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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周末同行

      这个周末,阳光依旧有点晒,但有北风的吹拂,阴凉处倒是清爽宜人。一大早,夏一围和苏小沫在沃玛楼下集合。这天的夏一围头戴白色棒球帽,上身一件字母白t,下身一条浅色牛仔短裤,背了一个黑色双肩包,脚穿一双白色帆布鞋,整个人显得修长挺拔,阳光,清爽,俊朗逼人。苏小沫也戴了一顶白色棒球帽,居然是同一个品牌的同款。上身着一件青绿色t,下着一条白色短裤,阳光,简洁,青春逼人。两人望着彼此头上同款帽子,惊奇的,默契十足的笑了。
    时间还早,专卖店要九点才开门。夏一围带苏小沫先去吃早餐。巷子里的招牌老店,粉面,油条,包子,粥品齐全,夏一围各点了一些,两人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清晨的阳光像碎金洒在城市的街角以及路人身上。第一次在宜城如此悠闲的吃早餐,透过大大的落地玻璃看着街上来来往往或悠然或匆忙的面孔,感觉别有一番烟火气。
    夏一围话不多,这是苏小沫比较喜欢的一点,她讨厌聒噪的男生。想起学生时代隔壁班两个风云男生追她,同样的帅气,同样的成绩优异,同样的出尽风头,不同的是一个性格安静,内敛,话不多,一个口若悬河,才气外露,简直就是天生的外交家,当两人同时向她发出周末邀约时,她几乎是本能的选择了安静内敛的那个男生。
    时针刚指向九点,夏一围就扯了一张餐巾纸递给苏小沫,轻快的说:“走吧!”
    nike专卖店刚开门,几个导购员还在拖地,两人清风一样进了店内,展示柜上一双果绿色的运动鞋瞬间夺取了她的眼球。她假装漫不经心的拿起瞄了一眼价格,1100多,然后不动声色的放下,大步流星的走向里面的货架,专心致志的挑选,看了好一会儿才拿起一双粉白色相间运动鞋,看了看价格,五百多,坐下来试穿。上脚感觉不错,当她将鞋递给服务员时,眼神不由自主的又看了一眼展示柜上那抹醒目的绿,然后果断的对服务员说:“就这双,帮我包起来吧!”
    服务员正想接过鞋子,忽听一个男生清亮的嗓音响起:“等一下!”服务员和苏小沫同时望向夏一围,只见他手里拿着那双炫目的果绿色新款弯腰放到苏小沫脚边温柔的说:“试试这双。”
    “不用了,就要那双。”苏小沫拒绝
    “你试试。”不容推脱的语气
    苏小沫看了看他期待的眼神,又看了看服务员,服务员赶紧说:“这是我们的最新款,卖得特火,这位先生真的是好眼光。”
    苏小沫的两只脚刚穿进去,就听夏一围干脆利落的对服务员说:“就要她脚上这双吧,麻烦帮我开个单。”
    苏小沫诧异的抬起头连连说:“不用,不用,我自己来。”
    夏一围像没听见似的,越过她拿出钱包径直向收银台走去。
    苏小沫赶紧跟了过去,再一次对他说:“真的不用你买,我自己买。”
    “你就要离开了,就当我这个朋友送给你的纪念礼物吧,以后你穿起这双鞋就会想起我。”
    夏一围目光灼灼的说。
    “那也不用,这个礼物太贵了!”苏小沫坚持
    “在我的心中友情是无价的,除非你不把我当朋友。”
    “不是这样说,真的不行。”苏小沫很为难,导购员麻利的在电脑上输入单号,苏小沫还想说什么,却见夏一围坚定的朝她摆摆手,又做了一个嘘的手势,她只好禁了声。
    1100,刚好是夏一围一个月的工资。第一次有一个男人花一个月的工资给她买一双鞋,而且是无所求的,她再一次觉得夏一围这个人真的是品行周正,待人实诚。
    穿着新鞋子,整个人的心情变得愉悦无比。两人随后去了超市,买了一些零食,熟食和水,出来已是十一点多。两人肚子都很饱,包里准备了野餐食物,就直接坐车去了龙岭。
    到达龙岭刚好中午一点,虽然烈日当空,但一进入龙岭的入口,阵阵清凉迎面袭来。龙岭是宜城的五星级生态旅游景区,是国内目前保护最好的国家原始森林。山高林密,一棵棵苍天古树高耸入云,树木的枝梢交错,伸展开来的繁盛枝叶如碧绿的云,把蓝天烈日遮了个严严实实。林立花香鸟叫草木新,两人心情十分的愉悦。进了林子没多久,就找了个安静的凉亭把食物拿出来,开始享受午餐。
    这是苏小沫第一次与一个男生在原始森林里野餐。阳光透过层层叠叠的树叶洒下来,层层叠叠的树叶将日光的炙热过滤了只留下温暖的光线洒在两人身上,显得格外和煦。尽管是旅游区,这个时段的游并不多,只有三三两两的背包拄着登山棍悠悠闲闲的路过。闻着花香,听着鸟鸣,喝着果汁,啃着三明治和鸡翅,微风吹动发梢,居然有一种岁月静好,现世安稳的美好感觉。
    都说女孩的情感比较丰富,心思比较细腻,但此刻的夏一围望着眼前这个短发齐肩,戴着棒球帽,穿着一身清爽夏装的女孩子心无旁骛的坐在他面前喝着饮料,啃着鸡腿与平时穿着职业装,高跟鞋,严肃着一张小脸的模样是多么的不同。一个女孩子究竟有多少面?为何她的每一面都令他如此心动?森林苍苍茫茫,阳光斑驳静美,她像一副生动秀美的画跳跃在其间。这一刻,他想到了天荒地老,执手一生的词语。多么希望这一刻定格成永恒!
    饭后休息了半刻,两人元气满满的出发。他们计划用三个小时爬上山顶,在天完全黑下来之前回到山脚。苏小沫从小的运动细胞就挺不错,虽然许久未曾运动,但基础还是在那里的,海拔三千多的龙岭并不能难倒她。夏一围警校毕业,虽是文职,但体能是经过组织考证过的,背起苏小沫爬到山顶都不在话下。
    两人沿着林间小道一路向上,葱茏的林子里,空气清新,青石板铺就的小路向远处无限延伸,仿佛沿着它,一路走,就能到达幸福的彼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