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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

      “啊,好的,你慢慢写,不着急,写字很不容易的,我以前高中和同学传小纸条都要写一阵儿的呢!”
    [谢谢。]
    推了这张简短的字条给连恰,蓝森埋头在本子上写了好一阵子。
    连恰摸着便签纸,后知后觉地想,好像挺多来店里的人都希望能和老板搭搭话,然后拿一张老板亲笔写的便签纸,那她是不是赚大了?
    终于,蓝森把本子递给了她。
    连恰接过一看,最上面一行字写着:[请先看,我去做晚饭,不明白的等饭做好后问我。]
    她急忙点点头:“啊,好的,辛苦了!”
    蓝森挽起袖子,洗了洗手,揭开锅盖搅动了一下,香味一下子飘得更茂盛了,也更明显了——是很柔和的咖喱味。
    连恰深深吸了一口咖喱味的空气,感觉五脏六腑都饥饿起来,她急忙定定神,把注意力转回手里的本子上。
    [我要和你说的事情,请你看完后务必保守秘密。这既是我的请求,也是我的要求。]
    这是写在最上面的第一句话。
    第三章
    [我要和你说的事情,请你看完后务必保守秘密。这既是我的请求,也是我的要求。]
    ——迎面而来的第一句话。
    “嗯嗯。”连恰点头,然后意识到蓝森看不见。
    [我不能开口说话的原因很简单,只要是我说出口的话,都会在某种程度上成为现实。
    我想我不必举例子了,你透过窗户看到了那些自动清洁的桌椅,这就是我所说的话带来的效果。当然,我没有要它们飘起来打扫,只是让它们自行清洁,于是它们选择了那种喧闹的方式。围裙也一样,你听到了,我只说了“蓝色”,可它变成了天蓝色,而不是深蓝,浅蓝,或其他不同的蓝色。
    这就是我所说的“某种程度上”,但最终结果总不会偏离我所说的话。
    分寸有时候极难掌握,随意把话说出口会导致不可知的后果,因此除了必要的情况,我不会开口说话。]
    “等等等等。”连恰喃喃自语,顺手敲了敲自己的脑壳,“让我冷静一下,一个字一个字再读一遍,是我想的那个意思?就是这堆字排列组合出来的直译?不是意译吧?”
    回答她的只有锅碗瓢盆的声音。
    把前半段话来来回回看了好几遍,结合既定事实,确认自己没理解错,连恰怀着一种见到真神在世的微妙崇敬,继续往下看。
    [今天发现你看到店里的情况时,我原本是想消除你那段时间的记忆的,可是非常奇怪,我的话对你不起作用,这是第一次我说出口的话失去效力。
    我受到的惊吓绝不逊色于你,请相信我。
    对我来说,这种能力的存在与其说便利,不如说是个麻烦,我希望能保守这个秘密,安安静静地生活。可既然我无法消除你的记忆,那我只好拜托你保守秘密,这既是为了我,也是为了你。]
    连恰哭笑不得——居然把貌似威胁的话写得这么平淡而理直气壮!
    [这家店的甜点和饮品都是我做的,很好吃,店面朝向非常好,每天下午都有充足的阳光,靠窗的位置十分抢手。只要你为我保守秘密,那么阳光最好的座位总是你的,你在这里的任何消费都不需要付钱,我想等你吃过我做的晚饭之后,你就会明白为什么我用这种条件收买你了。
    感谢你认真地看到这里。]
    连恰越发哭笑不得——还把收买也写得这么平静而理所当然!
    她捂着嘴吃吃笑了好一阵子,肩膀一抖一抖。
    等抬起头,发现蓝森正用一种既平静又不解的目光看着她。
    连恰急忙坐正了身子:“可以吃饭了吗!”
