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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6节

      然而在他们的生活里,除了音乐与诗,还充满了人间烟火味。
    每天下午阮林江上完课,他们就会开车来到阮林江家附近的菜市场,手牵着手一起买菜。
    阮林江的口味和叶蓁蓁差不多,平日里都喜欢吃比较清淡的,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忌口。所以一般就是叶蓁蓁这个“小主妇”来决定买什么菜,他只负责默默地提东西。
    每次看到阮林江穿得整整齐齐,干干净净的,手里却提着一个她买的大妈款菜篮子,叶蓁蓁都会觉得特别出戏,但也特别想笑。
    他真的好乖哦。
    回到家之后,两人换好家居服之后,阮林江会先洗好一些水果拿给她吃。
    叶蓁蓁在家的时候就是这样,水果永远都是爸爸妈妈准备好的,她自己从来都懒得洗。
    叶壮志以前常说她,说这孩子懒得家里油瓶倒了都不会扶。其实叶蓁蓁自己住的时候还是挺勤快的,就是和爸爸妈妈一起住的时候,莫名其妙地就懒了,浑身懒肉根本不听她的大脑支配。
    叶蓁蓁去北京之后,时不时地会和爸爸妈妈视频。有一回正好阮林江在旁边,就和他们打了个招呼。
    叶壮志心里早就认定阮林江这个女婿了,也不把他当外人,就提醒他说:“小阮啊,蓁蓁这孩子懒,不爱洗水果,你记得多提醒提醒她多吃水果啊。”
    “哎呀,爸爸!”叶蓁蓁有点懊恼地说:“不许说我坏话!”
    阮林江倒不觉得什么,“叔叔,您放心,我每天都有给她洗水果吃。”
    叶壮志听了有点意外,但他并没有露出特别高兴的表情,反而有点吞吞吐吐的样子。
    阮林江向来擅长察言观色,见状便问:“怎么了叔叔,有什么不妥么?”
    叶壮志问:“她是不是吃的不多?”
    阮林江一怔,“是,叔叔知道是怎么回事么?”
    叶蓁蓁见他们俩聊起来这事儿,早已经捂着脸跑开了。
    叶壮志就告诉他说:“她在家里吃水果的时候,必须切成一块一块的才肯吃。她不喜欢吃她妈妈切的,因为切的太大块了。比如吃苹果吧,她要吃削了皮,再切成小块的,一块不能大过一口。还有哈密瓜也是,我给她切成哈密瓜的时候,不能切成大块带皮的,要把皮都切掉,再把哈密瓜切成小块……”
    阮林江一边听,一边认真地点点头。等叶蓁蓁上完厕所回来,就发现视频已经挂断了,阮林江正拿着个小本子在那里狂记。
    叶蓁蓁好奇地凑过去,就见他在记事本上写着:
    苹果削皮、去骨、切块;哈密瓜削皮、去种、切块;草莓洗净、去梗……
    叶蓁蓁满脸黑线地说:“我爸爸教你的?”
    阮林江点点头:“你怎么不早告诉我你的生活习惯?”
    听叶爸爸说完他才觉得,自己真是太大意了。之前他和叶蓁蓁也算是一起生活了一段日子,可是却没有发现这些细节。
    “我……我不好意思啊。”叶蓁蓁有点脸红,“我这样是不是特别公主病?”
    “你是公主,但这并不是一种病。”他拉起她的手,在她手背上轻轻一吻,“你是我的小公主。”
    他一本正经地说出这种话,叶蓁蓁感觉又雷又苏的,可是还是忍不住好开心好开心,好像整个世界都在冒着粉红色的小泡泡。
    她感觉自己轻飘飘的,幸福得都要飞起来了。
    “可是,怎么能麻烦王子殿下给我切水果呢。”
    “没关系,我的小公主不是也每天为我洗手作羹汤?”
    这段时间,他们两个中午吃食堂,晚上都是叶蓁蓁做饭,阮林江洗碗。只有周末他们才会叫外卖,或者去下馆子。
    听阮林江这么说,叶蓁蓁一想也是。自己总是把他看得太高了,觉得他出身比自己高,不会伺候人,所以总是想着多为他做点什么。
    可是,既然他愿意为她做这些事,愿意对她好,那她又有什么理由拒绝?
    如果可以,谁不愿意被人宠着呢。
    于是小两口在同居之后,分工越发明确了。
    每天早上,要是叶蓁蓁不赖床,两人就一起去外面吃早饭。如果叶蓁蓁起不来,就由阮林江去为她买早餐。
    午餐在外面解决,下午两人一起去市场买菜或者逛超市,回来后叶蓁蓁先休息,阮林江为她切好水果,叶蓁蓁一边吃一边指挥阮林江洗菜。如果有的时候做肉,也是由叶蓁蓁指挥,阮林江来切。因为叶蓁蓁特别讨厌切肉,一是切不动,二是总觉得肉不干净。
    阮林江刚开始还切得不是很好,不过他学得很快,几天的功夫就能把肉切得大小均匀,样子好看了。
    他做完准备工作之后,叶蓁蓁就系上围裙,开始炒菜。吃完饭之后,阮林江负责收拾碗筷,叶蓁蓁有时候弹弹琴,有时候窝在沙发上看看书。等他洗好了,两个人就一起去楼下散步。
    散完步回来,两人就各干各的事情。阮林江怕吵到叶蓁蓁,所以只要她开始码字,他就不弹琴,而是安安静静地看书。
    偶尔叶蓁蓁不急着赶更新,两人就依偎在一起,一起看一部老电影。
    每到周末,都会有阿姨来做一次大扫除,帮他们擦地板、洗衣服什么的。其实叶蓁蓁倒是觉得不是很有必要,这房子不大,这点家务他们两个完全能做。不过谁都不是天生干活的命,阮林江愿意花钱解决这个问题,她也没必要提出反对意见。
    对于有钱人来说,他们的思维模式就是花钱来省时间。
    至于做饭洗碗这种事情,一是因为阮林江不喜欢每天都有外人来打扰他们,二来他很享受这种和叶蓁蓁一起做饭的感觉。好像他们是一对新婚夫妻,正在一起过日子一样。
    对他来说,这不是为了生存,更多的是出于一种情趣。
    他很喜欢吃叶蓁蓁做的饭。叶蓁蓁做饭是挺好吃的,不过阮林江简直把她夸到了天上去,每次吃都赞不绝口。
    互相欣赏的两个人就是这样,无论对方做什么都觉得好喜欢。每天都处于被夸奖的状态,恐怕没有人会讨厌这种生活。
    自我的价值被肯定,自己的付出被感恩,这样的一段关系才是良性的。
    叶蓁蓁有时候偶尔也会想起自己那个渣到不行的前男友。她和姜旭光在一起的时间不长,可他总是嫌弃她,说她胸小,说她放不开,说她这样那样的各种不好,害得叶蓁蓁那段时间负能量爆棚,总觉得自己浑身都是缺点,在他面前自卑得抬不起头来。
    现在回想起来,幸亏她那个时候果断地把姜旭光给甩了,不然还不知道自己要被打击成什么样子。就看看吕烁兰现在的模样就知道了。虽说他们已经分手很久了,可吕烁兰一直都没有再谈恋爱,显然是被上一次的感情经历伤得很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