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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节

      地板上一滴水都没有;马桶擦得锃亮无比, 看不到半点污垢;黑色大理石的洗脸台更是干净得几乎可以当镜子用;像牙膏、牙刷、漱口杯、梳子、香皂、肥皂、洗发水等日常用品, 都在镜子一旁的三层置物架上全部按高矮顺序井井有条地放置着。
    梭视着这间干净无比的卫生间,雷霆对方红珍的做出了一个判断:这个女人有洁癖,还有一定的强迫症。
    雷霆梭视的目光, 最终停驻在置物架的最底层,一盒小小的蛤蜊油就搁在那一层。凝视着那盒蛤蜊油,他掏出手机小声打了一个电话。
    “喂,马叔,你尽快把搜查令申请下来吧。因为,我已经有所发现了。”
    走出卫生间后,雷霆经过客厅的壁柜时,瞄到了壁柜上摆放的一个相框。相框里,镶放着一张方红珍与儿子高然的合影。画面上的高然还是一个青葱少年,亲密无间地依偎在母亲身旁。
    “这张照片应该是高然上中学时拍的吧?”
    “是啊,他考上高中后,我带他去海南岛度假时,在亚龙湾拍的。”
    雷霆目光锐利地又扫视了一遍壁柜上的其他照片,发现清一色都是方红珍与儿子的单独合影,完全没有田欣的影子。
    放下相框时,雷霆有意把它放歪了。结果不出他的所料,方红珍立刻走过来伸手摆正了相框的位置。令他更加确认了自己的判断,这位特别爱干净爱整洁的老太太,既有洁癖,也有强迫症。她的家,必须维持绝对干净与绝对整齐。
    在沙发上坐下后,雷霆貌似闲谈地与方红珍聊起了田欣。提及去世的儿媳妇,老太太悲伤之余,满口都是对她的赞誉之辞。夸她那么年轻却那么能干,和儿子同一年进了公司,却比儿子更快晋升主管,可谓年轻有为云云。可惜天有不测风云,儿媳妇忽遭横死,连带肚子里的宝宝也跟着没了命,徒留她和儿子伤心不已。
    方红珍长吁短叹地说:“最可怜的就是没出世的宝宝。唉,如果能生下来就好了。”
    有时候,人们无意中说出来的话,往往最能折射出自己的真实想法。对于田欣的死,方红珍最惋惜的是没来得及出世的孙辈,而不是她满口称赞的儿媳妇了。
    雷霆有意无意地问:“这么说来,田欣是个女强人呢。能干的女人多半都性格要强,有着强烈的控制欲。这会不会影响到你们婆媳之间的相处啊?”
    方红珍神色自如地回答:“唉呀,怎么会呢,不会了。我年纪大了,没精力管家,儿媳妇能干的话,正好全部交给她管好了。我还懒得费那个神呢。”
    “可是田欣在管理家务方面并不能干呢。我去过她家,屋子里又脏又乱。我想那种脏乱程度你一定无法接受吧?看得出来,你可是一位非常爱干净的人。”
    “我是爱干净,但是他们小两口自己的家,怎么打理是他们的事。我是不会去多嘴的,时代不同了,想要和平相处就不能多管闲事,我知道这个道理了。”
    听起来,方红珍似乎是一位很大度也很知趣的婆婆,不会以自己的个人喜恶去要求儿媳,婆媳间的相处应该没有问题。然而雷霆深信,真相肯定并非如此。
    最初调查田欣的人际关系时,雷霆并未忽略婆媳关系的这一环节。虽然他年轻,却也知道婆媳自古是天敌。一老一少两个女人虽然爱着同一个男人,但这样共同的爱并不能带来和平相处,反而极有可能因此产生矛盾与纠纷。
