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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3节

      “谢少亲自帮你替手,感觉如何?”
    “他比我白多了,”薛承旭诚恳道:“上粉不够,得让后期一帧一帧地p。”
    “……”
    “你很适合这个角色,看见那支mv就像看见了息归,当时看完老子内心一动,”薛承旭叹气:“可惜是个有主的。”
    “哇,你想潜我。”
    “潜什么?”
    谢临的声音插了进来,薛承旭在朝灯开口乱讲前打断了他。
    “让你家这位好好工作,他写歌很厉害,唱得也好,”年轻的影帝瞟了朝灯一眼:“说不定以后出息了。”
    “有钱了就给你买衣服~老公好不好?”
    朝灯拍了拍谢临,后者看着他,淡红的眼睛微微勾起,里边尽是深厚得足以溺死人的温情。
    “好。”
    《百花杀》正式上映那日,imd替朝灯准备的世界巡演恰巧开始,第一站便是华国首都,来往人潮络绎不绝,在现场观众的呼声下,朝灯弹唱了《百花杀》的电影主题曲,imd与乐奇自制片起锁定的目标便是年末各大电影节,除却精细的场景制作、音乐、服装与形象丰满各异的人物,片中的lgbt元素也为一大爆点,薛承旭作为男主演,精湛的演技为他赢得了又一座金梅奖杯,但对于外国评审来说,这样正面的成长型英雄角色早已屡见不鲜,真正值得热议的是片中张扬貌美的男妃,演员的个人形象与气质完美诠释了这个角色,但也正是因他的形象过于贴切,不少人认为并没有多少表演的成分,尽管最后没能拿奖,但在由奥斯卡官方所发的结幕报道中,一段关于朝灯的评价在社交网络上疯狂传播。
    【来自华国的明星总是极具个人魅力,我们当中的大多数通过歌曲认识朝灯,却在电影中领略何为摄人心魂,他的演绎担得起最好的夸赞,个色是明星不可或缺的成功要素。】
    【老公就是厉害,随便演个戏为国争光。】
    【啊啊啊啊啊啊灯!!炸了炸了炸了电影里超——美——!我要是男的肯定也想嗯嗯嗯他!奥斯卡官方评价这么高,黑子们脸疼吗??】
    【楼上别跑,我是女的我都想……】
    【昨天还见他的名字上了twitter热搜前三,美国人是被男神美到了吗,感觉灯这是迷倒全世界的节奏,三专第一单也好棒!!现在越来越像当初干干净净的少年了,爱到不会表达(心)】
    【昨天去加州的演唱会,开场他自己就high了,不会跳舞就乱跳哈哈哈哈,美人儿怎么折腾都好看。】
    因为电影的成功,社交网络上增场的呼声越来越高,imd开始补放巡演门票,官网的预售票在开放的一分钟内全部售完,在日本巨蛋的表演场,少女们的尖叫近乎要把朝灯淹没了,他的手刚触及落地话筒,就听见耳畔熟悉的、丝绒般的嗓音。
    [还有十五分钟跳跃时空。]
    直到现在,谢临对他的爱意依旧停在四星半,近一年时间来,他与谢临逐步变得如当初般亲密,尽管天天对着那个人说喜欢,谢临也会回应,爱意却始终分毫不变。
    [……好。]
    朝灯的手搭在筒身,视线落至人群中那个高高瘦瘦的影子。
    给点面子啊,谢哥哥。
    他抹了把嘴,将话筒拿起来。
    “the last song i want to give to the most loved one……还是说中文吧,英文你擅长,我并不好。”
    他的话引来一些人的笑声和尖叫,人群开始骚动,听不懂的日本女孩急急忙忙掏出手机翻译,朝灯的瞳眸越过重叠人流,撞进那双剔透的淡红色眼睛。
    老婆的眼睛。
    “记得我跟你说过,”他像是有些不好意思地抓了抓头发:“这首是在我最不如意的日子写的歌,那时没说出口的另一句话是……”
    “我希望有一个人,能在那时向我走来,点亮我灰蒙的生命、带给我自由。”
    他的演唱会是世界直播,imd的官网在瞬间被挤爆,朝灯近些年来绯闻不断,得到他亲口承认的却从未有过,眼下突然出现这样劲爆的消息,弹幕与打赏密密麻麻铺满了整个屏幕。
    “《失落日》,”他报了歌名,牵出微笑:“我喜欢你,永远为你歌唱。”