    蓝森迎上对方满是期待的目光,默默地点了点头。
    两个人并排坐在吧台桌子上,一人一盘咖喱饭。
    连恰舀了一勺,刚吃一口,就觉得自己被征服了。
    “所谓的一见钟情也就是这么回事了吧……”她喃喃着,一脸虔诚地盯着咖喱饭,“超好吃的……”
    蓝森的嘴角翘了一下,很快又平复下去。
    “蓝森先生,这个咖喱是哪里买的?什么牌子?我也想回去做!”那是种很柔和的咖喱味道,稍微带一点奶香,又不腻,和她之前吃过的味道都不一样。
    蓝森把嘴里的咖喱饭咽下去,放下勺子,拿过便签纸:[我做的。]
    “哎?”连恰咬着勺子,一时没反应过来,“我是说这个咖喱块……”
    蓝森把那张[我做的。]纸条又向连恰推了一下,似乎是表示重复回答。
    连恰呆呆地眨了一下眼睛。
    “咦?!真的假的?!好厉害!”
    蓝森默默地数了一下这是连恰第几次说自己好厉害。
    “我活了这么大,还是第一次看到做咖喱不用咖喱块的……”连恰看向那盘咖喱饭的目光都不一样了,“不过说得也是哦,毕竟咖喱块也是别人做出来的。”
    但还是太少见了,就算去百度咖喱的做法,里面也只是写着“必备材料:咖喱块或咖喱粉”而已。
    再怎么稀罕,再怎么一见钟情,咖喱饭终归都是要被吃掉的。
    连恰把一盘咖喱饭连带着配餐的西兰花吃得一点不剩,又喝了一杯蓝森新泡的红茶,心满意足地叹息了一声:“我被收买啦——”
    收拾餐具的蓝森动作一顿,无声地望向了她。
    连恰把红茶杯放下,双臂支在吧台面上,捧着脸,一脸灿烂:“我说,我被蓝森先生收买啦!”
    蓝森的眼睛微微睁大了一点,而后轻轻点了点头。
    餐具被放进水池里,水龙头被拧开,哗啦啦接满一盆水。
    “蓝森先生,我觉得你真的是个好人。”
    在一阵清洗碗盘的碰撞和水流声中,这句话忽然冒了出来。
    蓝森转头看了一眼,发现连恰没有笑,而且双手托着腮,用一副十分认真的神情开口说这句话,不像是普通地在发好人卡,更像是郑重其事地在感慨着什么。
    他想他大概下意识地挑了一下眉毛表示不解,因为连恰眨了眨眼睛,自顾自地接着说下去了。
    “只是想要我保密的话,应该有很多更好的办法的。虽然你的话对我不起作用,但是对我周围的人应该会起作用吧?”连恰的语气很平常,声音还是那么脆脆的,“当时那么自然而然就说了消除记忆的话,是因为之前这么做过很多次,也都有效,对吧?”
    蓝森不打算否认,但也没有转头去看连恰,只是微微点了一下头,视线专注在碗盘上。
    “啊,我不是责备的意思,绝对没有!相反的,其实我觉得这么做很对,要是我的记忆被消除的话,蓝森先生就不用这么麻烦了……毕竟这确实是个很了不起的能力,知道的人多了,或者被奇怪的人知道了,就不妙了啊。”
    蓝森思量了一下,觉得其实连恰也能被归类到“奇怪的人”里面,而他不认为“奇怪”是一个贬义词。
    “怎么说呢……你看,我刚才都替你想了好几种方法,比如说你让我室友把我杀掉啦,让学校把我开除啦,我恰好路过哪个电线杆的时候让电线杆倒下来压死我啦,各种各样的……总之有很多方法让我保守秘密啦。”连恰说得相当真心实意,似乎一点也没觉得自己的话哪里不对。
    又一个盘子上的泡沫被水冲干净,接着被放到餐具架上,发出轻微的“喀锵”一声。
    “但是蓝森先生,你都没有那么做嘛。”
    连恰的目光很认真。
    “而且还选了一个风险最大也最笨的办法,我是说办法笨啦,没有说蓝森先生你笨。”
    碗盘都洗干净了,蓝森擦干净手上的水珠,从冰箱里拿出苹果,冲洗表皮后,很利索地削起苹果来。
    而连恰已经把杯子里的红茶喝完了,颇为认真地总结了一句:“所以我才说,真的觉得你是个好人啦,不是好人卡的那种,是真的真的,好人。”
    苹果削好了,切了块,放到小号水晶盘里,插了一把小小的水果叉,整盘推到连恰面前。
    “咦,还有水果吗?谢谢!”连恰立刻道了谢,一句话也没客气,直接叉了一块苹果塞进嘴里,“好甜!”