    田欣在世时,也的确对亲朋好友透露过自己与婆婆方红珍有过矛盾。原因是方红珍太爱干净了,而她却是一个不爱收拾的人,两人在一起难免格格不入。
    方红珍退休前在市图书馆工作,虽然学历不高,却一直自诩为知识分子。所以她从来不会像普通市井妇女那样,有不满时就直接与儿媳妇当面交锋,做出或争吵或谩骂的low行为。对于儿媳妇不爱收拾,经常搞得家里乱糟糟的不良习惯,她总是通过儿子与她交涉,提醒她要注意爱护家庭环境与卫生。
    “高然啊,你跟欣欣说一下,脱下的外套要挂起来,不要随手就往沙发上扔。沙发是用来坐人的,不是用来扔衣服的。”
    “高然啊,你跟欣欣说一下,如果把水不小心洒在地板上就得赶紧擦干净,而不是放任不管。看地板被踩得到处都是水渍。”
    “高然啊,你跟欣欣说一下,卫生间的东西在哪儿拿的就放回哪儿,不要到处乱放。每次都要我重新收拾。”
    ……
    虽然婆婆从来不会直接数落自己,批评自己,但田欣还是难免为此感到烦躁,觉得自己在这个家里住得太不自由了。譬如每次方红珍刚擦完地板的时候,她都不能随便走。理由是没干透的地板容易留下鞋印,一定要等上几分钟才允许他人走动。
    田欣为此私下对人说过:“虽说爱干净是好事,但是像我婆婆那样爱干净到了简直就是有洁癖的程度,就很折磨人了。”
    因为婆媳间的矛盾只是源于卫生习惯的不同,并没有其他更深层面的原因,所以雷霆当时没有继续追查下去了,而是改为研究其他可能性。毕竟儿媳妇肚子里怀着未出生的孙辈,婆婆不看僧面看佛面也应该不会下这个狠手了。
    直到鉴证科在那团毛球上发现了中老年人偏爱使用的蛤蜊油,才让雷霆的视线重新转回了方红珍身上。对于年轻的田欣来说,她生活圈子里会用这种蛤蜊油同时还对她心怀不满的人,不就只有她的婆婆方红珍了吗?
    虽然在雷霆询问方红珍的过程中,她一直泰然自若地没有流露出任何破绽。但是卫生间里的那盒蛤蜊油已经出卖了她,年轻的刑警深信她与儿媳妇的死一定脱不了关系。
    马啸带着搜查令和一队警察赶到方红珍家时,高然已经起了床,正在神色悲戚地向雷霆叙述田欣的生前种种。得知警方大队人马的出现,居然是来搜查自己老妈的家时,他难以置信地睁大了眼睛。
    “什么?你们……你们难道怀疑……怀疑……”
    高然声音哆嗦得都无法继续往下说,因为他害怕触及那个残酷的真相。马啸缓慢地接下去:“是的,我们怀疑方红珍与田欣的死有关。”
    方红珍的神色终于无法再保持泰然自若了。虽然她竭力还想要保持淡然与镇定,但脸色却不由自主地微微发白。不过,她还是坚称自己是清白的。
    “这太可笑了!我为什么要杀欣欣,别忘了她还怀着我没出世的孙子呢。”
    高然显然被这句话提醒了,浑身一震地脱口而出:“妈,你是不是因为欣欣不想生下孩子……”
    话还没说完,高然后知后觉地噤声不语,知道自己的话对母亲有所不利。可是已经晚了,雷霆和马啸都已经听得一清二楚。而身为刑警的他们们,都不缺乏举一反三的能力。
    盯着方红珍青青白白的面孔,雷霆有所明了地说:“之前,我之所以没有坚持怀疑你是凶手,就是因为田欣怀着孕。我认为一位婆婆即使对儿媳妇深怀不满,也会看在未出世的孙儿份上不会动手杀她。但是如果田欣压根就不想生下宝宝,就很好理解你为什么狠得下心来杀死怀孕的儿媳妇了。不是吗?”