    [爱意值五颗星,还有四分钟,]系统似是注意到他的神情,难得认真鼓励道:[好好唱。]
    [当然。]
    吉他中混入轻快鼓点,和声口哨接连而来,日本巨蛋的灯光全落在他一人脸上,细细长长的手指于琴弦跳动。
    “你在黎明前无缘无故地笑,在笑我。
    你把我看作追逐玻璃仙境的男孩。
    与我牵手,同我吻别,
    你从不害怕岁月将美丽回忆变为浮光掠影。
    我拥有一切,我一无所有。
    你在夏日里无声无息地哭,在哭我。
    我们偷来父母的酒,围绕小镇篝火谈天论地,
    仿佛未来一片光明。
    太阳落下,星群升起,
    我壮志凌云,我失魂落魄。”
    即使台下只有应援棒的光晕,他也依旧能准确看见那个人的脸,谢临在笑,浅浅的、不易察觉的笑容,在妖异长相映衬下格外动人。
    这么好的人也会喜欢他,真是非常、非常值得开心啊。
    台上弹唱的男孩唇角生花,手指一顿,在下一个节拍重新将吉他切入和弦。
    “你在失落日向我走近,却又最终离去,
    我怀念那些甜蜜谎言,今夜苦苦寻觅落脚之处。
    王国崛起,山河崩塌,
    我耗掷千金,我按图索骥,
    在那条通往你的道路上,我跌跌撞撞、策马扬鞭,卑微而行。”
    第四卷:日落大道
    第67章 千娇百媚 1
    熙帝二十七年,冬。
    深厚大雪积累一地,灯笼散出的朦胧光晕在檐下熠熠,手持八角提灯的貌美侍女规矩立在府邸两侧,她们的眼注视着朝府外长长的空旷街道,时间已过子时,雪片密密压着房瓦,满天白绒在寒风中上下腾飞,自遥远街角传来微渺光火,抬轿的脚夫踩着青砖步步走来。
    当今的礼部侍郎朝秉之伫于自家邸外,见那四人抬的红木轿越来越近,朝秉之恭恭敬敬半低下头,合并双手行礼,待红木轿子停下,立即有侍女撑着绢伞上前迎接,从轿内走出名十一二岁的秀美男童,他面貌精致、肤色净白,神色却淡漠得很,男童对恭候多时的朝秉之道了免礼,后者又作一揖后,才随男童迈入府中。
    “朝大人,以后你唤我本名便是,”男童进了室内,在侍者帮助下褪去大氅,他见朝秉之面露惶恐,柔声道:“就唤‘明月’便可。”
    “这……”
    “路遥车慢,劳烦大人等我半宿,”男童面庞带笑:“阿爹将我暂寄于朝府,这段日子,还请大人多担待了。”
    老皇病重,距其昏迷不醒已半月有余,膝下皇子之间明争暗斗愈演愈烈,最有夺帝希望的三皇子与大皇子更是针尖麦芒,二者无不机关算尽、勾心斗角,前者为防嫡子在节骨眼上突发意外,将其托付给了远离朝权纷争的二品侍郎朝秉之,这深夜前来的秀美男童,便是最受三皇子宠爱的嫡次子。
    “是三皇子看重老臣,小公子不必多虑,”朝秉之与男童四目相对,后者一双桃花眼大而明亮,如不是亲耳听过这孩子处置下人的传闻,朝秉之实在难以相信他生性暴戾冷酷:“时辰不早,小公子若暂无要事,可想先行歇息?”
    “如此甚好。”
    朝秉之以目示意府内恭候的侍女上前,直到男童与他带来的侍者消失在光线黯淡的走廊,才心有戚戚地收回视线,那孩子有着双成人才有的眼睛,平静且不露声色,若三皇子夺权成功,他的嫡子将来也必定非池中之物。
    大雪过后,一抹晴阳难得悬于头顶,腊梅的冷香混入雪融时清冽的空气中,朝府里上上下下挨个与明月打过了照面,虽不知朝秉之对他莫名敬畏的态度从何而来,也无人清楚府中突然多出的男童身份为何,大多人依旧对这名面貌明秀、待人有礼的男童心怀好意,下了饭席,朝府活泼娇俏的四小姐朝钰主动凑上来同明月说话,小丫头最近黏他得紧,一口一个小哥哥叫嚷没完,在不打扰自己的情况下,明月并不在意她的行为。
    “小哥哥,今天雪化了,是不是过几日天就要转——”
    朝钰话音一顿,整个人脸上忽然浮现出异常惊喜的神色,一声脆生生的“哥哥”自口里喊出,她两三步丢下明月跑向了院中香气扑鼻的梅树,顺着她的视线望去,只见一抹高挑的影子站在树下,朵朵黄色腊梅坠在地,那人看身姿也是个尚未及冠的少年,一头乌黑长发蜿蜒在背,似是听见朝钰的呼唤,对方回过头,懒洋洋地牵起唇角。
    “哥哥哥哥哥哥哥哥——!”