    蓝森把簪子取下,解开头发,随便用手顺了顺,把长发撩到脑后,给连恰写了一张新的便签纸。
    [我觉得你也是个好人。]
    连恰看完,一脸严肃:“这是货真价实的好人卡耶!”
    “……”
    “诶嘿嘿……开玩笑啦。”连恰歪着头笑笑,把好人卡收到衣兜里:“我会好好保守秘密的,你放心吧,我很擅长这个。”
    谢谢你。
    蓝森差一点要开口这么说,但他长期自我控制的本能让他抿紧了嘴唇,他想写一张便签纸说谢谢,又觉得谢意经过笔和纸,似乎就打了一点折扣。
    但他的身体似乎自动帮他做了些什么,因为他感觉到脸上有微笑的弧度,而连恰笑眯眯地摆着一只手说不用谢啦应该的。
    “对了,蓝森先生,我想起来有件事!”
    “?”
    连恰滑下吧台凳,噔噔噔小跑到店里的某张桌子前,拍拍桌面:“今天下午我坐在这里的,然后我可能把一把梳子落在这了,你有看到过吗?”
    蓝森愣了一下,而后点了点头,拉开一个抽屉翻了翻,拿出一把银色的贝壳梳子,走过去递给连恰。
    “对对就是这个!太好了,谢谢!”连恰接过梳子,又跑回吧台去,拉开背包把梳子塞了进去,“这是朋友送我的,弄丢了的话就糟了。”
    “……”所以趴在窗玻璃上是在找这个啊。
    “我就是为了找它才又回来的,没想到六点半就关门了,就想看看梳子还在不在桌子上……结果就意外看到了。”连恰自动自觉地解释着。
    “……”其实用不着担心,客人落在店里的东西都会被好好收起来,并记录遗落日期的。
    “谢谢你啊蓝森先生,要是被别的什么人拿走,就真的不好找回来了。”
    蓝森点了一下头——不用谢,这是基本的职业道德。
    他想写一张便签纸和连恰说,即使被别人拿走了,他的能力也有办法把梳子拿回来,但想起自己的话对连恰无效,就又犹豫了——对连恰无效的话,对连恰的梳子可能也起不了作用。
    他第一次因为有什么事情可能做不到而犹豫不决,这感觉对他来说相当陌生。
    做不到,和做得到却不去做,是完全不同的两回事。
    在他默默思忖的时候,连恰却已经收拾好了背包,甚至又把她那条毛绒绒的围巾围好了——春天的晚上仍然有点凉。
    “蓝森先生,谢谢你请我吃饭,我现在得回去啦。”
    蓝森很郑重地点了点头,希望能传达出“路上小心”的意思,毕竟便签纸和钢笔都被他顺手留在了吧台上,走一趟回去再写字,步骤多到让人觉得刻意。
    连恰似乎看懂了,摆摆手:“那我走啦,拜拜。”
    女孩背着包,步子轻快地推开店门走了——而蓝森发现她的背包上挂着一只灰色的毛绒兔,随着她走路的步伐一晃一晃。
    他花了一点时间盯着那只毛绒兔看。
    随处可见,在商场里和路边摊都见过很多次,很多不同颜色的,灰色并不起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