    方红珍深吸一口气,继续否认说:“对不起,警官,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无凭无据的你们可不要冤枉我老太婆。”
    马啸慢吞吞地说:“无凭无据吗?未必,搜查令在此,现在我们要彻底搜查你的家。只要我们在这套房子里搜出了相关证据,你就不能再矢口否认自己与田欣的死无关了。而我相信,我们一定会有所发现。”
    警方在方家进行的搜查中,重点寻找的对象是一双有褐色毛线的手套和一双鞋。此外还重点检测了她的所有外套,看有无沾染过血迹的痕迹。手套和衣服的搜寻虽然都没有结果,但是却找到了一双吻合现场血印的棉鞋。
    那是一双加绒加厚的真皮棉鞋,鞋头的半弧形与现场的血印目测完全吻合。技术人员再对鞋底进行了血迹测试后,幽幽闪现的一弧蓝光令人无法不为之振奋。
    鞋子立刻被鉴证科带回去作进一步的分析化验,结果是与现场的血印如出一辙,血液dna检测也与田欣的吻合。而那盒蛤蜊油的成分,最终也被证明与毛球上所含的油性成分完全一致。所有这些证据,都证明了方红珍就是案发当晚袭击田欣的真凶。
    把相关证据摊开摆在方红珍面前后,马啸的目光像把刀一样,毫不手软地朝着她刺过去,沉声问:“现在,你还有什么话说吗?”
    在那刀子般锋利的目光下,方红珍颓然地败下阵来。她感觉自己的衣服被挑破了,皮肤也被挑破了,脂肪与肌肉裸露出来,五脏六腑以及灵魂都在被一顿彻底翻检,再没办法继续遮掩躲藏。
    方红珍对儿媳妇田欣的不满,由来已久。
    最初,儿子高然带着还是女朋友的田欣回家吃饭时,方红珍就看出这是一个不爱干家务活的女孩子。不会主动提出帮忙洗菜或洗碗,吃完饭碗筷往桌上一放就不管了,连拿进厨房都不干。
    可是方红珍背地里对儿子嘀咕这一点时,高然却振振有辞地说:“妈,您就别用你们老一辈的标准来衡量欣欣了。说句老实话,现在的女孩子有几个会干家务活的呀?估计打着灯笼也找不出一两个。”
    “女孩子不会干家务活怎么行?以后你们成了家那家务活谁干啊?你也不会,她也不会,家里岂不是要脏乱成垃圾场。”
    “妈,你out了,现在不一定非要自己干家务,可以请钟点工来打理了。”
    儿子觉得这不是问题,方红珍也不可能要求他另换一个爱干家务的女朋友。她知道感情问题不是人力可以左右的,而且田欣除了不擅长家务外,她当时也挑不出什么别的毛病了。
    田欣和高然结婚后正式搬进了方家,朝夕相处的日子里,方红珍才发现儿媳妇何止是不擅家务,她在这方面完全就是懒得出奇。尽管每天去上班时她总是打扮得光鲜亮丽,可是回到家,她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邋塌鬼。
    对于有洁癖和强迫症的方红珍来说,田欣这个儿媳妇简直就是一场灾难。让她原本干净整洁的家每天都是重灾区。她不但从来没有洗过一个碗,擦过一次地板,还是一个制造脏与乱的高手。
    譬如每天晚上,田欣最喜欢一边窝在沙发上看电视,一边吃零食。拆开的零食包装袋总是随手扔在茶几上,即使几步开外就是垃圾桶也不想走过去。而每次她吃完薯片啊、瓜子啊之类的零食后,次日方红珍打扫卫生时,总是能从沙发垫上以及茶几下面清理出不少薯片屑与瓜子壳。
    田欣和高然的卧室,则是重灾区中的重灾区。
    因为卧室以外是公共区域,田欣还会多少顾虑一下方红珍的感觉。可是在自己的卧室里,她就随心所欲地由着自己的性子来了。
    在这间卧室里,女主人穿过的衣服总是胡乱堆放在一张藤椅上;
    床角下歪七扭八地排开两行颜色式样各异的女鞋,方便女主人上班前挑选;
    梳妆台尤其乱得像杂货铺,各种口红、眉笔、粉底液、遮暇膏、防晒霜、爽肤水、乳液、眼霜、日霜、晚霜……全部乱七八糟地堆满桌面;
    抽屉经常是拉开一半的状态,因为每回想起来要拿什么东西时,田欣往往是拉开抽屉拿了就走,懒得再关上它;
    至于床上的被子,更是从来都不叠的。田欣的理由是反正晚上还要睡,叠它干吗呢?
