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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节

      周母由衷地开始反思自己是不是平时把周瑾惯的太过了。
    越想越觉得自己是慈母多败儿,周母眯起了眼,手上的力道又紧了紧,“周瑾,你给我好好说说,到底是跟哪个女孩子早恋?你要是不说,妈妈明天就去找你们班主任,把你们班的女孩子们都喊过来谈谈!”
    “哎哟,我的好妈妈,我是真没有早恋啊,我这只是去打个篮球而已,哪儿那么多事啊?”
    “打篮球?打篮球还需要女孩子当拉拉队吗?你以为你是nba球星啊,瞧给你得瑟的!”
    “你真别听林漪胡说啊,她可精着呢,这是怕你们把我受伤的事情怪到她头上去啊!妈妈,你可别拎不清!”
    “啪啪……”
    “谁拎不清?谁拎不清?你倒是反了天了,敢跟妈妈那么说话?!漪漪可是好孩子,就你从小喜欢欺负她,你刚刚还横的呀,到时候给我去道歉,听到没有!嗯?听到没有!”
    “啪啪……”
    “妈妈,我受伤了啊,妈妈……救命……嘤嘤嘤……”
    “啪啪啪……”
    “……”我勒个大擦,我一定是野生的!
    真是太不公平了,为什么全都向着林漪那死丫头,这是要我死啊!
    林漪:自己蠢,怪我咯?=w=
    周瑾:……………qaq
    周瑾的伤终归是没有大问题的,充其量就是个扭到罢了,篮球毕竟和足球还有点差距,初中生力气又不是特别大,理所应当的周瑾就擦个药绑个绷带然后全副武装起来就够了。
    然而苦逼的是,他直接被拘在了家里不得外出,美其名曰为中考做准备。
    “怎么又是你!你怎么不用去上课啊!”周瑾看着打开门的林漪简直快哭了,“小姑奶奶,我真是怕了你了,你以后离我远一些成不?”
    “那怎么行啊,我是你的家教老师啊。”林漪念的字正腔圆,着重把老师二字加了重音。
    周瑾扶额,叹气道,“就不能换个正经老师来嘛?我看着你我也学不下去啊。”
    “那你可以只看书,不用看我。”
    “……”
    “从语文开始,我把所有初中要背的古文都打印下来,今天上午你就给我把前三页的背完,明天要默写,错了的话,哼哼……”
    “你想干嘛?”
    “我想干嘛?呵呵,你到时候就会知道了!”
    一阵凉风吹过,窗帘被掀起了一角,周瑾张了张嘴,脖子里觉得冷森森的,终于犹豫了下,才心不甘情不愿地拿起了小桌上的古文资料。
    这古文资料其实有厚厚的一叠,前面都是需要背诵的古文,生僻字特意在字下标注了红点与读音,而往后翻,则是分了古文翻译和一些考试常出题,分别标注了星级,星级越高,考的概率就越大。
    周瑾看着密密麻麻的小字只觉得脑仁疼,他苦逼的吞吞口水,从第一页开始背诵起来。
    初中的文言文大多还比较通俗及朗朗上口,很多都是小时候就听过的知识,周瑾背起来并不算特别费力,原本聒噪的心渐渐沉了下来,他反复读了两遍,觉得差不多了,就往下背着,速度不算太慢。
    等过了两小时,把整整五大页的古文都背完了,他才后知后觉的发现时间也不早了,都快要吃午饭了。
    林漪已经趴在他的桌子上睡着了,她的睫毛纤长浓密,微微颤着投下了小片阴影,衬得她乖巧又可爱。周瑾看着看着,情不自禁伸出手去摸了摸,略粗的指腹迟钝地感觉出了睫毛刷过的淡淡痒意。
    他有些着迷地抚过一次又一次……
    须臾,林漪挣扎着微微动了眼睛,眼见着就要醒了。
    周瑾像是被烫到似的赶忙缩回了手,眼睛不自在地瞥向他处,等林漪醒了才转过头来恶声恶气地冲她吼道,“你这个老师是怎么当的!有上课睡觉的老师的嘛?!”
    林漪惺忪着眼睛,张开殷红的小嘴打了个秀气的哈气,她歪头,朝着周瑾伸出双臂做出个要抱抱的手势,“瑾哥哥,漪漪饿了呢……”
    好、好萌,亮闪闪的,太可爱了……(ˉ﹃ˉ)
    周瑾讪讪地摸了摸鼻子,唔,如果忽略漪漪总是坑他的事情的话,有这样一个小青梅还的真不错呢……
    周瑾吃吃笑着伸出手去……
    下一刻。
    “林漪,你做什么咬我!”
