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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10节

      吴纠弄了几只新鲜的鸡,膳夫给吴纠处理了,还贴心的切成小块,吴纠只要鸡腿部位,这部位的肉质鲜美,而且紧实,做出来的大盘鸡做好吃。
    因为这个年代没有青红椒,也没有土豆,因此吴纠找来了一些其他食材代替,弄好了食材,就准备和面了,大盘鸡底下自然垫着宽面,这样才正宗,吃起来宽面筋道,还有鸡肉的香味,沾着酱汁一起送入口/中,宽面也变成了肉味儿的,自然回味无穷。
    吴纠专门把宽面揉的非常筋道,等一会儿铺在下面,沾染上肉汤的味道,吃起来又滑又韧,吴纠吃大盘鸡,就喜欢吃下面的宽面。
    吴纠捣鼓了好长时间,揉面的同时,把鸡肉用佐料抹均匀,腌制了一会儿,确保鸡肉不柴,而且入味儿。
    天气还冷着,吴纠忙叨了好长时间,竟然觉得出了一头的热汗,最后将宽面摆在盘底儿,然后把做好的大盘鸡倒入盘子中,稍微摆盘,看起来颜色鲜亮,一股咸香带辣的鸡肉/香气随着热腾腾的热气冒出来,十分有食欲的模样。
    吴纠将大盘鸡摆好,这才准备去看看齐侯闲下来了没有。
    吴纠端着大盘鸡,往小寝宫去,正好看到公孙隰朋从小寝宫出来,公孙隰朋立刻闻到了一股香喷喷的味道,这味道很奇异,说不出来,但是香的十分霸道。
    公孙隰朋笑着说:“君上方闲下来,楚王来的正好。”
    吴纠就走进了小寝宫,齐侯正在看文书,他手边上放着一堆的文书,吴纠一走进去,齐侯立刻抬起了头,笑眯眯的说:“二哥又做了什么,好香。”
    吴纠将大盘鸡放在案子上,然后掀开盖子,偏黄的琥珀色裹/着鲜亮的鸡腿肉,里面放了很多配菜,一股浓郁的香味,十分霸道,冲鼻而来,鲜香十足。
    吴纠笑眯眯的说:“是君上想吃的鸡肉。”
    齐侯一听,险些给忘了,那天姬阆宴请他们,席上就有一盘鸡肉,只是普通的烤制鸡肉,不过齐侯馋这口儿了,后来就给忘了,哪知道吴纠竟然这般上心。
    齐侯一听,顿时高兴起来,让吴纠坐在自己旁边,笑着说:“二哥这般想着孤,孤好生欢心。”
    吴纠把筷箸交给齐侯,说:“那君上不防尝尝味道,看是纠做的好吃,还是洛师王宫做的好吃。”
    齐侯笑着说:“一定是二哥做的好吃。”
    他说着,夹起一块鸡肉来,今天吴纠做的可不是下脚料,每一块鸡腿肉都是吴纠精挑细选的,齐侯夹起一块放入口/中,只是刚咬下去,就感觉与众不同,绝不是那王宫中的烤鸡可以比拟的。
    鸡肉不知用了什么方法处理,竟然一点儿也不柴,肉质紧实鲜美,十分弹牙,能感觉的出来,肉质非常好,再加上外面裹/着的那层浓浓的酱汁,配料经过长时间的熬煮,浓缩出来的酱料紧紧包裹/着鸡肉,每一口吃下去都不缺滋味儿。
    齐侯眼睛突然就亮了,没说话,先吃了两块,将鸡腿肉的骨头吐出来,这才含糊的说:“二哥真好吃,二哥真好吃!”
    吴纠都不需要听他说话,就看齐侯那眼神便知道了,吴纠笑眯眯的说:“君上别急着吃肉,下面还有宽面吃。”
    下面的宽面也叫皮/带面,就是要做的和皮/带一般粗细,这样吃起来才够爽。
    齐侯不知鸡肉下面还有面,毕竟这看起来是一道肉菜,齐侯就拿起筷箸,拨了一下,果然看到大块大块的鸡腿肉下面,竟然还铺着一层白生生的宽面。
    宽面白/嫩/嫩的,在齐侯眼中,就好像他家二哥的脸颊一般,整齐的扑在下面,沾染着上面浓郁的酱汁,让齐侯一看,特别有食欲。
    齐侯是那种很典型的人,吃菜一定要有主食,这道大盘鸡吴纠选的实在好,浓郁的口味适合齐侯,而且还有主食,吃起来不单调。
    齐侯迫不及待将宽面夹起来一条,又宽又长,竟然不带断的,送入口/中,只觉得滑不留口,而且韧的筋道,好像会主动往嗓子眼儿里跑一样。
    齐侯这会都不说话了,一直埋头苦吃,吴纠看着齐侯的吃相,就觉得特别有成就感,根本不需要问了,自然是自己做的好吃。
    齐侯一口气将一大盘子的大盘鸡肉给吃了,下面的宽面也吃掉了,连盘子里的配料都给吃了,就差将多余的酱汁都给喝了,还有一种意犹未尽的感觉。
    齐侯吃过之后,喝了一口茶,似乎还在回味那大盘鸡的美味,吴纠见他嘴边挂着猫胡子,就拿了个帕子给他把嘴边上的幌子擦掉,若是让人看到了,齐侯这威名可就扫地了。
    齐侯伸手抓/住吴纠的手腕,没有了猫胡子,又变成了俊美无俦的齐国国君,低声笑着说:“二哥,你说孤干脆退位,将侯位让给昭儿,然后随你去楚国吃软饭,怎么样?”