    卧室里经常是这么一副乱象,乱得就像刚刚被人打劫过的案发现场。方红珍每次看见这种乱象都无法不生气。她曾为此通过儿子向儿媳交涉。
    “高然啊,你跟欣欣说一下,卧室能不能好好整理整理,别老是弄得那么乱糟糟的。
    因为卧室是儿子儿媳的地盘,方红珍一开始没打算为他们打扫卫生。一来觉得那应该是他们小两口自己的事,二来也是她想藉此培养儿媳妇学习干家务的一种手段。
    但是,田欣却将自己不干家务的方针政策进行到底。婆婆不打扫卧室,她也不打扫。乱就乱吧,脏就脏吧,她反正无所谓。哪怕脏乱成狗窝一个她也不在乎。
    对于婆婆的不满,田欣只是不软不硬的一句话:“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习惯,请别干涉我的生活习惯。尊重一下行吗?”
    最终,那间脏乱不堪的卧室让方红珍再也无法再忍受,不得不改变初衷帮儿子儿媳打扫了房间。那天她几乎花了一整天的时间,才让卧室恢复了干净与整洁,累得自己腰酸背痛。而田欣下班回到家后,看着焕然一新的卧室,却连一个谢字都没对婆婆说。
    因为田欣觉得:又不是我让婆婆帮我清理房间的,是她自己要干的。而且,她退了休每天闲在家里没事干,也很应该负责这些干家务搞卫生的活了。我每天上班那么辛苦,怎么可能回家后还干这些呢。
    方红珍辛辛苦苦打扫干净的卧室,不出三天就又恢复了乱七八糟的模样。田欣只知道要婆婆尊重自己的生活习惯,却完全不懂得要尊重婆婆的劳动成果。
    就这样,田欣从来不干家务不打扫房间,却还经常把屋子弄得乱七八糟,然后心安理得地等着婆婆来收拾。虽然一向以知识女性自居的方红珍表面上维持着风度,没有跟儿媳妇撕破脸闹出什么不愉快的事。但在她心底,对儿媳妇的不满开始像春草般茂密滋生。
    不满在心头堆积的时间久了,就难免会有爆发出来的一天。
    一个夏天的上午,方红珍又一次为儿子儿媳打扫卧室时,发现床下居然往外爬出一行肥肥胖胖的蛆虫,恶心得她头皮发麻。蹲下去一看,才发现床底下原来残留着几块咀嚼过的鸡爪碎骨。因为天气太热,骨头已经在高温状态下生蛆了。
    方红珍想起前几天,儿媳妇曾经买过卤鸡爪回家吃。显然,她把鸡爪带进了卧室啃。而以她那种吃什么就掉什么渣的尿性,这几块鸡爪碎骨一定就是那时候掉下床底的。而她也没发现——当然,更大的可能是发现了也毫不在乎,都懒得弯腰去捡那一下。要知道她一惯就是这样懒得出奇的人。
    因为这几块生蛆的鸡爪骨头,方红珍再也无法忍受儿媳妇的懒惰与邋塌。那天田欣下班回家后,她忍无可忍地当面严厉批评了她,并要求她以后要学习自己收拾房间与干家务活。
    “我老了,年纪大了,很快就要干不动了。你不学着自己干的话,恐怕以后要每天跟蛆虫一起生活了。”
    对于婆婆的严厉批评,田欣自然是很不高兴的。尤其是婆婆还强烈要求她要学着干家务,这可是她万万不愿意的事。她再次觉得自己的生活习惯没有得到尊重,个人自由遭到了侵犯。
    于是,田欣开始向丈夫高然吹耳边风,要求搬出去过二人世界,不再跟婆婆一起住了。
    田欣就在二手房中介公司工作,手上有大把房源。
    前几天一套新房源刚收进来时,田欣就一眼看中了。只不过苦于私蓄不足以付首付,只能望而兴叹。不过与婆婆的矛盾尖锐化后,她觉得无论如何都要自立门户,从而摆脱婆婆的管束。所以,她和高然商量一番后,分别找亲朋好友借足了首付的钱,果断买下了那套小公寓。
    儿子儿媳要搬出去住的事,方红珍自然是一百个不愿意。因为她舍不得儿子。丈夫早逝,儿子是她一手带大的,二十多年来从来分开过。忽然间,儿子说买了新房要搬走,留下她一个老太太形单影只的一个人过日子,她有一种强烈的遭到遗弃的感觉。