    “噫,刚刚笑的好变态,我看看你做梦醒没醒啊!”
    “你,你才变态,你是属狗的吗?”
    “不,我是属猫的!=w=!”
    “不要卖萌!我是不会原谅你的!”
    “喵呜……瑾哥哥最好了,漪漪都饿瘪了。”
    “……额,咳,唔,那我们吃东西去吧。”
    “嗯嗯!喵呜!”
    “都说了不要卖萌,讨厌,扶我一把啦,我腿还没好!”
    “哎,麻烦精就是逼事儿多……”
    “……”(╯‵□′)╯︵┻━┻
    有个小青梅很好什么的,一定是我的错觉!宝宝才不要有那么讨厌的小青梅呢!qaq
    ☆、第一二零章 青梅竹马有时尽
    在林漪学霸的神助攻下周瑾小盆友顺利升上了市重点高中一中的a班。当然,这里面也有周家的手笔,不过分数线可是确确实实达到了,可叫周瑾得意了好久。
    林漪看他那没出息的小样就觉得无语,因为高中距离初中还有不远的距离,林漪也不稀得再和周瑾和稀泥,如此,林漪便把所有精力都投在了钢琴上,奔赴维也纳参加了为期四个月的全球青少年钢琴大赛。
    甫一升上高中的周瑾没了林漪这个小聒噪还是挺不习惯的,但是经过军训和初期的调研考试,周瑾也渐渐融入进了班集体,迅速和同学们打成了一片。
    就像大部分小说男主的经历一样,周瑾成了校园里的风云人物,因为在林漪的督促下养成了好习惯和新的记忆方法,他那不笨的脑子便得以发挥十成十的功效,学习起来如有神助,简直soeasy!
    长得好家世好成绩好,“三好”学生周瑾满足了青春期所有少女的幻想,成了称霸学院的男神级人物。
    等林漪捧着奖杯回来的时候,偌大的初中校园里都能听见周瑾的传说。
    这四个月不见周瑾是要上天了啊。
    林漪不信邪地改道去了周瑾的高中,彼时周瑾高中生活的第一个学期都快过完了,一中的校园里正忙着期末考试,四处静悄悄的只有落叶的声音。
    因为林漪有张乖巧的小脸,所以很容易博得门卫伯伯的好感,说了来等哥哥放学便被放行进了门卫室。
    林漪才不会傻得在寒风呼啸的当口一个教室一个教室找人呢,不但惹人注目还容易落得恶感,费力又不讨好。
    等到考试结束的铃声响起,林漪才捧着一次性杯子站起来往窗外望。
    门卫伯伯早就被林漪的花言巧语哄的见牙不见眼,乐呵呵地帮林漪开门,指了指远处正推着脚踏车出来的少年,提醒道,“周瑾在那儿呢。”
    林漪踮起脚张望片刻,笑吟吟地点点头,“那伯伯我就去了啊,下次再来看您。”
    说罢,也没待门卫伯伯有回音,就紧了紧身上的小棉衣往周瑾的方向奔去。
    大批人都在往外涌,林漪抱着奖杯哼哧哼哧往里挤得有些吃力。她桃粉色的小棉衣在大批黑压压的校服之中显眼非常,已经到了一米八二的周瑾只稍得那么一斜眼就看见特别引人瞩目的林漪。
    “诶,漪漪?你回来了啊!”
    他的语气带着兴奋,都一个学期没见了,周瑾说不想她,那肯定是假的。
    转头和同伴说了句什么,周瑾便灿烂笑着往林漪身边挤,有辆脚踏车在中间横着,周瑾很快就为自己和林漪在人流中争取了一块不小的地方。
    “漪漪,你回来啦?哟,还捧了奖杯呢!”周瑾摸摸小姑娘细软的发丝,不自觉都带上了骄傲,“我就知道漪漪可棒了,毕竟我这么多年的鞭策也不是白教的呀!诶嘿,小妮子可真给老子长脸!”
