑线,怨念更深。
“这就是你带我来看的海啊?”
“我哪知道,他妈一破湖,取这名字,不是坑人吗?”陶荻手拍着湖面的栏杆,装模作样地骂道:“坑游客!讨厌!差评!”
什刹海是首都的历史文化旅游景点,风光秀美宜人,夏日里暖风吹拂,绿柳荫荫,沿着湖周围鲜花盛放,摆着桌椅板凳,喝茶避暑,倒是一处好风光。只是冬天里,湖面都结冰了,杨柳也干秃秃地张牙舞爪垂下来,叶嘉和陶荻站在护栏边上,北风辣个吹,俩人冻得直哆嗦。
陶荻对叶嘉不好意思地咧嘴一笑,指着冰封的湖面:“去不去…溜冰。”
“……”
溜你妹!
什刹海这些年游客增多,沿湖边上,也开了一整条的古文化商店,包括酒吧,还有小吃街什么的。
虽然是大冬天的,但是文化街这边倒是热闹非凡,也有不少游客在这里驻足,拍照和吃东西,给冬日里带来一丝热闹的暖意。叶嘉和陶荻没逛多久,陶荻便道:“我在网上看着这里有几间酒吧在招歌手,要不,你自己先烤个羊肉串吃,我马上就回来。”
叶嘉算看明白了,陶荻压根就不是过来玩儿,她是过来求职的!
“骗纸。”叶嘉白眼。
“乖啦!”陶荻摸摸她的刘海,又给她紧了紧围巾:“别闹,姐姐很快就回来。”
叶嘉一个人百无聊赖地逛着什刹海,心里琢磨着,要不要给傅知延发个短信,说自己来首都了,可是转念一想,今儿都年二十九了,他肯定得在家里陪着家人,而且自己就这样莫名其妙地跑来首都,事先都没有告诉他,万一他不乐意怎么办。
哎,还是…算了吧。
突然想到了《四方食事集》里面爸爸有写过,什刹海有一间名叫会仙堂的饭庄子,风味独特,每每他来首都,定是要过来吃上一遭。
叶嘉找了半晌,终于在封冻的十里莲塘边上,找到了这家饭馆,场面并不大,但是高朋满座,生意极好,热闹非凡,屋子里都坐满了食客,不少都是过来这边旅游的游客,慕名前来,还有一些是老常客,被安排在较为雅致清净的窗边座位。
叶嘉找了个单人的小桌坐下来,点了几样较为出名的小菜,包括之前有自己学着做的荷叶粉蒸和水晶肘,只是因为现在是冬天,河鲜冰碗已经不供应了,叶嘉也觉得颇为遗憾,水晶肘先上来,色泽鲜嫩,浓淡也颇为适宜,叶嘉拿筷子撩了上面的一层皮,放进嘴里尝了尝,糯糯的口感,毫不油腻,尤其入味,叶嘉一边品尝着,一边从包里掏出笔记本,开始记下食用的感觉,以及碗里的一些可见的配菜。
荷叶粉蒸也上来了,味道和叶嘉那一次所做的,稍稍有点差异,兴许是所用的荷叶不同,现在是冬天,荷叶稀少,这边用的,可能是已经晒干的荷叶,做出来的粉蒸,别有一番滋味。
总的来说,还是不虚此行的。
就在叶嘉埋着头一边记笔记一边品尝美食之时,背后隔着一簇树荫的雅座也满上了客人。
“荷叶粉蒸,河鲜冰碗和水晶肘,就要这三样。”一个低醇的声音传来。
“抱歉,先生,河鲜冰碗现在没有了,您可以尝尝我们的冰糖银耳,或者雪羹莲子粥…”
“没有了?”他似乎有点郁闷,看向了周围的几个男人:“那你们点吧。”
“来个雪羹莲子粥吧。”
“好的,请稍等。”
叶嘉拿筷子的手一瞬间顿住,她心心念念的低音炮男神!
悄悄地回头,背后是一排发财树,碧绿的树叶掩映着,正好挡住在了她和他之间,纵然只是背影,叶嘉也能一眼就把他认出来。
两个男人,年纪与他相去无几。
叶嘉心都快跳出嗓子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