    方红珍一再试图说服高然放弃搬出去的打算,又是说那套公寓才五十平方,太小了,肯定住得不舒服;又是说有她在家帮他们洗衣服做饭,他们能过得更舒适更惬意;还说他们如果继续留在这里住,新买的公寓可以用来出租赚租金;总之是各种有利而无弊。
    然而,方红珍的所有努力与挽留,都因为儿媳田欣的坚持变成了徒劳无功的行为。
    第83章
    母亲的劝说, 一度令高然有所心动。
    毕竟这么多年来, 高然一直跟着母亲一起生活。他已经习惯了每天回到家时, 餐桌永远有可口的饭菜,衣柜里永远有干净的衣物,什么都不用干就能过得舒舒服服。如果搬出去单过, 那这些事可是没有田螺姑娘会自动现身帮忙的。
    然而,高然却做不了老婆的主, 而且还是一个唯老婆之命是从的男人。田欣坚持一定要搬,因为方红珍不肯再对她提供这样舒适的生活, 要求她承担起干家务的义务。所以,她无论如何不肯留下。
    在田欣看来, 一方面,搬出去单过她可以生活得更自由,不用再听婆婆数落自己懒;另一方面,那天婆婆的一番严厉批评让她十分不满,对婆婆憋着一肚子气。而带着老公一起搬走, 无疑是她向婆婆“报仇”的最佳手段。
    最终,田欣和高然一起正式宣布他俩决定次日就搬走的消息。看着方红珍脸上流露的意外、震惊、难受、不舍、伤心等种种表情, 田欣觉得解气极了:你不是嫌我懒吗?那我就走好了。不过,我要带着你的宝贝儿子一起走——你再看不惯我又怎么样,你儿子可当我是心头肉呢。
    方红珍注意到了田欣那一脸解气又得意的神色,她知道这是儿媳在存心报复自己。那一刻,恨意有如星星之火在她心头冒起,迅速烧成了燎原之势。
    自从这个懒惰的儿媳妇进了家门后, 方红珍觉得自己就没有过过一天好日子。每天像个老奴才一样,跟在她屁股后面收拾被她弄脏弄乱的屋子,却连一声感谢都听不到。现在,这个女人还要彻底抢走了她唯一的儿子。
    恨意在心底熊熊燃烧的时候,方红珍脸上的肌肉,却在精密运转的大脑控制下绽开了一个理解的笑容。
    “好吧,搬吧,你们也是时候自立门户了。国外的孩子听说十八岁就要搬出去过独立生活,妈妈就不拖你们的后腿了。”
    儿子儿媳搬出去单过后,方红珍的生活恢复了昔日的干净整洁度,这算是她独居的最大好处。而最大坏处是看不到儿子,令她无法不日思夜念。
    尽管是这般的思念儿子,但是在亲戚朋友面前,方红珍却从不流露这一点,更加不会透露自己对执意要搬走的儿媳妇的丝毫不满。而是总像一个开明的文化人那样笑吟吟地说:“孩子大了就该搬出去自立了。我一个人也能过上清静日子,不用整天为他们洗衣做饭,多好啊!”
    因为方红珍知道,对外宣扬儿媳妇如何如何不好,只是自曝家丑的行为。徒然为他人提供嚼舌头的材料罢了,对自己没有任何好处。另外,当然也有更深一层的原因了。
    对儿子牵肠挂肚的思念,令方红珍隔三差五就会过去高然的新家看一看。每次她都会特意带上儿子爱吃的食物,而每次看到那套小公寓被糟蹋成狗窝一个时,她也都会义务为他们打扫。
    高然与田欣搬出来单过后,家里的厨房纯粹只是摆设,他们从来没有在家做过一次饭,每天都是在外头解决一日三餐。中介公司附近的一家小饭馆,基本上就是他们俩的定点食堂。至于家务活方面,就聘请了一位钟点工每周一次上门做清洁卫生。
    钟点工是熟人介绍的,工钱最初谈的是每小时二十五元。不过,头一回来到高家时,钟点工面对着脏乱程度不亚于垃圾场的屋子倒抽了一口冷气,然后立刻提出加价。要求每小时不能低于三十五元,否则她不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