    吴纠听了猛地一颤,震/惊的抬起头来看着齐侯,齐侯笑眯眯的,这话似真似假,不过吴纠知道,只要自己说“好”,齐侯可能真的会退位。
    就在两个人四目相对的时候,公孙隰朋却去而复返,连忙跑进来,说:“君上!!君上捷报!前线捷报!”
    公孙隰朋突然跑进来,齐侯只好松开了手,说:“哦?这么快就有捷报了?”
    公孙隰朋连忙将文书递给齐侯,齐侯看了一眼,随即哈哈大笑,然后递给吴纠,说:“二哥你看,鲁国认怂了!”
    吴纠接过文书一看,王子郑虽然是第一次领兵,但是大败鲁军,在夹谷关将鲁军炸的灰飞烟灭,抱头鼠窜,鲁国根本不敢再往前进,后面的曹刿都没有用武之地,单子正大军很快也跟上支援,鲁国是丢盔卸甲,已经回到齐长城以南的地方去了。
    文书上还写着,鲁国不敢再战,有/意谈和,不日可能就会派使臣过来详谈。
    吴纠笑了笑,说:“这是必然的事情。”
    果然第二天,身为代大司马的周甫就来拜见齐侯,送来了鲁国正式的求和文书,文书上写着,鲁国有/意求和,鲁国国/母文姜斥责了鲁公的鲁莽行为,特意向齐侯道歉,说是看在齐国与鲁国本是世代姻亲的份上,想要齐侯放鲁国一马。
    不止如此,他们愿意送来使臣公子季,表达诚意,想请齐侯来夹谷山,在这里与齐侯会盟。
    说是使臣,其实并非使臣这么简单,说白了就是人质。
    公子季的身份十分高贵,与现任的鲁国国君同乃是同父同母的兄弟,也就是文姜最小的儿子,公子季年纪颇轻,不过十分有作为,是有名的名士,公子季与公子庆父不同,鲁公重用公子庆父,是因为公子庆父有可利/用的地方,而鲁公重用公子季,乃是因为公子季与自己是血亲,不需要顾虑。
    这次鲁公派公子季来和谈,并且作为会盟的人质,似乎下了血本儿。
    齐侯很快召开了朝议,让众人商议到底要不要与鲁国/会盟,朝议的结果竟然惊人的一致,大家都选择了不与鲁国正面交锋,同意会盟和谈。
    毕竟鲁国是东方第二大国,旁边还有莒国虎视眈眈,若是齐国真的直接与鲁国正面扛上,虽然一定能将鲁国灭掉,但是齐国的综合实力,可能要倒退至少五年的时间,这岂不是给周边的国/家一个可乘之机?若想要赶上这五年,还需要五年的心血,但是这五年之中,其他国/家也在进步,因此就不单单只是五年的事情。
    这样一来,众人都觉得应该和鲁国讲和,与鲁国暂时讲和,专心对付周边小国,将周边小国慢慢并吞,增加自己的实力,先吃下小的,再去吃大的,这才是正确的霸术之道。
    齐侯也想到了这点,吴纠也没有任何意义,其实让吴纠最放心的,是因为鲁公和文姜送来了公子季做人质,鲁公就算在阴险,也不能用母亲的儿子,自己的亲弟/弟开顽笑。
    公子季于春日进入了临淄城,齐侯十分大度的给公子季摆了宴席,款待公子季,完全没有当他是一个质子,反而以使臣的礼节对待。
    在公子季入齐国之后,齐国就开始准备夹谷会盟的事情,夹谷在齐国和鲁国的边界,在这里会盟是最好的选择,但是夹谷是一座山,在这里会盟需要设坛。
    公孙隰朋身为大司行,需要提前一个月跑到夹谷山去设会盟的祭坛,便提前带着齐军出发了。
    自从鲁公子季入齐之后,鲁国就安宁下来,也没有任何动作,完全不再骚扰齐国,还让公子季带来了大批量的珠宝求和。
    齐侯忙着会盟的事情,等公孙隰朋设坛完毕,齐侯也要动身前去夹谷会盟,倒时候吴纠会跟着齐侯一同前往夹谷山,见证盟会,等盟会一毕,吴纠就打算顺路回楚国去了。
    因为吴纠回楚国的事情,已经提到日程上了,所以打算多陪陪小荻儿,小荻儿毕竟是易牙的儿子,要跟着易牙和公孙隰朋住。易牙和公孙隰朋以后也不可能再有孩子,而吴纠身边有了小子文,自然不好将小荻儿也带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