    “朝钰,”朝灯接住冲过来的女孩,伸手抱起她掂了掂,隔着厚厚的棉服,女孩裹得像是个小团,注意到妹妹盯着自己快流口水的表情,朝灯笑着拍拍她的小脑袋:“又长肥了。”
    “哇哇哇哇哇!哥你好坏啊!”
    被留在原地的男童看向梅花数下嬉闹的兄妹,进朝府以来,他从未见过朝家的二公子,本以为朝二公子早夭或生有天疾不易出门,想不到……竟是这样一个倾国倾城的美人。
    [检测到情绪碎片。]
    [耶,开工。]
    朝灯抬头,就见不远处面貌精致的男童一眨不眨望向自己,那孩子直勾勾的目光令朝灯挑了挑眉,他刚将朝钰放下来,自身体内蔓延的疼痛便令他不由自主开始喘息,见自家二哥又在咳嗽,小女孩担心地搂紧他的腰。
    “哥哥,你还好吗?我们去室内好不好?”不等朝灯答话,朝钰略略焦急地扭过头冲明月道:“小哥哥,帮忙把我二哥扶进屋内吧?他身子不好,受了寒要感冒的。”
    明月点头跑了几步,上前与朝钰一左一右扶住了乌发乌眸的少年,触手的皮肤若上好绸缎般又滑又腻,皇家的孩子在十二三岁便会与人通房,他虽没真正经历过性事,对这类密趣却并非一无所知,眼前这个深养在朝府的公子,仅仅是一层雪皮,就足以勾走无数王公贵胄的七魂六魄。
    “咳…谢谢……”
    对方轻着嗓子向他道谢,明月应了声,那侧的朝钰急忙让朝灯别多说话,等到了室内,小丫头又马不停蹄地跑去找手炉,房间里只余下他们两人,许是因为这儿没有寒风,朝灯的咳嗽渐渐缓了下来。
    “我叫朝灯,”他与男童的视线对上,语气不觉带了好奇:“你呢?”
    “……明月。”
    “小明月~”对面的美人笑眯眯地望着他,那张脸尽管缺乏血色,也依然秾丽得一塌糊涂:“姓明吗?好少见的姓。”
    “不是。”
    明月摇头,眼前的少年也不再追问,只饶有兴致地望向他:“你要在这里住很久吗?之前都没见过你。”
    “阿灯——”
    伴随推门声,急急忙忙进来的朝秉之手持着铜雕暖炉,跟在后边的侍女和朝钰勉强追上他的脚步,朝秉之面上关切无比,话音未启就要来抓朝灯的手。
    “你怎么又出去了?不是大夫都说天气冷,你身子骨又差,万万不要出门吗?”
    朝秉之的手刚碰上那层雪肤,就忍不住又捏又揉,看着二儿子愈发明艳的侧脸、层层衣衫下柔弱多病的娇媚身子,朝秉之眼里的暗色越积越厚,朝灯用力抽回手,嗓音平淡道。
    “您弄疼我了,父亲。”
    看他蹙眉,朝秉之立即道歉:“是爹的错,阿灯你别生气、别生气。”
    这对父子怎么看怎么奇怪,父亲对孩子过分宠爱的态度犹如待妻妾,朝灯对前者不加掩饰的厌恶则更加深了他的疑惑,许是明月的眼神太过明显,终于意识到不对的朝秉之扭过头,微笑的神情中多了一丝僵硬。
    “啊,明月也在。”
    “朝大人。”
    他并非朝家人,按理说,见到朝秉之,无论是其朝廷命官的身份、还是出于对长辈的尊重,男童都应行大礼,明月没有行礼,朝秉之也并未露出不悦神色,只能说明……男童的身份远在朝秉之之上。
    注意到这一点,朝灯眼眸闪烁。
    “阿灯,你怎么穿这么少?听钰儿说你一直咳嗽,先拿爹的衣服穿上,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