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8. 惊不惊喜
接下去的几天,霍宪没有再骚扰我,确切的说,他连看都没有再看我一眼。看来他对齐爷还是敬畏的。
人都有一种很奇怪的心态,霍宪不来骚扰我,可我却忍不住琢磨他。
他是一个很好看的男人,他的好看和顾云飞不同,他是那种儒雅中带着痞气,或者更应该说痞气中透着儒雅。
他的眼眸中常常会有一闪而过的戾气,子获眼中偶尔也会有,但却和他不同。子获的任何情绪都是有温度的,而霍宪却始终是冰冷的。
他身上的冷不像寒冰一样,因为无论多冷的冰遇到太阳总能慢慢融化。他的冷或许更应该称作阴冷,如毒蛇的皮肤,如暗处的苔藓。
他良好的外形应该是很吸引女人的,但是他周身透出的阴冷却让我无法想象什么样的女人有勇气和他长相厮守。
他的举手投足,一颦一笑,都透着刻意的轻佻,那轻佻下面是掩盖不住的愤世嫉俗。这个年幼失怙的男人到底经历过什么?
霍宪这样的人,即便是家里败落了,内心也会有高人一等的骄傲吧。
霍宪、子获、孟凡还有齐爷那一代的人,他们这个阶层之间的恩怨纠葛也是我这样的升斗小民无法知晓的。
可是,命运弄人,我却被无法逃脱地卷了进来,随着经历颠沛流离。
王哥信守他的诺言,每天晚上都陪我去图书馆。他从来不打扰我,只是坐在离我不远的地方,拿一本书随手翻看,或者在纸上不停地画“丁老头”。我又不懂的东西,招呼一声,他便会来教我,真是良师益友!
这些天我基本上不用陈姐给我做饭,王哥会带我去吃各种好吃的。据他说是上海这边的兄弟推荐的,有上过时尚杂志的米其林餐厅,也有外地人都不知道的苍蝇馆儿。无论他带我去哪里,我都吃得津津有味,以至于我都担心一个月之后我会变成个胖子。
王哥还是一直称呼我“小姐”,我让他叫我的名字,他不肯。说是怕叫顺了嘴,万一在齐爷面前没改过来,惹他生气。我也都随他了。
令我庆幸的是,这几天我都没有碰到顾云飞,大概他也很忙。
转眼就到周末了,本来想睡个懒觉,但王哥告诉我那家著名的汤包店十点就要结束营业了,汤包一定要坐在店里趁热吃,最好来上一碗加紫菜虾皮的咸豆浆。
瞌睡虫还是没有打得过我肚子里的馋虫,结果九点不到我就起床了。简单梳洗,扎个马尾,涂上防晒霜,素着脸,吊带背心,牛仔短裤,人字拖,背上我的书包,便嗨嗨皮皮地出门了。
王哥已经在楼下等我了,伸手接过我的书包背在肩上。
汤包店在学校的另一面,我和王哥打车过去起步价。
店里人很多,王哥提前安排好了小弟给我们点好汤包占好了位子。我们一去就有位子坐,坐下一会儿,热腾腾的汤包就上桌了。皮子薄得透明,汤汁鲜甜,除了有点烫,没毛病!只是那咸豆浆有点怪怪的,我不太喝得惯。王哥给我换了一碗原味的淡浆。
从早餐店出来,我只觉得吊带背心下面的肚子都大了一圈。照这个吃法,课程结束后我估计要变成一个小胖妞。管他呢,先污染,后治理!
我和王哥溜达着去了学校的图书馆。吃得饱饱的,坐在有空调的图书馆里,手边还有陈姐一早给我准备的八宝茶,舒服得我上午就犯困。转头一看,王哥已经趴在不远处的桌子上打盹儿了。
正强打精神看书,对面突然出现一道阴影。我抬起头一看,竟然又是顾云飞。
“观儿,那天晚上喝了点酒,吓着你了。”他坐在我对面有些抱歉地说。
“没关系,更大的惊吓你都给过我。”我头也不抬地回答。
他叹了一口气说:“我们能好好谈谈吗?”
“好啊?你打算什么时候还钱?”我直接了当的问。
他可能是被我的直率噎到了,好一会儿才说:“我回国以后买了个房子……”
有钱买房子没钱还我?我没等他说完便打断他说:“房子出手困难?我帮你介绍一个好的中介,肯定能卖个好价钱。”
“不是,”他略显尴尬说,“我是想,如果你愿意可以写我们两个人的名字。”
“我愿意,但我愿意只写我一个人的名字。”我当时的样子肯定很冷酷,以至于能言善辩的顾云飞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顾云飞,钱是最容易还的东西,其他的东西,你也还不起。”
“观儿,跟你分开的这些年,我都是一个人……”
“不对吧?”我打断他,“我在牢里哭的时候,你正在德国搂着你的女朋友笑呢。”
他似乎很意外我会知道这些,连忙解释说:“当时,我的那个项目需要更多的资金,她家里可以帮我。我跟她只是……”
我心里一阵恶心,继续打断他说:“我很钦佩你为科学献身的精神,但这与我无关。如果不是还钱,请你不要再打扰我,我现在只是你的债主。”说完我就埋头读书。
他就坐在我对面,也不肯走。我真的佩服他的脸皮,如果我被人这么损,早就坐不住了。
我指着书上的一个“滚”字,说:“顾云飞,这个字念什么?”
他刚把头凑过来,桌上的书就被一只大手抽走了。
我抬头一看,惊出一身汗来!
“子获!”子获就站在我的面前手里拿着那本书。
他额头上青筋暴起,面无表情地看着我,淡淡地问:“看见我,惊不惊喜?”
我看着他的样子,吓得不敢吭声。
下一秒,他狠狠地把书摔在桌上,厉声问:“惊不惊喜?”
图书馆里其他自修的学生都被他的这一声爆和吓了一跳,正在打盹儿的王哥也醒了,懵头懵脑地看着我。
子获看了一眼呆若木鸡的我,转身便快步离开。
我这才反应过来,连忙追出去。他步子大,走得也快,我追出图书馆时,他已经在五十米开外了。
下台阶的时候,人字拖掉了一只,我也顾不得捡,光着一只脚继续追。还好学校里树荫凉多,否则我的脚底板肯定会烫起泡的。
我拼命的追,我知道他如果出了学校上了车,我就追不上他了。
终于,让我追上了!