    林漪:呵呵哒,这种老爹夸女儿的即视感!四月不见我还得喊您爸爸了呗?!诶嘿!瞧把周小同学能耐的,敢情是上了高中就忘记了那些年被坑过的周小瑾了!→_→
    原本还想递过去奖杯的林漪瞬间就决定教周瑾重新做人。
    她笑眯眯地把奖杯塞到了周瑾空出的手里,神色动人中还带着小扭捏,“瑾哥哥,你这么说我都听腻了!倒是你,最让我骄傲的时候,就是你中考成绩出来的那一刻。哎呀,你是不知道,我当时就想,这么多年了,你的智商终于有了长进,教你可把我给累的呀,终于脱离苦海了……”
    “……”我勒个擦,谁来把这个小孽障给我拖出去!明明当时就是你就在天天睡觉,你哪里有苦海了啊喂!
    骚年,这不是重点啊!
    林漪看他那表情差点没笑出来,她得意地抽过了周瑾的奖杯,脚步轻快地一点一抬,就坐上了周瑾脚踏车的横杠上。
    这一溜的动作,周瑾稳了稳车龙头,神色便有些不太好看了,“死丫头,别乱坐啊,给我下来!”
    周瑾这种为了拉风酷炫的少爷必然是买的最昂贵的死飞,林漪一点都不担心这自行车被坐了就会散架。
    她百无聊赖地靠在龙头上一手抱着奖杯一手支着脑袋,“瑾哥哥,你什么时候开始骑车的呀,带我一程试试呗,我看看你的车技退步了没有。”
    “当然不会退步,骑自行车那么简单的事儿,你可给我瞧好咧!”丝毫没意识到已经被带着跑的周瑾帅气地跨上了自行车,他随手把挂在手柄上的鸭舌帽往头上一撩,又随意地将连帽衫的帽子扣在了鸭舌帽之上,脚下一蹬,便欢快道了句:“走咯!”
    林漪的尖叫声和着周瑾清亮的少年音在一中门口洋溢出了别样的青春味道。本来刚出了考场还压抑着的学生们不由自主地望向越行越远二人。意识到这之后就是个可以好好放松的假期,不知怎么的,原本还板着脸的学生们都不可抑制地飞扬起了心情,管他的呢,反正试都考完了!
    三三两两的学生也学着周瑾骑的飞快,呼啦啦的从人身旁骑过,就好像带起了一阵青春的旋风。
    唔,所以说,青春真好,青春万岁!=w=!
    等到林漪考入了一中,周瑾都已经升上了高二了。
    这个时间是个比初中更为动荡的敏感期,此时男生女生都已经揭开了恋爱这层面纱,所有的读物小说几乎都在流行,韩流的脑残小说与非主流青春疼痛更是盛行非常,到处充斥着浮动不安的荷尔蒙,好像不谈个恋爱都对不起曾经读过的九年义务教育。
    林漪是根本不相信周瑾会守着不早恋,尤其他的行情那么好,不单单是一中,连其他学校都能听到他的名字,由此可见,狂蜂浪蝶可见一斑。
    等林漪进了高中一个月,便正式地看见了周瑾偷偷摸摸的地下小情人,唔,据说是当年的校花。
    你说什么?什么是当年的校花?
    你不废话么,林漪进了一中,可还有其他校花存在的余地?简直愚蠢!
    林漪挑着眉头细细打量着这个前任校花,总的来说,前校花的确长的清秀又好看,最主要的一张脸蛋白嫩光滑得像是剥了壳的煮鸡蛋。这比起现如今的大部分女生来说就是个极大的优势。
    高中课业繁重,压力巨大,爆个青春痘小雀斑什么的真是分分钟的事儿,就算没有这样,大部分女孩子也是被学业压得一脸菜色,颤巍巍的好像风一吹就能倒。
    所以这种健康的小美人,在这黄绿绿的一片里格外的耐看,所以总是能令人联想到美好非常的感觉,譬如说明艳,譬如说温柔,又譬如说初恋……
    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不胜凉风的娇羞。
    林漪看着面前一对偷偷摸摸牵着手的小情侣,面部表情真的是极其丰富的。这大庭广众的,你要拉就拉,要不拉就不拉,这一会儿拉一会儿不拉的,你特么在逗我?又没有人在看你们!
    111:那你是鬼啊!(||¬w¬)
    当然111的内心os林漪是听不见的,她尾随着他们进了电影院,偷偷摸摸之中又带着点偷窥的小刺激。
    看了一本无聊透顶的中国恐怖片,林漪都不得不佩服二人是怎么用一种紧张刺激的神情整整围观完一整本电影的,尤其前校花还叫的如此凄惨,出电影院的时候小脸都是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